尉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摘要:评估《行动计划》目标实现情况、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和包虫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提供思路,为优化防治策略措施及制订“十三五”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行动计划、包虫病、防治
1、基本情况
尉犁县位于新疆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东经84°02′-89°58′北纬40°10′-41°39′。我县是半农半牧业县,畜牧业以草原放牧为主,全县共有牛羊屠宰厂1个,牲畜存栏数48.59万头只,其中牛8.2万头只、羊40.39万头只,家犬3100只。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包虫病流行情况,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按城镇、农区、半农半牧区、分层抽样抽取7个乡46个村开展了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和防治工作。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我县包虫病疫情仍有不断新发病例,2008年-2015年新发包虫病病人114例。
2、评估程序
在抽中的乡、村开展犬登记管理、驱虫、健康教育、儿童患病及血清学调查等工作的评估。在本县自评的基础上,由自治区级考评组进行抽查复核,并最终接受国家级考评组的抽查复核。本级自评:尉犁县卫生、畜牧、教育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联合成立自评估考评组,负责对本县内《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报至巴州卫生、畜牧、水利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自治区。
3、评估时间与范围
评估数据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工作。范围为塔里木乡:博斯坦村和库万库勒村、和墩阔乡阿吉村和米尔沙里村
4、评估方法与内容
按《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的要求,随机抽取塔里木和墩阔坦2个调查乡,由所属县在每个调查乡随机抽取2个调查村,进行犬感染率、儿童血清学阳性率、家畜患病率等目标实现情况和传染源管理、家畜免疫、家畜屠宰管理、健康教育、病人治疗管理、人员培训、安全饮水等各项工作。
5、评估结果
尉犁县财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了配套包虫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特困人群包虫病普查及辅助检查费用。2009年-2014年获得国家包虫病相关经费88.47万元,获得地方包虫病相关经费13.27万元
我中心于2010年更新了B超机,并建立B超工作站,具备包虫病B超影像诊断资料的储存、打印、网络会诊等功能。
6.工作实施
抽调的2个乡,每个乡随机抽取 50只犬,每户1只犬,共采集犬粪100份,检测犬粪抗原阳性1份,犬感染率为1%。尉犁县牛羊屠宰场抽查当地繁育的1-2岁的羊,抽查分两次进行,两次之间至少间隔15天,共抽查200只羊,未发现患病绵羊,家畜患病率为0。在抽中的2个乡采用B超检查6-12岁儿童共 835,未发现患包虫病的儿童。并采用血清学方法每乡随机检查50儿童,共100儿童,阳性血清2份,儿童阳性率为2%。
7、结论与经验
7.1 防治总目标实现情况
7.1.1 传染源犬管理。
调查乡调查户养犬数100只,登记管理的犬数93、管理率达到93%,驱虫犬数98,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98%。
7.1.2 牲畜屠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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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牛羊屠宰无害化处理设备及记录全,检疫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7.1.3 健康教育。
县级干部、调查乡乡、村级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各10人,小学生和农牧民各20人,问卷调查共80人、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7.5%。
7.1.4 病人的治疗管理。
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8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8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80%以上。
7.1.5 人员培训。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人、调查乡级医疗机构防治人员7人、乡村医生和防疫专干6人每年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7.2 具体目标实现情况
就根据本次评估结果,结合行动计划的具体指标进行说明即可。具体指标包括传染源犬管理、家畜免疫、牲畜屠宰管理、健康教育、病人的治疗管理、人员培训、饮水安全。
7.2.1、加强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工作
7.2.1.1 我中心分别于2008年至2015年举办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项目培训班8期,对县直各医疗单位、全县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专干、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成员单位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健康教育老师进行了包虫病防治专业知识培训和项目介绍,共参加培训349人次。
7.2.1.2 我中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项目影像学及检测培训班。
7.2.1.3 疾控中心印制学生用品包虫病宣传(垫板)对全县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实现孩子小手带动家长大手来了解掌握包虫病防控知识。通过学生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开展了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7.2.2牲畜屠宰管理情况
7.2.2.1 在县包虫病防治项目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并在全县乡屠宰场加强活畜屠宰卫生管理,加强卫生检疫,加强对牛,羊等家畜屠宰管理。
7.2.2.2 对牛羊等畜类进行集中屠宰并加强集中屠宰场所管理,开展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烧毁或深埋,不得随意抛弃或饲喂其他动物。
7.2.2.3 教育和引导屠宰人员和广大群众不用未经处理的病变脏器喂犬,有效杜绝了有害动物脏器随意处治的不良习惯。
7.2.3 传染源犬管理和驱虫
7.2.3.1 犬的登记管理。建立犬驱虫登记卡,对全县所有家犬(牧犬)进行登记,记录家犬的户主姓名、犬性别、年龄、毛色、每次驱虫日期信息。
7.2.3.2 犬驱虫及管理。每月定期药物驱虫一次,定为每月的25、26、27日作为药物驱虫日,以村为单位每个村村医负责完成药物驱虫任务,吞服后在犬驱虫登记卡上进行记录。
7.2.3.3 驱虫后犬粪处理。驱虫后五天内,收集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约1米)。
8、问题与建议
8.1 实施中的困难与问题
8.1.1 由于农牧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较低,自我保健意识差,再加上受一些不良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等因素的影响,使病人对包虫病知识较低。
8.1.2 由于家犬驱虫时间长、工作量大,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8.1.3 包虫病病人的发现需要进行普查,建议乡镇政府部门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对包虫病的普查工作。
8.2 下一步防治工作打算及建议。
8.2.1 利用项目支持,积极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包虫病的专业知识。
8.2.2 加大健康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使广大农牧民了解包虫病的预防、治疗和传播途径等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2.3 提高包虫病患者的发现、就诊率,使发现的病人及时得到免费治疗。
参考文献:
[1] 黄静. 防治包虫病,从小处着手[N]. 人民政协报. 2015-04-30 (002)
[2] 李木元. 包虫病防控再追踪[N]. 人民政协报. 2015-07-08 (005)
论文作者:阿米娜.吐尔逊, 买合木提.卡迪尔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6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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