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医院 湖南长沙 410011
【摘 要】目的:探讨针对婴幼儿重症肺炎患者,观察选择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方法完成治疗后获得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我院2013年01月-2015年01月重症肺炎婴幼儿70例。通过随机数表法完成重症肺炎患儿的随机分组。C2组(对照组 35例):临床选择综合性治疗的方法;C1组(观察组 35例):临床选择综合性治疗+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方法。对比两组肺炎患儿完成治疗后在临床疗效以及相关临床指标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结果:两组重症肺炎患儿分别完成8小时的治疗后,在患儿心率以及呼吸频率等指标方面,C1组明显优于C2组重症肺炎患儿(P<0.05);在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方面,C1组高于C2组重症肺炎患儿明显(P<0.05)。结论:针对重症肺炎婴幼儿,临床选择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方法进行治疗,能够有效改善患儿的系列症状表现,显著提高患儿的临床治疗有效率。
【关键词】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婴幼儿重症肺炎;临床效果
重症肺炎属于疾病情况极为严重的一种危重症,对于此类患儿,往往合并表现出功能衰竭症状、消化道出血症状以及出现呼吸衰竭症状等,对婴幼儿的生命安全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威胁。此种疾病表现出发病迅速以及疾病进展速度较快的特点。针对患儿选择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方法治疗,表现出治疗效率高、简单便捷、安全性高以及无创伤等系列的优点【1】。为了进一步分析此种方法的临床应用意义,本文主要针对我院收治的重症肺炎婴幼儿,选择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方法完成治疗后,最终获得确切治疗效果,现将临床分析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3年01月-2015年01月70例重症肺炎婴幼儿。通过随机数表法完成重症肺炎患儿的随机分组。所有患儿全部满足重症肺炎的相关诊断标准。在C1组35例重症肺炎患儿中,男19例,女16例;患儿的年龄范围为2个月-3岁,患儿的平均年龄为(12.1±4.6)个月;在C2组35例重症肺炎患儿中,男20例,女15例;患儿的年龄范围为1个月-3岁,患儿的平均年龄为(12.3±4.9)个月。将具有哮喘病史以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进行排除。对比两组重症肺炎患儿的一般资料,临床存在均衡性(P<0.05)。
1.2 方法
针对C2组重症肺炎患儿,临床主要选择综合性治疗的方法。主要包括对患儿实施抗感染治疗,对患儿实施抗病毒治疗以及对患儿实施雾化吸入治疗等。针对重症肺炎患儿体内水电解质紊乱的情况进行有效纠正,针对疾病情况严重的患者,对其给予强心治疗以及对患儿实施利尿治疗等。针对C1组重症肺炎患儿,除选择上述方法对患儿进行治疗之外,配合对患者选择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方法进行治疗。控制患儿氧气吸入的浓度为30%-80%;控制患儿氧流量为4升/分钟-10升/分钟;此外对患儿的心率、患儿的血氧饱和度以及患儿的呼吸频率等相关指标进行监测。控制患儿的血氧饱和度稳定程度大于90%;患儿的疾病情况稳定后,将患儿的通气压力进行降低【2】。
1.3 疗效判断标准
治愈:对患儿完成1周的治疗后,患者的气促症状以及患儿的呼吸困难等系列症状全部消失,患儿的肺部湿罗音全部消失,患儿的心率有效恢复正常;有效:对患儿完成1周的治疗后,患儿的气促症状以及患儿的呼吸困难等系列症状有所改善,患儿的肺部湿罗音有所减少,患儿的心率有所降低;无效:对患儿完成1周的治疗后,患儿的临床症状以及临床体征未表现为任何的缓解【3】。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中,选择统计学软件SPSS15.0对重症肺炎婴幼儿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分别选择t检验以及X2检验以 形式以及%形式表示计量资料以及计数资料,以P<0.05为存在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临床指标
两组重症肺炎患儿分别完成8小时的治疗后,在患儿心率以及呼吸频率等指标方面,C1组明显优于C2组重症肺炎患儿(P<0.05),具体情况可见下表。
3、讨论
婴幼儿重症肺炎于医院儿科较为多见,并且此类患儿较易表现出呼吸衰竭以及心力衰竭等诸多合并症,临床表现出较高的疾病死亡率。患儿患有重症肺炎后,会因为表现出全身炎症反应,最终导致患儿出现肺损伤的现象,从而对患儿的肺通气功能产生严重的影响【4】。除此之外,婴幼儿自身呼吸系统较为脆弱,当表现出肺部损伤后,会造成支气管表现出严重狭窄现象,从而导致患儿表现出严重的通气功能障碍,最终导致患儿表现出低氧血症或者高碳酸血症的现象。以往针对患者选择鼻导管给氧以及面罩给氧的方法,即使不具有创伤性,但是因为氧浓度较低,所以只能够对患儿症状加以缓解。而选择有创通气的方法,即使氧浓度较高,但是操作步骤极为繁琐,并且较易导致患儿表现出呼吸心跳骤停的现象。
针对重症肺炎婴幼儿选择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方法进行治疗,可以有效将患儿肺通气情况加以改善,防止患儿表现出低氧血症或者出现酸中毒的现象,从而将患儿的预后质量进行有效改善【5】。
本次研究中,两组重症肺炎患儿分别完成8小时的治疗后,在患儿心率以及呼吸频率等指标方面,C1组明显优于C2组重症肺炎患儿(P<0.05);在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方面,C1组高于C2组重症肺炎患儿明显(P<0.05)。有效证明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临床治疗价值。
总而言之,针对重症肺炎婴幼儿,临床选择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的方法进行治疗,能够对患儿低氧血症进行有效纠正,并且表现出无创性以及安全性较高等系列优点,最终显著提高重症肺炎患儿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熊道学,冯琰,彭哲,等.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儿童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的疗效观察[J].中国全科医学,2012,6(29):3410-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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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慧荣,苗涛,李晓龙,等.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婴幼儿重症肺炎38例[J].陕西医学杂志,2013,6(11):1501-1503.
[4]焦淑芳.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疗效及预后观察[J].中国妇幼保健,2014,2(13):2117-2118.
[5]邸改秀.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新生儿感染性肺炎的效果和护理[J].全科护理,2011,2(05):407-408.
论文作者:危松青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6年第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4
标签:患儿论文; 肺炎论文; 重症论文; 正压论文; 表现出论文; 婴幼儿论文; 气道论文; 《航空军医》2016年第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