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区发展的动力机制_深圳特区论文

论特区发展的动力机制_深圳特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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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十分深刻地指出:文明的起源和生长,其原因既不是种族,也不是环境,而是“人类对挑战的成功应战”,唯有它才是“起关键作用的决定力量”。因此,文明的生长并不是必然的,一旦应战失败,文明就可能在其生长的任何一点上衰落下去。是的,当代中国的经济特区不正是在挑战与应战的二重奏中迈步向前的么?但是,如果说在特区发展的第一个15年里,其挑战主要是来自资金、设备、人才、环境等硬件因素的话,那么,在第二个15年里,其挑战则主要来自国家对特区发展具体政策的调整,国际资本市场和国际商品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竞相开放的形势这样一些软件因素。特区要保持自己“文明”生长的力度,就必须对这些新的挑战予以积极的回应,提出第二次创业正是这一回应的口号,而其实质性内涵便是要为特区的发展建构合理的动力机制。

机制之一:政策支持与苦练内功的辩证统一

任何特区都是特殊政策的产物,特区的存在和发展要有一定的特殊政策的支持,这是中外特区发展史上的常识,从地理位置上看,同样的深圳、珠海,正是有了国家给予的特殊政策,才有力地推进了改革开放,使国内外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得以迅速在这里积聚,从而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应。我们可以说,特殊政策是特区发展的有力支撑点,有了这个支点,才会形成体制优势和区位优势,进而发挥功能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要不要继续给特区特殊政策的问题上,必须解决这样两个认识误区:一是把特区看成是一般的经济开发区,以为特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经济素质趋于成熟,经济实力达到一定规模时,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失去了它继续存在的根据;二是用抽象的经济公平观念看待特区的进一步发展,认为特区的实质性存在有悖公平竞争原则,不能从政治高度看待特区存在的意义和作用。事实上,经济特区从一开始就负肩着改革的“试验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的使命,这一使命早就大大超越了经济公平的内涵。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只要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成熟,经济特区的历史任务就没有完成;只要我们尚在致力于改革开放大业,经济特区就必须继续办下去,赋予特区特殊政策决不能简单地看成只是为了满足特区自身发展这一单一利益需求,而应看成是由特区所肩负的独特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根据这一历史使命,党中央要求特区发挥“示范”、“辐射”、“带动”、“衔接”、“模范”作用,而要发挥好这五个方面的作用,就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正如苏东斌教授所论述到的:“如果让它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它就必须有充分的体制改革‘试验场的权力’;如果让它发挥“带动”作用,它就必须有一个先富起来的政策和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如果让它发挥对港澳回归的“衔接”作用,它就必须有更大开放度的权力;如果让它发挥精神文明的‘前列’(模范)作用,它就必须有某些政治体制改革的权力。”[①]因此,我们可以说,给不给特区特殊政策的实质是特区还要不要办下去的问题(如果特区什么特殊政策都没了,那就意味着特区的实质性取消,尽管还称经济特区);而特区办不办的问题又决不仅仅是要不要在中国的沿海地区保持几个高速发展的经济增长“极”的问题,它乃是涉及到中国改革开放形象,涉及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不要继续下去的大问题。我们必须站在这一高度来看待特区政策的定位问题。

当然,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赋予特区特殊政策已不能再是减税让利这样一些优惠的财政政策,而应该是允许和支持特区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按国际惯例办事,给予特区改革开放的试验权,使特区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领域推进改革开放,这样就可以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体制改革先行的优势、与国际市场衔接较紧的优势以及经济发展较快的优势,以率先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从而一方面为全国的两个转变探路,另一方面可进一步带动全国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对特区自身来说,这一政策取向的转变,就意味着我们的工作立足点也必须实现转变,这就是要把特区的发展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向提高整体素质、增创新优势转变,即将工作的立足点放在苦练内功、发挥内力上。这是因为,与优惠的财政政策相比,改革开放试验权政策要生发出良好的效应,需要政策运作主体更大程度地发挥自身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使我们的工作立足点真正转到苦练内功上来,我以为当前必须从如下四个突破口进行攻关:一是企业制度的改革;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三是扩大开放度;四是提高干部素质。这四个方面的问题解决不好,苦练内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对当前的特区工作来说,政策支持和苦练内功是支撑点和立足点的关系,二者不可缺一,在这一问题上,既要服从大局,充分理解国家对特区发展具体政策调整的意图,不能盲目呼吁国家要继续给特区以财政优惠政策;但又不能唱高调,以为特区已经占据了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综合优势继续起到全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排头兵的作用。

机制之二:扩大开放与制度创新的相互促进

当今世界,经济活动愈来愈全球化,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取决它在世界市场上的适应力和竞争力;不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区,其现代化的过程决不可能在自我封闭的内部循环中实现,而必须加入国际经济大循环。这也是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史所证明的道理。就特区而言,目前的问题是,如何实现在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对外开放。在此问题上我以为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实现在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对外开放,就是要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的分工与竞争。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努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尽快实现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化,形成高层次的出口商品结构,以便能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投资力度,努力实施“大经贸战略”,积极稳妥地发展跨国经营。为此,要尽快组建一批国际化、实业化、集团化的综合商社,在更大的规模和更高的水平上探索贸工、贸农、贸技、贸银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新路子,形成能真正代表“国家队”的实力在跨国经营中与国外经济实体一争高低。

其二,开放是双向的,应发挥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作用。实现在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对外开放,并不拒斥对内开放的力度。相反,要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就必须提高对内开放的力度,因为如果国内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没有资金、物资、商品、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当前必须设法打破各种地区封锁和人为障碍,要在更宽的意义上理解和实施“三点一线”战略。

其三,要实现在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对外开放,就必须尽快建立与国际经济接轨的经济体制,形成高度开放的现代化市场体系,按国际惯例办事。要使特区成为国际市场的一部分,特区自身必须向国内外进一步开放各类市场,促使市场体系整体结构和功能的现代化。同时还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发展国际经济和技术方面的合作。而要实现这两个方面的成功动作,则又有赖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

是的,对外放,与其说是实施一项经济发展战略,倒不如说是构建一种国民经济模式。因此,扩大开放有赖于改革,要实现在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对外开放,就必须在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进行制度上的创新。特区建立16年来,虽然有效地发挥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但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特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相比,我们的制度创新工作尚有许多坚实的堡垒需要攻克,尚有许多艰巨的任务需要完成。这方面的工作涉及到企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口岸管理体制、金融体制、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外贸体制、市场体系、政府职能和经济监督体制等等许多方面。我以为当前应下力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要围绕产权制度、领导体制、分配制度和约束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着力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们切不可满足于深圳等经济特区已有的探索成绩,以为“这就是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我们建立的企业制度较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相差甚远。例如,我们曾时常津津乐道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这种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但这一体制中仍有许多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这一体制虽解决了以往所有者的缺位问题(即解决了所有者代表问题),但没能解决代表的尽责问题;这一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地位,但难以保证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这一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的局面,但它不能保证避免代理人与委托人相勾结的集体寻租活动的发生,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是要认真研究如何重塑宏观调控主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发挥好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基础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从理论上说,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要实现由原来的以直接调控为主转为以间接调控为主;由原来的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向以宏观管理为主。转变后的政府职能应是:制定发展计划,掌握经济政策,保持总量平衡,提供公共服务,进行信息引导,加强经济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调节收入分配,实施监督和检查等。

从目前特区政府转变职能的情况看,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重点加强和解决:(1)要加强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行业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但在制定计划时,有必要弱化年度计划,重点做好中长期规划;(2)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真正发挥好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中介组织--企业的管理动作模式;(3)要切实解决政府职能部门重叠交叉问题,消灭管理上的盲区;(4)要加强监督职能,明确监督重点,采取有效的措施实施监督;(5)要加强法制建设,公开办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

三是有必要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敢于作出探索。诚然,特区是经济特区而不是政治特区,特区有存在和发展是以坚持两个“基本点”为前提的。但目前的特区要实现在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改革(经济)开放,就必须同时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一定的探索。这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②]例如要真正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就必须建立起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就涉及到领导体制的改革。诚如深圳市市长李子彬所分析的:“我们有些企业内部领导体制还不协调,具体表现为董事长和总经理矛盾较大,董事长和总经理都由市委组织部任命,董事会不能罢免总经理。这种干部管理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矛盾,因为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在这个问题上要突破禁区。”“在党管干部的问题上,目前存在管事与管人不统一的问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但它没权管干部,对董事长、总经理没有任命权,不管人怎么管得了事呢?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我个人认为这是个误区,要走出来。”[③]

对于特区的发展来说,对外开放和制度创新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在这两个方面如能迈出大的步伐,实现第二次创业的目标就不再是一种愿望和或然的存在形式。

机制之三:经济素质改善与主体素质提高的相互协调

当代发展理论认为,文明因素的增长,社会的现代化是众多的历史因素的聚合与撞击的结果。这些历史因素主要是:生态因素、人口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以及国际交往因素。现代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原动力主要来自技术的、经济的或社会方面的多种创新而带来的突破。从整体的社会变迁角度看,物质文明的变迁是基础,物质文明的积累主要取决经济的增长率,而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则是一个经济因素与文化因素,客体因素与主体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经济发展的客体因素即是经济素质问题,主要包括资源条件、资金积累、技术状况、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拓展乃至体制因素等。很显然,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直接取决于该地区经济素质的改善。目前各经济特区都普遍重视经济素质的提高,如设法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积极发展和引进高新科学技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横向经济联合,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等。而对经济素质改善的逻辑前提和直接制约因素--主体素质的提高则相对重视不够。事实上,主体素质的提高既是经济发展的手段,又是经济发展的目的。离开了主体素质而从经济本身谈经济那是远远不够的。自然,在我们的一些报告和文章中,偶尔也会提到主体素质提高的问题,但通常存在两个方面的认识偏差:一是只谈直接生产者即劳动者的素质提高问题,而不谈管理者的素质改善问题;二是只谈生产主体的文化技能素质提高,不谈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改善。著名美国社会学家阿历克斯·英格尔斯则这样告诫人们:“那些先进的现代制度要获得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人的现代人格、现代品质。无论哪个国家,只有它的人民从心理、态度和行为上,都能与各种现代形式的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相互配合,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才真正能够得以实现。”[④]

主体素质的改善和提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社会心理层面,一是自觉意识层面。

成熟的社会心理具有一定的韧性和理性力,并体现为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和社会心态。我以为目前特区人在社会心理上尚欠成熟,主要表现在较为严重地存在着脆弱心理、浮躁心理、偏狭心理、虚荣心理,而特区的未来发展则有赖于广大社会成员在心理上逐步成熟起来,以真正支撑起特区人“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精神。[⑤]

从自觉意识层面看,既存在着劳动主体的素质问题,又存在着管理主体的素质问题。而这两类群体素质提高与其说主要是文化技能素质(劳动主体)和管理素质(管理主体),倒不如说主要是思想道德素质;与其说问题的主要方面在于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技能素质,倒不如说在于提高管理主体的思想道德素质。

诚然,前述形势的变化为特区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这只是客观方面的困难,我认为更大的困难是来自主观方面,即来自我们一些干部们主观心理因素,突出地表现为政治上的信仰淡化和思想作风上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问题。这样的思想素质和心理准备显然不能适应第二次创业的需要。因此,我把提高干部的素质看作是特区发展的突破口之一,特区第二次创业的关键问题是要在广大干部的深层心理上下功夫。

特区的二次创业,特区人所追寻的现代化是一场经济、政治、文化、心理、意识等方面的全面的社会变革运动,这一运动从深层结构上看显然要靠经济素质的改善和主体素质的提高这一机制和杠杆来推动。诚如西方学者所指出的:经济史家往往把工业革命仅仅看作是经济与技术问题,或生产结构的问题,这是远远不够的。“实际上是可怕的非常复杂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大变动的问题”。[⑥]

我们应该从这一深刻的思想中获得更多的启迪。

上述三个动力机制也就是外因与内因的协调机制、体制与环境的协调机制以及客体与主体的协调机制。这三种机制既相互联系、交叉,又相互影响,制约。三者的耦合形成动力源。只有辩证地处理好这三重关系,协调好这三个机制,特区发展的强大动力才能形成。

注释:

①苏东斌:《制度创新是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因素》,载《深圳特区报》1995年5月7日。

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4页。

③李子彬:《深圳经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载《特区理论与实践》1995年11期。

④殷陆君编译:《人的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6页。

⑤详见拙文《深圳人:从心理上成熟起来》,载《跨世纪的辉煌》(高兴烈主编),海天出版社1996年版。

⑥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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