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国土空间规划下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论文_彭引1, 陈丹2

探讨国土空间规划下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论文_彭引1, 陈丹2

1.广西桂耕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 530000 2.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广西武宣 545900

摘要:国土空间规划必须按照本地的地势、地貌及地质特点进行合理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生态环境、人们的生活环境都有密切关系,保护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是确保国土资源稳步规划的有效方式。现在,我国虽然已经意识到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性,已采取部分措施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但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并没有跟上国土规划的节奏。因此,仍需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

关键词:土地空间规划;水环境;保护;治理

国土空间规划意味着要改变原有的土地使用模式重新组合,在这个过程中会对规划地区的气候、土壤、水资源等许多方面产生影响。所以,国土空间在具体的规划过程中必须科学设计、因地制宜、考虑全面,既要保证土地利用率最大化又要保护好水环境。

1.国土空间规划概述

长久以来,我国国土规划存在许多问题,如规划政策矛盾冲突、监管不到位、空间分割重叠交叉、空间规划多种类型等,于是我国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概念,尤其是十八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应采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措施,从而改革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以前,国土空间规划涉及的部门和主体较多,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规划和主体功能取规划等;近年来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不断改革,其规划体系不断构建、政策法规逐渐合一、理论研究也在加强,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等文件的出台和制定,都在强调“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也逐渐进入新时代。

2.水环境保护与城市空间规划的关系

2.1水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2.1.1水环境系统面积减少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市的开发强度逐渐变大,许多建筑垃圾、灰色设施占据着河流水系的空间。城市群将自然形成的溪沟、河岔口等暗渠化,部分地区还存在填河造地、围湖造田等,这都导致水环境的面积缩减,并降低城市水系和各河流之间的直接、间接联系,进而降低水环境的生态作用。

2.1.2多种污染源的污染

当前,生活污水、工业“三废”污染以及农业生产污染等排放量较多,有的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的扔到河流内,这都严重污染水资源,并且各种污染源造成的损害程度要大于水道建设力度;此外,各河流水资源多样化的功能也逐渐被排污沟、泄洪河道等取代,进而导致城市水资源的功能减退。

2.1.3 自然环境恶化

随着国土空间的规划,许多地区的地势地貌发生改变,水文环境也日益变化,部分地区的河岸因人工干预逐渐平整,河流等周边形成的多样化自然景观消失,河流内水流量在枯水期减少,甚至影响到地下水的交换。

2.2城市空间规划考虑水环境生态保护的必要性

水环境又十分重要,水是生命之源,如果没有水资源,那么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都无法存活;此外,水资源还可以调节气候、滋养动植物、构建生态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然而,国土空间规划比较注重土地的开发和应用,虽逐渐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划定了“三区三线”等,但仍忽略水环境这一因素,不能深入认识水环境的自然规律和生态功能,导致城市发展空间在扩大的同时河流等水环境空间减少,这都不利于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将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十分必要。

3 国土空间规划的生态保护策略

3.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完善相应法律保护

国土空间规划应构建相应的体系框架,对于现有体系要从横向、纵向方面同时完善,且每个层面的部门要有相应的专项规划。纵向方面:国家级别进行土地规划时要注重引导,把握宏观层次,各省市级要确保上下能够沟通顺畅、有效衔接,县乡级别要注意落实、规划的可行性;横向方面:应将土地的主体功能区放在主导地位、土地规划进行沟通衔接、其他规划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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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时涉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要完完善,尤其要完善立法,如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污染物生产排放等纳入专门的法律范围之内,使土地空间规划时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法律依据,同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依法处置,还应加强对土地空间规划过程的生态环境的监督机制。

3.2合理规划城市土地资源

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要科学管理、合理规划土地资源,制定发展策略要更加有针对性,确保土地资源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因此,土地规划人员要认识到所规划土地的用途、性质以及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必须清楚明白土地限制使用范围,使得规划的每一处土地都能够合理应用;此外,有关部门要从整体角度规划、设计、开发土地资源,要严格控制、规范土地开发规模、各类型土地占比、空间分配标准、人口密度比例标准等,尤其要考虑到土地规划与我国实际国情相符合,确保规划方案既具有经济效益,又符合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3 加大水环境治理和保护

水环境概念不仅指水的空间分布、形成等自然条件,还包括与人类相关的空间,人类间接、直接利用的水体等。治理水环境要求有关主体人员采取工程措施建设治理水环境,确保水环境满足人类长期发展需要,使得水资源量与生态相协调,水资源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和更替。

通常情况下,治理水环境涉及到河流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城市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业废水污染的整治、饮用水源的清洁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

3.3.1入河排污口的治理

排污水域的设置和布局必须得当,对于自然保护区、源头水保护区、跨流域调水的水源及输水线路等地区严禁设为污水排放区,且加大对这些水域的保护,禁止扩建、改建以及新建入河排污口,对于已经建立的要限期整改及关闭。此外,对于省界缓冲区、污染物现存量超过水域纳污力的水域区等要限制排污口的设置,要坚持“减老填新、以新换旧”的原则,对于污染物处理减小到纳污能力范围内的水域,可适当增设排污口;而对于污染物仍没有降到标准范围内的水域,不能扩建、改建、新建入河排污口。最后,对于现存污染物量远小于纳污能力的水域要排污口设置可按照普通标准限制,使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规划要求。

对于入河排污口治理要做到依法关闭、调整及深度处理整治,对于违法建设或者不符合国家排污政策标准的入河排污口要依法取缔;对于符合排污标准但对水功能区依然有影响的排污口,可根据排污量的要求适当调整其布局位置,同时要保证入河排污口满足水功能区的要求。此外,可通过建立人工湿地等方式使入河污染的负荷降低、水质得到改善;还要逐步改造入河排污口使其更加规范。

3.3.2水源地的生态保护

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可通过人工湿地、河湖滨带生态修复、生物净化湖库等方式,其中人工湿地构建方式采取天然洼地或者滚水堰等方式,可以有效保护水质、净化污水;对于水库型水源地、河道型水源地等可建设河湖滨生态修复,同时为了达到植被的覆盖面积可采取封育管理,确保其蓄水能力和土壤保肥能力,使水源地的生态环境能够良好稳定发展;对于高营养含量的水库可进行生物净化,如水生植物种植、生态浮床等,提高水库的含氧量,降低污染负荷,从而使得水质得到改善。

结束语

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石,国土资源十分宝贵。为了国土空间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规划,要妥善处理水环境的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在不断优化国土资源的同时还要保证水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减少水土流失带来的生态损失和经济损失,进而达到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水环境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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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燕.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的思考[J].城乡规划,2019,(1):11-20.

论文作者:彭引1, 陈丹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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