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前20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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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6年所有制改造以后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到1976年止,是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20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则把“文化大革命”10年剔除在外)。这一时期所开展的建设,如果说所取得的成就是以付出高昂学费为代价的话,那么,它得到的经验教训却是十分宝贵的。共产党的伟大之处之一,就在于它能从自己的挫折和错误中自觉吸取教训,并把它转化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宝贵财富。那么,究竟有哪些教训和启迪呢?我认为至少可以总结出这样几条:

一、阶段定位上的错位

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定位上,毛泽东等领袖人物在总体上是急于过渡,急于实现社会主义,急于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而忽视了社会主义的阶段性和长期性。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当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就会起来推翻维护这种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反之,当这种生产关系变革过快、过急、过高时,也会阻碍和桎梏生产力的发展。在这里,适度是最关键的,适度才能适应,适应才能良性互动

马克思、恩格斯的“两个决不会”从理论上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这个论断,既说明社会主义的胜利和资本主义的灭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能把理想建立在社会主义的“速胜”和资本主义的“速亡”上;同时也说明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的建立是有客观条件的,不能凭主观人为的制造。我们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上就是犯了这种“左”的急躁毛病。

回顾这20多年生产关系的变革路径,一条“盲目求纯、急于求成”的主线便跃然眼前:单干→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几乎不到十年的时间就完成了。生产关系的不停变革和提升,使人们的思想觉悟无法跟上,效率和效益都十分低下,于是又靠政治运动的高压来统一思想和步伐,“抓革命,促生产”,就是这种模式的形象概括。实践证明,这种不断升级的生产关系脱离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但没有促进生产力,相反却对生产力造成了破坏。

急于在自己一代完成更多的事,甚至在自己手里就实现共产主义,这几乎是早期所有共产主义者们共有的一个情结。毛泽东也没有能超越这一情结。他后来的很多努力,包括缩短过渡时期、开展“三面红旗”运动,都是为了这一理想的早日实现。

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建成观上,列宁也是一个急于求成的人,他也希望理想中的未来社会能在自己手中早日实现。1920年10月2日,他在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说:“现在50岁左右的这一代人,是不能指望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了,那时候他们都死了。至于现在15岁的这一代人,就能够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也要亲手建设这个社会。”① 所以,他在新经济政策上的退一步,是为了进两步,完全是一种应变策略,并没有把它们当作不成熟社会主义的内在必然战略逻辑来看待。正是这个思想和斯大林本人更厉害的急于求成,使他在列宁逝世后五年即1929年底就“全线进攻”,并于30年代宣布苏联已经建成共产主义。

急于求成、好大喜功,可以说是许多人的一个通病,也几乎是任何英雄人物、领袖人物都难以解开的情结。它既是优点,能促使自己去发挥最大限度的主观能动性,以取得事业的胜利和辉煌;同时又是弱点,它会引发许多主观盲目性,导致行动的急躁和事业的挫折。

回顾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史,几乎都存在着这样一个怪圈:形势一旦好转,头脑就开始发热了,急于求成、盲目求纯的思想抬头、膨胀;一旦碰到困难、出现挫折,头脑又冷一点,被迫收缩、退让。如此循环不已,使传统社会主义很难走出困境。问题的关键,还是出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判断上并没有搞清楚。当然,这也是不奇怪的。由于社会主义是前所未有的新生事物,要认识清楚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为什么我们党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到胡锦涛,一直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就是因为清醒地吸取了这个教训。在这个问题上,从总体讲,列宁的探索是非常谨慎的,而毛泽东在晚期则就有些胆大了,不过这又与他们生命与实践过程的长短有关、与个人的性格气质有关,所以也无法硬比。

二、主要矛盾上的误判

在社会主义时期的矛盾判断上,毛泽东等领袖人物在总体上是突出阶级斗争、突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突出公平至上的,以“始终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主要矛盾取代八大所总结的主要矛盾,以“反修防修”这个主要任务取代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忽视效率与发展,错误地把阶级斗争不断扩大化。

在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整体应该是不存在了,这时候的阶级斗争虽然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了,国内的主要矛盾应该如中共八大所正确判断的那样,“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但是,我党尤其是毛泽东本人,并没有坚定不移地实现这个战略转移,相反,对阶级斗争的严重性、残酷性、长期性的认识却不断升级,把阶级斗争看成是我党的生命线,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把一切矛盾和不同认识都看成是阶级斗争,直至发展到“文化大革命”,表现出了严重的“左”倾错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

进一步讲,我认为,即使是在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形势也应该因国而异。如中国与苏联就不一样。关于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问题,列宁曾经提出过一个有名的论断,即他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指出的:“机会主义恰巧在主要之点不承认有阶级斗争,即不承认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在推翻资产阶级并完全消灭资产阶级的时期有阶级斗争。实际上,这个时期必然是阶级斗争空前残酷、阶级斗争形式空前尖锐的时期。”对这段话所讲的“时期”,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理解认为列宁所指的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到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这个时期,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有过把社会主义社会包括在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中的说法。按照这个说法,列宁在这里所指的“向共产主义过渡”,就可以理解为是向社会主义过渡。另一种理解是认为列宁所指的是包括了高级形态的共产主义社会建成以前的整个历史时期。但纵观列宁所有这方面的论述,我认为列宁在当时的情况下并没有对这个时期进行严格的界定。他有时是指前者,有时也包括后者。如他在讲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时,提出了一个“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的时间概念,则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列宁正是在这种时间概念下多次论述道:每个阶级及其相互的关系虽然都发生了变化,但阶级斗争是不会消失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新阶级对更强大的敌人,对资产阶级进行的最奋勇和最无情的战争,资产阶级的反抗,因为自己被推翻(哪怕是在一个国家内)而凶猛十倍”。

有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列宁是在苏联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全面改造的前夕而过早地逝世的。他一生所经历的社会主义实践,恰恰是十月革命以来国际、国内阶级斗争最复杂、最尖锐、最残酷的十来年。由于俄国革命的特殊性(主要是两个:一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二是自上而下、先中心城市后全国的革命道路),所以十月革命后,尽管掌握了政权,但敌人仍然十分强大,频繁的国内战争和激烈的绵延不断的阶级斗争,都妄图把新生的红色政权扼杀在摇篮之中。所以,我认为列宁的论述是符合苏联的实际情况的。

问题发生在哪里呢?问题就发生在我们应如何科学地理解和运用列宁的思想上。每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首先当然应该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来指导各国的实践,但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还应该注重用实践来修正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而不是照搬照套。因为:

第一,就从夺取政权到所有制改造这一时期的情况看,不能绝对地认为每一个国家都必然出现苏联当时那样的阶级斗争形势。一般说来,无产阶级能夺得政权,就应该是同敌对阶级进行过殊死决战的暴力革命才有的结果,它不但摧毁了其国家机器,而且还应该基本上消灭了其主要武装力量。它标志着无产阶级已经掌握了国家的支配权,敌对势力作为一个整体已经失败了、崩溃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笼统地说阶级敌人同以前相比更强大、阶级斗争更尖锐,于实于理于情都说不过去。尤其是在我国,它的胜利是经过了28年自下而上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的,所以在全国解放以后,尽管有残匪的反抗、有敌特的破坏、有地富的反攻倒算、有资本家的抗拒改造,但实事求是地说,它终究不是主流,无论其对抗的势力和形式,同以前相比都要微弱得多、缓和得多。由于“革命战争是一种抗毒素,它不但将排除敌人的毒焰,也将清洗自己的污浊”②,所以,出现了我国20世纪50年代“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良好社会风气。

第二,如果以共产主义社会建成以前的整个历史时期来衡量,就更为不妥了。从历史发展的逻辑来说,既然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列宁语),那么,作为完整的剥削阶级在它消灭以前,总会有一个量变和质变(我这里所说的质变,是相对于它存在的力量而言的,而不是指这个阶级的本性)的发展趋势,它不可能在此之前就无丝毫变化,而在进入共产主义之前的某一天晚上就突然消失;如果承认有量变和质变,那么就应当认定对所有制改造的完成,就是这个阶级由整体化为残余这样一种质变的标志。关于阶级的划分,列宁曾经明确指出:“各阶级的基本标志,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当然,列宁的这一论述并不是针对阶级的消灭来讲的,但阶级的划分与阶级的消灭的标准应该是统一的。地主之所以是地主,是因为它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等生产资料;资本家之所以是资本家,就是因为它拥有工厂、机器等生产资料?通过土地改革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随着连结这些阶级的经济命脉——生产资料的被剥夺,这些阶级作为一个整体也就应该解体了。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第三,即使在过渡时期剥削阶级作为一个整体还存在,也既不意味着阶级斗争愈来愈激烈,更不意味着就一定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必须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过去常说看一个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首先要看这个社会存不存在两个完整的对抗阶级,而基本路线是由主要矛盾决定的。我们国家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因为所有制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不存在了,所以主要矛盾也转换了的缘故。我认为,这个逻辑也值得反思。

首先带来一个问题要问:以往的阶级社会,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着两个以上完整的对抗阶级,阶级斗争肯定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矛盾,难道它们都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吗?我认为应该讲两句话:历史一般是这样的;但历史也并不完全是这样的。如现代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没有充分的根据说明它们都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国内阶级斗争上的。

其次,我国在过渡时期甚至解放初期,尽管有激烈的阶级斗争,但也应该并未构成社会的主要矛盾,也似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剥削阶级已经是作为无国家机器支撑的被统治阶级而存在,即使其中的部分顽固势力作出一定的反抗也是有限的,只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在拥有强大军队、公安、警察和严密的党组织面前应是无所大作为的;何况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虽然完整地存在,但经过几十年的风雨同舟,也不能再简单地把它看作是与自己对立的敌对阶级了,需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而小生产者,虽然有自发倾向,但它毕竟是依靠力量,而且在主要矛盾转换以后的长时期内这种自发势力都是存在的。至于要解决夺取政权以后的执政安全问题,解决地主、资本主义复辟的问题,解决无产阶级政权的长治久安问题,即使到了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现在,都是要始终严重关注的问题。其实,即使在存在完整的剥削阶级的情况下,是否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也要具体国情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以阶级斗争为纲并不是解决执政安全的灵丹妙药,真正能解决执政安全的,应该至少有三条:一是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主要是起防范和保护职能,并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也需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吗?二是要加速发展经济。在落后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尤其要注重发展经济,效率优先,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一个长期不合格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能长治久安的。三是要执政为民。人心向背是决定执政安全的要害所在。作为长期受苦受难的人们,长期追随和拥护共产党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当家作主,过上好日子。解放以后,百废待兴,应该集中主要精力来发展生产,以满足社会和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要。但我们不仅在这个时期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而且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完成以后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就完全没有道理了。由于阶级斗争这根弦一直绷得很紧,既错过了发展的大好时机,又搞得人人自危,给党的声誉和执政安全带来了真正的很大伤害。

三、建设手段上的惯性

在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方法上,毛泽东等领袖人物在总体上是强调群众运动,强调主观能动性,忽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自身规律,错误地把群众运动当作解决一切问题的主要方法。

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取得胜利,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大搞群众运动,使反动军队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所以,毛泽东曾说过,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人民群众,这是任何力量也打不破的。所以,陈毅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土轮推出来的。这都是唯物史观的结论。问题是,大搞群众运动固然是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的一种手段,但并不是全部。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观点的精髓,是要关心群众的利益、倾听群众的呼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群众运动并不是天然合理的,它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一定的度量内具有合理性,所以,对待群众运动,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地说,在共产党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是需要大搞群众运动的。因为,大搞群众运动可以壮大革命力量和声势,大搞群众运动可以把对方维护统治所需要的秩序搞乱,大搞群众运动可以形成排山倒海般的人民战争。而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在局部范围和工作中如防洪、救灾、灭火、抢险等,在特殊情况下如国家面临境外侵略、威胁等,也需要和可以搞群众运动。除此之外,就要十分谨慎地运用群众运动这一方法了。其实,即使是防洪、救灾、灭火、抢险等工作,到了当代,除了仍然需要一定人员的数量外,更多的是要讲究科学性、专业性了,否则只能徒作不必要的牺牲。至于政治斗争和经济建设,更不能动辄搞群众运动。

列宁说过,真理向前再跨一步甚至半步就会成为谬误。因为群众运动有两个明显的局限性:一是容易导致一窝蜂,二是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的时候,由于地位和任务的根本不同,既需要社会有序运行,又需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如果这时还动辄搞群众运动,搞人海战术,常常会劳民伤财,弄得不好还可能失控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付了学费的。1957年反右如此,1959年反右倾如此,人民公社化运动如此,全民大炼钢铁如此,开展“四清”运动如此,“文化大革命”更是如此。

与此相关的是,毛泽东的“治乱观”也是造成习惯于运动式领导的一个原因。“治乱观”是毛泽东早期思想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他认为,天下大乱可以达到天下大治,乱不可怕,越乱越好,乱了敌人,锻炼了自己,乱得彻底也就治得越好,而且这种治和乱是有周期性的,几年又来一次。这种观点无疑是充满着辩证法的,在向统治者夺取政权的革命阶段,也是很有革命意义的。但是,它也潜隐着不够彻底的地方。是否提倡乱,有两点是必须看到的:

首先,要有合理前提。这个前提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反动阶级掌权,先进阶级在夺权的过程中,提倡乱,只会乱了对方,有利于自己;另一种是非主观因素引发的乱,出现了就不要怕,利用得好可以坏事变好事。

其次,还要有分析。即使是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群众运动也应该尽量是有组织、有领导、有控制的,不能说越乱越好。如果是越乱越好,群众运动就会成为无政府主义的天然载体。无政府主义对旧政权的秩序和稳定,对机会主义的推行,虽然都是一种惩罚,但它在动摇旧的国家机器的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过多的伤害。因为太乱了,只会损伤国家的元气,损伤社会生产力。尤其是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共产党和广大劳动人民自己当家作主了,应该理所当然地提倡稳定了,即使有问题,也应该有组织、有领导地解决。可晚年的毛泽东却又重提这种“治乱观”,撇开各级党委和政府,发起了一场“红卫兵运动”,结果只是乱了自己,害了好人,好了坏人,损失惨重。

四、领袖权威上的偏重

在对待领袖权威的问题上,必须具有正确的唯物史观,既要维护领袖权威,又要反对个人崇拜,走民主与法治之路。

领袖的权威是需要的。恩格斯曾针对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写过一篇《论权威》的文章,认为权威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都是绝对必要的。其中无论是作为领袖集体还是作为领袖核心的权威都必不可少。但应该看到,领袖的权威尤其是领袖个人的权威,一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不能靠人为的大树特树。二是不能把领袖神化,领袖也是人,承认有天才,但天才也有局限性。三是不能把领袖的作用惟一化、绝对化,领袖的作用离不开集体,离不开制度,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必须依靠民主与法治,离开了,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失误。

作为我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的毛泽东,无疑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是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转变为中国现实的伟大舵手,并在这个实践中为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贡献。所以,人们爱戴和拥护毛泽东是很自然的事。唯物史观承认,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的发展是社会规律内部运动的一种必然。但是,唯物史观丝毫也不排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的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③。如果认为只要社会发展的经济条件使变革完全成熟了,革命的阶级就会自然而然地取得政权,那是错误的。客观条件成熟了,如果主观条件不具备,没有一个按照马列主义的理论和风格建立起来的革命党,没有几个、几十个杰出的领袖人物来挂帅,那么,革命就不能取得胜利。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清晰地显示:每当排除了毛泽东的正确领导时,革命就会受挫折;而一当确立了毛泽东的正确领导,革命就会胜利发展。正如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给威廉·李卜克内西的信中所说的:“我们之所以有今天的一切,都应当归功于他;现代运动当前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应归功于他的理论的和实践的活动;没有他,我们至今还会在黑暗中徘徊。”④ 一个杰出的领袖人物对历史的前进或延缓所起的重要作用是不能抹煞的。

问题在于我们在充分肯定领袖作用的时候,决不能把他夸大到超阶级、超政党、超历史的地步。“个人往往能对社会命运发生重大的影响,不过这种影响是由社会的内部结构及其对其他社会的关系决定的”⑤,“个人只有在社会上占有为此所需的地位时,才能够表现出自己的才能”⑥ 就革命来说,如果把胜利仅仅归结于某一个人的功劳,这就把真理夸大到了荒谬的地步。因为,“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来”⑦。在这里透过各种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必然性,归根到底仍然是经济的必然性。无产阶级革命终归要胜利,终归要走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由人类社会的客观矛盾所决定了的,并不以某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普列汉诺夫说得好:“假如他(指罗伯斯比尔——笔者注)在1793年1月27间被偶然掉下来的一块砖头打死了,那末当时一定会有另外一个人物来替代他,这个人物也许在各方面都比不上他,但事变进程毕竟还是会按照罗伯斯比尔在世时所走的那种方向发展下去的。”⑧ 正是出于这个道理,那种把一个历史人物说成是“超前绝后”、“无与伦比”的人物,绝对是唯心史观。因为“社会要有一个坚毅的军事统治者这种需要一旦满足,社会组织就堵住了其余一切有才能的军人成为军事统治者的途径,于是这种组织的力量就成了阻碍其余的这类有才能的人表现其才能的力量。由此就有我们现在所说的那种错觉发生。一般人未免过分夸大了拿破仑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竟把提出和支持了这种力量的全部社会力量统统归到他一个人份上去了。由是大家就觉得拿破仑个人的力量是惟一无二的力量,因为所有其余与他相类似的力量都没有由可能变成现实。而当人们听说假如没有拿破仑情形就会不知怎样的时候,人们的想像就混乱起来”⑨。

我党一段时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彻底地坚持唯物史观,过分看重和依赖了毛泽东的个人权威和作用,使毛泽东的个人专断作风不仅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反而对之迁就和容忍,以至被林彪、江青、康生等野心家所利用和煽动,形成一场席卷全国的个人崇拜狂潮,导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严重变形。

探索本来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社会主义建设是新生事物,在探索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也是难免的。只有真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边探索边总结,不断修正错误,才能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

注释:

① 《列宁选集》第3版第4卷第296页。

②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57页。

③ 《列宁选集》第3版第1卷第286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655—656页。

⑤⑥⑧⑨ 普列汉诺夫《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27页,第25页,第28页,第31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4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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