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论文_何程亮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论文_何程亮

宁波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浙江宁波 315200

摘要:在目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为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合法,需要在活动中严格遵照相关规则进行,对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先的防范,杜绝出现内定和不良竞争的招标行为。因此,要建立相关的法律规范制度,创建良好的招投标环境,降低不良竞争行为对招投标活动产生的影响,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①组织活动的规范性。在国际组织中,已经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程序给予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对招标和投标活动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其要求双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条件来进行施工,不得对其进行随意的更改。建筑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都需要按照“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的环节来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②从始至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之所以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工程承揽商的范围,并从中优选出与建筑工程相匹配的单位。招标信息的发放、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都要对外界公开,并接受来自于社会的监督。不管承包商单位资质高低、规模大小,只要其满足要求都可以参与招标;③建筑工程招投标要满足一次性成交原则。虽然商品交易需要进行多次谈判,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严禁双方讨价还价,投标人应邀投标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一次性报价投标,而且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单位进行评估后,从中优选出符合要求的合作商,并按照要求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法规不完善

在建筑市场中,招投标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缺乏一定的弹性空间,各单位投标技术部分差距比较大,从而影响评标结果。不管是政府招标还是社会招标,都需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但是现有的部分招标项目缺乏明确规范和标准,例如:土地出让、项目法人、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招标等,需要对招投标的领域和范围进行适当的扩大,但是由于招投标法规不完善,会对其招投标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2.2标底编制审核不严谨

标底编制是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其从始至终会对招投标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要想使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的进行,则需要具备一套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通常情况下,标底是由相应资质造价公司或建设单位的专业人员来进行编制的,但是这些人缺乏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极易诱发标底缺项或者漏项问题,甚至造成废标等。

2.3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

目前,我国还缺乏一套系统性的评标定标法律体系,从而导致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特点。评标方法基本上是根据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来进行确定,导致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违背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实际上,标底属于评标的界限,如果投标文件超出标底的投标报价则判定为无效投标,这样会导致报价竞争转化为计算准确性的比赛,而并非投标方案最接近标底,且充分合理者中标。

3、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措施

3.1完善法制体系,健全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相关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行业对招投标管理的需求,很多漏洞的地方显而易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政府部门需要结合建筑行业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的修订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为招投标中的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过程、评标办法等环节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此外,健全对招投标相关的处罚机制,也能够避免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减少腐败的滋生。建筑平台的建立能够给建筑行业一个公正公开的环境,对于需要工改招标的项目在平台上进行公布,让统一的市场机制对招投标进行监督,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公开、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同时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2优化评标方案管理

首先,一份严谨、科学、合理、详尽的招标文件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它的制作体现了工程的合理性和标书编制人员的专业性。它的优秀性体现在对招标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防范和对后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的管理提供的方便两方面。其次,个人的主观性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具有很大的能动性。为了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因为个人主观性对工程评标结果产生的负面影响,必须建立严格的评标资格机制,聘请具有很高专业性、职业道德和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从评标专业性上避免影响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公平原则。最后,评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还需要有合理的评标办法作为支撑。评标办法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评标结果,因此必须做到符合所有法律法规。而且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评标办法也要相应地做出一定程度的优化改进。

3.3建立健全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关于招标人、投标人、评委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可以建立相关的诚信档案记录,完善工程建设中的信用记录,整合现有部门和行业信息信用资源,推动其综合数据库的建立。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利用信息数据平台,建成全国性的工程建设诚信体系,规范全国的招投标行为。基于此,要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对不诚信的企业要严格其市场准入,从根本上规避陪标串标等不诚信的行为,运用失信惩戒体制将企业的征信系统与其施工招标行为相挂钩,实现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政府要加强法律规范制度的建立,约束并规范招投标过程中各方的行为。

3.4加强对合同问题的规避

规范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问题规避的核心和关键所在。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对问题量较小的施工项目,采用固定计价的合同方式,尽力取得施工条件好且施工工艺纯熟的承包商低报价;而对问题较高的项目,合同上,一定要明确可调价条款,确保结算单价合宜。尤其是建材市场的招投标,必须对招标和施工时期的差价进行估值。合同语言是解决纠纷的依据,也是避免包公招标中扯皮行为最有力的说辞,严格合同条款表达,对建筑工程职权划分和索赔提供了相关程度的依据,合理的问题分配,是招标和投标单位实现双赢的必然选择。处于买方市场的建材市场,对问题的转嫁后面,往往是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不良影响,在合同中,明确风险任务,可以抵偿承担问题造成的损失,与建筑工程投资极为不利。

3.5加大监管力度,确立严格审查机制

①加强对招投标前期的监管,重点审查招标方发布的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避免恶意串标的现象发生。②对开标、评标的过程进行监管,重点监督开标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操作,评标的过程时候是否合理,坚决杜绝评标人员不按规定评标的情形。③对工程项目标后进行监督,重点关注中标单位与招标方的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监督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在监管的过程中,需要各部门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式,及时的调整监管方法,避免监管脱节的情况。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招投标问题管理,是建筑工程启动中纲领性的文件,对建设施工的阶段性开展、业主和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的利益管理问题息息相关,因此重点加强对其的研究非常有必要。

参考文献

[1]陈保强.提高建筑工程投标质量有效途径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4,26(10):75-76

[2]王良勇.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09):105-106

[3]王玲,梁飞.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趋势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6(27):40

论文作者:何程亮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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