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央行制度比较与我国央行调控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央行论文,中美论文,模式论文,制度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对中美央行制度进行比较的现实意义
美国中央银行,即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建立于1914年,其基本职能是巩固准备金制度,提供有伸缩性的货币,防止和对付可能出现的金融危机;根据流通需要,调节货币流通量,发挥票据结算所作用,为银行办理支票结算,并对银行实施严密、有效的监督。经过三十年代经济危机后的大改革、战后大改革以及八十年代经济危机后的大改革,美联储由过去较多地关注货币流通和货币稳定,变为关注整个社会经济增长和稳定,改变了过去那种对财政部的从属和依赖,朝着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方向发展。美联储还在放松利率管制的同时加强对银行机构和业务的监督检查,以鼓励竞争,促进金融发展。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世界上中央银行制度最成功的典范之一,它对美国经济、金融的有效调控,以及对国际金融的巨大影响,为美国政府和其它金融组织所无法替代,很值得发展中国家有选择地学习。这对我国确立科学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尤为重要。
我国自1983年9月正式确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美联储的成功经验,使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由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统一计划、统存统贷的资金供给机制,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趋向于以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为中介指标的间接调控机制。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而金融体制改革又相对落后于其它经济领域的改革,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还没有从根本上担当起调节经济、金融的重担,它的间接调控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强力干预,这一切与具有很大独立性的美联储相比,差距甚远。
二、中美银行制度的现实比较
(一)组织结构比较。
在外部形态上,美联储的建立深受美国联邦制度的影响,它将全美50个州按不同的地理和经济条件划为12个联邦储备区,并建立了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与各州权力相对应,各储备区的国民银行、州立银行以及储备银行自身,要受所在州的法律约束,与州政府政策相协调。美联储还在少数重要城市设立储备银行,目前共有25家,这种外部组织形态能保证货币政策实施的分散性和均衡性。在内部结构上,联邦储备体系由四部分组成,即联储委员会、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和会员银行。华盛顿联储委员会是各联邦储备银行的最高领导机关,为了避免政治因素的影响,保持委员会的独立性,规定联储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4年,与总统任期错开。这种内部组织结构能保持联储委员会制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长远性。
中国人民银行是完全按行政区划和级别设置机构的,总行是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级机构,各省、地(市)、县设立对应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在“条条”上归上级行领导,在“块块”上受制于当地政府,这就难免会使中央银行的超脱性和独立性受到限制。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格局已经大致框定,人民银行的设置将在专业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的过程中,逐渐由按行政区划设置变为按经济区划设置,这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能不说是在借鉴美联储。
(二)调控手段比较。
中美央行制度的发展因其社会性质、历史条件和文化意识的迥然不同,形成巨大反差。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美国中央银行,本质上是私有性质的,因为美联储的股权全部由会员银行购买,而会员银行即国民银行和州立银行都是私有性质的银行,这种属性决定美联储首先要为私人银行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是公有制基础上的中央银行,它服务于政府和国家银行,始终是从全民利益出发。通过对两种性质银行的对比,可以看出,美联储容易受私人或局部利益的局限,而人民银行则立高瞩远,能把握住宏观经济。但是美联储自建立以来,努力保持与政府的相对独立,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对经济金融的宏观调控卓有成效,而人民银行在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十几年中几经挫折,总跳不出条块分割的桎梏。究其原因,最深刻的一条是对市场的利用不同。
在市场上,美联储主要通过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和贴现三大政策手段调控经济金融。在存款准备方面,联储规定,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只要吸收客户存款,不管是本币还是外币,都应交纳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是美联储最灵活多变、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联储营业部与各储备银行密切联系,适时卖出或买入政府债券,调节货币供给。贴现业务是美国联邦资金市场利率的基准和信号,联储通过低价卖出或高价买入有价证券,充当最后贷款人。这三大手段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运行的间接调控运行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目前主要运用存款准备金手段进行间接调控,法定存款准备实施对象只是专业银行和少数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就给一些不交准备金的金融机构以高利吸储的机会;对不同机构和不同的存款在准备金交纳范围上,未作进一步区分,一律以存款余额计算,且准备金交存比例也只有一个标准,目前为13%;至于公开市场业务,由于专业银行持有政府债券数量有限,金融市场机制也不健全,因此中央银行还无法充分进行市场操作。这种情形与美联储相比,表明我国央行的调控手段是残缺不全的。
(三)金融监管比较。
美国对金融体系实行多头监管,美联储与通货监督总署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各司其职、协同动作。联邦储备体系主要管理、监督会员银行和持股公司。美联储监管会员银行主要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等业务标准规范银行行为。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人民银行,一切金融机构毫无例外地要接受其监督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比多头监管出现业务交叉扯皮要好一些,但在市场条件尚不具备,金融组织格局尚未定型,特别是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的条件下,这种大权在握,其实握不住,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1993年7、8月份以来,我国实行大动作的金融整顿,取得良好成效,就是这种合力的结果。不过它的负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仍摆脱不了行政干预。美国是一个法制严格的社会,联储执行的各项规范标准一般都通过立法实施。联邦储备体系的发展史,其实就是美国金融法规的演变史。我国中央银行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沿袭着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管理方式,目前的金融监管手段,主要有金管、稽核、审计、监察、纪检等,实施中虽然依据许多具有法规意义的条例和规定,但伸缩性特别大,主观意识十分浓厚,表现出明显的不规范性。当然,金融监管不是把什么都管死,管死了,不利于金融创新,可是管理不严,也出不了金融创新,因为宽严不当,只会促成不正当投机和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产生。中国的金融法规空白很多,监管方法也显得稚弱,要像美联储那样通过金融立法、执法促进金融创新和规范商业银行行为,还需要在认识上和行为上实现较大的突破。目前,专业银行正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银行法、票据法呼之欲出,我国的金融监管即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三、职能转换后我国中央银行应确立的宏观调控模式
通过对中美中央银行制度的比较不难发现,美联储在组织结构、调控手段和金融监管等方面都是比较完善和成功的。而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各种生产要素及其配置与市场要求还很不协调,这给我国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带来了较大困难。当然,中美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时间上相隔70多年,两国经济结构全然不同,要我们在宏观调控方面一步到位,达到今天美联储的水平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逐步建立起发达的市场和相对完备的金融体系。
1983年我国中央银行制度建立以来,我国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模式基本上是刚性调控,行政手段、计划调节的机制占主导地位,经济手段不完备,引入市场机制不多,其调控模式及运行方式可作如下表述:
货币政策目标
中央银行--→准备金、再贷款、信贷总规模--→专业银行贷款--→企业及个人贷款--→货币均衡--→社会总需求。
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中央银行实施宏观间接调控的各项条件逐步成熟,因此转换职能后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模式有待于从理论上进行认识:
货币政策目标
中央银行--→准备金、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外汇操作、利率、金融监管--→商业银行贷款、金融市场融资、企业及个人贷款--→货币均衡--→社会总供求。
这个调控模式,在商品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调控模式基础上,增加了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特别是美联储经常使用且行之有效的再贴现机制和公开市场操作,并把金融监管作为货币政策手段纳入职能转换后的调控模式,这是因为:①再贴现机制,在1985年就已经开始建立,但由于专业银行的贴现业务开展的规模、范围都比较小,中央银行无法通过贴现机制发挥作用,但随着中央银行职能的转换和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商业银行的贴现规模和范围必将有较大发展,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机制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条件将日益成熟。②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最具主动权和最富有弹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已经明确要在我国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因此随着金融市场的发育、成熟和社会信用化程度的提高,我国中央银行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工具来调节货币供应量已经既必要又可能。③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以后,商业银行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其经营行为往往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要求不一致,甚至形成冲突,必须通过金融监督手段来限制和规范那些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不一致的商业银行行为,因此把金融监管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纳入调控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存款准备金制度在我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时就已经建立,并为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如前所析,它有很多不足之处,须进一步完善:一是实施对象应为所有商业银行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改变存款准备金率过于单一的现状,根据存款期限长短和流动性大小确定有差别的存款准备率,以控制那些期限短、流动性强的存款扩张能力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我国中央银行自建立起,一直坚持“发展经济、稳定币值”的双重目标,过于强调发展经济。十四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改变为“促进货币稳定,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种双目标的换位,表现出中央银行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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