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察素齐镇基准地价的评估与确定(论文文献综述)
李鹏[1](2011)在《小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主要从托克托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出发,通过对托克托县土地利用现状的研究,分析得出托克托县在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依据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和托克托县的实际情况建立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并通过特尔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在对各种文献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全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托克托县相类似地区的平均水平作为分析依据,并通过专家咨询等方式最终确定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标准。在对托克托县进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之后,得出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的结论:托克托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值为0.968,土地投入指数:0.208;土地利用指数:0.261;土地产出提数:0.344;土地可持续利用指数:0.155;参照评价标准评比,说明托克托县城镇土地利用处于非集约利用状态。这表明托克托县在小城镇经济发展过程中建设用地需求量是很大的,土地呈过度利用的状态,这对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和全县耕地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同时,也表明城镇建设中的绿地数量是不够的,城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力度也不够大,在今后的城镇建设过中这些问题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可知,托克托县的土地集约利用形式很严峻。最后,在对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的措施和建议。
张晶晶[2](2009)在《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征地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用地流转提出新的要求之后,征地制度的改革受到社会各界更广泛的关注。征地补偿标准作为征地制度的核心内容,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焦点问题。在这种背景条件下,笔者对目前呼和浩特市旗县区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呼和浩特市征地补偿标准低,与当地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不能保证失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需要。呼和浩特市应建立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征地补偿标准体系,以促进呼和浩特市农用地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在理论研究方面,本文借鉴国内外关于农用地价值研究的成果,确定农用地价值应由农用地的自然经济价值和农用地的外部性价值组成。其中在论述农用地自然经济价值时,认为要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需要科学地消除工农业“剪刀差”对农用地价格的影响;农用地外部性价值包括农用地的社会保障价值和生态价值。由于农用地生态价值是对整体社会成员而言的,因此利用农用地生态价值来主要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征地补偿标准的不同。在实证方面,论文主要进行了两部分的研究。一是征地补偿价格的计算:本文从呼和浩特市旗县区的实际出发,以农用地价值为基础,计算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价格。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价格包括农用地自然经济价格、农用地社会保障价格和农用地生态价格。农用地自然经济价格和农用地社会保障价格之和为公益性征地的补偿价格,农用地自然经济价格、农用地社会保障价格和农用地生态价格三者之和为非公益事业征地补偿价格。其中农用地自然经济价格的确定运用了收益还原法和指标体系测算法,并在收益还原法中进行了工农业劳动力折算系数为5:1的“剪刀差”修正;指标体系测算法共选择了3个因素11因子,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其权重;二是对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分析,采用价格推算法将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区片等别和价格进行了平衡,有效地解决了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区域衔接的问题。通过以上研究,得出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公益性征地补偿标准与非公益性征地补偿标准,且两个标准地域排序相同,排序从大到小依次为:市区、托克托县、土默特左旗、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根据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公益性征地补偿标准,运用面积加权平均法,将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划分为十二个等别,高等别主要分布在市区,旗县中最高等别为Ⅳ等别,分布在托克托县,最低等别分布在武川县和清水河县。总结以上研究,形成呼和浩特市征地补偿标准体系。
王芬[3](2008)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城市土地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其利用水平的高低会给城市带来不同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城市用地扩张迅速,城市土地的供需之间的矛盾日益扩大,城市土地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成为城市土地利用中的核心问题。为了提高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城市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本文通过吸取国内外的相关理论,从城市土地的内涵和特征入手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影响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因素,提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应遵循的原则,建立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全国众多城市的统计数据,采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呼和浩特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与众多类似城市集约程度进行对比,根据呼和浩特市的实证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张丹[4](2008)在《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计划经济时代的土地征地制度,对于保证当时的国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这个制度的缺陷也就日益显现。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①征地程序繁琐混乱的问题;②征地范围过宽及征地权滥用的问题;③征地补偿标准确定的不合理与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④征地补偿费的合理使用问题等等。其中,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是整个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核心。近年来,随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推行,征地补偿标准有明显的提高。在我国这种标准的推行暂时缓解了我国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起到了重大作用。本研究主要达到以下几点目的和意义:①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这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使其更具应用性;②尽量做到补偿的公平性,使政府和失地农民的满意度提高,减少农民因对补偿标准不满而进行的上访活动,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③为地价间的平衡提供了思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目前国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阐述;②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制定原则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③论述了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过程,并指出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需完善的问题——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衡;④对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呼和浩特市工业基准地价进行内部平衡,与周边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进行外部平衡;⑤对平衡结果进行探讨和分析,力求使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具操作性和合理性。本文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呼和浩特市工业基准地价内部达到了平衡。而在外部平衡结果中发现,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征地统一年产值没有达到平稳过渡、自然衔接,对于上述问题,笔者进行了分析和论述。旨在为呼和浩特市下一轮农用地定级、估价提供科学依据。
张裕凤,李静[5](2007)在《呼和浩特市旗县城镇基准地价及影响因素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在介绍基准地价内涵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法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方面对比分析呼和浩特市5个旗县城镇基准地价的特点,阐述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及其空间分异特征和城镇基准地价与其影响因素的关系。研究结论是城镇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呈递减的趋势,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平均基准地价比为4.22∶1.50∶1。商业用地的地价分布由于受到道路的影响,临路形成较高的基准地价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由中心向外,级别和价格呈较均匀递减的变化规律,城镇规划因素在基准地价评估中具有重要作用。基准地价与区位的影响因素密切相关,各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地价的高低。各旗县应积极改善地价影响因素,缩小基准地价的差距,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该项研究为今后呼和浩特市土地市场的发展,引导土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在价值起到促进作用。
王锋[6](2005)在《西部小城镇发展潜力与生态经济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西部小城镇问题,不仅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有重要的实现意义。1999 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之后,西部地区正在成为国家的战略发展重点。而西部小城镇建设,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西部小城镇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科教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等西部大开发重点任务的完成;而且,西部小城镇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结合点,其快速发展,有利于转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差距。从理论研究看,加强对西部小城镇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为西部小城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从发展现状看,针对西部小城镇数量少、规模小、质量差的现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其发展,不断提升小城镇的质量和档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 本文的总体思路是,立足于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背景,立足于实现全国区域协调发展需要,立足于我国加快推进城镇化的现实,根据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的一般理论,借鉴小城镇发展的国际国内经验,重点运用定量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动态分析的方法,在分析西部地区城镇化和小城镇发展历程、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对到2020 年西部城镇化水平和小城镇的发展潜力进行了预测,并着重分析了小城镇建设与西部生态建设的互动关系,以及其与西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通过剖析西部小城镇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制度创新促进西部小城镇发展的对策。 本文共分为八章。总体框架是:第一、二章是有关概念和理论铺垫部分。第三、四章主要分析和总结小城镇发展的国际国内经验。第五、六、七章是本文的重点和核心部分,主要预测了西部小城镇的发展潜力,讨论了小城镇发展与西部生态建设的互动关系,以及其与西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第八章是对西部小城镇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政策的研究。 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城镇化的概念。所谓城镇化,就是农民变为市民,农村变为城镇,传统价值观念变为现代价值观念的动态过程和综合现象。本文所指的“小城镇”主要是建制镇,具体包括县城镇和除县城镇以外的建制镇,不包括农村集镇。 第二,国内外小城镇发展经验对西部小城镇建设有重要借鉴作用。国外小城镇建设,在重视小城镇规划和发展小城镇经济、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
张裕凤[7](2003)在《县域土地资源利用与土地资产管理研究 ——以土默骑左旗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本文通过对土默特左旗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动态变化及土地资产管理现状的分析,指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资产管理的途径,作为全旗制定有关土地政策和调整土地计划的基础,旨在实现土默特左旗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推动全旗经济增长和发展。该项研究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和系统动力学原理及计算方法分析指标间的影响关系,采用GIS技术处理图形数据与制图。 该旗土地利用现状特点是土地利用类型多、利用程度高,现有耕地面积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40.98%;耕地资源较丰富,土地垦殖率较高;土壤以草甸土为主,土地质量中等,土地自然生产力水平较高;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明显。1992年~2002年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特点是耕地减少,期间有一定波动,建设占用耕地成为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林地减少的主要去向为耕地、城镇、公路和水域用地;牧草地面积减少幅度较大;城镇、独立工矿用地及交通用地表现为持续扩张的态势;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的区域差异也很明显。土地利用动态变化驱动因子为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城镇化、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利益的驱动及自然因素等。 全旗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是开发程度差异较大;农业生产过程中浪费现象严重;普遍存在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土地污染严重等土地退化问题;水资源利用不当造成土壤盐渍化;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不力。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土地市场秩序不规范,土地资产流失严重;出现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情况,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 土默特左旗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土地资产管理的途径是认真贯彻国家土地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生态建设规划与实施;建立土地数量与质量的调查、监测和预警制度;实现土地的分区利用;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实行土地资源的资产化管理;积极运用法律法规手段进行土地资源的利用管理和资产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全旗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该研究成果为我区其它同类旗县的土地利用与管理提供借鉴。
甄江红,赵明[8](2000)在《察素齐镇基准地价的评估与确定》文中研究指明根据察素齐镇土地市场特征 ,选择适宜的基准地价评估途径和测算方法 ,经模型拟合、检验 ,结合当地实际 ,确定基准地价 ,并对其评估特点进行分析 .
二、察素齐镇基准地价的评估与确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察素齐镇基准地价的评估与确定(论文提纲范文)
(1)小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2章 托克托县概况 |
2.1 自然条件 |
2.2 社会经济条件 |
第3章 托克托县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3.1 托克托县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3.1.1 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结构分析 |
3.1.2 托克托县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关系分析 |
3.1.3 托克托县建设用地与人口关系分析 |
3.2 托克托县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
4.1 评价思路 |
4.2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3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的选取 |
4.4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参考标准值 |
4.5 评价方法 |
4.6 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及分析 |
第5章 托克托县土地集约利用的建议和措施 |
一、科学合理的进行城镇规划编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
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发展和优化城镇土地存量市场 |
三、完善土地收储制度,加强政府对土地二级市场的干预 |
四、积极推进城镇土地整理,切实增加建设用地供给量 |
五、减缓城镇外延式扩展速度,实现城镇立体式发展 |
六、增加城镇绿化用地面积,注重生态环境建设 |
七、合理推进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土地聚集效益 |
八、采取技术手段,有效加强土地利用监管 |
九、强化集约用地的理念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2)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目的 |
1.1.1 征地补偿制度发展的需要 |
1.1.2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内研究进展 |
1.2.2 国外研究与实践 |
1.3 研究涉及的相关理论 |
1.3.1 地租地价理论 |
1.3.2 区位理论 |
1.3.3 土地生产力理论 |
1.3.4 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 |
1.4 农村集体土地市场价值分析 |
1.4.1 市场失灵导致农用地价格扭曲 |
1.4.2 农用地的价值构成 |
1.5 研究方法 |
1.5.1 系统分析方法 |
1.5.2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 |
1.5.3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方法 |
1.5.4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法 |
1.6 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 |
2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现状分析 |
2.1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概况 |
2.1.1 呼和浩特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
2.1.2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现执行征地补偿标准 |
2.2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目前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存在的问题 |
2.2.1 与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标准不相适应 |
2.2.2 征地补偿标准的形成机理与土地价格的形成机制相矛盾 |
2.2.3 征地补偿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不相适应 |
3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计算 |
3.1 征地补偿标准体系确定的原则 |
3.1.1 遵循市场原则 |
3.1.2 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 |
3.2 征地补偿标准体系确定的思路 |
3.3 农用地自然经济价值的计算 |
3.3.1 采用收益还原法计算呼和浩特市农地自然经济价值 |
3.3.2 建立指标体系测算呼和浩特市农用地经济价值 |
3.3.3 呼和浩特市农用地自然经济价格的确定 |
3.4 农用地外部性价值的计算 |
3.4.1 计算社会保障价值的计算 |
3.4.2 呼和浩特市生态价值 |
3.5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价格的确定 |
4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平衡与征地补偿标准体系的建立 |
4.1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平衡基础 |
4.1.1 旗县区内部征地区片的划分 |
4.1.2 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 |
4.2 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平衡的研究 |
4.2.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征地统一年产值的关系 |
4.2.2 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平衡的意义 |
4.2.3 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平衡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1.1 确定了以农用地价值为基础的征地补偿标准体系思路 |
5.1.2 丰富了征地补偿标准理论研究 |
5.1.3 为其他地区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提供了参考 |
5.2 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的方向 |
5.2.1 外部性价值的量化问题 |
5.2.2 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体系 |
5.2.3 城镇基准地价与农用地流转价格衔接的研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3)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基础研究 |
第一节 城市土地的概念及特征 |
一、城市土地的概念 |
二、城市土地的特征 |
第二节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及特征 |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 |
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特征 |
第三节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城市土地的供给总量 |
二、城市土地的区位和用途 |
三、城市土地的利用结构 |
四、土地的价格和税收 |
五、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需求 |
六、科学技术水平和政策导向 |
七、生态环境容量(承载力) |
第二章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理论 |
一、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理论简述 |
二、报酬递减规律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 |
第二节 区位理论 |
一、基础理论简述 |
二、区位理论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 |
第三节 地租地价理论 |
一、地租地价理论简述 |
二、阿伦索的城市地价空间结构模型 |
三、地租地价理论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 |
第四节 城市土地规划理论 |
第五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研究 |
第一节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概述 |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相关领域的研究 |
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意义和目标 |
三、城市土地利用集约综合评价的评价对象 |
第二节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
一、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 |
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内容 |
三、城市土地利用集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第四章 呼和浩特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呼和浩特市概况 |
一、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 |
二、城市形态的历史演化 |
第二节 呼和浩特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综合评价 |
一、呼和浩特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范围和对比城市的确定 |
二、呼和浩特市城市土地扩展和扩展动态分析 |
三、呼和浩特市城市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分析 |
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区域总体评价及比较 |
第五章 呼和浩特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城市发展 |
一、做好城市发展的阶段性规划,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 |
二、加强规划的实施,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供应总量 |
三、制定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总体实施方案 |
第二节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 |
一、加大城市土地粗放利用的成本压力 |
二、增强土地集约利用的投资动力 |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鼓励政策 |
四、建议征收土地增值税和闲置费 |
五、奖励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的建设项目,督促和惩罚未达标的建设项目 |
第三节 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保证土地的集约利用 |
一、完善地价公示制度,明晰土地产权,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利性 |
二、规范集体建设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储备供应机制,形成城市土地供给的良性循环 |
第四节 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中的调控作用 |
第五节 其他政策措施 |
一、建立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考核制度 |
二、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地下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文章 |
(4)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研究的基础 |
2.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相关概念 |
2.2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基本原则 |
2.4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方法 |
3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 |
3.1 研究区概况 |
3.2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 |
3.3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的划分方法及其确定 |
3.4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方法及结果确定 |
3.5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优点 |
3.6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需完善之处 |
4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衡研究 |
4.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部平衡研究 |
4.2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外部平衡研究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呼和浩特市旗县城镇基准地价及影响因素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研究区概况和特征 |
2 呼和浩特市旗县城镇基准地价的价格和空间分异特征 |
2.1 旗县城镇基准地价比较 |
2.2 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的空间特征 |
3 影响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的因素比较 |
3.1 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与自然条件之间的比较分析 |
3.2 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与社会因素之间的比较分析 |
3.3 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比较分析 |
3.3.1 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与主要经济指标的关系 |
3.3.2 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关系 |
3.4 呼和浩特市城镇基准地价与交通条件的关系 |
4 结论 |
(6)西部小城镇发展潜力与生态经济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 |
1.1.1 研究的背景、意义 |
1.1.2 研究的目的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可能创新点 |
第二章 城镇化和小城镇的概念及有关理论界定 |
2.1 城市、城镇与小城镇 |
2.1.1 城市、城镇与小城镇的内涵 |
2.1.2 城市和城镇划分指标与分类 |
2.2 城市化与城镇化 |
2.3 城镇化的特征与指标界定 |
2.4 城市、城镇、乡村的互动关系 |
2.5 城市、城镇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与配套关系 |
第三章 小城镇发展的国际经验 |
3.1 世界城镇化的特点与趋势 |
3.2 世界一些国家小城镇的发展 |
3.2.1 美国城镇化和小城镇的发展 |
3.2.2 英国城镇化和小城镇的发展 |
3.2.3 德国城镇化和小城镇发展 |
3.2.4 日本城镇化和小城镇的发展 |
3.3 国外小城镇建设对我国及西部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启示 |
第四章 小城镇发展的国内经验 |
4.1 我国城镇化的历程和现状 |
4.1.1 我国城镇化的历程 |
4.1.2 我国城镇化的现状 |
4.2 我国小城镇的发展现状、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
4.2.1 我国小城镇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
4.2.2 我国小城镇发展的作用 |
4.2.3 我国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 东部地区小城镇发展对西部地区的启示 |
第五章 西部小城镇的发展潜力 |
5.1 西部地区城镇化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1.1 西部地区城镇化历程 |
5.1.2 西部地区城镇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2 西部小城镇的发展现状和类型 |
5.2.1 西部小城镇的发展现状 |
5.2.2 西部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类型 |
5.3 西部地区城镇化和小城镇发展的环境分析 |
5.3.1 西部地区城镇化的环境 |
5.3.2 西部地区城镇化的道路选择:多元化城镇化道路+加快发展小城镇 |
5.3.3 西部小城镇发展的环境分析 |
5.4 西部城镇化水平和小城镇的发展潜力 |
5.4.1 计算方法 |
5.4.2 西部城镇化水平和小城镇的发展潜力和水平预测 |
5.5 西部小城镇建设的规模和分区 |
5.5.1 西部小城镇建设的规模 |
5.5.2 西部小城镇建设分区 |
第六章 西部地区小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 |
6.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
6.1.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现状 |
6.1.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
6.1.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的原因 |
6.2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西部地区的具体思路 |
6.2.1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 |
6.2.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特点和建设的具体思路 |
6.3 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政策分析 |
6.3.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 |
6.3.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成效 |
6.3.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主要不足 |
6.4 对退耕还林的政策分析 |
6.4.1 退耕还林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
6.4.2 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成效 |
6.4.3 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不足 |
6.5 对生态移民的政策分析 |
6.5.1 生态移民政策的背景和内容 |
6.5.2 生态移民的主要做法 |
6.5.3 几种典型的生态移民 |
6.5.4 生态移民对生态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作用 |
6.5.5 生态移民政策的不足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6.6 发展小城镇与西部生态环境建设 |
6.6.1 对生态环境建设三种措施的比较及思路调整 |
6.6.2 小城镇发展对西部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作用 |
6.6.3 退耕还林还草应和发展小城镇相结合 |
6.6.4 生态移民应和发展小城镇相结合 |
第七章 西部小城镇建设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
7.1 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
7.1.1 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
7.1.2 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全国农业发展中有重要地位 |
7.2 西部小城镇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
7.2.1 发展小城镇能有效解决西部地区城乡二元结构偏差 |
7.2.2 发展小城镇能有效促进西部二三产业发展和扩大内需 |
7.2.3 发展小城镇能有效吸纳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 |
7.2.4 发展小城镇可以降低西部城镇化成本 |
7.2.5 发展小城镇有利于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
7.2.6 发展小城镇有利于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增长,促进民族团结 |
7.2.7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西部农业结构调整与特色农业发展 |
7.2.8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西部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
第八章 西部地区小城镇发展的相关制度与政策研究 |
8.1 小城镇建设与土地制度 |
8.1.1 农村土地制度 |
8.1.2 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
8.2 小城镇户籍制度 |
8.2.1 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演变和管理现状 |
8.2.2 西部地区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与创新 |
8.3 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 |
8.3.1 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和问题 |
8.3.2 西部地区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
8.4 小城镇投融资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
8.4.1 小城镇投融资体制 |
8.4.2 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7)县域土地资源利用与土地资产管理研究 ——以土默骑左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1 土默特左旗的区位优势 |
1.1 区位条件 |
1.2 自然条件 |
1.3 社会经济条件 |
2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动态变化分析 |
2.1 土地利用简史 |
2.2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
2.3 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 |
2.4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
3 土地资产管理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 |
3.1 土地资产管理现状特点 |
3.2 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
4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土地资产管理对策 |
4.1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4.2 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
4.3 建立土地数量、质量的调查、监测、预警制度 |
4.4 实现土地的分区利用 |
4.5 提高土地管理系统的人才素质 |
4.6 实行土地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
4.7 通过法律、法规手段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资产的科学管理 |
5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察素齐镇基准地价的评估与确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小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为例[D]. 李鹏.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1(10)
- [2]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征地补偿标准研究[D]. 张晶晶.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9(06)
- [3]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D]. 王芬. 内蒙古大学, 2008(02)
- [4]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衡研究[D]. 张丹.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8(01)
- [5]呼和浩特市旗县城镇基准地价及影响因素比较分析[J]. 张裕凤,李静. 地理研究, 2007(02)
- [6]西部小城镇发展潜力与生态经济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D]. 王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5(02)
- [7]县域土地资源利用与土地资产管理研究 ——以土默骑左旗为例[D]. 张裕凤.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3(04)
- [8]察素齐镇基准地价的评估与确定[J]. 甄江红,赵明. 内蒙古师大学报(自然科学汉文版), 2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