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女性在复仇中的作用--兼论中国古代复仇文学的主题_文学论文

论古代女性在复仇中的作用--兼论中国古代复仇文学的主题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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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西方比较文学的理论著作曾注意到,主题学研究中应选取有价值的“主题单位”这一问题。考察古代中国千余个复仇故事、传闻,我们已日渐深刻地体会到复仇主题的价值。而女性复仇及其女性在复仇主题具体描绘中的作用,也进行了部分的揭示〔1〕;然而, 对极为适宜传统伦理文化形态、事实上也的确形成了两大较为稳定的母题模式——抚育幼童复仇及养子向继父雪恨,却仍缺少系统而具体的描述分析。本文在既往探索的基础上,将文学与泛文学作品联系起来,试对此进行初步的归纳分析。

由于复仇主体诸多先天不利条件,女性的身遭不幸常常由于伦理义务牵累而无法义无反顾地扬起复仇之剑,她们不得不在漫长的岁月中煎熬,逐步实现复仇的长远目标。

第一种方式是抚养幼弟、幼妹或幼子,待其长大后实施复仇。隋时七岁的王舜之父被王长忻夫妇谋杀后,她寄食亲戚家抚育着两个妹妹,“阴有复仇之心。长忻殊不为备。姊妹俱长,亲戚欲嫁之,辄拒不从。乃密谓其二妹曰:‘我无兄弟,致使父仇不复,吾辈虽是女子,何用生为?我欲共汝报复,汝意如何?’二妹皆垂泣曰:‘唯姊所命。’是夜,姊妹各持刀窬墙而入;手杀长忻夫妻,以告父墓”〔2〕。 复仇三姐妹违法后争为谋首,以至引起隋高祖嘉叹,开恩原宥。唐时十五岁的孝女贾氏,父为宗人玄基杀害后,“其弟强仁年幼,贾氏抚育之,誓以不嫁。及强仁成童,思共报复,乃候玄基杀之,取其心肝,以祭父墓”〔3〕。这位孝女违犯后也是自陈非罪,请求代弟而死, 最后得到唐高宗的赦免。明人小说则写钱氏女丈夫被两兄殴死后,她含辛茹苦18年,将三个儿子拉扯大,而把当年的罪证——血衣、凶器收藏箱中,留下遗嘱让三子同开此箱,三子后来果然诉官使冤仇昭雪。〔4〕

显然,儿子长大后为父报仇,与其生母不得已时忍辱事仇也有着不可或离的关系。元人杨景言杂剧《西游记》写唐僧之母殷氏在强贼杀夫时,为了遗腹子而忍辱顺从。18年后“江流儿”长大,找到母亲又为父雪怨,适为龙王搭救的其父本未死,一家得以团圆。到了明代吴承恩《西游记》小说中,殷小姐见到丈夫陈光蕊被梢子刘洪等打死,身被劫持,“寻思无计,只得权时应承,顺了刘洪。”她虽“痛恨刘贼,恨不得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孩子生下后因有南极星君托梦,说丈夫未死,日后报仇、团圆有日,才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念,并将孩子漂流江中。后来江流儿长大认了母亲,又寻得外公兴兵擒仇,合家母子夫妻相会,然而“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5〕。时代风气对贞操观念的强调已不容她继续生存下去了, 这是同此前系列故事结局迥异的。

“江流儿”复仇的故事最早可以追溯到晚唐温庭筠的《乾撰子》。其父被“忽生异志”的负心朋友谋害,母亲郭氏藏恨未敢施展。待儿子义郎长大才得便吐露原委,倾诉苦衷:

此非汝父,汝父为此人所害,吾久欲言,虑汝之幼。吾妇人,谋有不臧(善),则汝亡父之冤,无复雪矣,非惜死也。……

正因为充分估量到身为女性行使复仇大任的难度,隐忍多年,才有后来义郎的刃仇成功。(详后)宋人周密《齐东野语》卷8 载某妇遇盗杀夫,也是在情急势迫时牺牲自己贞节来行使缓兵之计,祈将数月小儿这复仇火种从江上用盒子漂走,多年后在庙中偶逢亲子,终竟报官复仇。这两位善于审时度势的复仇女性事成后都未选择自杀一途。

不过也有的作品试图既让女主人公守节又不自杀,显示出特定时代对烈女不事二夫的极端性强调。青莲室主人《后水浒传》写恶奴黑儿因调戏婢女被主人孙本责罚,脱逃后伙同恶少董敬泉将孙本陷狱,又唆使董强娶孙本之妻许蕙娘,谎称孙本已病死在刺配途中。小说第25回中,蕙娘对媒婆的一通大骂表明了既全贞又复仇的打算:

许蕙娘是有志气的,晓得忠臣不事二君,烈妇何曾二夫!我丈夫只为恶奴、董贼排陷,屈死他乡,恨不即赴九泉相聚,只因孤儿无托,故坚忍偷生,以待长成,手刃此二贼。怎敢倚强又来逼夺!……和你扭到殿廷,官家也不叫民间败节。

随后剪发自伤明志。这段描写带有公式化的印记,事实上过早宣示复仇计划只能打草惊蛇。

显然,复仇女性角色使命并非单一,在亲人被害这一巨大的人生变故骤然降临时,她不独承领复仇使命,更责无旁贷地担起了抚养幼童(弟、妹、子)的重负。正由于主要的男性家庭成员不在了,女子的母性本能才愈加焕发张扬起来。哺育幼小者本是人类甚或一些大的动物共有的天性,不过对复仇女性说来,她的母性本能更具有保护幼弱的自觉意识。也许仇家正在一旁虎视眈眈,稍不留神就要被斩草除根。要紧的还不是无把握的复仇,而是保留下复仇的种子,培育成功复仇的必备力量。这样,女性复仇就与“被害者儿子长大后向继父复仇”模式结合起来。

唐人《闻奇录》载李文敏赴官途中被寇杀之沉江,妻崔氏带着五岁的儿子不得已适贼。李子长大后诣京赴举,中途投宿时凭着自身穿的“天净纱汗衫半臂”被主妪认出,得知乃父当年遇害之事,于是归问母,母“其以其事对”,于是报告官府,捉拿这位继父——杀父仇人归案,由官府诛之报了仇〔6〕。而前举《乾撰子》所载陈义郎, 也是凭着染有血滴之痕的衣衫,得知真相的。他应举途中偶逢老妪留食,后者“怜子似吾孙姿状”,以当年其母郭氏所留血滴衫子相赠,后“其母忽见血滴衫子,惊问其故,子具以三乡媪所对,及问年状,即其姑也。因大泣。引子于静室,具言之:此非汝父,汝父为此人所害,吾久欲言,虑汝之幼,吾妇人,谋有不臧(善),则汝亡父之冤,无复雪矣,非惜死也。今此吾手留血襦还,乃天意乎!其子(陈义郎)密砺霜刃,侯茂(继父)方寝,乃断吭,仍挈其首诣官,连帅义之,免罪。……”〔7〕皇甫氏《原化记》中崔尉被推堕深潭而死,凶手孙某纳其妻王氏,王方娠,生子后,“舟人养为己子,极爱焉”,长大后也是赴举途中逢老母,但这相逢是迷路后“常有一火前引,而不见人,随火而行”才得遇的,老母因面貌酷似当年的儿子,以衣衫相赠。后崔子“忽著老母所遗衣衫,下襟有火烧孔,其母惊问:何处得此衣?乃述本末。……”于是告知原委:

“比为汝幼小,恐申理不了。岂期今日神理昭然!”其子闻言恸哭,诣府沦冤,推问果伏,诛孙氏。〔8〕

尽管如这最后一例故事结尾,官府试图怪罪复仇孝子的母亲“不早自陈”,但这类忍辱含垢的伟大母亲对复仇成功把握的担心,却是不难得到理解同情的。她们忍仇多年,并非想永远苟且偷生下去,而是情系幼子,生怕稍有不慎导致这复仇火种被仇凶扑灭。“旧物”母题的出现,不过是这复仇火种的催化剂。迟疑犹豫等待最佳时机,正是出于深深的憎爱之情。而此类故事又充分说明了中国文化中血缘情分的巨大力量,作为继父的仇人怎样施恩也换不来孝子的宽恕,此与妇人决计为前夫报仇的贞烈是相通的。

元人张国宾杂剧《合汗衫》,颇借用了上述故事母题,只是突出了恶人陈虎的恩将仇报。张员外夫妇雪中救出了冻饿将死的陈虎,后者却鸠占鹊巢,伺机将张员外的儿子孝友推堕河中,霸占了孝友之妻李玉娥。当初员外与儿子儿媳分别时曾以一汗衫分为二,一付儿媳一自持。因而玉娥生子后陈虎以为己子,取名陈豹,抚养到18岁。陈豹中武状元后遵母嘱持汗衫找当年的张员外即祖父祖母,尚未相认,归家见母始知继父为东父仇人,所遇二老是祖父母。经过一番周折,陈虎被擒,送官正法。而被推堕河中的孝友原来没死,一家人终于祖孙夫妻团圆。此剧比较注意刻划陈豹与其继父间多年感情不好,后者动不动“一顿打就打一个小死”,但亲母却舍不得打儿子,想的是“倘或间打的孩儿头疼额热,谁与他父亲报仇?”这就更突出了陈豹复仇的强烈动机。而陈豹长大后的每日入山打虎,则带有某种象征意义,他似乎一直在磨炼着报仇的本领。陈豹得知真相竟气得昏死过去,苏醒后说“这贼汉原来不是我的亲爷”,说明与继父早就没有什么父子之情。“他是一只虎,入窝弓峪里去”,扣紧了陈虎——被害者儿子长大“打虎”复仇的母题结构。

社会学者认为中国的“家”有家族的性质:“家必需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氏族本是长期的,和我们的家一般。”〔9〕乡土中国里社会化了的儿子,并不能因亲父去世而脱离本族,成为继父之族的一个成员;族的血缘凝聚力是大于家庭的。何况礼教对妇人贞节的强调,使继父在这个“儿子”的眼里是个剥夺生身母亲贞节的家伙;儿子不愿充当这样一个角色,即一个改嫁了的寡妇的儿子。他自己暗含屈辱,也潜在地伤害着亡父之灵的自尊心。因而,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割肉疗亲风气颇盛的明代,某人割股肉为继父疗疾,地方官表彰其孝,没想到上奏后皇帝论曰:“继父,尔之仇家也,割父遗体以活仇家,是大不孝也。 ”〔10〕于是竟以大不孝治罪。偶或发生的这种反文化反传统的例子, 说明当事人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培养起与继父的感情,也为社会所鄙视,成为族权的牺牲品。因而,当一位年轻的寡妇与表兄互相爱恋、来往多年,事实上其表兄已充当了寡妇之子继父的角色,逐渐社会化了的儿子却伴随年龄增长痛苦日增,劝母不成就怀刃刺死了这位未正名的继父,而后声称因借贷纷争杀人,以为母讳丑。县令得知真相加以诱导,想让他据实说出以开脱罪名,他却始终不肯,被处死后还托梦阻止欲为自己撰写碑文者。作者认为,他“甘殒其身以报父仇,复不彰母过以为父辱,可谓善处人伦之变矣”。〔11〕寡母以不检点的行为否定了应有的威信,且儿子毕竟是父系家族的成员,社会要求他的角色使命是维护父族的利益,哪怕这复仇对象是亲母早已认可、喜爱的“继父”。更何况有许多继父是强逼孝子之母而成的。

由上可见,《合汗衫》一剧写出陈豹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就与继父多年在感情上格格不入,这不同于弗洛伊德所说的深层意识中的仇父心理,即俄底浦斯情结,而仍应归结为后天的社会化过程习得的,他在母亲李玉娥的长期暗示之下,逐渐养成了对继父陈虎的仇视心理;加上陈虎不善于处理好这种特定的关系,使矛盾日益激化。尽管作者力图强调血缘力量、仇怨逻辑暗中支配的神秘而必然,追求一种戏剧悬念、陡转的效果,却毕竟掩不住生母李玉娥的决定性作用,是她培育了这颗雪报父仇的种子。

与生身父亲的血缘联系,其实只部分地制约着儿子的情感取向,母亲在儿子成长中的作用,其支配性意义还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证实。即假使生身父母早已双亡,则养父母便如同生身一般,因为不会因为生母改嫁带来伦理谴责,而且没有了蓄意复仇的生母的暗示。象杨么闻知养父母骨殖得蒙义士烧化,还保存了一些,悲喜交集,当即扑地拜哭道:

我杨么自幼失散父母,亏这抚养的父母恩养成人。不能报答,反为我被仇人受冤陷狱而死,痛心入骨。幸得众兄弟协力,捉缚仇人,实疑骸骨无存,……却得有心人仗义,为杨么将父母烧化,收藏骸骨。这般恩义,又在众兄弟之上,杨么敢不拜谢!〔12〕

如果说,《合汗衫》侧重展示害人贼时露狰狞,总当不好(实乃玉娥不想让他成功地扮演合格的父亲角色)继父而屡屡以毒打来培养这一复仇的种子。那么,明人的名剧《白罗衫》剧仍突出了血缘的先在力量。说的是永乐年间进士苏云携妻赴官时被船户徐能投入水中,妻子郑氏被劫掠,虽幸而逃走,但刚生下的儿子却落入贼徒手里。徐能抚养作己子,名为徐继祖。长大后外出会试在涿州却巧遇祖母,原来老人从继祖相貌上看出绝类失踪多年的儿子。继祖为官后偏巧遇见生母郑氏来诉冤,想起所遇涿州老母诉说的事,凭着白罗衫和知情老仆了解了真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恶人徐能还在那里做美梦,自以为是当朝御史之父伙同贼众前来与继祖聚饮,被一网打尽。郑氏衔冤多年负屈诉告,理讼的恰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如果她当年也以死殉节,就没有后来的雪怨与团圆(苏云被投水后获救)。而贼徒徐能不论如何苦心孤诣地将劫来的幼子抚养大,并供其读书直至登第作官,别人的肉终究贴不到自己身上。一旦弄清血缘身份,“父仇不共戴天”的伦理使命就立刻催动儿子向假父亲复仇。这类故事母题中的亲子(或亲孙)相认,必有一件证实血缘关系的物件(旧物)为中介,而亲生母亲凭借着母子关系在其所主导的清算积怨大业中,往往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长大后的儿子终不负母亲的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强调母亲这一形象在“儿子长大后报仇”母题结构中的作用,乳母作为母亲的替代,有时还可以“置换”复仇孝子的母亲,帮助孝子了解真相,敦促其决计复仇。《说岳全传》第56至57回写王佐入金营向陆文龙策反,使之醒悟正认仇为父,助仇为非,“若不肯信我言,可进去问奶妈便知道”,奶妈哭着证实了。特殊的生活际遇使奶妈之于陆文龙如同生母,她的动情力证是至关重要的,非如此则难于构成陆文龙倒戈复仇的契机。作品再注意交代奶娘的如何随陆文龙弃金投宋,岳元帅差人送奶娘回陆公子家乡居住,似乎也在暗示读者不要忽视奶娘这一见证人、又宛同生母般人物对陆文龙心理上的巨大影响,而王佐的成功是通过奶娘的中介才生效的。

但也有一些不幸的复仇女性未等到这雪冤的晴日。她们来不及看到亲子为父报仇。含恨以殁的钱氏女就为儿子们留下了这样的血泪遗言:

我因你等年小,我出身讨命(拚命),怕为他谋害,连你们不保,故此含忍。你们若有性气,可出状告理,上复父仇,下雪母恨。〔13〕

尽管这位复仇女性并未直接向仇人报复,但所做的一切却正是朝着最终目标坚定地努力着。就连她的死,也是以死在复仇的天平上再加一块沉重的砝码,强固三个儿子复仇的决心。死亡作为一种价值,遗嘱作为一份动员书,激发了生者以加倍的力量实施复仇。诚如作者所评:“……不期他有这样沉谋定力,坚守得住,见势不好,便能顺着公了,何曾圆变!十八年不露一毫怨尤,连儿子前不说,使他不测,何等智谋!何等力量!较烈烈一死的,似进一筹。”复仇主题所昭示的主体过人的谋略内在人格力量的坚强,的确是有着持久的审美内涵与艺术感召力的。而这些发生在女性身上,又十分符合其母性的特点及其心态性格特征。她们自身的弱点要求其要有更严格的审时度势眼光和斗争的分寸感,异乎寻常的果敢与聪慧。

由上面的描述分析可以看出,儿子长大后向继父报仇,起关键作用的乃是其生母和血缘伦理的力量。至于继父对养子善待(如《白罗衫》例)还是虐待(如《合汗衫》例),都改变不了孝子的复仇决心。善待孝子,也感化不了孝子,不会让其放弃复仇;虐待孝子,也摧折不了孝子。只不过善待而遭复仇的,突出了先在血缘情分终究不可阻挡地战胜后来的种种恩遇,血缘力量内化后又转化为复仇行动;而虐待孝子又遭报的,则突出了主体复仇动机的反暴成分,其由孝子内心直接转化为行动,是与血缘亲情本能结合的。此外,就是继父善待孝子,最终也不免受到仇报的,常有一种“反讽”的效果,说明其一切努力在强大的血缘纽带牵引下,都是徒劳的。

尽管女性复仇的能力因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等远不如男子,但她们却有着男子无法相比的性别上的优势,可以为人妻、为人母。而女性之于人类的这两大功能,却都在一种有限中被充分发挥,用于复仇了。性别优势、婚姻与抚养幼童、幼子的母性本能,都无一例外地服务于复仇大业,这不仅说明复仇文学主题覆盖社会生活面的广大,更是昭示了伦理文化传统对主题系统影响的全面与深刻。性别、母性力量在男尊女卑文化中被如此充分地承认和肯定,对于传统妇女观的冲击,实在不应小觑。

女性在抚育幼儿复仇、养子向继父复仇中的主导作用,是与整个复仇主题中女性复仇这一分支密切联系的。这类极有特色的故事母题,突出展示了复仇文学的人伦情味,其深挚的情义建立在民族伦理价值观的稳固基础上,持久地为广大民众所喜闻乐见,广为传播。

其次,上述母题蓬勃于市民阶层兴起之世,极为贴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它以独特的角度揭示了传统家庭内在的伦理冲突、善恶矛盾对立现象,从而揭示了不平等社会一些普遍性问题,以及法律的无效率,民间屈枉之事的久久沉埋,密切了整个主题系统同现实生活、市井细民的关系,有效地汇聚了良善必胜邪恶的民俗期盼。

其三,该母题特定的曲折情节、戏剧性,尤其是极具戏剧因素的陡转(醒悟、重逢、指认等)等冲突场面,为古典戏曲提供了擅其胜场的情节母题,象俞樾《茶香室丛钞》卷17就发露过传统剧作《白罗衫》(儿子长大后向继父报仇)等有所本。而整个复仇主题也就不仅以其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之旨,又以其扣人心弦、动情入理的艺术魅力,在古代后期文学中有较大的覆盖面。

注释:

〔1〕参见初论、二论、三论女性复仇主题的拙文,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j[,2]专题91.8期,92.12期,93.4期。

〔2〕《隋书·列女传》,又参见《北史·列女传》。

〔3〕《旧唐书·列女传》。

〔4〕〔13〕陆文龙:《清夜钟》第8回。

〔5〕《西游记》第9回“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儿复仇报本”。

〔6〕〔7〕〔8〕《太平广记》卷128,卷122,卷121。

〔9〕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第39页。

〔10〕吕毖:《明朝小史》。

〔11〕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23。

〔12〕青莲室主人:《后水浒传》第35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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