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的整合论文_宋云娇

试论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的整合论文_宋云娇

沈阳环能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110004

摘要: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在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为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和降低工人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两种评价在实施过程中程序繁琐、存在重复、审批事项复杂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作效率、减缓地区经济的发展速度。本文从多方面分析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的特点,探讨两者相互整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评价;整合

1职业病危害因素

1.1整合评价是我国安全科学发展的需要

安全科学在我国是一门新兴学科,起步较晚,很多基础性的问题没有统一定论,对安全科学的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等还存在争议。随着安全科学地发展,我国学者对“事故”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即“人们不期望发生的、造成损失的意外事件”。按照事故的定义,职业病也属于事故的一种。按照安全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事故”这一观点,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就应归于安全学科的范畴。因此,作为预防职业伤害事故的一种有效手段,职业病危害评价也应考虑与安全评价整合,以符合我国安全科学发展的趋势。

1.2整合评价是提高政府监管效率的需要

我国的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起步较晚。在上世纪70年代末,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通知》,第4条提出:在新建、扩建、改建企业时,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尘防毒技措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遗漏的防尘防毒措施,要尽快补上,其费用由原投资部门负责。“三同时”制度的提出,为我国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兴起奠定了基础。行政监管权的统一,便于政府部门通过评价报告全面掌握生产存在的风险(包括事故风险和职业病风险),对企业进行监管。然而,随着项目的设计、验收、运行,项目须向安监部门提供六项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备案,增加安监部门的工作量。对评价中重复内容审核,降低了安监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延长企业的审批时间。如果将两类评价整合,随着项目的进行,安监部门只需通过三项评价报告便可全面了解生产安全和职业病控制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

2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的整合

2.1实施时间和评价类型基本一致

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对建设项目的建设、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各类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及其他因素等,通过工艺相同的类似工厂间对比、职业病有害因素的现场调查与检测等方法分析评价其对工人健康造成危害的影响因素、危害程度以及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安全评价则是关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化学物质以及各类配电设施、消防设施和职业卫生因素,通过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管理制度,辨识可能导致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及人身紧急伤害事故的危险、隐患及有害因素等。两种预评价都是在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进行,分别从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这两类预评价都起到预测、预防、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分别辨识可能引起工人职业病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危险因素,进而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管理方案以降低拟建项目投产后的职业病或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则是实施于拟建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评价相应预评价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情况是否满足验收要求。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在评价类型及其各自的实施时间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2.2评价程序及内容有重复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安全预评价均从前期准备、收集各项相关资料开始,逐项对各要素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从而提出对危险、有害因素的防护方案与对策,最后做出评价结论,编制预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与参加评审。在前期准备工作过程中,两类预评价都需要通过收集、现场调查以确认以下资料:拟建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数量、布局;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范、标准等资料。其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侧重于对类比企业的可比性分析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比,从而制定拟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计划;安全预评价侧重于调查周边建筑及建筑内部的间隔距离与相互影响、安全设施等情况。两类评价的预评价、验收评价及现状评价的报告格式基本相同,两类评价的步骤相似,原理相同(即建设项目的某一方面相关情况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符合性);两类评价对某些风险源如爆炸性粉尘等的关注是相同的,评价内容有一定的交叉重复;在安全现状评价中包含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两者的评价技术如出一辙,功能定位、实施途径存在诸多相似之处。

2.3评价方法具有一定的交叉

职业病危害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表分析法、类比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安全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则包括安全检查表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QRA量化风险评价法、HAZOP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等。两者的评价方法存在相互交叉和借鉴使用的情况,其中检查表法为两者最常用方法,且适用于评价各阶段。类比法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中使用较多,该法也适用于安全预评价。故障树分析法、QRA量化风险评价等方法也可应用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中。

2.4监管部门相同

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同属国家安全监督部门监管。其监管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针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价报告的评审、专家的遴选与管理,二是针对建设项目企业方面的事前预防、过程监管、事故查处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于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的多方面的相仿相似性,给实际的监管工作以及建设项目的企业方都带来诸多重复与不便。实际上国家安监部门早已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早在2012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并引发多地安监部门对推行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的整合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例如,广东、安徽、湖南、上海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在部分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评价与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整合的探索工作。

结束语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只有不断改进评价方法、把握评价重点,探求职业病危害因素量变到质变的规律,摆正与安全评价的关系,才能为企业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职业病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需要完成一次全面而系统的整合工作。这将大力简化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与时间成本。而对职业卫生评价服务机构与安全评价服务机构,也能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Z].2012-04-27.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Z].2012-04-27.

论文作者:宋云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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