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公安消防支队,贵州 铜仁554300)
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详细分析,从而提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关键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作者简介:
刘炜,男,贵州省铜仁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龙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建筑行业获得迅猛发展,新建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为此,大量的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广泛被应用,从而也造成了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例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大楼正在进行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突发大火,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火灾原因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住宅脚手架起火所致。2013年1月10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一在建工地活动板房二楼和三楼发生火灾,导致几十名工人的物资被大火吞没的事故。经消防大队调查认为,火灾起因是工人超负荷用电取暖导致电源短路起火。而该工地的活动板房,均采用明令禁止的聚乙烯泡沫板芯彩钢板建筑而成。聚乙烯泡沫是一种易燃材料,在燃烧时会释放有毒气体,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2014年12月11日17时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兴义商城建筑工地活动板房发生火灾,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为此,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谈几点体会和看法。
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分析
(一)临时建筑物多,耐火等级低。在建工程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聚乙烯泡沫板芯彩钢板、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员工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三)火源管理不规范,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施工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四)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是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五)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在建工程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六)许多施工现场存在“三合一”现象。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许多在建工程由于场地限制,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一些施工现场存在“三合一”现象,加之消防安全管理跟不上,人员素质跟不上,从员工到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致使火灾隐患重重。
二、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一)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并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规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当实行施工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一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要确定焊接的可行性,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二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三要加强施工现场各工种、工段之间的协调,防止交叉作业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五)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消防监督部门要加大建筑工程跟踪检查力度,对于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从根本上治理火灾隐患;凡是新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建筑内部装修等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责令建筑单位主动到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同时要从源头上杜绝采用聚氨酯夹芯板、聚苯乙烯(EPS)夹芯板(泡沫)夹心彩钢板材料搭建临时建筑。在在建工程消防备案时,我们应明确告知不应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作为建筑搭建材料,采取防火性能 A级彩钢板,如采用岩棉夹心彩钢板。作为消防部门要对在建工地进行消防检查,逐一登记造册,要与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排查行动。
(六)加强消防宣传力度,广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针对建筑工人流动快、缺乏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等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利用多媒体系统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以典型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为实例,举案说法,让他们在血的教训中深刻体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用火、用电的常识和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总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单靠某一部门或单位都难以管理到位,这就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共同努力,通过严格、合理、有序的监督管理,避免和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黄力.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措施[J].科技信息,2011年19期.
[2]王志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特点及对策[J].科技传播,2011年21期.
论文作者:刘炜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6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19
标签:施工现场论文; 火灾论文; 建工论文; 消防安全论文; 隐患论文; 作业论文; 铜仁论文; 《科技中国》2016年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