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新阶段与深化农村改革_农民论文

农业发展新阶段与深化农村改革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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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已经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这半个世纪的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结束了人民不得温饱的历史,迈向人民向往的小康目标。正确认识农业发展所处的新阶段与农村深化改革的问题,对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建国5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20年的农村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带来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巨大变化,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的主要标志有三点:第一,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大幅度增长,从总量上看,告别了短缺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现在全国粮食库存量、棉花库存量为历史罕见。就粮食来说,据有关专家测算,近4年连续丰收, 粮食累计增加量为1800多亿公斤,需求量只增加500亿公斤,结余1300 亿公斤,产大于销。其它绝大多数农产品都是充足的。第二,农、林、牧、副、渔和乡镇企业全面发展,市场食品供应丰富多彩,应有尽有,充分满足了现阶段人民生活的需求。不仅粮多、棉多,猪肉、鸡蛋、水产、蔬菜、水果等都满足供应。党的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到今天可以说是完全实现了。过去那种粮棉争地、人猪争粮、淡季缺菜吃的状况,已经成为历史了。过去我们单产很低,种粮多了棉花就少了,种棉多了粮食就少了,养猪多了人的口粮不够用,口粮满足了又缺粮食养猪,常常顾此失彼。现在,这些现象基本没有了。全国人口每年增加1300多万,土地在严格控制下还不断减少,为什么农产品能自给有余呢?这就是农业科技的贡献率提高了,一亩地的产出顶过去二亩、三亩,一亩大棚菜顶过去的露天菜3亩、5亩。科技的威力,使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科技就是土地的替代品。科技解决了过去顾此失彼、农业不能全面发展的难题。第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所增强,农产品连年丰收,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农业连年丰收,节节上升,没有大起大落,是建国以来少有的。这就打破了过去的五年之中“二丰、二平、一欠”的一般规律。过去的几年中,也不完全是风调雨顺,1998年还遭受了特大洪灾,这说明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明显提高了。我们国家粮食现在已经具备了4900—5000亿公斤的生产能力,提前达到了预定2000年要实现的粮食增产目标。但是,农业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脆弱,抗灾能力不是很强,今后仍须加强建设,这是保证农业持续稳定上升的基础。

农产品总量充足、品种丰富、稳定增长,使我国农业充分发挥了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作用,充分发挥了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产业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稳定社会大局的作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光明前景,事实雄辩地否定了中国人不能养活自己的悲观论,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增强了主要依靠我国自己的力量解决吃饭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放眼长远,我国农业资源利用率的潜力还很大,如果把现有耕地中2/3中低产田的产量都提高到现有高产田的水平,进而把我国耕地产出率提高到世界上高产国家的水平,再加上开发利用草山、草坡、草原、水面等非耕地资源发展非粮食食物,还有今后农业高新技术的突破和投入,在全国农业发展长途中还有若干个光辉的新台阶待我们攀登。

新阶段也有新问题

新阶段出现新问题,这是事物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一是不少农产品总量供过于求。就粮食来说,库存越来越大,再加上顺价销售不畅,对国家来说财政补贴增多,负担沉重。对农民来说,粮食多了不好卖,卖不上好价钱,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出口也比较难,我国的小麦、玉米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有的同志说:“手中无粮,心中发慌”;现在“手中粮多,又使人愁肠”。二是农产品的品种、质量不完全适销对路。主要是低质品种多,优质品种少;普通产品多,专用产品少。比如小麦,用于面包、水饺、方便面、馒头、糕点等食品的优质专用小麦不足,国家每年要花外汇进口。比如玉米,主要用于饲料,而现在饲料专用的玉米却很少。其他畜产品、果品、蔬菜,都有一个优质率低的问题。三是农民增产了,不能相应增收。1997年与1996年比, 农民收入增幅由9%降到4.6%,1998年与1997年比,农民收入增幅又由4.6%降到4.3 %。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收入增幅却连年下降。

农民增收减少,制约着三个问题:第一,制约农民的生活改善;第二,制约农民再生产的投入;第三,制约对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因此,党中央明确提出,增加农民收入是关系全局的大事。这是在农业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提高基础上出现的新问题。供过于求是生产发展的表现,农产品不适销对路又是人民生活提高的表现,是前进中的问题。

解决新问题要有新思路

解决新问题,必须首先调整发展思路。过去我们是处于农产品短缺年代,不管什么产品都是强调要多,而且越多越好。今天,面临新的形势,要变革发展思路,提出新招术。就是要由过去农产品短缺年代的单纯追求数量,转移到调整和优化结构,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也就是农业转型问题,即由过去的数量型转变为数、质并重的效益型。这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这个转折,实际上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时就开始了,并取得一定进展,但基本上还没有转过来,现在是要按照新思路全面实施转型战略。

新思路的核心是强调效益,把效益放在中心地位。不破不立。破什么呢?要破忽视质量、效益,一味追求数量的旧观念;立什么呢?要立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的新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讲求的是供求平衡,不是越多越好。供过于求的数量,市场没有需求,压在库里陈化变质,最后不值分文,商品失去了价值,还有什么效益可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讲求的是商品质量,质量好的商品才有竞争力,才能卖上好价钱。没有质量的数量,消费者没有需求,压在生产者手里,变不成货币,商品失去了应有的价值,这又有什么效益可言呢?在市场经济经济条件下,讲求的是经济核算,供过于求的数量,没有质量的数量,造成农民收入减少,国家财政补贴沉重,对农业资源又是一个浪费,这又有什么效益可言呢?

要调整农业发展思路,实施转型战略,首先要使我们农业战线上广大干部和亿万农民解决对转型的认识,从思想观念上来一个破旧立新。同时,还要有推动转型的配套措施:一是按照经济发展规律,用价格信号和优质优价的政策,引导农民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发展;二是调整对农村干部政绩考核的标准。过去农产品短缺年代,对干部的政绩考核是强调数量型的,而且越多越好。现在要有所调整,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制定考核标准,把干部讲政绩与农民讲效益统一起来,尽快解决现实生活中因数量型的惯性不止,与质量效益型发生冲撞的矛盾。

实施新思路要坚持深化农村改革

实施新阶段的新思路,必须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步入新阶段之后产生一个质的飞跃,为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适应新阶段的要求大力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产品总量和品质都适应市场的需求 过去我们国家农产品多数年份少,少数年份多,而且这个多与少之间变换很快,弄得人们敢说少,不敢说多,怕一说多马上又少,十分被动。现在连年丰收,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市场价格跌落,你不说多,也是真多了。说它是阶段性的多、消费水平不高情况下的多,也是实情,留有余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总量和品质结构都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在发生供过于求矛盾的时候,要适时进行调整。就粮食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供求平衡、适量储备为最佳,不是越多越好。多得收购不了,储存不下,销售不出去,压在仓库里,陈化变质,不调整就不符合中央提出来的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来的保证粮食安全的系数是,储备量占年粮食消费量的18%,我们现在大大超过了这个数字。确实过多了,所以要进行必要调整,压缩供过于求的产品,增加短缺的产品;压缩滞销品,增加畅销品;压缩劣质品,增加优质品;压缩普通品,增加专用品,使总量和品质适应市场的需求。

调整结构要注意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和工业一样不能搞“重复建设”。过去农产品短缺年代,各个地区为了保证自己的供给,大家同结构发展生产,现在农产品充裕了,有条件因地制宜、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了。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你这个地区最适合种什么就种什么。不同地区各展所长,相互之间实行互补,整个效益就上去了。

(二)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生产按照市场需求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 国务院决定,在坚持“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以适应粮食供求形势的新变化。主要是:(1)适当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北方的春小麦和南方的早籼稻、长江以南的小麦,要逐步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放开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考虑到今年已经播种,先调低保护价进行收购,明年再全部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2)拉开粮食的品质、季节、地区差价, 做到优质优价。(3)大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饲料企业,经省政府批准, 可以和农民签订优质粮的产销合同,在粮食、工商部门监督下,按照合同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推动粮食结构调整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只有粮食生产结构得到调整优化,我国粮食生产才有可能上一个新水平,农民增加收入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三)改变农户单一搞种植业的生产方式,实行种植业、养殖业复合发展,把粮食主产区建成畜产品主产区 粮食主产区应大力发展畜牧业,把粮食主产区同时建成畜产品的主产区,这样既可以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又可以缓解卖难。按照这个新思路发展下去,必将改变我国农业生产的布局,北粮南调将会逐步变成北肉南调,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将会变成畜产品大省、食品加工业大省,既富民又富地方财政。东北有远见的干部和农民说:“东北要想富,粮仓变肉库”。就是说,主产区把生产的粮食加工成饲料,再通过养殖业过腹转化,变成肉、禽、蛋、奶、鱼等高价值产品,推向全国市场。沿海地区就不必过多发展“无米之炊”的饲养业,而是根据自己的区位优势发展其他比较效益高的产业。这样就可以把若大中国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实行区域的专业分工,逐步走向农业现代化。

要把粮食主产区建成畜产品主产区,从哪里着手呢?应从家庭承包经营这个基础层次做起,就是要改变农户单一经营种植业的生产方式,提倡种植业和养殖业复合发展。我国人多地少,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小,单搞种植业,收入是很有限的,如果把种植业的产品通过养殖业转化成高价值的肉、禽、蛋、奶、鱼等产品,农户收入会大幅度增加。吉林省榆树市有个弓棚子镇,是产粮大镇,这个产粮大镇出现三大怪:第一怪是产粮大镇没有余粮卖。他们生产的粮食,除了完成定购任务和留足口粮外,其余的全部通过发展养殖业消化了。产粮大镇第二怪是,市场粮价低落,农民收入反而加快。原因是他们把余粮变成高价值的食品卖掉了。产粮大镇第三怪是,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劳动力大多转移到畜牧业和二、三产业中来。产粮大镇变成畜牧业大镇、食品加工业和销售业大镇了。这就是把粮食主产区建成畜产品主产区的一个成功范例。

(四)以合作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在于使农民得利,得利的表现是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主要标志。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引导‘龙头企业’同农民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让农民得到实惠,实现共同发展。”如果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初级产品是一次性买断关系,加工、销售后赚的钱与农民无关,那么农民参与产业化和不参与产业化就没有两样,就没有质的区别。这样的产业化没有完全达到中央“让农民得到实惠”的要求。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办合作制的龙头企业是使农民得利的主要途径。合作制企业的宗旨是对社员不以赢利为目的,企业所得利润扣除成本和扩大再生产的费用外,其余的全部返还给合作成员,这是企业性质决定的。同时,提倡办合作制龙头企业,可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因为农民不等不靠了,自己联合起来办企业。家庭搞种、养,合作搞加工、销售,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当然也不是唯一的,我们国家大,情况千差万别,只靠一种模式包打天下是做不到的。因此,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的龙头企业都欢迎。现有的商业性龙头企业虽然不给农民分利,但买农民的产品,解决了卖难,有的还为农民提供服务,有的对农民的产品实行保护价制度,给农民带来一定的好处,应当充分肯定。对这种企业,要一如既往地鼓励和支持发展。在全国形成以合作制龙头企业为主体、多种龙头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满足2 亿多农户的需要。

(五)放手依靠农民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家庭承包经营加上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农业逐步实现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已经实行20年了,可是社会化服务一直跟不上,制约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指导思想不够明确。究竟是让农民坐等让别人来提供服务呢?还是放手依靠农民自己起来办社会化服务呢?应当是在国家指导和支持下,主要依靠农民自己及其合作组织来办社会化服务。明确了这个思想,社会化服务就会势如破竹地发展起来。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都是重要的,但远远满足不了2亿多农户的需要,况且相当多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薄弱,缺乏提供服务的条件。这就是提出发展社会化服务多年而进展缓慢的一个原因。为此,放手依靠农民自己及其合作组织来办社会化服务,再加上把扶持政策跟上去,农业社会化服务就会汹涌澎湃地发展起来。同时,依靠农民及其合作组织办服务的条件也成熟了。农村20年的改革开放,现在有一定专长的、善于经营的农村能人到处涌现。前年到吉林省考察产业化时,省里同志介绍了三个典型,听了很受启发。一个是长春市有位转业军人丛连彪,他创办一个年屠宰15万头肉牛的屠宰公司,带动周围1050户农民养牛;一个是榆树市农民陈云莲,她创办一个辣椒购销公司,带动周围5100户农民种辣椒,销往全国十个城市;一个是梨树县的农村经纪人年推销生猪57万头,相当于全县生猪销售总量的一半,最多的一个人一年推销十万头。类似吉林省这样的农村能人到处都有,问题是我们要转变观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去挖掘这种能人,启用这种能人,支持这种能人。丢掉旧观念,人才就在面前。依靠能人办服务,可以使一大批农民从种植业当中分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扩大农村就地就业的容量。种地人减少了,有利于耕地相对集中,实行规模经营。现在说的农村劳动力多,是多在种植业上,搞畜牧业和服务业的人并不多,这就是“人多没事做;和“有事没人做”同时并存,调整农业结构应包括调整劳动力结构。鼓励和支持大批农村能人走上服务业,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社会化服务应全面发展,重点突破。重点是鼓励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购销队伍,搞活流通。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培育农民自己的流通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我们要按照这个方针去放手发动农民自己办服务,打破卖难的困扰。

(六)加快小城镇建设,推动农村过多人口向非农方向转移,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战略 所谓大战略,就是说农村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寄希望于小城镇的发展来解决。主要有三点:一是农村人口多,就业空间小,消费水平低,农村巨大的市场购买力发挥不出来,不利于扩大内需,拉动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1998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162元,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425元,相差一倍。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低,购买力上不去,农村巨大的市场潜力发挥不出来。这个问题,就寄希望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扩大就业容量来解决。二是农村人多耕地少,家庭承包经营的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制约着农业效益的提高,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不利于农业现代化。这个问题,寄希望于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把农村大批人口吸纳到小城镇,从事非农产业,农村的资源宽松了,家庭承包经营规模扩大了,劳动生产率和效益也就上去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就提高了,也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三是小城镇发展滞后,人口生活质量低,文化教育落后,对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利。这个问题,也寄希望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把大量的人口吸纳到城镇,提高生活质量,转变生育观念,发展文化教育,增强国民素质。

建设小城镇提出来比较早,现在为什么又重提,目的是要加快。为什么要加快?一是需要加快,二是具备了加快的条件。

需要加快,指的是增加农村人口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是关系全局的大事,是当务之急。我国12亿多人口,9亿在农村,增加农民收入只在农内作文章是不够的, 应当分流一部分人进入小城镇,进入非农产业,增加农外收入。只有农内、农外两篇文章一齐做,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才能解决好。同时,人们期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心愿才可能实现。

具备了加快条件,指的是现在农产品供大于求,为农民分流到农外就业提供了物质条件;现有农村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务工、经商,不种地了,有条件进入小城镇;现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都希望到基础设施好、经营环境好的小城镇去;农村已经先富起来的农民,要求享受城镇的文明生活,要求子女到城镇去接受较好的文化教育;当前国家为拉动内需,增加了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一个良好机遇。国家对加快小城镇建设已经规定了明确的方针和政策,现在的问题是加强工作,稳妥推进。

(七)抓紧制定并实施农村“费改税”的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国务院决定,抓紧制定并实施农村“费改税”的方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这是一项治本之策。

对此,也有同志担心税加上去了,费减不下来,最终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是,也不能不改,因为维持现状是没有出路的。实行“费改税”,只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这个担心的问题不是不可以解决。一个是实行精兵减政,按照中央要求先把乡一级不在编的人员减下来。江西省南昌市100个乡镇, 乡镇干部8500人,他们提出“不在编人员清退,借调人员归位,在编人员适当分流”,计划精减5000人,占原有人员50%以上,减一个人一年可少开支8000元,共可以少开支3000万元,每个乡镇平均30万元。把过多的“吃皇粮”的人减下来,财政负担减轻了,就不可能再向农民伸手要这个费、那个费了。另一个配套措施是,办事要量力而行,不超越自己的财力。有人说,农民负担重的根子在上边。上边不少部门往往对下边提很多要求,常常是只提出要求不给钱,逼得基层没办法,向农民伸手。其原因是办事不量力而行。没有那么多钱,就不要办那么多事。

实行精兵减政,再加上办事量力而行,“费改税”这个治本之策就有可能落实了。

(八)通过立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出现新高涨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在于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稳定基本政策的核心是两个:一个是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一个是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农村改革20年的实践证明,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到今天之所以能够进入新阶段,应该归功于这项伟大的改革。今后要长期坚持,不能动摇。但也要完善。完善什么呢?就是解决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问题,不要频繁调整。这样农民才有长期打算,对土地倍加珍惜,敢于在承包地上增加投入,地会越种越好,越种越肥,土地产出率越来越高。做到了这一点,可以预料,农业会继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再出现一个新的高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有关方面根据中央要求正在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解决赋于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后,新出现的人地矛盾如何解决?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还用过去的老办法,即“大稳定小调整”;另一种意见是,既然赋于农民长期而又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就不能再频繁调整,应该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经过反复讨论,绝大多数同志赞成后一种意见,至于新产生的人地矛盾问题,可以另辟解决途径。中央领导同志1998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解决人地矛盾问题,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用多留机动地,几年一调整的办法解决人地矛盾,会挫伤农民增加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从长远看这条路也走不通。要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发展小城镇,逐步减少农业人口,引导土地使用权在农户之间合理流转,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生产要素流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我们应当按照中央的这一原则精神,从另辟解决人地矛盾的新途径方面多动脑筋。这项改革做好了,会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有可能推动我国农业再登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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