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本主义”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_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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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07)07—0020—08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和共同发展。经过不懈的努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新的经济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取得进展。现在,我国不仅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还有个体经济、城乡合作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经济和外商独资经济等。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其中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通过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实行了转制,旨在提升效能和竞争力。以上这些改革举措包含着“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然而,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就业困难、贫富差距拉大、“权钱腐败联盟”等消极社会现象滋生。于是,怀疑产生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怎样才能切实防范国家资本主义的消极作用?这成为必须认真研究和回答的重要问题。

回顾20世纪社会主义发展史,列宁晚年实行了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最先采取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当时,党内外许多人都不能理解列宁的这种“异端”做法。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列宁指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1](p.773) 另一方面,列宁强调:“在任何一次深刻的政治变革以后,人民需要用很长时间来消化这种变革”,“使它为人民群众所理解”,包括“他们所得到的教训”。[1](p.585) 如果不这样,就很难坚持和完善新经济政策。遗憾的是,由于病重,列宁没有能在全党和全社会很好地实践这一点。列宁逝世后,苏共领导层发生了有关新经济政策的激烈争论,以斯大林为首的主流派认为,新经济政策是对社会主义目标的后退,已经“过时”。为此,1929年实行了“大转变”,废除一切国家资本主义措施,高度集中、单一的计划经济的苏联模式开始形成并得以巩固。对于这段历史,邓小平总结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2](p.139) 历史往往存活在现实之中。本文将以史为鉴。对国家资本主义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包括苏联和中国的实践——做一理性反思。

国家资本主义原本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照所有经济著作解释,国家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由国家政权直接控制这些或那些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资本主义。”[1](p.670) 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否需要和可以搞国家资本主义。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列宁是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和实践的第一人。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认为,全部问题(无论是理论的还是实践的)在于,找出正确方法,创造必要条件,把在一定程度上和在一定期限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他指出:“作为新经济政策要素之一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在苏维埃政权条件下,工人阶级有意识准许而又加以限制的一种资本主义。我们的国家资本主义同拥有资产阶级政府的那些国家的国家资本主义在本质上大不相同,即在我们这里代表国家的不是资产阶级,而是能够取得农民完全信任的无产阶级。”[3](p.290) 这样的国家资本主义并不可怕,而是符合工人和农民利益的。因此,对国家资本主义要做具体的分析,除了资产阶级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国家也可以搞国家资本主义。

列宁对国家资本主义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国家资本主义既包括苏维埃国家同外国资本的经济合作,也包括国家法律范围内的私人或私人联合企业。其具体形式有:(1)租让制。列宁称其为国家资本主义“最清楚”的形式。苏维埃政权同资本家订立合同,根据这种合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把工厂、原料、矿山、油田等生产资料交给资本家,资本家则以订约人或租借者身份利用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以其资本赚取利润,并把一部分产品交给社会主义国家。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国外的资本家,租让期限一般20年以上。列宁亲自研究了巴库油田的租让问题,并亲自领导了同美国商人哈默关于租让堪察加的谈判、同瑞典轴承股份公司的谈判、同英国和荷兰公司的森林租让谈判、同德国克虏伯公司关于租让5万俄亩土地的谈判等。列宁对美国商人哈默说:“在世界各国中,我们认为美国是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我们邀请美国人到俄国,是为了请他们教我们生产的方法,把我们的工业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对这样的援助,我们愿意付出代价,答应美国资本绝对不受侵犯,保证它在一定时期内能从它承租的工商企业中赚到钱。”①(2)“租借制”。即通过签订合同,苏维埃政府将国有的一些企业、森林、矿山等租借给国内的私人资本家或合作社经营,租借企业期限最长为6年。(3)合作社。这不是指生产领域的合作社,主要是指流通领域的合作社。旨在引导农民学会“文明经商”,使小农经济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过渡到大生产。(4)代购代销。国家付给作为商人的资本家一定的佣金,由他们来销售国家的产品和收购小生产者的产品。

应该说,列宁的上述探索是很有限的,但是,这对于后来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中的某些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而言却具有发生学的意义。

此外,列宁还围绕国家资本主义进一步思考了商品、货币和市场的必要性问题。和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一样,列宁此前也主张社会主义就是消灭资本、商品和货币,就是取消市场的作用。对国家资本主义的思考和实践使列宁的这一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他强调:“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4](p.327) 列宁不再把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视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列宁号召共产党员要学会经商,学会按商业化原则办事。他说:“必须向这门科学进军,向这门艰难、严峻、有时甚至是残酷无情的科学进军,否则就没有出路。”[5](p.193)

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在俄国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西方世界寄希望于新经济政策使俄国“回到资本主义去”。孟什维克的《社会主义通报》、《路标转换》和《经济学家》杂志则极力渲染“布尔什维克已经向后转,转向资本主义,那里就是他们的葬身之处”。在执政的共产党内部也发生了“名”与“实”的激烈争论,一些老百姓担心“用租让的办法出卖我们的俄罗斯母亲”。列宁高度正视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设法消除或者降低这种风险。但是,他始终坚定地认为,不能只受革命本能支配,应当学会从俄国革命后的实际出发分析和思考问题,多研究新生活,这是因为,纯粹从理论上讨论、争论一般问题的时期已经过去,“生活的公式”高于“书本的公式”。

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主张“国家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只能这样理解并且应该这样理解”。列宁在反驳这种僵化观念时说:“我敢肯定,这是一种经院式的论断。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写出一本论述人类历史上的这种资本主义的书籍,因为我们现在才第一次经历这种资本主义”;[3](p.114) “这一切是从来没有预见到的,但这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3](p.115) 当时的“左派共产主义者”,其中包括布哈林,也指责说,在所有马克思的“本本”里都没有讲过无产阶级国家可以搞国家资本主义。列宁尖锐地批评这种教条主义说:“在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我们的报刊和我们的党都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染上了知识分子习气,堕入了自由主义。自作聪明地来理解国家资本主义,并且去翻看旧本本。可是那些书里写的完全是另一回事,写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没有一本书写到过共产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连马克思也没有想到要就这个问题写下片言只语,他没有留下任何明确的可供引用的文字和无可反驳的批示就去世了。因此现在我们必须自己来找出路。”[3](p.83)

列宁有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构想,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结合的产物。

列宁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论述和实践,是构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种新的探索。恩格斯认为,人们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时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个个别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6](p.489) 在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不可避免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根据就在于俄国实践社会主义的特殊时代和国情。相对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设想,它面临两个主要问题。其一是革命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革命不能在一个国家胜利,而将在一切文明国家即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列宁立足于对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规律研究得出新的认识:“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以前的国家。”[7](p.88) 在此基础上,列宁领导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并获得了胜利。其二是过渡时期问题。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列宁从俄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出发,赋予“过渡时期”以新的含义,即过渡时期不只是一般地指“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而是更加具体的特指在俄国“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列宁认为:“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系就愈困难。”[8](p.436) 这样的过渡时期对俄国是必需的,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则是没有必要的。

这就凸显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列宁总的看法是,由于经济文化落后,这样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善于充分继承、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一般地说,社会主义应当是在一切方面(包括生产发展水平)都高于资本主义。实际的情况是,虽然俄国资本主义有所发展,但它在许多方面还处于“前资本主义”状态。特殊的历史境遇使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先于西方发达国家爆发。对此,列宁清醒地认识到,与西欧国家不同,落后的俄国开始革命比较容易,但是要把革命继续下去会困难得多。革命后首先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需要通过哪些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办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键就在这里。这就要求,不能抽象地对资本主义一概排斥。列宁指出,人们直到现在还常爱这样议论,认为“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但这种议论是不正确的,因为它忘记了现存的各种社会经济结构的总和,而只从中抽出了两种结构来看”:“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4](p.217) 因此,必须在工农政权条件下利用资本主义,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其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在一个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问题。

十月革命开辟了一条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应当怎样走?列宁在《论我国革命》中的构思是,先用革命的手段取得政权,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社会主义必需的生产力和文化水平,赶上别的先进国家。为此,列宁把苏维埃俄国同与之相毗邻的帝国主义德国作比较。认为这两个国家如同“在国际帝国主义一个蛋壳中两只未来的鸡雏”,分别体现了社会主义必备的两方面条件:一方面条件是德国的生产力发展,具备了经济、生产、科学文化条件:另一方面条件是俄国具备了政治条件,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只有把政治和经济这两方面条件结合起来,才会产生“完整的社会主义”。对此,列宁形象地列了一个表达公式,即“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9](p.520) 他认为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苏维埃政权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为了做到这一点,列宁尖锐地提出,有必要通过租让等方式引进外国资本主义的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等。虽然需要付出代价,要冒风险,但这是值得的,因为没有别的办法能使落后的俄国达到现代水平。“左派”反对这样做,列宁称他们的主张是“行会爱国主义”,是鼓吹“童话式的社会主义”,是拿社会主义事业“开玩笑”。

十月革命胜利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如何在资本主义包围下生存,成为需要迫切回答的问题。在列宁的领导下,取得了粉碎十四个帝国主义国家武装干涉的胜利,但是原来期望的世界革命高潮并没有出现。在这种国际形势下,列宁认为,今后要用一切力量来维护和平,同时要从封锁时期的闭关状态中走出来,要同世界资本主义发生联系,经济上与西方国家做生意。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建设是否可能,就全看能否在相当时期内以向外国资本缴纳贡赋的办法保护国内经济的独立和发展。列宁援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凯恩斯的话分析了世界各国经济上的依赖性,他特别强调“世界经济的意义”。指出“有一种力量胜过任何一个跟我们敌对的政府或阶级的愿望、意志和决心,这种力量就是世界共同的经济。正是这种关系迫使它们走上这条同我们往来的道路”。[5](p.332) 一方面,世界经济需要俄国;另一方面,俄国也需要依靠国际市场。在这种格局中,苏维埃国家实行租让制,就是利用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借助外国资本发展自己。

总之,列宁当初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思考是为了解决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但它深层地蕴含了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思索。其中,无产阶级夺取并保持国家政权具有决定性意义,努力改变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是关键,积极吸取和利用资本主义的一切文明成果是主要内容。这种做法并不改变工人国家的实质,然而却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

较之俄国经济和文化,中国更加落后,探索国家资本主义问题在中国也就显得更加有意义。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阐述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他说:“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10](p.1060) 这就是说,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需要经历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以准备进入社会主义的各项条件。这样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但又是人民大众的,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老资本主义,而是新资本主义,或者说是新民主主义。以无产阶级为首的各个革命阶级的联合政权,在经济上将采取“四面八方”的政策,这就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当时,估计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可能需要10—20年的时间。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这一时间后来被大大缩短。中国共产党在1953年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用了三年左右时间,到1956年就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建国以后,中国的经济成分共有五种,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社会主义或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强大的物质基础。采取什么形式和方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选择的路径是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引导和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1953年夏,毛泽东专门召开有关国家资本主义的座谈会。他指出,资产阶级不走国家资本主义,没有路走,大势所趋;我们不走国家资本主义,也没有别的路,因为需要它。“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1](p.282) 后来他又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11](p.291) 这一思想被写进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时国家资本主义的三种主要形式是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和代购代销,对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则主要是合作社形式。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复杂、困难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对于这一点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从总结经验教训的角度出发,中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并对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消极影响。这主要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过快;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分追求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

1957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应当如何对待国家资本主义,毛泽东指出:“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12](p.43) 1956年12月,针对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问题,他甚至提出“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中国式的新经济政策。毛泽东这样说:“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12](p.170) 只要中国社会需要,“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12](p.170) 可惜这些极有价值的主张,由于“左”倾思想的干扰没有得到实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导致在所有制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在资源配置方式上排斥市场作用,并把一切与国家资本主义沾上边的东西,如货币交换、利润、夫妻店、包产到户等,都视为资本主义复辟的土壤并加以批判,直至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邓小平领导中国人民走上改革开放之路。国家资本主义对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作用重新得到重视,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过去搞国家资本主义主要服务于向社会主义过渡,如今国家资本主义主要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原因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现在还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在经济文化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使“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发展起来,需要采用某些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实现由农业国转变为现代化的工业国,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转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过去搞国家资本主义,时代主题是战争与革命,现在搞国家资本主义,时代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世界范围内时代主题的转换,为我国实施国家资本主义提供了有利条件。譬如,列宁只能通过数目极其有限的租让办法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中国现在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创造性地搞经济特区,这无论是在量上还是质上都是租让制不可比拟的。作为一个窗口,设置经济特区,就是为了充分发挥该地区的优势,更好地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观察研究国际市场的动态,抓住发展的机遇。(3)过去搞国家资本主义还是局部突破,现在搞国家资本主义却是在改革的大环境中进行的。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二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制度改革。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就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

20世纪的实践说明,由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国家资本主义出现了新的形态,这就是在无产阶级政权掌管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无论俄国还是中国,在如何对待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上,都表现出不断探索的精神,又都走过曲折的道路,而且都一直存在着不同观点的争论。科学地总结这段历史,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充分认识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必要性。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同时胜利的基础之上,但是,帝国主义时期历史辩证法使社会主义革命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和中国取得了胜利。在这样的国家不可能直接实现社会主义,而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列宁和毛泽东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并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过渡,实践中取得了成功。关键是过渡时期结束得太早和太快。

落后国家在取得政权以后,不仅过渡到社会主义需要国家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同样需要国家资本主义。原因在于,这样的国家搞社会主义建设长期面临两大任务:其一是如何走出“前资本主义”,即以血缘和人身依附为特点的落后的自然经济、落后的小农经济状况,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二是如何融入资本造就的世界经济,在这种整体性的世界经济中趋利避害,掌握和享用资本主义的一切文明成果。因此,就不能简单地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绝对对立,追求“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需要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搞市场经济。搞国家资本主义,逐步使“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够格”起来。当然,搞国家资本主义确实有风险,有斗争,有消极作用。这不只是要付出一定的“贡赋”,而且会带来资本主义习气,会产生一些资本主义自发力量。列宁实施新经济政策后。私营经济代表确实有所活跃,被称为“耐普曼”分子。他们是否已经成为削弱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治力量”,这个问题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斯大林就是以此为理由中止这一政策的。毛泽东也有类似担忧,他从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出发,追求“一大二公”的“纯粹”的社会主义。事实说明,这样做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总体上是弊大于利。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征途中,围绕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经济、经济特区、“三资”企业、股份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等问题,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也一直存在着争论,甚至被指责是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帜搞资本主义。邓小平总结性地指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p.372) 这就明确了人们评判具有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举措的实践检验标准。

第二,牢牢把握和提高无产阶级国家对国家资本主义的驾驭能力。

如何保证新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受制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关键在于正确发挥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作用,驾驭好国家资本主义。列宁强调指出:“无产阶级国家在不改变其本质的情况下,可以容许贸易自由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只是在一定限度内,而且要以国家调节(监察、监督、规定形式和规章等等)私营商业和私人资本主义为条件。”[5](p.366) 国家资本主义中的“租让制”(在中国表现为“特区”形式)争论最大,列宁的回答是:“把资本家请到俄国来不危险吗?这不是意味着发展资本主义吗?是的,这是意味着发展资本主义,但是这并不危险,因为政权掌握在工农手中,地主和资本家的所有制不会恢复”;[4](p.238) “苏维埃政权将监督承租的资本家履行合同,使合同对我们有利,使工农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4](p.239)

列宁对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高度重视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可能在旧社会内部自发地产生,而只能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之后并借助无产阶级政权的力量才能生成和确立。因此,他们强调,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需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列宁从俄国的具体国情出发,进一步指出,对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来说,第一步是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中国的实践说明,这样的国家即使在进入社会主义之后,也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发挥国家资本主义的作用。历史的客观逻辑是:落后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首先要用革命夺取政权,这是起点和前提,然后在这一政权的保证下,采取包括国家资本主义在内的各种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唯此,才能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

鉴于此,列宁特别重视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建设。他指出:“如果没有‘机构’(指苏维埃国家机关——引者注),那我们早就灭亡了。如果不进行有步骤的和顽强的斗争来改善机构,那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的基础还没有建成以前灭亡。”[4](p.376) 政权建设的关键是保证共产党的领导和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克服官僚主义,反对那些“滥用新经济政策的人”。无产阶级国家要运用国家法律狠狠地惩办任何超出国家资本主义范围的任何资本主义,并对西方国家的复辟企图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反对任何形式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自觉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权建设,特别要防止资本膨胀,警惕权钱交易,将反对腐败和廉政建设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

第三,坚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在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历程中,实施国家资本主义涉及重要的所有制问题。立足于俄国具体国情,反思“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教训,列宁指出,直接过渡到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和纯社会主义的分配,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一意孤行,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中国在1953—1957年的过渡时期也发生过类似争论。争论的一方主张,过渡时期应当形成“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争论的另一方则认为,过渡时期是由五种经济成分构成的“综合经济基础”。这场争论虽然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而终止,但争论涉及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一直存在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现在,我们终于认识到,在漫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应当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根据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一系列论述,可以概括为两个“毫不动摇”:

一是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虽然这在落后国家不可能一步到位,在相当长时期内还需要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做法,但是绝对不能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将搞国家资本主义演变为搞私有化。如果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共产党执政和供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奠基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就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在前苏联,戈尔巴乔夫也曾认识到,没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发展和结合,就不可能有经济改革。但是,这种认识很快就演变为所有制非国有化和私有化运动,采用所谓“休克疗法”的做法,在短时间内将国家财产出售给个人、企业、合作社和外国投资者,直接导致了苏联的动乱和解体。鉴于这个深刻教训,中共中央十分强调,所有制改革和搞市场经济都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当然,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从资本总量上看,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同时应当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从资产形态上看,公有制不仅包括单一形态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同时应该包括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可以控股的股份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

二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个体、私营、外资、合资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无产阶级政权领导下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和满足人民需要有重要作用。因此,不能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者对立起来。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需要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这个过程会很长。搞国家资本主义并不等于放弃社会主义,但一定要警惕和反对全盘私有化的主张。全部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无产阶级国家对国家资本主义的驾驭能力,正确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

注释:

① 转引自阿·哈默:《回忆列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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