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感性活动”的“逻辑”怎么可能重新解读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手稿”中的历史辩证法思想_逻辑学论文

“人的感性活动”的“逻辑”怎么可能重新解读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手稿”中的历史辩证法思想_逻辑学论文

“人的感性活动”的“逻辑学”何以可能——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蕴含的历史辩证法思想重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逻辑学论文,辩证法论文,手稿论文,感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1)08-0045-08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个手稿。在这部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基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现实,运用历史辩证法的观点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性本质,实现了对以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尽管在经济理论上触及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层面,但在思想意识上却固守着资本主义“天然合理性”的——“元逻辑”的批判。这部经济学手稿亦是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的历史方法论的原初语境,其“具体化”路径便是以一定的社会历史事实总体为对象,揭示其整体性本质——“感性的人的活动”(根本上是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不同历史阶段下物化的生产关系。特别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精神审视“资本逻辑”笼罩下资本主义社会的现代性迷雾,用历史生成性的眼光透析作为人类社会总体发展事实与普遍历史叙事的本质,并依据其自身固有的矛盾关系确证现代无产阶级切实变革现实生活的出路,进而在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中,追求“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现实途径和“改变世界”的价值理想。

然而以往对《资本论》及其手稿的非哲学性研究,往往忽视马克思“剩余价值规律”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与意蕴,未能把马克思的“两个发现”以一个思想整体来看待和研究,致使难以真正把握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内在统一的历史辩证法。事实上,马克思“剩余价值规律”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既是人类必然超越的暂时历史阶段,又是人类历史得以发展的现实基础。它是人类历史自我运动的内在否定性环节,即对“资本逻辑”的扬弃是人类历史的内在自我否定过程。马克思把“资本”对个人的“抽象统治”的现象,看作“个体发展的历史”中不可避免的阶段,人受“抽象的统治”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历史形式。因此,《资本论》及其手稿并非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理论著作,而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它所研究的是“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尽管这个或那个经济学家在个别场合也曾觉察到了这种关系,而马克思则第一次真正揭示了“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是如何代替了“个人的独立性和个性”的秘密。或许由于对黑格尔的遗忘,“平庸的资产阶级理智这匹驾车的笨马,在划分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的鸿沟面前当然就一筹莫展了”。[1](P40)但即便如此,黑格尔“具有巨大历史感”的辩证法也由于不是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而是从“纯粹思维”出发的,所以历史在他那里亦不过是“从无,经过无,到无”的逻辑过程。这样的辩证法体现的是人和自然界的思辨的、思想的价值。与黑格尔的作为“精神货币”的逻辑学相反,《资本论》及其手稿则是哲学反思与科学研究互融相生的历史辩证法,是“人的感性活动”的“逻辑学”。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最具“经济学—哲学”双重批判意义的部分,当属《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关于《导言》的性质,马克思在1859年1月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的序言中写道:“我把已经起草好的一篇总的导言压下了,因为仔细想来,我觉得预先说出正要证明的结论总是有妨害的,读者如果真想跟着我走,就要下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2](P411)这里实质上已经表明《导言》这部带有未完成性质的草稿的重要意义,即马克思自己关于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等思想观点在这里比任何地方都更详尽地阐释了,使读者确信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以这种社会形态而终结,承而继之的将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3](P107-108)真正人类社会。

为此,《导言》目录下第三部分内容——“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将作为本文的分析重点。在以往的经济学家看来,这部分内容只是马克思对以“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为对象的政治经济学一般方法论原则的探讨。实际上,它乃是马克思将历史唯物主义“内化”于政治经济学过程的思想实验和哲学批判,是历史唯物主义指导其政治经济学研究工作“总的结果”的“方法论”与“认识论”体现。因而《导言》的价值,决不能简单地作为“把历史唯物主义应用于价值、价格和利润这些神秘东西的产物”[4](P154)来彰显和判定,而应以“哲学—经济学”双重视角把马克思这里的经济学发现同时看作其历史唯物主义建构最重要也是最终的理论逻辑的完成。在这个意义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就不仅是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同时更是马克思独特的历史方法,即体现并丰富了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然而要真正把握马克思这种历史方法的独特性,关键在于把握以下互为关联的三个问题: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原初语境是什么?如何把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论本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思想方法对理解“历史与逻辑的统一”问题之意义何在?

第一,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原初语境。马克思探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有其针对性的。在这部手稿的《前言》里,马克思第一次精要描述了从17世纪末配第和布阿吉尔贝尔的著作开始到19世纪前30年李嘉图和西斯蒙第的著作为止所完成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状况。马克思认为,古典经济学主要以人口、殖民、价格、土地所有制等“个别领域”为研究对象,注重个别细节、讲求形式的完美而缺乏鲜明有力的阐释,而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要么是“古典学派”的模仿者,要么是“古典学派的反动的批判者”,法国经济学家巴师夏和美国经济学家凯里就是对古典派——首先是对李嘉图——的“反动批判”。他们两人都认为“资产阶级社会在现代经济学中历史地取得的理论表现,必须当作谬误来加以抨击,并且必须在古典经济学家朴素地描绘生产关系的对抗的地方,证明生产关系是和谐的”。然而,他们的“和谐本身”绝不是来自丰富的生动的直观,而相反地是以他们“想象的和谐”为前提的,是“从贫乏的、紧张的、对立的反思中产生的夸张的产物”。[3](P4、10)如此一来,资产阶级社会本身的对立或对抗就仅仅表现为隐晦不明的因素了。凯里注重对他所收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形式逻辑研究,但不是为了去认识这些材料的“内在精神”,而是作为“毫无差别”的材料予以“非批判”的加工,以获致他自己抽象的目的。而巴师夏提供的则是以“反论方式表述”的虚构的历史,他提供的抽象有时采取理性的形式,有时采取假想事变的形式,不过,这些事变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没有发生过。因此,马克思批判道:两个人都是“非历史的”和“反历史的”。在这里主要是从他们以及古典经济的研究方法(包括叙述方法)方面来讲的。此外,马克思在《导言》中总结自己的经济研究时指出,“现代资产阶级生产”是我们研究的本题。可是,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只要真正把社会个人的历史性生产的共同点提出来,“生产一般”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不过,经过比较而抽象出来的“共同点”本身就是有许多组成部分的,分为不同规定的东西,例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构成了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3](P40)因此,“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为有了统一而忘记本质的差别”。[3](P26)而“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和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就在于忘记这种差别”。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正是企图用只谈“生产一般”而不去研究不同历史时代生产特殊性的方法来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把资本主义说成是永存与和谐的。相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研究却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个既定的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既定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地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一种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5](P994)由此可见,为了揭露资产阶级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弊端及固有的形而上学逻辑缺陷,马克思全面系统地阐述政治经济学应有的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

第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论本质。在《导言》中,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史上曾采用过的两种方法做了一个精辟的总结。他指出,经济学的产生、发展过程,总体上经历了由“具体到抽象”和由“抽象到具体”两条逻辑道路: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如从人口着手,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他们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到达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到达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最后又回到人口,但这回人口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马克思紧接着指出“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3](P42)然而问题在于,我们能否根据这段话就能得出马克思否定的是“从具体到抽象”,肯定的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我们认为,马克思在这里否定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创始人配第等的研究方法,而对黑格尔、斯密和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则持批判性肯定态度①。这是因为配第等经济学家与重商学派的不同,他们并不满足于对资本主义表面现象的描述,而试图透过现象来把握其本质。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采取了“从具体到抽象”的逻辑方法,例如配第在《政治算术》一书中就表达了他立论的方法与态度:“进行这项工作所使用的方法,在目前还不是常见的。因为和只使用比较级或最高级的词语以及单纯作思维的论证相反,我却采用了这样的方法……即用数学、重量和尺度的词汇来表达我自己想说的问题,只进行能诉诸人们的感官的论证和考察在性质上有可见的根据的原因”。[6](P65)由此可知,他的许多重要的经济观点都是结合具体经济问题阐发的,而且当提出一些抽象原理后,思维的行程便终结了。因此,这种研究方法在某种程度可能会触及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但不会形成“具体总体”性认识。与配第不同,斯密、李嘉图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劳动、需要、分工、交换价值等等这些抽象规定出发,进而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力求在思维中再现各种具体的、复杂的对象化关系。

具体说来,一方面,当马克思说“后一种方法”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时,这并不排除在理论研究的前期对大量感性材料、文献资料的具体占有再到对其抽象的道路,而仅仅是否定在完成了“从具体到抽象”这一过程后,没能进一步使具体在思维中再现,从而达到从总体上把握整个对象的目的;另一方面,斯密、李嘉图之所以能实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思维过程,正是以配第等前人所实现的“从具体到抽象”过程及其理论思维成果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所肯定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方法,实质上已内在地内涵着“从具体到抽象”这一理论思维过程,即“具体——抽象——具体”辩证逻辑的总体过程。马克思正是在这个辩证“总体性”上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3](P42)后来列宁把认识的辩证过程概括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这种概括与马克思对理论思维总体过程的表述“其极一也”。

事实上,除了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黑格尔的逻辑学同样是马克思创立“从抽象上升为具体”方法的重要思想资源和批判对象。马克思对理论思维总体过程的概括,与黑格尔的逻辑思维运动的描述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例如,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曾深刻地指出,意识在它的道路上,便将从直接性出发,以直接性开始,追溯到绝对的知,作为它的最内在的真理。于是,这个最后的东西即根据,也是最初的东西从而发生的那个东西,它首先作为直接的东西出现。这样,绝对精神出现为万有的具体的、最后的最高真理,将更加被认识到它在发展的终结时,自由地使自己外化,并使自己消失于一个直接的有的形态,决意于一个世界的创造,这个世界包含在结果以前的发展中的全部事物,而这全部事物,由于这种倒转过来的地位,将和它的开端一起转变为一个依赖作为本原的结果的东西。[7](P56)由此,马克思立即对自己所创立的研究方法与黑格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予以区分。马克思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思维过程被他在观念的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抽象观念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全部事物只不过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这就决定了黑格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绝不是具体本身的过程。因此,就使“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3](P42)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本质上是通过人类思维的逻辑力量将社会丰富、复杂的演变过程描述出来,从而展现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全部丰富、复杂的真实结构,并通过发现所有人类社会的具体存在的历史性和暂时性,进而达到对资本主义现实的“历史科学”批判。

第三,马克思坚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逻辑与现实历史发展过程的统一原则,即“逻辑与历史的统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之观点肇始于黑格尔。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中指出:“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历史感作基础。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紧紧地平行着。”[1](P42)但对黑格尔来说,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是以绝对精神的自我外化和自我复归为基础的,现实历史的发展只不过是逻辑运演过程的印证和注脚。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认为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基础是现实的人类历史发展,思维逻辑的展开只是这种真实历史过程的反映。黑格尔由于把人类认识现实、掌握现实世界的“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当作了现实本身产生的过程,因而他颠倒了历史与逻辑、生活与意识的关系,即把正在理解着的思维当作现实的人,把被理解了的世界本身当作现实的世界。这样一来,真正的关系颠倒了,头脚倒置了。严格说来,只有当“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和“思想具体”,才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也只有在这个限度内范畴的运动才表现为现实的生产行为,世界才是这种生产行为的结果。但是,这绝不是说现实的具体“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维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3](P42-43)可见,马克思主张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并非黑格尔式的思维逻辑与其历史的“自身同一”,而是“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的历史”与“现实的人的思想逻辑进程”的辩证统一。

贯注着“从抽象上升为具体”方法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从根本上所表达的是人自身作为历史的“前提”和“结果”,以自己的感性实践活动构成自己的“历史”,以自己的历史构成自身的“存在”。因此,运用思维把握“存在”的逻辑与“存在”自身生成的历程总体上是一致的,这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绝不是一种线性的“抽象—具体”的思路,而是通过在“抽象与具体”、“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往来波动和交相映证,方能形成一种对事物的“具体总体”性把握。之所以如此,缘于比较简单的范畴,其只有在最发达的社会形态下,才能在深度和广度上表现出它的力量,才能“表现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被人们所理解和认识。正像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资产阶级经济为把握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3](P47)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思想整体。其中“思想”与“现实”、“范畴”与“历史”的关系问题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原则的核心。在黑格尔那里,思想范畴是主体和实体,“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表现为“思想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运动过程”,即概念范畴由“抽象的同一性”逐次地升华到“具体同一性”的运动序列。黑格尔对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认识是抽象虚假的,但其深刻之处在于,以概念辩证法的方式洞见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性必然促使其走向自我的反面;商品交换原则的“同一性”构成了全部社会生活的根本模式,现实的人正在受一只无形之手的操纵或役使②。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法,以“最抽象的”形式表达了人类“最真实的”生存状态,即人们正在处于受“抽象的统治”的状态。由此马克思以“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视野,通过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的“人体解剖”,以及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种“特殊的以太”的批判,揭示了历史是“感性的人的活动”的历史,人的历史性生成——从“原始的丰富性”到“自由个性”——构成了历史的内在逻辑。如此看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的“资本”章中所提出的那个著名的人与社会发展的“三形态”理论,绝不是依照历史编纂学的尺度所进行的“历史分期”,而是围绕人与人的现实历史关系,分析人从带有美感假象的“原始的丰富性”如何生成“独立性”,以及最终实现“自由个性”的历史发展进程。同时,我们发觉这亦是马克思早期“人的自我异化”及其扬弃的观点以及“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性个人”之间的差异不仅是“逻辑的差别”而且是“历史事实”的论断,在“经济学—哲学”双重视界下的深刻化和具体化。

马克思关于“三形态”理论有一段集中的概括:“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隘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步发展起来。”[3](P107-108)至此可见,马克思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已经不再像《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那样,一方面以各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为依据把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部落所有制、古代所有制、封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共产主义所有制”等历史阶段;另一方面,根据人类的自主活动和历史主体地位,认为人类社会经历或将要经历三种历史形态:(1)受处于人类自身的“联合”的强制力量支配的“自然形成的社会”;(2)受资本逻辑支配的人们“普遍交往关系”得以建立的“文明创造的社会”;(3)人将使交换、生产及他们发生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支配并成为“世界历史意义上”存在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而这里,马克思确立的人与社会发展的“三形态”理论是将上述两方面规定性相结合之“真理”,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中所蕴涵的历史生成逻辑的具体化理论。

首先,以“人的依赖性关系”为基础的“最初的社会形态”。在最初的“自然形成的社会”中,自然界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8](P81-82)同这种状况相应,这一阶段的“社会生活本身”也带有动物式谋生的性质,人类主体生活的目的不是“发财致富”,而是“自给自足”。这是因为生产的原始条件最初本身不可能是生产出来的,不可能是生产的结果。只有当“活的和活动的人”不再同他们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的自然无机条件之间的统一,即对自然界的占有,而是人类存在的这些无机条件同这种活动的存在之间分离的时候,最初的社会生产才能出现。在这种前提下,“各个个人都不是把自己当作劳动者,而是把自己当作所有者和同时也进行劳动的共同体成员。这种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价值,——虽然他们也可能从事剩余劳动,以便为自己换取他人的产品,即剩余产品,——相反,他们劳动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各个所有者及其家庭以及整个共同体的生存。”[3](P466)可见,劳动的主要客观条件并不是劳动的而是自然的产物,劳动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交换价值而是获得物的“使用价值”。与这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能力相应,人与人也存在着两种形式即自然发生的“血缘亲属关系”与政治性的“统治和从属关系”。这种关系的本质是“人对人的依赖性”,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狭隘关系决定了人们之间的狭隘关系,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直接依赖于由血缘等级维系在一起的其他人,个体必须依赖共同体才能拥有自己的“人格”。这是因为,虽然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规定性的个人而相互发生关系,如作为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或作为种姓成员、属于某个等级等等。由此可见,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中,人与人的关系还直接表现为人的相互关系,而不是在后来发达的交换制度中,以“物与物”的关系颠倒地实现出来的间接的“人与人”的关系。这倒不是说,此时完全没有任何劳动产品、能力和活动的“私人交换”,而是意在表明,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真正的交换只是附带进行的,或者大体说来,并未触及整个共同体的生活,不如说只发生在不同共同体之间,决没有征服全部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3](P108-109)也正是缘此之故,在人类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尽管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力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而要超越这种“原始的丰富”状态,必须在“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的“现代世界”中来付诸实现。

其次,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第二大社会形态。这种社会形态被马克思称为资产阶级社会或体现“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它是随着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发展而生成的。因为在货币关系中,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养差异等等事实上被打破了,货币成为支配人的普遍的、抽象的和虚幻的共同体。生活在这种共同体中,价值性交换是个人之间唯一的社会关系,因为只有交换价值,个人的劳动和产品才能成为实现自己私人目的的形式和手段。由此,社会关系不是表现为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转化为物的、对个人来说是异己的关系,甚至连劳动本身也成为人(工人)只有通过最大努力和极不规则的中断才能加以占有的对象。虽然这比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原始丰富性”要进步得多,但在这种发达的形态上所表现出的人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却造成人的全面异化,人为了外在的目的而失落了个人的目的本身。如果说在构成“货币实体”的“交换价值”出现之前,“个人在自己的某个方面把自身对象化在物品中,他对物品的占有同时就表现为他的个性的一定的发展”,那么在资本世界中,“占有货币不是占有者个性的某个本质方面的发展,倒不如说,这是占有没有个性的东西,因为这种社会[关系]同时作为一种可感觉的外在的对象而存在着”,[3](P173、174)并作为一种个人无法控制的偶然性、强制的、异己的力量同个人相对立,进而使人变成“偶然的个人”。进言之,原本作为个人“本质力量”发挥的生产力,对个人来说却不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个人在生产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在与人的“自主活动”相分离的“物化劳动”中,由“人的个性和独立性”的生成而带来的创造力却正在创造出一种消解“个性和独立性”的力。然而,尽管在交换价值上,人们的社会关系异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相互关系体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人的能力也转化为物的能力,但是人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还是要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控制”的。正是这种“共同控制”,全面发展的理想个人,则不再幻化为带有美感假象的乌托邦,而是完全可以通过人类自身历史活动来成就的可能作品。要使人的独立性、个性成为可能,人能力的发展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人的需要的体系达到一定的丰富性和完整性,必须正视和基于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生产这一历史前提。

最后,作为“第三个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可能的历史理想,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一方面,从个人“本质力量”提升的方式上看,“自由个性”意味着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人对人的本质的全面的占有。随着资本主义社会被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及私有制的消灭,个人将摆脱种种民族和地域的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发生实际联系,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联合起来的个人将实现对全部生产力的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个人将在物质生产领域获得解放,从事不再受偶然性的物的限制的自主活动。到那时,“自由时间”的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2](P108)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9](P532)就此,马克思以设问的方式总结道:“事实上,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不就是在普遍交换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不就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的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不就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3](P479-480)另一方面,从社会发展的形式上看,无产阶级获得胜利后,无论怎样都不会成为社会的对立面,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将是这样的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抛弃资本主义的未来更高级的社会形式应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不言而喻,马克思始终把人类的彻底解放,人的“自由个性”生成作为终极的价值追求。

有鉴于此,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指导下,《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不仅仅具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性质,而且还保有哲学批判的精神。它以双重批判的视野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研究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自我解放的思想逻辑。在这部贯注“人的感性活动”理路的“逻辑学”中,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为研究出发点,运用“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历史方法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物化的“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现实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的这种颠倒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从而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鼓吹的资本主义制度“天然合理”、永恒存在的观点的虚假性,并为最终发现“剩余价值理论”和确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奠立了思想根基。

注释:

①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相比,在形式上它不强调思维逻辑运动的全过程,而主要诉诸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当这项工作完成后,现实的历史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即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这种“先验结构”不能从实在和具体、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此马克思说这是“错误”的。可见,对“第一条道路”的否定是就“叙述方法”而不是“研究方法”来提出问题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②然而遗憾的是,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如蒲鲁东没有看到黑格尔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原则的辩证性和革命性,而是拙劣地把黑格尔的辩证法臆造为一个所谓的“经济矛盾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他把互不相干的各种经济现象机械地拼凑为经济范畴的序列,然后断言,现实历史的发展就是依照这个序列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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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感性活动”的“逻辑”怎么可能重新解读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手稿”中的历史辩证法思想_逻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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