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打击非法行医标本兼治的思考与建议论文_罗凯

探讨打击非法行医标本兼治的思考与建议论文_罗凯

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63000

摘要:非法行医严重危害就医群众的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打击非法行医既要标本兼治、治疏堵并举,又要多部门联合、多措施并用,更需增设和修订法律法规条款,加大打击力度。

关键词:打击;非法行医;体会;建议

ABSTRACT:Illegal medical practice seriously endangers the life safety of the people seeking medical treatment and destroys social stability.Combating illegal medical practice requires not only the treatment of both symptoms and symptoms,but also the combination of multi-departments and multi-measures.More importantly,we need to add and revise the provis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intensify our efforts to combat it.

Key words:Suggestions on combating illegal medical practice

多年来,我国各地非法行医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就医群众的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社会危害极大,反映强烈,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势在必行,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要既要标本兼治、治疏堵并举,又要多部门联合、多措施并用,更需要增设和修订法律法规条款,加大打击力度。

1.非法行医的危害

1.1危害就医群众生命安全

多数非法行医人员无医师资质,或虽有资质,但诊疗水平低下,无相关诊疗设备,极易造成误诊漏诊,延误或加重病情,甚至致残、致死的现象时有发生。

1.2夸大或编造病情

非法行医人员为了骗取钱财,夸大或编造病情,无病说成有病,小病说成大病,并无限夸大疾病的危害和后果,恐吓病人,使患者在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精神上严重伤害,甚至造成家庭破裂。

1.3滥用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在非法行医的黑诊所抗生素经常被滥用,造成患者广泛耐药,为以后疾病治疗增加难度;为提高所谓“疗效”,常常违反诊疗常规大剂量使用激素类药物,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

1.4消毒不严

多数非法行医黑诊所消毒不严,或根本没有消毒设施,在诊疗过程中极易造成患者二次感染和交叉感染,如发生伤口感染,或传染乙肝、艾滋病等疾病。

1.5破坏社会稳定

一旦发生严重医患纠纷,特别是发生患者致残、致死情况后,非法行医人员往往采取逃跑和躲避的方式,引起患者及家属强烈不满,情绪失控后可能采取冲击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堵塞道路及群发性上访等过激极端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1.6导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失衡

由于B超的普及,黑诊所往往利用B超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地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导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给国家和民族造成长期严重的社会问题。

1.7造成传染病流行

非法行医黑诊所缺乏必要传染病诊断技术和仪器设备,传染病漏诊现象严重;法制观念淡薄,既使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了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几乎全部漏报。

2.非法行医产生的原因

2.1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高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公立医院社会福利性在逐步减退,运行机制上出现了市场化、商业化的倾向,过度医疗现象严重,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增长过快,低收入人群无力承担。

2.2医疗保险覆盖面低

在我国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低,且医保保障程度不高,而非法行医人员采取低质低价方式,吸引部分无医保低收入人群;

2.3医疗机构设置和分布不尽合理

公立医疗机构往往设置在城市及大型城镇,偏僻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大庆市大量的“城中村”地段医疗机构严重不足,既使在大庆这样的城市,在“城中村”及偏远村镇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仍然存在,而非法行医窝点往往存在于这些地段,并采取相对灵活低价的的行医方式,满足部分低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

2.4医疗卫生人员急剧增加

近几年医学教育盲目扩张,卫生技术人员供求失衡,加之医师资格考试难度加大,部分二三类医学院校毕业生很难取得医师资格,目前医学类毕业生已经成为我国就业最难的专业之一。

2.5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弱

卫生监督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面临取证难,处罚额度轻,案件执行和移送困难等诸多困难,非法行医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极少,致使违法成本低,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这也是我国许多行政执法部门面临的共同困难。

2.6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陷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安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职责表述笼统模糊,多数地方公安部门只是充当“旁观者”角色,由于公安部门配合不够,起不到强大的威慑作用,这也非法行医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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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打击非法行医的措施

由于政府大部制改革和职能分工的调整,过去的食品卫生监督和职业卫生监督也已从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调整到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医疗卫生监督就成了卫生监督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而打击非法行医又是医疗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笔者长期在大庆基层卫生监督所从事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3.1完善医疗保障体制,逐步减少非法行医存在的土壤

近几年来,政府已经把社会保障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特别是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大庆市外来劳务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逐渐增长,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渐增大,逐步减少了非法行医存在的土壤,但由于外来劳务工医保覆盖面不全,医保程度不高,非法行医赖以生存的土壤依然存在。

3.2鼓励社会办医,逐步开放医疗市场

多年来,由于过去计划经济和公有制的思维模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诊所和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审批都采取了种种限制措施,阻碍其发展。党的十八大精神明确指出,鼓励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办医,逐步开放医疗市场,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公立、外资、民营、个体多层次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

3.3 合理布局医疗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卫生行政部门在新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时应重点考虑城乡结合部、偏僻居民区及城中村地段。近几年来,大庆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解决群众看病难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绩,大庆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在全市城中村地段及偏僻的居民区开设了八百多家社康中心,这些社康中心由各医院开办管理,政府投入,统一配置常用的医疗器械,聘请较高层次的医护人员,并在诊疗费用及药品费用上给予较大幅度的优惠,基本上做到了小病、常用见病、慢性病不出社区,方便群众就医,同时也遏制非法行医,开设社康中心的地段非法行医现象较以前明显减少。

3.4 联合公安,重点打击

虽经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多年全力打击,效果不尽人意,但许多非法行医的黑窝点仍然 “打而不死”、“死灰复燃”,这说明单靠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打击力度不够,需要联合公安重点打击。在联合公安部门打击非法行医需要做好下列几方面的工作:①需从国家部委层面上制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长效合作机制;②当地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对非法行医的重点、难点和“钉子户”定期联合公安部门重拳打击、彻底捣毁,起到震撼效应。

3.5 做好证据收集整理

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现场中要尽可能地收集各种证据,做到“雁过留声,人过留痕”,收集的证据包括照片、影像、录音、证人证言、实物等等,特别是要尽一切努力获取违法主体即非法行医者的身份资料,并在现场依法及时制作各种监督文件,以便于下一步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司法公安,同时在政府责任追究制度日趋完善和严厉的情况下,做好证据的收集整理也是对卫生监督员自身的保护。

以上是笔者长期在大庆市基层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几点体会,各地情况不同,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问题方法也不一样。

4.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几点建议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虽然有以上几点体会,但也有教训,最不满意是公安部门配合不足,充当“旁观者”的角色。笔者认为由于打击非法行医相关法律法规上的漏洞和国家部委层面合作机制上的问题致使公安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配合不足,这是非法行医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的根本原因,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4.1增设法律法规条款

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增设打击非法行医的条款,建议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4.2降低“入罪”门槛

笔者认为非法行医是行为罪,既然是行为罪,只要做了,就是犯罪,既然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为什么要等到出现“致残”、“致死”或“行政处罚二次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行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可以参照打击“酒驾”、“醉驾”的做法;

4.3在国家部委层面建立长效合作制机

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安部应当建立长期化、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可以参照打击“医闹”的模式。

4.4 约谈房屋业主,劝退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人员基本都是租房开设窝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站了解房屋业主信息,然后约谈业主,告知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告知非法行医致患者死亡、致残后,业主需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在知晓这些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后,多数房屋业主会积极主动劝退非法行医。

4.5发动群众,开展有偿举报

充分利用报刋、电视、社区宣传栏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设立有偿举报基金,实行有偿举报,提高举报积极性。笔者认为在当前多元复杂的社会价值观背景下,实行有偿举报是及时发现和有效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措施,在实施有偿举报的过程中要特别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危害严重,其产生既有经济水平和医疗保障方面的原因,也有现行医疗卫生体制本身的问题,还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漏洞和缺陷的原因。打击非法行医既要标本兼治、治疏堵并举,又要多部门联合、多措施并用,更要增设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只有采取综合措施,才能取得长治久安的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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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蒋恩铭.广告法律制度[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罗薇.对虚假广告治理的法律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9(10)

[4]阮丽华.网络广告及其影响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5]罗薇.对虚假广告治理的法律探析[J].经济与法,2009(4)

论文作者:罗凯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9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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