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治安防范综合治理研究论文_苏志清

企业治安防范综合治理研究论文_苏志清

苏志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行政事务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050000

摘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建设一流炼化企业的重要保障,是维护企业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现阶段社会治安的阶段性、反复性客观上决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必须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群防群治、依法严厉打击,才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治安综合治理;企业管理

由于炼化企业多建在远郊及城乡结合部,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加上施工作业、大修、装置升级改造等作业较为频繁,外来施工人员增加,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外采物料种类繁多,如何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涉企物资等犯罪案件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课题;如何保证员工业余时间不出现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提升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二课题。通过多年来工作探索,做好企业的综合治安管理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我们应高度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抓思想、保稳定、促发展”的观念。我们深知搞好企业综治工作首先要从员工思想抓起。一是体现在思想上,我们充分认识到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有“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确保生产目标顺利完成,维护形象,提高经济效益”的显著特征。因此,在班子成员中首先将综治工作提高定位,给予充分的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保证书》、《家庭拒绝违法、违纪承诺书》。其次要求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强化监督,严格奖惩。深入基层调查,定期分析治安形式,加强班组检查,不断加大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根据季节变化,在周边百姓农忙结束后,春节前等案件高发期为防止百姓盗窃企业物资,要求夜班员工加强巡检力度、提高巡线频率,并由企业保卫干事、巡逻人员联合各运行部和支部书记等人组成了治安巡逻小组,坚持巡逻检查,确实做到群防群治。

二、强化教育、警钟长鸣,构建宣传工作机制

各基层单位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提高凝聚力荣誉感。我们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采取教育与宣传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各种会议、法制学习、警示教育、板报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及时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警钟长鸣。各基层单位班组长签订《后进帮教责任书》做到一帮一一对红。大力开展、组织收看以增强员工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为主的警示教育片,使员工真正认识到珍惜生命、远离犯罪,珍惜工作、维系幸福家庭,确保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同时,我们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出发,帮助员工反复算好“家庭账、经济账、前途账”,提高全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将形势任务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有效结合,打造无邪教、无违法记录单位,利用员工大会,安全例会、进行宣传,远离黄赌毒,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危险性。毒品被称为世界瘟疫,严重危害着人类的生命健康,致使成千上万的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全员观看关于毒品及邪教危害社会的宣传片,把反邪教禁毒工作落实到实处,确实做到关心每一名员工的家庭生活,只有幸福的家庭生活,才有安定的工作环境。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三、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一直是各国重点治理的对象,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几项犯罪涉及到人类安全与健康。在我国,从新中国建立之后的这几十年,涉黑,邪教,黄赌毒交替发生,近几年,恐怖活动在我国也有发生,这不得不使我们深思,到底是犯罪分子无孔不入,道可通天,还是我国的防范机制出现了什么问题。对此疑问,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的防范机制上出现了大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首要的就是依法办事,其次才是严厉打击。

(一)依法办事

法律的作用有很多,调整作用,保护作用,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保护作用。违法犯罪活动是为社会所不允许的,因为这些活动不仅仅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在有时还会影响到国家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而有关法律就是为了应对这些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法律要求惩罚违法犯罪活动,但同时也规定了在侦察审理犯罪活动时的准则,这些规定并不是单纯的为了保护违法犯罪分子仅剩的基本权利,更是为了保证法律处罚的违法犯罪是真正的违法犯罪,而不是因为徇私等原因导致的冤假错案,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依法办事。法律的规定容不得任何人僭越,我国历史传承留下来的许多思想是不符合现代法律思维的,但是这些思想深入人心经常会使人们在合法的本意之下做出违法的举动,这是导致违法行为的常见原因,作为企业保卫人员而要践行依法办事这一准则,上述原因是最大阻碍,而要清除阻碍,就必须让现代法律思维深入人心,让人们养成先从法律角度看问题而不是从伦理道德判断是非,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则要简单的多,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于一切违法行为都应予以惩处,但切不可以超越法律的方法来处理,因为用违法的方式处理违法的行为依旧是违法的。法律赋予了民众权利,也赋予了公安,检察系统工作人员侦办违法案件的权力,作为企业保卫人员在保卫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的同时,怎么保证不触犯法律红线,但我们在看到权力的同时不能抛开法律规定的义务,权责统一才是依法的真正涵义,忽视或侧重任一方,都会增加为保护国有资产而产生不公正的可能性,两者并重才能保证公正与效率兼顾。除去上述的要求,还有最后一点要求,我们必须谨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企业保卫人员的地位不能搞特殊,既不能高于他人的地位也不能贬低地位,这样才能保证保卫人员的个人权利。保卫人员是企业的守护神,提升加强保卫队伍建设才能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严厉打击

违法犯罪活动是对个人,集体或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权利的侵犯,尤其是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犯罪。这些犯罪行为的性质属于及其恶劣的行为,在全世界是被公认的恶性犯罪,因此,在世界各国,一旦发现该类犯罪行为,都会受到国家的查处。对于这些犯罪行为,我国法律的规定中自由裁量权的比例相对较多,因此,对于严厉一词的理解也就会出现见仁见智的情形了。严厉是在法定刑范围内的严厉还是超出法定刑范围的严厉才算是真正的严厉,这一问题我认为需要结合上一条依法办事来确认了,严厉打击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打击犯罪的活动,那么结论显而易见,打击犯罪,最严厉的处罚也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至于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是否合适,自有专家评论。基于以上观念,笔者认为,既然要加强对犯罪的打击力度,重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犯罪、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依法进行严厉打击,那么首先应加强企业保卫力量建设,重视保卫队伍的权利以及义务的统一,给一线保卫队伍足够的信心足够的动力去打击犯罪的同时提高保卫人员守法的意识,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至于惩罚犯罪分子自有法律的规定,而且对于惩罚的力度已经无需讨论。所以,打击犯罪成功率和破案率主要因素仍旧在保卫人员身上,更因为在执法人员身上,所以,合理扩大内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才是决解企业内保问题的关键,我们现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缩小权利的同时扩大了义务,使得保卫人员面对犯罪行为被各种限制性条纹规章禁锢了手脚,因而错失了良机。

四、结语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基础牢靠才有可能事半功倍,企业治安问题自从欧洲工业革命之后就一直存在,不过不管处于什么时代,根本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长治久安,只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技术也在进步,方式方法也在进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体系最重要的就是在完善的基础之上利用现有的技术,而基础就是法律和制度,技术则是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长期的社会稳定,才能保证人民生活安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继续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增强员工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强的决心、更高的目标、更大的力度,努力做到“防范于未然”,以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论文作者:苏志清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3

标签:;  ;  ;  ;  ;  ;  ;  ;  

企业治安防范综合治理研究论文_苏志清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