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山东、湖南、陕西570份调查数据_金融论文

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山东、湖南、陕西570份调查数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陕西论文,湖南论文,山东论文,农户论文,金融服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2013(2015)02-0018-05

       一、问题的提出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农村有大量金融服务空白点,正式金融网点的缺失使得很大一部分农户连最基本的存款、贷款、汇兑结算、代理(代收代付)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都未得到满足。这在人口规模小、消费水平低、金融基础设施状况差的偏远农村地区表现更为明显[1-4]。这一群体金融机会缺乏,收入增长缓慢[5,6]。满足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让广大处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获得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政策支农作用是普惠金融的核心含义[7]。对此连续多年的一号文件都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以缓解农村金融缺失,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着力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存、贷、汇)全覆盖。银监会从2009年开始就提出了力争3年实现镇(乡)级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2014年更进一步指出,要“着力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延伸,打通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总体实现行政村金融服务‘村村通’”。

       毋庸置疑,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覆盖层级不断加深。这为满足农户金融需求打下了基础。然而,金融政策支农作用的发挥不仅取决于供给,也还与农户的金融需求特点密切相关。因此,分析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和影响因素具有重要价值。笔者拟在设计农户家庭基础金融服务需求问卷和访谈提纲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深入农户展开实地调查,以深入了解农户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情况,并进一步建立模型分析其影响因素,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有所裨益。

       二、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分析

       笔者于2013-2014年采用非随机抽样和多阶段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情况进行调查。考虑研究的对象及区域金融发展程度,笔者选取山东、湖南和陕西3省作为调研省份,再进一步选取经济发展程度较低、以农业为主的3个县作为主要调查区域,并依据到县城距离最近、适中和较远的原则,每县各选取3个乡镇,按照距离集镇最近、适中和最远的原则,一共抽取27个村落。最后,以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各村抽取25户农户进行入户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675份,剔除不合格的问卷,最终得到有效问卷为570份,其中,山东省169份,湖南省184份,陕西省217份。

       通过对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调查(表1)表明,农户各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程度存在差异。需求最大的是存款服务,代理排名第二,接下来是汇兑结算和贷款。可见,农村地区对存款和代理服务的需求程度比较高,而贷款需求并非普遍存在。同时,完全不需要存款和代理的农户相对于贷款和汇兑结算的农户来说则少很多。

      

       从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紧迫程度排序来看,农户最需要金融机构优先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是存款服务(表2),之后是代理服务,再者是汇兑结算服务,最后才是贷款服务。这与农户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程度是相一致的。

      

       为验证金融服务需求与使用之间的关系,即金融服务需求在实现普惠金融中的重要作用,笔者还考察了农户对四项基础金融服务的使用情况(表3)。结果表明,代理是农户使用频率最高的一项服务,家庭主要使用的代理服务包括新农合、新农保缴费,政府涉农补贴代理,政府救济、补助金代理,水电费等代缴,银行代理的金融服务等。其中有218户农户通过银行领取政府涉农补贴而使用银行代理服务,有76户通过领取政府救济、补助金等使用代理服务。可见,国家涉农政策推动了农户对银行代理服务的使用。

       在被调查农户中居然有70个农户(16.8%)没有使用过存款服务,68户(16.3%)极少使用存款服务,两者加和比例高达33.1%,可见农户存款服务的使用程度很低,虽然存款又是最基本的一项金融服务。考察农户不使用存款服务的原因发现,112户是没钱可存,占极少使用或没使用存款服务农户的73%,这也与调查地区农民经济生活水平相一致;18户是因为没有把钱存在银行的习惯,这也是经济欠发展和缺少金融习惯的体现。

       农户汇兑结算服务的使用程度并不高。被调查者中高达116个农户(48.3%)从未使用过汇兑结算服务,46户表示很少使用汇兑结算服务,两者相加起来,没使用(极少使用)汇兑结算服务的家庭占到被调查者的近60%。仅有120户农户表示经常使用汇兑结算服务。绝大多数的农户不使用汇兑结算服务是因为不需要,仅有4户表示不使用汇兑结算服务是因为家庭距有汇兑结算功能的营业网点太远。

       考察家庭贷款服务使用情况,可以发现贷款需求完全得到满足的家庭仅占28.65%,其他家庭要么没有申请贷款或者申请没有获得批准,贷款是使用程度最低的一项基础金融服务,存在需求抑制。高达262户被调查者没有申请过贷款,在152户申请过贷款的农户中,又有42户的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因此,没有使用过贷款服务和贷款没有被批准的农户加总起来达到304户。考察获得贷款农户的家庭基本资源特征,与贺莎莎[8]对湖南省农户借贷行为考察的结果一致,即少数资金需求量大的非农经营农户依靠正规金融贷款。可见,贷款服务总体使用程度非常低,普惠化程度不高。

      

       综上可知,农户对于各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程度不同,对于存款和代理服务的需求程度高,对于贷款和汇兑结算服务的需求程度低。四项基础金融服务都存在完全不需要(基本不需要)的农户,这不仅是农户金融习惯缺乏的表现,也是一种自我排斥和地区金融发展程度的体现。基础金融服务的使用和需求程度是相对应的,表现为存款和代理业务的使用程度高,它们是使用最广泛的基础金融服务,但是也有一部分群体没有使用过或者基本没有使用过这两项最常见最易覆盖的两项服务。同时,使用贷款和汇兑结算的家庭是与社会接触较多的精英家庭,传统农户对这两项金融服务使用程度还是比较低。存款、代理、汇兑和贷款的使用和需求之间还存在差异,普惠化程度不高。

       三、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

       与王芳[9]对中国农户金融需求的理论分析相一致,受收入水平的抑制,农户的储蓄意愿和能力相对来说都比较低。家庭的风险共担传统使得家庭在农业收入不足以抵补生存成本时,会选择通过增加非农收入进行融资[10]。也就是说,当家庭生产经营遭遇困难时,农户会通过一些非农业方式获得收入,进而使家庭正常运转,即黄宗智[11]的“拐杖逻辑”。而当家庭内部的非农业收入也无法抵补家庭生存成本时,农户会争取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当这一途径遭到排斥时,农村社区圈层社会的结构使得家庭谋求民间熟人信贷,如果这一渠道也不能得到满足,家庭会转向高利贷,从而产生很高的风险。此外,随着家庭经济社会活动范围的扩充,汇兑和代理服务也成为家庭金融需求的一部分。可见,家庭经济结构是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重要决定因素。此外,在贺莎莎[8]、白永秀[12]、童馨乐[13]等人的研究中,将户主个人特征也纳入模型以分析农户信贷和融资选择。根据前述分析,笔者从3个方面选取10个变量构建模型分析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具体变量见表4。

      

       根据因变量特征,笔者采用有序Logit模型对农户四项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函数的基本形式如下:

      

       为避免多重共线性,笔者首先检验了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结果显示各变量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同时,在线性模型中的方差膨胀系数均不超过2,故此判断进入模型的自变量不存在共线性问题。为避免可能的异方差问题,笔者采用稳健性回归,回归结果见表5。

      

       (1)存款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从表5可以看出,家庭收入水平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对存款服务的需求,且在1%的程度上显著。这表明,农户收入水平越高,对存款服务的需求越高。这与王芳[9]的判断相一致。同时,家庭是否有学生在外地读书,对农户的贷款需求有负向显著影响。这主要是由于研究对象居住在偏远的农村腹地,而随着撤点并校以及学生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很多农村学生需要到县城甚至是更远的地方就读,上学开支自然会随之增大。户主年龄越大,家庭的存款需求越低。这可能是因为户主年纪越大,储蓄的金融习惯越缺乏。户主非农就业的家庭存款需求大,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非农就业增加了家庭的可存款数量,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非农就业促进了家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使用。最后,户主是否有正式工作经历也正向影响家庭的存款需求,这可能是因为通常情况下,企业会通过银行存款结算支付员工工资,从而促进了农户存款习惯的形成。

       (2)代理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家庭收入水平正向影响农户对代理服务的需求,且在1%的程度上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家庭收入水平越高,使用各种代理服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对于代理服务的需求自然也就越高。户主是否有正式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经历,对代理服务的需求程度也有正向影响。可能是因为正式或者外出务工期间,对代理服务的使用或接触形成了农户使用代理服务的习惯,因而增加了农户家庭对代理服务的需求。

       (3)汇兑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首先,家庭收入水平正向显著影响汇兑服务需求,且在1%的程度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是,家庭收入水平越高,与外界的经济联系越多,对汇兑服务的需求也就越大。家庭人口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家庭的汇兑服务需求,且在1%的程度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因为家庭人口越多,家庭与农村社区以外世界的联系也就越多,如外出务工、子女在外地上学等,都可能增加家庭对汇兑服务的需求。户主年龄对家庭的汇兑服务需求有负向显著影响,并且在1%程度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是,户主年纪较大的家庭倾向于老龄化,农村这样的家庭与外界的经济联系非常少,对汇兑服务的需求少。户主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历对家庭的汇兑服务需求有正向显著性影响。这主要是因为汇兑是外出务工收入返回家庭的主要途径。

       (4)贷款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首先,家庭人口对贷款服务需求有显著正向影响,且通过5%程度上的显著性检验。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规模越大的家庭,进行生产性投资的需求也就越大,进而贷款需求也就越大;另一方面,规模越大的家庭,出现生产性需求以外的资金需求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需要通过贷款来缓冲这些生活性资金需求,因而贷款需求越多。户主年龄对家庭贷款服务需求有显著负向影响,且通过1%程度上的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是,户主年龄越大,家庭生产性安排稳定,通过借贷扩大再生产的可能性比较小,因而贷款需求也就少。还有一种可能是,户主年龄越大,家庭积累的社会资本可能也就越多,而这些社会资本也可能为家庭融资提供帮助,因而贷款需求少。户主有正式工作经历对农户的信贷需求有负向显著性影响,且通过1%程度上的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正式工作经历增加了农户的收入,进而缓解了农户的资金需求,使得家庭对信贷的需求减少。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正式工作经历增加了户主社会资本,而这些社会资本增加了家庭通过贷款以外的渠道获得资金的可能性,因而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减少。

       四、结论及其启示

       上述分析表明,农户对四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程度较低,需求程度也存在差异。在四项金融服务中,存款和代理服务的需求程度高,而贷款和汇兑服务的需求程度低。但是,都存在完全不需要或基本不需要四项基础金融服务的情况。各因素对农户四项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具体地,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农户对存款、代理和汇兑服务的需求越强;家庭规模越大,对汇兑和贷款服务的需求越大;而户主年龄则对农户的存款、汇兑和贷款需求有负向显著性影响;户主非农化就业的家庭对存款服务的需求大,而对汇兑服务的需求小;户主是否有正式工作经历,对家庭的存款、代理和汇兑服务需求有正向影响,而对家庭的贷款需求有负向显著性影响;户主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历对家庭的代理和汇兑需求有正向显著影响;家庭到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对四项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这说明,在本文的框架下,家庭经济社会结构决定了农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而非金融供给决定。因此,提高农户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发挥农村金融政策作用,实现普惠金融的关键。首先,对于金融供给方来说,需要意识到农户对于四项服务的需求程度以及希望覆盖的紧迫程度是有差异的,所以,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应该是有差异和有优先序地覆盖。可以通过各种金融创新优先覆盖农户最需要以及最紧迫的存款和代理服务,接着是汇兑服务的覆盖,最后才是贷款服务的覆盖。其次,对于政府来说,需要意识到农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不足是由家庭经济社会状况决定的,在继续推动行政村金融服务“村村通”的同时,也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实现金融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再者,也需要联合金融机构推动金融知识下乡,增加农户的金融知识,以金融带动家庭收入增长。最后,对于农户家庭来说,既需要抓紧新时期的各种支农政策以及各种工作机会,也需要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各种金融服务在家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金融带动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

       收稿日期: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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