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实施印尼EPC工程合同模式及其税务影响分析论文

中资企业实施印尼EPC工程合同模式及其税务影响分析

李利峰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250013

摘要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引领,中资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参与到境外基建工程建设中。本文以印度尼西亚为研究对象,结合中、印尼两国的税务环境,并在以往已实施EPC工程经验基础上,深入研究几种典型EPC合同架构,并对各架构的优缺点及其税务影响进行分析,为中资企业在印尼实施后续EPC工程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 中资企业;印尼;EPC工程;合同架构;税务

近年来,中国政府近年提出了“一带一路”的政策,鼓励中资企业“走出去”。同时,东南亚一些国家纷纷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印度尼西亚为例,印尼政府在2006年启动了第一个10000MW发电机组计划,并于2009年基本完成,2009年印尼政府再次启动了第二个10000MW发电机组计划。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多数中资企业纷纷进入印尼基建市场,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印尼基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资企业纷纷寻求降低成本以提高竞争力。通过对合同架构税务筹划,做到合规纳税的同时降低成本,是一项较为普遍和有力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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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印尼相关税务规定

印度尼西亚采用自行估税系统,按照该系统,委托纳税人根据现行税法和规定计算、申报和支付自己的税金。印尼EPC工程主要涉及预提税(所得税)、增值税、进口环节税(关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夜里她一直在书房看稿子。厚厚一摞打印稿,她需要在睡觉以前看完。天气闷热,大雨倾盆,念蓉起身,去阳台关好窗子。楚墨还没有回来,两个小时以前她给楚墨打电话,楚墨说他正在与朋友吃饭。电话里声音嘈杂,隔着电话念蓉也能闻到浓重的酒精气味。念蓉问他:“要不要我过去帮你把车开回来?”楚墨大着舌头说:“我不开车,我飞回去。”

1.1 预提税

印尼的所得税主要以预提税的形式课征。当所得需要缴纳预提税时,支付方一般须负责代扣代缴所得税,每层合同关系中,支付方均须代扣代缴该预提税。预提税一般以印尼所得税税法为依据,主要包括:

(2)分分模式:即不签订总合同,而根据实施主体签订若干个分合同,同时为了确保各份合同的责任集中,签订一个单独的伞协议[2]

(2)第23条所得税(PPH23)。PPH23是对机械租赁、机械设备检修、劳务服务、其他服务类的企业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总收入的15%或者2%。主要相关税率有:土地和建筑物以外的其他资产租金,2%;技术、管理、咨询及其他服务产生的收入,已缴纳第21条所得税的除外,2%;利息、奖品和奖金等,15%。

1.2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含应税劳务)在印尼应税区内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应税项目主要包括:在境内销售应税货物、进口应税货物、企业在印尼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印尼境内使用或消费来自境外的应税无形产品、在境内使用或消费来自境外的应税服务、应税企业出口应税货物(无形或有形)、应税企业出口应税服务。增值税征税税率一般为10%。

1.3 进口环节税

进口环节税是在进口商品时由海关征收的相关税,主要包括: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预提所得税(PPH22)。进口关税税率为0%~150%、进口增值税税率为10%、进口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5%~7.5%,使用进口商编码(API)进口工程货物时适用于2.5%。

根据印尼相关优惠政策,BKPM会通过发布设备免税清单(Masterlist Facility)为战略性商品提供税收优惠,此税收优惠为具备资格的机械和原材料免除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进口预提所得税。同时,印尼政府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东盟成员国之间直接运输的进口商品施行有限度的减免,办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E),旨在通过降低大部分商品进口税率至零来加强东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据此,中资企业通过免税申请或进口优惠,可以享受到较大幅度的设备材料进口环节免税[1]

1.4 分支机构所得税(Branch Profit Tax)

中资企业在实施印尼EPC工程时,往往选择尽可能降低税金支出,以降低实施成本,提高竞争力。但风险与利益并存,在以往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因合同架构设置不合理等因素而导致印尼税务稽查罚款的情况。

上述三种典型EPC合同架构各有利弊,且在税费及税务风险方面存在不同的特点。根据印尼税法相关规定,印尼货物进口可享受一定的税务豁免,且中资企业普遍从中国购置设备材料后运至印尼项目现场,因此本文暂不考虑进口环节税费的影响。假设实施印尼EPC工程设计成本1亿元,供货成本19亿元,施工成本10亿元;且如采取“联合体模式”时,假设将前两种模式施工部分9亿元再次分包的工作提上来直接与业主签订;以项目无盈利的情况下,不产生增值税,仅产生合同付款时的预扣税,则相关合同架构优缺点及税务影响如下表[3]所示:

(1)总分模式:业主方与中资企业印尼分支机构签订一个完整的EPC合同,然后再进行合同拆分,此文简称为“总分模式”。如下图所示:

2 印尼EPC工程典型合同架构

(3)联合体模式:即在“分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对于“分分”模式下施工承包方,如需对较大合同额的施工工作进行分包时,可将施工分包方提上来与施工承包方组成联合体,一同与业主签订印尼境内的施工“分”合同。

根据印尼规定,建筑安装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印尼当地常设机构予以实施,而且印尼政府对各类基建工程本地化比例做出了相应规定。中资企业主要的工程实施力量,如设计、采购等主要集中在中国境内,且考虑中国装备制造能力、印尼资源条件限制以及中国出口退税政策等。目前,印尼EPC工程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将设计E和采购P列在中国境内实施,少部分的设计、零星采购和施工列在印尼境内实施。印尼EPC工程实施过程中,常根据执行合同的行为发生地拆分为离岸(Offshore)合同和在岸(Onshore)合同,并进行不同的税务处理。几种典型的中资企业实施印尼EPC工程合同架构如下:

CHEN Xin-xin, CAI Ji-ping, CHENG Jin-wei, ZHOU Xiao-qing, SHEN Ya, LI Jian, WEI Rui-li

(1)所得税法第4条第(2)款-最终所得税(PPH4(2))。PPH4(2)是对建筑安装企业及房屋、场地承租的业务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相关税率有:土地和/或建筑物租金,10%;转让土地和建筑物权收益,2.5%;工程施工费,2/3/4%;工程监理费,4/6%。

基于印尼税务环境,中资企业往往采取EPC合同拆分的模式,主要目的是为了合理纳税,并能有效避免双重征税情况发生,降低建设成本,提高EPC市场竞争力。EPC合同拆分主要指将EPC合同按其工作组成部分拆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

3 优劣及税务影响分析

针对农村初中古诗词教育轻视诵读教学、照搬参考书、忽视激发学生兴趣、教学手段单一等问题,依据“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理念,通过课内进行情境教学改革,课外进行初中语文古诗词读书分享学习模式探索以及“网络多媒体+古诗词”的学习方式研究,形成“课内+课外+网络多媒体”三位一体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了学生对诗人情感的理解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古诗词鉴赏能力,提高了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引导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作潜能,促进个性发展,丰富精神世界。

4 潜在风险及规避策略

印尼针对在当地常设机构的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之后的净利润上再征收分支机构所得税,一般税率是20%。根据中印双边税务协定,税率减为10%。该项税的征收不取决于是否将税后利润转移到总部,只要企业有税后净利润,即需缴税。

总分模式是较为传统的合同架构模式,实施风险最小;分分模式和联合体模式,为了保证合同责任的统一,需要由实际总包方与业主签订一份伞协议或总包协议,而该协议有可能会被印尼税务机关追认为总承包合同,应按照总包总金额缴纳印尼境内预扣税。本文建议,伞协议只约定责任,而不约定金额;伞协议只约定牵头方,所有涉及对不同承包方责任的,由牵头方代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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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模式和分分模式相比较而言,是将原本施工分包提上来与Onshore施工方组成联合体,一同与业主签订Onshore合同,进一步节省了税金。该模式应在投标阶段或签订总承包合同阶段,即已组成联合体签订相关合同。如先签订分分模式合同,再修改或变更为联合体模式合同,则存在故意避税的嫌疑,同样会造成一定的税务稽查风险。

这个仪式中,家里要杀鸡杀猪或者杀狗。祭祀之后,当天晚饭后就把死者的灵魂送出寨子外(可以推迟几天),用一个簸箕,在地上滚一下,表示死者的灵魂负担已经被除去。

本文所介绍合同架构,主要以中资企业和中资企业印尼分公司作为承接单位而构建的;如中资企业在印尼以BUT代表处的形式参与合同签订,会容易被印尼税务机关追认为境内外合同均为一家实施,而按照总包总合同额进行征税[4]

5 结束语

中资企业实施国际EPC工程多会结合项目所在地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合同拆分,以较大程度的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本文介绍的三种典型合同模式带来不同的税务影响,且各自存在优缺点,在实施过程中,可结合项目情况将三种模式进行优化或重新组合,以降低风险和成本。各种合同拆分所构成的EPC合同架构都具有自己的优缺点和特性,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具体设计和操作。

参考文献

[1] 支红妍.中国企业海外工程项目涉税风险——印尼补征部分EPC项目"最终税"案例启示[J].国际商务财会,2018,(01):21-24.

[2] 王玫.国际工程EPC合同拆分架构分析[J].中国经贸,2017,(01):175-176.

[3] 刘志栋.EPC总承包合同拆分架构分析[J].国际工程与劳务,2017,(03):85-88.

[4] 林韩.国际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拆分浅谈[J].中国建设信息化,2017,(24):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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