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历史辩证法视野中的“现实个体”_费尔巴哈论文

马克思历史辩证法视野中的“现实个体”_费尔巴哈论文

马克思历史辩证法视域里的“现实的个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视域论文,辩证法论文,现实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257-2826(2008)03-0039-07

“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其经典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反复论说的概念。对这一概念的理解,直接关涉到对马克思所实现的整个哲学革命的理解,关涉到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整体理解。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反复申说这一概念的规定,是因为它构成了马克思哲学特别是马克思历史观的逻辑起点。因此,在历史辩证法的视域内对这一概念进行深入解读,对于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哲学至为关键。

一、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逻辑起点

哲学史上是不乏对人的重要地位的阐述的。在古希腊,普罗泰戈拉最早指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以德斐斯神庙的箴言“人啊,认识你自己!”作为哲学的使命。但是,在古希腊,哲学家们将其主要精力用来探讨世界的本原即所谓的本体论问题,人本身反而被疏忽了。宗教与神学的发展,使上帝凌驾于世俗世界,人成为了上帝的奴仆,人完全丧失了其主体地位。近代哲学发展的方向就是批判宗教神学,从而为人奠定地位。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特别是唯物主义哲学就既是对宗教神学的批判,也是对17世纪的形而上学的批判。黑格尔在哲学中复辟了形而上学,实际上也是对神学的复辟。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的同时,也批判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重新恢复了人的地位,以现实的个人、自然的人来取代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马克思写道:“在黑格尔天才地把17世纪的形而上学同后来的一切形而上学及德国唯心主义结合起来并建立了一个形而上学的包罗万象的王国之后,对思辨的形而上学和一切形而上学的进攻,就像在18世纪那样,又跟对神学的进攻再次配合起来。这种形而上学将永远屈服于现在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在理论方面体现了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而法国和英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则在实践方面体现了这种唯物主义”。[1](P159-160)但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人的认识是不彻底的。他所谓的人不过是自然主义的人,并不是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具有所有的丰富性的真正的人。

在马克思思想中,人始终是其关注的中心问题。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对人的自我意识特别推崇,虽然有青年黑格尔派的影响,但也表明了马克思对人的自我创造的能动力量的赞赏和重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马克思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结论,并在其导言中明确指出:人就是人的国家,就是人的社会。这时候的马克思已经从社会和世界的角度来思考人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对人的认识的飞跃期。马克思把人与社会、人与世界联系起来,从不同角度对人进行阐述,指出“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是类存在物”、“人是个体也是总体”等重要的内容。不久,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56)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把人看作创造历史的力量,提出“历史进步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的进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了“现实的个人”的思想,并将其作为历史活动的前提,当作历史观的出发点,而逻辑与历史是一致的,所以“现实的个人”也即历史辩证法的逻辑起点。不难看出,马克思不同时期的思想论域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在其思想深处所一直或隐或显地存在着的,是人的线索。马克思哲学不是从物质出发的,也不是从精神出发的,恰恰是从物质与意识的高度统一体——现实的个人出发的。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马克思哲学必然以历史观为其核心内容,因为现实的个人发生、发展的存在和活动方式就是历史。

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作为历史辩证法的逻辑起点,既有其思想来源,也有其现实依据。从思想来源上看,费尔巴哈通过对宗教的批判和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确立了其以自然的人为出发点的人本学唯物主义,揭露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本质,使黑格尔思辨神学的本质暴露出来。费尔巴哈以人来取代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理念、绝对精神的地位,这就使人从哲学的隐蔽处走向了前台,使人的地位在哲学中凸现出来。马克思高度评价了费尔巴哈的历史功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序言中,马克思就指出:“只是从费尔巴哈才开始了实证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批判。……费尔巴哈著作是继黑格尔的《现象学》和《逻辑学》以后包含着真正理论革命的唯一著作”。[3](P46)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批判时,马克思又指出:“费尔巴哈是唯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克服了旧哲学”。[3](P157-158)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此时对费尔巴哈的哲学几乎是持完全肯定的态度的,或者说,马克思此时看到了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和宗教进行批判的积极成果,并以自己的理解来进行阐释。我们注意到马克思肯定费尔巴哈的功绩时指出,“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3](P158)这里肯定是将费尔巴哈抬高了,因为社会关系中的人是处于费尔巴哈的视野之外的,毋宁说,这实际上是马克思本人对人的理解。但是费尔巴哈哲学毕竟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提供了最重要的思想资源。马克思沿着费尔巴哈所开辟的道路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的不彻底性,创立了以“现实的个人”为其理论的逻辑起点的新哲学。这决定性的一步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迈出的。

但是,仅仅从理论本身的发展逻辑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变革,不可能真正理解其哲学变革的实质,也不可能真正正确解释马克思哲学诞生的秘密。我们还必须从现实依据出发来理解,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必然性。19世纪的科学发展与政治现实为马克思思想发展提供了深刻的现实依据。自然科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使人的主体能动性力量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显著。自然科学的发展不仅愈来愈深刻地揭示出世界的辩证性质,而且自然科学的成果也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转换为现实的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历史愈来愈成为世界历史,历史的辩证性质也逐步显示出来。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融合,使马克思能够认识到历史主体在创造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就为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的历史观的诞生提供了社会条件。另一方面,尤为重要的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显示其历史首创力量。三大工人运动分别发生于英、法、德三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斗争说明无产阶级已经成为创造历史的决定性力量。由此,马克思通过无产阶级看到了现实的个人作为历史主体的巨大力量。同时,无产阶级的壮大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对马克思这样一个以人类解放为己任的革命家提出了理论上的要求。无产阶级运动为消除其自发性迫切需要一种能够指导其革命行动的彻底革命的学说。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创立了新的世界观,为无产阶级运动提供了理论武器。

二、马克思历史辩证法中现实的个人的理论规定

马克思对现实的个人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历史过程。从青少年时期开始,马克思的致思取向就侧重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他并不像许多哲学家那样致力于与人无涉的所谓的本体论的玄思。马克思早年就反对那种哲学的玄思,而希望把哲学世界化和世界哲学化。因此,马克思必然把眼光锁定在现实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本身。这里,我们主要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为文本依据,来考察马克思(恩格斯)对现实的个人的理论规定。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里,马克思对现实的个人进行了整体上的概括。所谓“在其现实性上”的人就是指现实的个人,这种现实的个人不是像费尔巴哈那样抽象理解的人,而是在社会中才具有现实性的、生活于各种现实的社会关系中的人。所谓的单个人,即脱离现实社会生活的种种社会关系而存在的人。这种人不是现实的个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在费尔巴哈那里,人只是“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只是“类”,只是“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2](P56)也就是说,费尔巴哈所理解的人,被抽象掉了所有的社会规定,抽象掉了各种丰富的社会关系,成为一种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抽象物。这种抽象物虽然名之为人,但实际上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并无多大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来规定人的本质,说明了人是社会存在物。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对现实的个人的本质进行了“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概括,既是对以前思想的直接延续,又超出了以前的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还未突破费尔巴哈的框架,对费尔巴哈几乎持完全肯定的态度,对社会的认识是理想化的,对人主要从“类”上来界定。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却是以对费尔巴哈的自觉批判作为其思想基础的,社会和人都不再是理想化的,而是现实的。此时马克思对人的规定,已经是立足于新唯物主义之上的,即超越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是从感性实践活动出发的。所以,马克思在这里对人的本质的规定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人的社会关系上来规定人的现实性,另一方面从人的实践活动来规定人的现实存在。所以,这里马克思所说的人,是实践的、社会的、历史的,因而也是现实的个人,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对现实的个人的全面理论规定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现实的个人做了更为准确和细致的规定。仔细考察后我们发现,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现实的个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论规定:

首先是物质规定。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指出,现实的个人是“有生命的个人”,“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2](P67)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强调了人的物质规定,这就与把人看作纯粹精神存在的唯心主义区别开来,也正是在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理解从根本上说是唯物主义的。但是,物质肉体的存在并不是人的独有的存在,动物也具有肉体存在,也具有物质关系。因此,要说明人与动物的区别,还必须对人进行进一步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对现实的个人进行的规定是精神规定或者说意识规定。“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2](P67)这就是说意识、宗教(以及其余人所独有的方面)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人是有意识的,是精神存在物、政治存在物,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家也强调这一点。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这里的重点并不在于强调这一点。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着重强调的是人的生产规定。“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2](P67)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产规定才是人的最重要的规定,或者说是本质的规定。人的存在状态是由其物质生产状况决定的: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人的实践规定,在这里具体化为生产规定。在现实的生活中,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实践活动具体就表现为物质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其物质生产条件决定的。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说明了人的发展规定。人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2](P73)在对现实的个人进行了多层次的理论规定之后,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有从这样理解的人出发,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历史。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人。德国哲学是从想象的人出发的,而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的。由现实的个人出发,就可以正确理解意识,正确观察和理解历史。“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P73)

三、现实的人何以成为历史辩证法的逻辑起点

对现实的个人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规定之后,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个人为起点,解释了两个最重要的范畴:历史和意识。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马克思恩格斯首先“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2](P78-79)然后,马克思恩格斯又指出,“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2](P79)历史的第三个方面是“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2](P80)以上的三个方面一开始就历史地存在着,这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人本身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P80)这里实际上是对人的又一次界定,就是说,人本身的生命就包含了双重关系,即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2](P80)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得出了必须在把“人类的历史”与工业和交换的历史也即生产力的历史结合起来探讨的结论。人类本身的历史,其实就是物质生产的历史,是生产力的发展史,而那种把人类历史与人类的物质生产历史割裂开的历史观是完全错误的。

在对以上历史的几个基本要素进行说明之后,马克思恩格斯说道:“只有现在,在我们已经考察了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四个因素、四个方面之后,我们才发现:人还具有‘意识’”。[2](P81)马克思恩格斯是把意识放在最后才叙述的,因为只有在物质生产活动和人本身的生产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描述意识,意识本身不可能脱离人们的物质生活、人们的社会关系而存在。“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2](P81)意识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够产生。

这里我们之所以详细地引证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话,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对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逻辑起点的历史观进行了非常精确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对现实的个人的界定,是其历史观得以成立的前提。没有现实的个人的逻辑前设,这种历史观就不可能得以成立。

为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现实的个人”之“个人”呢?这是因为个人是一个具体的概念,而人却总是抽象的。实际上,只要对人作现实的理解,那么人就不应是纯粹抽象的人,人总是个体与总体的统一。在理解人的时候,只有从个人出发,才不至于流于空泛。但是个人构成了社会,个人与社会又是统一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2](P71)可见,现实的个人构成了历史和社会的起点,我们要正确理解社会历史,必须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我们在说现实的个人的时候,实际上正是从个人与总体的统一中来理解的。

现实的个人之所以成为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逻辑起点,是因为现实的个人本质上的辩证性质。现实的个人内在地包含着一系列的辩证矛盾:个体与总体、自然与社会、精神与物质、有限与无限、超越与限定等等。只稍作思考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一系列重要的范畴都具有这样的辩证总体性质,例如用来作为历史辩证法理论基点的实践活动,用来说明社会历史发展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物质生产活动等等。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进一步推进到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在于人的“对象性活动”、在于“感性活动”,因此才能把人不只是看作感性对象,不只是看作理性存在,而是揭示出现实的个人的真正本质在于其社会性,揭示出现实人的真正存在方式是其实践活动。由此马克思找到了新历史观和新哲学的理论基点,即科学的实践观。

四、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的历史观对旧历史观的超越

以科学理解的现实的个人作为历史辩证法的逻辑起点,使马克思新历史观超越了历史上其他形态的历史观,成为真正的彻底的辩证历史观。

马克思恩格斯之前已经存在了各种历史观,主要包括神学历史观、唯心主义历史观、机械唯物主义历史观、人本主义历史观等等。神学历史观的逻辑起点是神,从神出发来对人、对社会生活进行解释。无疑,这种历史观是不可能真正科学地解释历史发展的,在这种历史观中,人不过是神创造出来用以执行自己意志的傀儡。实际上,这种神学历史观是人们在生产力极不发达,人们对外部世界知之甚少的情况下的一种猜测而已。它虽然在其产生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社会历史的一种认识,但这根本上是错误的。唯心主义历史观认为,历史是精神的产物。例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就将历史描绘为绝对精神、绝对理念的外化过程。这种历史观在现实世界之外悬设了一个绝对的精神,而这个绝对精神是与人分离的。这种历史观虽然以思辨的形式看到了精神的力量,但是,从本质来看,这种历史观与神学史观仍然是相同的。机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从物质出发来理解历史,但是对人的理解是机械的。在机械唯物主义看来,人不过是一种高级的机器。世界上和历史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由一种确定无疑的必然性所决定的,人和社会也是如此。这种历史观完全取消了人的能动性,对人的理解完全从物质方面理解,因此也不可能真正解释历史。人本主义历史观否定了精神创造历史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恢复了人的地位,从人出发来解释历史。就此而言,人本主义历史观确实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是,关键的问题在于,人本主义历史观虽然强调以人为出发点,但是他们所理解的人却是抽象的人,而不是现实的个人。例如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就把人看作自然的人。这样,现实的、活生生的、进行着实践活动的人就被理解为一种抽象物了。马克思批判说:“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一般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2](P75)费尔巴哈所理解的人不是实践活动的人,不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现实人,因此,费尔巴哈就不能真正理解历史、理解世界,“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因为他在这里也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2](P77-78)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理解的现实的个人,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历史观,使新历史观成为以现实的个人和人类为出发点的历史观。

可以看出,马克思由于科学地理解了现实的个人,不仅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而且把历史上其他形态历史观的合理因素科学地统一于新的历史观中,因此,马克思的新历史观不仅特殊地超越了费尔巴哈历史观,而且一般地超越了所有的旧历史观。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而建构的历史辩证法,全面地说明了现实社会历史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科学地说明了历史。

第一,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坚持了唯物主义原则,说明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整个现实世界都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物。人们的现实的感性世界并不是始终如一的,而是不断改变的,这种改变的基础就是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因而马克思恩格斯说道:“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2](P76、77)

第二,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马克思恩格斯着重说明了人们的意识产生,特别是人们的各种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也是人们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也可以通过物质生产活动来得到合理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2](P92)马克思恩格斯由此还得出结论,认为要消灭这种意识,只有通过消灭产生这种意识的基础才能做到,而不可能通过意识本身的批判做到。“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2](P92)

第三,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说明了社会结构也是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社会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市民社会实际上是人们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2](P87-88、88)

第四,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揭示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揭示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趋势,揭示了共产主义的前提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2](P88)这说明,人们要在既定的生产力和条件的基础上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创造新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2](P115)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出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趋势,指出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是人们物质生产活动扩大的必然结果。“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2](P88)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只有在世界历史的意义上才是经验的,而实现它的物质力量的无产阶级也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是经验的。这就是说,共产主义的实现必须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世界历史的形成为前提条件。

由此看来,马克思恩格斯把现实的个人作为逻辑起点,从根本上超越了一切形形色色的旧历史观,创立了新的历史观即辩证历史观,这种历史观是唯物主义的,因为现实的个人当然具有其物质的属性;这种历史观又是辩证法的,因为现实的个人本身就是一个辩证范畴。正因为如此,现实的个人才能成为马克思历史观的逻辑起点,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历史观又是历史辩证法,是以现实的人与人类为本体的历史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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