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可持续发展_可持续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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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持续发展中的政府干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试论论文,政府干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3-7853(2000)03-0007-03 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经济学家认为:环境与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改善,一般属于市场失灵的范围,是政府必须进行干预的重要领域之一。世界银行在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保护环境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应该发挥的5项基础性作用之一。

2 政府干预的重点

2.1 政府应自觉地在经济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问题

考察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面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经济学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恶化之间存在一种倒"U"型的变动趋势。一个国家在经济起飞和工业化开始之前,尽管农业的发展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某些不利的影响,但还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污染问题。当经济起飞和工业化开始时,环境污染出现,并且随着经济增长而恶化。在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时,环境恶化的势头才得到控制,并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逐渐改善。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经济起飞阶段,经济增长和发展还没有使环境的变化到达倒"U"型环境曲线的峰值,即与增长和发展相伴随的多种因素,如人口、生产要素的投入结构、城市化、人类欲望和需求结构等因素还没有朝着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的方向变化。

从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看,市场经济最利于发展,但是市场经济作为当今经济世界的主流机制与可持续发展至少在某些方面是不相容的。市场经济内在的“放任”性和“逐利”性往往会导致两种可能的结果:一种可能是使环境倒"U"型曲线的上升区段需较长时期才能越过;另一种可能是使环境变为不可逆。例如,热带森林的砍伐、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物种灭绝以及独特自然生态的毁坏等。因此,尽管环境倒"U"型曲线在现实中存在,相伴于经济增长过程和结构的转换而变化,但是不能将生态环境的这种趋势看成是一个自发过程。

发展是硬道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最终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才能解决。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前提下,政府应遏制环境恶化的自发趋势,使环境倒"U"型曲线的转折点提前到来。

(1)政府应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2)政府应加大科技兴国的力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结构、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走科技兴国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3)政府应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重视小企业的发展,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政策,如促进中小企业生产专门化的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培训的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以实现其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换代政策等。此外,还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建立集中的污染物质处理设施等。实现中小企业走自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4)政府应制定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环境标准,在不阻碍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使环境倒"U"型曲线变浅。但是要注意来自发达国家的影响和压力,如果过早采用发达国家严格的环境标准,试图通过严格的终端排放标准和强制要求安装废物处理设施,以期一夜之间实现这些标准,那么这种不切合实际的环境目标并不会导致环境的改善,却阻碍经济增长,只会使环境倒"U"型曲线跨越更大的区间,并非使其必然变浅。

因此,政府谋求在经济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问题,关键在于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经济学家为研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现已将人类所拥有的资本划分为3种形式:生态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国内有学者认为:就世界范围而言,总体的可持续发展并不排斥局部的不可持续发展,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不必有绝对统一的标准,它可以是一个动态的组合。对于某一特定国家,可以有恶化减缓型发展(物质、人力资本发展的同时,生态资本在减少,但减少的速度在下降)、可持续发展(物质、人力资本在扩展,生态资本维持现状)和可扩展发展(物质、人力、生态资本共同增殖)3种可持续发展(广义)模式。相对应地把可持续发展划分为由低到高的3个层次。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走上述第一层次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即以消灭贫困、科技进步为重点,科学地利用本国资源发展生产,逐步降低生态资本存量的减少速度,走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2 政府直接投资,降低生态资本存量的减少速度,促进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在结构上合理的扩展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所拥有的资本总量就是该时期该国的生态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3者之和。当一国人口数量不增加,要维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少要保持所拥有的资本总量不变;当一国人口数量不断增长,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居民生活不断改善,那么该国要维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拥有的资本总量应该持续扩展。分析社会资本总量的构成,可以发现,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是扩展的主要途径之所在。生态资本,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受其物质资本条件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现阶段只能尽力去降低存量的减少速度。我国亦是如此。

2.2.1 如何降低生态资本存量减少的速度

生态资本,是一国现存自然资源的价值,包括渔场、森林、矿藏、水和环境等。自然资源又分为不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不可再生资源由于消耗总是不断减少,而可再生资源则不同,尽管由于消耗也减少,但可通过对其进行投资,或降低其减少速度,或补偿其减少的数量,以维持现状,或使其增量大于减少量。那么,降低生态资本存量减少速度就存在着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即通过对可再生资源的投资从生态资本总量上降低生态资本存量的减少速度。而正是因为对可再生资源的投资,则建立了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资源使用、消耗方面的一种代际交换关系。当代人消耗了一定数量的不可再生资源,但给后代人留下了相应的可再生资本形态上的资源,这样一种交换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社会的持续性得到保障,也使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在资源享用方面的关系变得趋于公正。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用可再生资源来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应排除完全替代和完全不可替代两种极端情形。前者意味着经济社会很快就可以完全建筑在可再生资源的基础上,一劳永逸地解决可持续问题;后者则意味着彻底排除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比较合乎情理的情况是,替代是可能的,但替代的成本会不断提高,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补偿消耗的不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而对可再生资源进行的投资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投资,产业界并不会因为消耗了某些不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而自觉地出于补偿目的,针对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开发、生产进行投资,不会自动地完成这种代际间的资源替代上的交换。可行的办法是政府直接投资。

就我国政府而言,为降低生态资本存量减少速度的直接投资,应主要投在扩大可再生资源规模的生产活动中,以及可以替代某种不可再生资源的新资源的开发和生产活动中。近期内,政府应重点投资于现在正在实现的“三北”、长江中上游、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治荒漠化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平原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等十大重点林区生态工程。

2.2.2 政府促进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扩展的重点

可持续性的内涵理应包括:随着生态资本的消耗和依靠生态资本形成的部门的最终削弱,而其他的行业成长起来。如制造业、公共事业、建筑、金融、运输、通讯、贸易、卫生、教育和服务业的成长与发展。事实上,这种转变正是大多数人心中的发展。当一个国家依靠生态资本发展起来,依靠自然资源发展起来的产业部门的净收益和净租金便为其他的第二产业部门和第三产业部门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行业,特别是一些非盈利性行业是产业界所不愿投资的,需要政府有重点的进入,促进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在结构上合理的扩展。

我国政府在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为促进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在结构上的合理扩展,而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应该是:第一,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通讯设施建设;第二,投资于教育,卫生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和农村卫生设施的建设。这样有利于形成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扩展的基础和前提。

通过降低生态资本存量减少的速度,促进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在结构上合理的扩展,有利于形成后代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2.3 政府应加大反贫困的力度,实现全国范围的可持续发展

贫困,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贫困不仅威胁着当地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贫困现象存在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称不上是可持续发展。

到目前为止,中国仍有近6000万的贫困人口存在,造成贫困有国际、国内、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生态等多方面的原因。在我国,自然、生态方面的原因尤为突出。第一,贫困人口所处的生态环境脆弱;第二,贫困人口的发展方式不可持续。即“贫困—人口增长—资源环境破坏加剧—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的发展方式。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为贫困地区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就业机会和改善宏观经济环境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给贫困地区脱贫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突出的不利因素有:资金、物资和人才大量向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市场化后的国内贸易条件对贫困地区有明显不利,主要是贫困地区生产的产品缺乏竞争力;贫困户难以得到正常渠道的贷款,而且将出现市场竞争中受挫折后的新贫困户;在市场利益驱动下,加剧了贫困地区自然资源的盲目开采,造成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受更大破坏。面对市场的失灵,反贫困是我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面临严峻挑战的领域之一。

(1)政府应制定规划,在一定时期内分批将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从完全不宜居住的“自然障碍区”迁移出来。对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山区、黄土高原区和偏远荒漠地区的贫困人口,政府可规划出区域,无偿发放一定数量的搬迁费,变分散居住为适当集中居住。集中居住所需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由政府投资修建。通过“外迁”或“适当集中”,可以减轻局部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的压力,改变部分贫困人口的不可持续发展方式。

(2)政府应为贫困地区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可行的办法是将政府为维护生态资本存量的投资计划与为贫困地区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的计划结合起来安排。例如,政府可雇佣贫困人口种植树木或草被等。

(3)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技术培养的投资。脱贫的关键因素在于人,“援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3 政策建议

我国财政预算内收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5%(1996),与国际水平相比较属于相当低的水平。为保证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政府干预所需要的资金,可重点考虑以下几个筹资渠道:

(1)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中收缩国有经济,降低国有经济在整个社会总资产中的比例,从而减少政府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增加政府发挥基础性作用所需要的财力,相应地为政府对可持续发展进行干预筹集一部分资金。

(2)政府可以通过对自然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运用和消费制定特别的税收政策,筹集一部分资金。

(3)政府可以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划出一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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