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信息产业贸易政策的思考--从信息产品特征的角度看_发展中国家论文

发展中国家信息产业贸易政策的思考--从信息产品特征的角度看_发展中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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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的世界经济是以信息革命的成果为主要推动源泉的世界经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信息产业都在各国产业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仅如此,它对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对于如何把握信息革命的全球化进程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关系,是发展中国家在当前产业发展战略和开放战略中的一个新问题。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体现出鲜明的不同于传统现代工业的发展规律和模式,这些特性对发展中国家的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尤其是相关的开放战略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信息产品及信息产业的特性对信息产业国际战略的影响

对信息产业和信息经济的理解,在国内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出发,笔者赞成的一种观点是:信息产业是继农业、工业、服务业之后出现的有重大影响的第四(四次)产业的结论。这一观点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波拉特于1977年在他的著作《信息经济论》中提出来的。根据他的具体分析,可以将信息产业进一步划分为:信息工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开发业。这三个子产业所对应的典型产品就是信息设备、信息服务、信息内容及信息软件。在这四个部分中,信息工业是否归属信息产业是争论较多的问题。信息工业包括计算机设备制造业(包括集成电路业)、通讯与网络设备制造业以及其他信息设备制造业。从产业层次的角度看,信息工业属于第二产业,似乎与信息产业在整体上属于第四产业相矛盾。但是,我们从有关产品的性质来看,他们实际上是整个信息产业中的硬件基础,是其余三个组成部分,即信息服务、信息内容和信息软件的实现载体,在这整个信息产业系统中如同一个骨骼,所以应该将其列入信息产业的范畴。

1996年12月13日在新加坡由28个国家政府参加的WTO 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信息技术产品的部长宣言(又称“信息技术协议”)。协议中指出,信息技术产业主要包含五个部分:计算机(包括打印机、扫描仪、显示器、硬盘驱动器、电源等)、电讯产品(包括电话机、传真机、调制解调器等)、半导体(包括芯片和晶片)、半导体制造设备和软件(包括磁盘和光盘驱动器)。由此可见,这一重要的国际协定对于信息产业的认定也是以信息工业产品为主。

信息产业的诞生对世界经济而言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新的产业的诞生,它的发展蕴涵着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的构建源泉。这一产业具有与生俱来的全球化特征,它的形成、发展充分体现了各国经济联系加深,共生共存,荣辱互动的关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互相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繁荣的机制,将在信息产业的本身的增长方式及其对外扩展的发展规律与趋势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映证。信息产业的增长方式与传统工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市场需求对产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传统工业大部分是遵循着由供给方主导的规模经济的生产方式,然而就信息产业而言,对于产业规模和升级起决定作用的力量却是来自于需求方,换句话说,用户的要求和数量成为产业发展的直接源泉。其中,用户因素更为直接并居核心地位,成为贯穿产品从成本构成、市场价值直到国际转移这些环节的源泉。

我们以一种信息产品中的软件产品推向市场并进一步发展的一般过程为例,来分析信息产品在生产和市场推广中的一般规律,从而进一步对发展中国家在信息产业中的定位作出分析。首先,信息产业的某个企业(往往是该行业中的领头企业)推出一项新技术A产品, 并迅速成为相应产品的独家拥有者。由于发达国家在信息业的领先地位,信息产品市场上的核心技术及相应产品一般全都由发达国家研制开发出来并推向市场,其次,随着该核心产品不断成熟,该行业其他信息企业掌握并开发出以A产品为核心的衍生品a产品(A 产品的外围产品或在它基础上开发的应用型软件,A与a之间是互补关系)。如同WINDOWS与Word 之间的关系,类似的应用性衍生产品不断被研制开发出来,成为前者的后续产品或以其他产业信息化为目的的应用型产品,形成a、b、c、d这条链不断加长。由于信息产业是一种技术密集性产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非常低,此外,信息产品中尤其是软件产品具备非常鲜明的本土再开发性,这使得信息产业的跨国传递在现实中成为可能。最后,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产业发展水平和各产业具体的技术发展要求,将该核心信息技术转化为实用型的软件产品,实现核心产品A向发展中国家的跨国转移, 因此伴随着这一产品不断成熟、扩充过程,这一核心产品由诞生地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作国际传递,这一跨国的产业链从某一阶段开始由发展中国家接上。

在本例中,我们假设c、d两类后续产品是在发展中国家研制成功,应用于本国信息化建设的领域。A产品与它的后续产品b、c、d等产品之间是兼容关系,如Word与Word Perfect之间,以及与Exce1 的关系。由于a、b、c、d这些产品都是在A系统下运行的,原先使用A系统的用户会完全成为a、b、c、d产品的用户,他们之间由于使用者的习惯而导致完全传递。而且对计算机产品的用户而言,在选择产品上存在一个偏好问题,用熟了WINDOWS系统的用户很难转而使用UCDOS系统,他们继续使用a、b、c、d产品,使得以A为核心的系列产品市场份额持续扩大。

在上述的产品市场份额扩大过程中,包含着一个购买动机的变化过程。这类产品在刚进入市场时是被对这类产品具有较大购买意愿的用户购买,这类用户对价格的敏感性不高,但是当该产品在市场上所占的份额达到一定比例,成为主流化产品,那么其余的用户也将成为购买该产品的用户,这时用户的购买不是处于对产品的偏好,而是出于与他们进行信息沟通的技术要求,被迫使用该产品,于是市场份额不断扩大。随着用户的增加,产品的标准逐步成为产业的标准,这样一来,该信息产品的市场扩张拥有了更加稳固的基础。

在上述的这一信息产品的简单扩张过程中,包含着一系列问题:推动信息产品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是什么;信息产品的本土化、对其他产品渗透性体现在哪里;信息产品的市场份额为什么会出现自我扩张性;对信息产业的国际分工和利益分配而言,发展中国家究竟处于怎样一种地位,发展中国家应该采取怎样的贸易政策才最为有利。下文我们从信息产品的微观经济特性出发,分析信息产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特殊地位,进一步研究发展中国家在这一产业领域的贸易政策选择。

二、信息产业的特性和全球化发展模式

1.信息产品的网络化、分散型生产模式

信息产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其产品的生产中,以计算机软件行业为例,研制开发一个新的软件需要在研究早期投入大量的资金予以支持,同时还要承担研究开发失败的巨大风险,这其中包含了高额的沉入成本,这些都构成了信息产品巨大的固定成本。然而一旦开发成功,生产信息产品所需的成本则非常低,因为复制软件无需大量投资专业设备,只要简单地磁盘拷贝即可,其生产成本与前期开发成本相比微乎其微。这一特性决定了信息产品的发展一般在发达国家起步,尤其是其研究开发阶段集中在科研实力雄厚的少数发达国家。不仅如此,信息产业另一个重要的特性是价值链的大部分环节有强烈的向外分离倾向,发达国家的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往往是以研究开发新技术为核心功能,其余的从产品零件的生产到装配、以及相应的生产设备的配套生产往往都采取外包的形式,即由其他企业去完成。这种外源化的企业增殖模式是信息产业在当代注重功能齐全、大规模的企业组织形式背景下的特殊之处,我们将其称为网络化的生产模式。这一模式导致企业组织形式由以往的全功能型、综合化的企业组织发展为一个个分散型的以增殖链上各个不同生产功能为核心的小型企业组织,使信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能力分散开,形成一个开放的以市场竞争体制更完备的外在供应基础。

2.需求方因素在信息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研究推动信息产业的主导力量问题,首先要从信息产品的价值与用户的关系谈起。信息产品的价值与以下两个因素有重要关系:用户的数量(相对份额)和产品的标准。首先,基于信息产品是用来实现通讯、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的载体,一个信息产品对一个用户的效用是建立在他是否能与尽可能多的其他人无阻碍地沟通的基础之上。总的用户数量越多,这一产品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就越是大。在网络产业中有一条著名的吉尔德定理,又称梅特卡尔夫定理。该定理认为,一台电脑的价值以与它联机的电脑数量的平方的速度增加。它阐述的是网络世界中数量效应。所以,信息产业的增长方式与传统工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市场需求对产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换句话说,信息产业呈现出一种来自需求面的规模经济。

不仅如此,信息产业具有非常鲜明的正反馈机制。这一正反馈机制表现为产品的用户具有自我扩张性。这里涉及到信息产品消费的国际传递问题。随着产品在发达国家市场的推广,用户规模的初步形成,向更多的国家推广将成为一种自发的倾向,这不仅仅是由前面所论述的信息产品非常低的可变成本所决定的,而且是受由信息产品价值的用户决定性所左右的。首先,某项产品占有的市场份额越多,该产品就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这一用户扩张的过程往往是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展中国家作为信息产业不发达的群体,可以进口一些本国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信息产品,利用这些产品来培育国内市场,形成一个初始用户群。国内企业在进口的同时,会积极地消化吸收这些产品中所含载的先进信息技术,并加以创新,开发后续的应用型产品,而将伴随着用户的逐渐增加,于是构成本国信息产业的市场基础。

3.产品的标准统一与市场的扩大

信息产品大部分都具备一定的网络性和后续扩展性,即不断升级的潜在特性。无论是电脑还是电讯产品,他们推向市场的顺序往往是先由一个核心主干开始,然后开发以此为基础的附属设备或应用软件,随后又推出升级的新产品推向市场。这一过程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一个如同树形结构的产品体系,随后是该主干升级,继而再推出相关的一系列后续产品,开始新一轮的发展。90年代以来,网络逐渐成为电脑业的灵魂,并与电讯产业紧密结合,由此开发新市场生长点的潜力非常大。基于信息产业,尤其是网络产品所具备的彼此间标准一致的特性,对于关键产品上设定与维持统一的技术标准,将成为保障信息企业长期利益的决定性因素。根据前面的论述,信息领域的企业体现出在价值链上功能分散的趋势,可以推论,价值链上不同功能的企业之间彼此开放标准、统一标准是使价值链不断循环发展的核心因素,否则将遏止产品的创新和升级与市场的扩大,威胁整个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推动信息产业的更快地发展,必须有一个能够保证各环节的生产商方便、低成本地获取有关的标准的制度环境。换言之,与信息产业在当代的企业组织形式相适应的是一种开放型的产业政策和制度环境,包括在关税政策和产业政策上消除有关信息产品的国际转移的障碍,不仅仅包括产品的技术标准,还有技术诀窍、成分等等,使其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的充分可获得性。从实践情况看,美国和欧洲成为计算机硬件行业主要的技术标准制定者,从最初的伊曼纽尔的计算机五大构成的设想、汇编语言的设定、标准代码ASCII的确立, 直到目前的全面采用由软件安装识别硬件的技术标准等一系列基本标准或制式都是由美国的厂商或政府首先提出来的。这一规律在计算机硬件生产行业和通讯产业也有类似的反映。在发达国家内部,信息产品的主要用户有银行、保险公司、汽车和化工企业,他们对信息技术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有深刻的认识。这些大用户积极地倡导信息产品之间的开放性,包括电讯产品标准的放松管制,这对影响政府有关信息产业的政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信息产品的定价及其利益的国际分配

信息产品一般都具备外在性特征。信息产品的外在性具体可以分为用户的外在性和厂商的外在性。用户的外在性是指用户为实现信息共享,而安装可以兼容其他用户的信息的硬件、软件或其他设备,即在共享信息的范围内,任何一个用户在考虑购买、消费或提供信息时,他将不仅考虑其本身的效用,还将考虑其他可能与其共享信息的用户的效用。厂商的外在性则表现在电脑生产厂商在生产中对PC机与其兼容机的趋同性。用户数量和产品标准是相辅相成的,当信息产品的用户数量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该产品的标准将成为该产业的标准,那么,此时该产品的发展必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这一规律中我们不难认识到,信息产业中竞争关系的转变,那就是产品核心技术的拥有者出于开拓更大的用户市场,而愿意将有关技术转让给竞争者。这一举措看似有损于转让方,其实对双方都是有利可图的。实践表明,发达国家中处于技术垄断的厂商往往愿意向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争者转让技术或提供技术支持,特许技术等,但规定只能在本国使用。通过这种形式的技术转让,发达国家的初始产品和标准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了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用户。这一方面使这一产品的用户外在性在跨国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使产品在发达国家自身市场上具备了更大的购买倾向,最终推动市场份额的扩大;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在具备初始用户的基础上,更容易构筑相关产业的发展方向,使发展中国家能够用较短的时间在信息产业上提高技术水平,缩短技术差距。实践证明,发达国家是愿意以低价转让其技术的,因为这将给双方都带来利益,这成为信息产业中特有的动态性的互利发展机制。因此,信息产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新的世界经济形态,共享繁荣的特征与趋势。

5.信息产品的定价、价格学习曲线和产品生命周期

发达国家对信息产品的定价影响到信息产品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如果该系统在市场推广初期定价较高的话,用户也许会转而使用其他系统,那么该系统的后续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将受阻碍。因此,发达国家愿意通过较低的价格尽可能地在全球范围内扩大用户数量。这里引出这样一个问题,发展中国家是否具有购买信息产品的消费能力。

实践表明,信息产品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别定价的特点,发达国家一般都愿意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向发展中国家销售他们较先进的技术产品。原因有两方面:首先,信息产品一般采取边际购买倾向定价的策略。这一特性是与信息产品自身的差异性相匹配的。这种差异性表现为产品不同的版本、性能的高低。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对信息产品具有较低的购买倾向,因此,发达国家对产品普遍以低价销售。其次,信息产品价格自身具有下降趋势,价格的下降使市场扩大,从而推动企业更快地进行创新活动。这个现象与信息产品的价格学习曲线特性有密切关系。简单地说,就是产品研制生产成功后,随着生产数量的递增,工人、经理、推销员以及 客户都把他们已经获得的经验反馈到生产过程中,这些经验经过充分的结合、消化,使生产、销售、维护和服务的方法得以改进,导致成本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降低成本的速度越快,降价的速度也就越快。信息产业中有这样一种观点:判断一个信息产业的跨国公司是否达到全球领先地位,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成本能否实现每年30%的下降。(注:Michael Borus Stephen S.Cohen:"Building China'sInfo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BEIE Working,P.105.)在这一规律作用下,当发达国家将产品向发展中国家市场转移时,信息产品的学习曲线已经有所发展,价格下降的趋势已比较明显。因此,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利用这一状况降低信息产业发展的初始成本无疑是一个较明智的选择。

此外,信息产品另一鲜明的特点是生命周期较短。在信息产业中,有一条著名的“摩尔定理”,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微处理器的性能每18个月翻一番。资料表明,近几年英特尔公司产品性能是每16个月翻一番。可以预见,未来信息产品自我淘汰的速度将更快。那么,在这样短的生命周期中,企业自然致力于以最快的速度开拓市场,使企业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因此,一旦一个新产品问世,产品的市场营销战略就是立足的根本点。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上,受发展中国家的收入水平和信息产品的消费观念的限制,发达国家的信息产品在市场上一开始是被国内具有较高购买倾向的用户所购买。当这些用户达到一定规模后,受产品主流化趋势的影响,那些原先具有较低购买倾向的用户也开始购买,直至市场饱和。总之,发达国家对信息产品有非常强烈的国际转移的内在动力,愿意以发展中国家能够接受的价格来转移他们的产品。所以,发展中国家能够以较低的代价获得发达国家先进的信息产品的成果。

综上所述,信息产业所特有的市场扩张规律和企业组织形式使企业能够逐渐减少对资本的依赖,为当代的国际分工带来了一种新的模式。这种模式贯穿于价值链的整个过程,大大丰富了企业之间的关系。而这种模式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就是增殖链各环节之间的开放化,无贸易壁垒,包括产品成分和技术上快速和高效的传递。唯有这样的市场环境,才能保证发展中国家不落后于全球信息产业发展的浪潮。

三、发展中国家在信息革命中的发展定位与当前的任务

诚然,信息产业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属于幼稚工业,但如果用国际经济学中的幼稚工业保护论来指导该产业的对外政策,对外国的信息产品科以高关税,无疑是极不明智的。从理论角度看,用高关税和其他有关国际贸易政策限制来自发达国家的进口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首先,用贸易壁垒提高外国产品的价格,将国内产品隔绝于国际市场上更优的同类产品的竞争之外,维持国内产品较高的生产成本,进而维持国内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份额,以此推动国内产业的发展。其次,依靠关税增加政府收入。这个理由对发展中国家信息产业的发展并不适用。除了前面论述的由信息产业的特性决定的开放要求之外,由于发展中国家信息产品大多是产业价值链的下游产品,高关税无疑从投入阶段增加了产品的成本,而且由于信息产品的价格学习曲线作用,还须不断提高关税以维持外国产品与本国产品的差价。不仅如此,高关税将成为刺激走私的一个因素,而关税的消除反而将由于扩大了合法进口而起到增加增殖税收入的作用。有数据表明,全球总额达到5000亿美元的信息产品贸易额中超过90%的部分是在零关税的环境中实现的。

基于前面的阐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发展中国家在进口发达国家信息产品的核心技术方面,应该取消或尽可能地降低贸易壁垒,迅速培养起基础用户,这样就能促进这些产品在本国市场普及的规模和速度,使这些产品能较快地实现他们在市场上的主流化作用,推进他们的派生品的研制、生产和市场推广。因此,在战略选择上,发展中国家应该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信息产业。从发达国家角度看,他们出于扩大市场份额,也倾向于以合理的价格较快的速度来转移本国的信息技术和相应的产品,信息产业中国际竞争将不再是你死我活的拼杀,而是呈现相互促进、利益均沾、共同繁荣的发展趋势。因而,发展中国家在这一产业的发展上不应该以关税作为阻碍。

实现信息产业开放,应当分阶段进行。在无法完全消除所有信息产品的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可以首先设法降低对信息产品的中间投入品的贸易壁垒,否则将提高下游产品的成本,降低实际有效保护率。根据信息产业的实践情况,就是降低半导体、计算机零件的关税。然后,再对整机和其他成套设备降低关税。目前,我国大部分进口信息硬件产品的进口综合税率是27%(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贸易管理措施1999》,P.452~453。)远远高于其他亚洲新兴市场国。从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看,加入国际信息技术协议(ITA)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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