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不是列宁的第一次考试_民主集中制论文

“民主集中制”不是列宁的第一次考试_民主集中制论文

“民主集中制”并非列宁首创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列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主集中制是列宁主义共产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对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 导的国家政权建设所发挥的影响是怎么估计也不过分的。从宽泛的意义上说,集中制和 民主集中制都是列宁的组织思想,但细加分析就会发现,列宁对于集中制不仅具有丰富 的思想,缜密的体系,严谨的逻辑,专门的著作,而且还提出了明晰的理论概念,如果 用时下的语言加以说明,就是列宁对于集中制拥有无可争辩知识产权。而对于民主集中 制则不然,列宁固然有此思想,也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但却既无理论专篇,又无理论专 著,更没有首创能够概括这个思想的专门的科学概念。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在中国理论界和学术界,往往直接把“民主集中制 ”的首创权归功于列宁,这里试举几例加以证明。一、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室编,辽 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99页)认为,在列宁起草的《提 交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的“党的组织基础”一节,“列宁明确地 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二、蔡长水、叶梧西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 《党的建设简明教程》(26页)说:“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明确规定党必须按 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三、范平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7月出版 的《新时期党的建设教程》(188页)指出:“1905年12月列宁在党的第一次代表会议上 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全新的概念。”四、范平主编,马俊玲副主编,人民出版社 1989年出版的《党建知识要览》(55页)说:“列宁于1906年3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 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策略纲领》中最早提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 的原则。’”五、由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编写、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 《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书(33页)称:“列宁在创建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 ,于1905年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并把它规定为党的组织原则。”六 、姚桓、苗佳英、薛梅、元跃旗编著,华文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的《党的学说与党的 建设》(40-41页)说:“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集中制的 思想运用于俄国党的组织建设中并把它贯彻到底,最终形成了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概念 ,成为党的基本的组织原则。”七、李铁映著,人民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年出版的《论民主》(34页)也说:列宁“曾多次阐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民主组织原 则,并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区别只是所取角度和表 述的文字形式不同而已,相同的却是都认为列宁是首创民主集中制者,只是有的说得明 晰有的说的含混一些罢了。上述观点不仅极有代表性,而且在理论界和学术界具有广泛 的影响,至今似无公开提出质疑者。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是难以成立的。所谓民主集中制,它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从自身的 生存环境出发,吸收马克思恩格斯以及第二国际时期的建党经验,经过长期的党内不同 力量的反复斗争共同探讨,在俄国社会环境发生历史性变化的特殊条件下产生出来的组 织制度。1905年11月20日,孟什维克在自己的第二次代表会议上首先提出了“民主集中 制”,同年12月召开的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主要代表是布尔什维克代表,但包括一名 孟什维克的正式代表)予以确认。列宁只到1906年3月20日才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 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提纲》一文中首次使用“民主集中制”一词,并以此为据向党的“ 四大”提出了自己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构想,但并无首创意义。1906年4月召开了俄国社 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对“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以确认,并载入党章, 从而使之成为一个法律化的术语,成为统一起来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一致公认的组织原 则。虽然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共同承认民主集中制,但是由于各自原本所持的组织理 论和立场有很大不同,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具体理解上有着极大的差异;后来,随着两派 力量在党内的消长和主导地位的变化,民主集中制事实上产生了两个版本,即一是孟什 维克版本的民主集中制,二是布尔什维克版本的民主集中制。深刻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 、也是今天广为人知的民主集中制是其第二个版本,它的直接理论来源主要是集中制。 集中制才是列宁的独创。集中制和布尔什维主义的民主集中制既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和原 则,又具有高度的统一性,集中制是布尔什维主义民主集中制的原生形态,布尔什维主 义的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制的改良形态。

廓清这个历史迷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还历史以事实,符合探本求真的为学之道, 也是今天的人们应有的科学精神和治学态度。其次,匡正国内长期流行的错误观点,使 之不再以讹传讹。再次,将使人们进一步明确民主集中制本是多源合流的产物,而且列 宁接受民主集中制带有明显的妥协色彩。最后,有利于克服人们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由 圣化导致的僵化态度。

按说,这个问题并不深奥,所以证明这个问题也不复杂,只要把相关事实放到特定时 空中稍加考证,也就是把民主集中制的来龙去脉理出个清楚的头绪,问题也就一目了然 了。

1899年,列宁在《我们的当前任务》一文中首先提出“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 制的党”(注:《列宁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7页。)。从此, 列宁版的“集中制”原则就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1904年他进一步强调:“集中制思想 ,是从原则上确定了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的组织问题的方法。”(注:《列宁全集》 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36页。)据笔者考证概括,集中制的组织结构 极其严密,概由七项基本原则构筑而成,即1、秘密的组织形式——集中制的前提性原 则;2、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集中制的基础性原则;3、少数服从多数——集 中制的限定性原则;4、严格的组织纪律——集中制的保障性原则;5、职业革命家组织 ——集中制的关键性原则;6、党的委员会集权制——集中制的根本性原则;7、地方组 织和党员个人服从中央委员会——集中制的最高原则。可见,集中制不仅结构严密,而 且体系完整。但是,这一重要的组织制度在党内的贯彻并不顺利,首先遇到了经济派以 自治制的反对,只是这种反对在列宁强大的理论攻势面前不堪一击。当然,对集中制真 正的狙击战是发生在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就在这次大会上,围 绕党员要不要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问题,展开了激烈而持续的斗争,以致“二大”在选 举中央委员会时从组织上正式分裂为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派。“二大”以后,列宁 为了向党内外说明斗争的事实真相,同时系统阐明集中制的组织思想,专门撰写了《进 一步,退两步》一书(直到现在此书仍然是人们学习、研究列宁组织思想,特别是民主 集中制思想的基础性著作)。不想事与愿违,即使自己最巩固的阵地——中央委员会也 有人反对该书的出版,遑论其他。该书出版后,在第二国际内部更是遭到一片谴责,不 仅德、法、意等国下层到处流传“拥护自治制,反对集中制”的口号,就是在第二国际 的上层,无论左中右派,对于集中制也均持反对或批评态度。虽然党内的顽强抵制和第 二国际的普遍反对对于列宁组织思想的转变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列 宁坚持集中制的原则立场。

列宁提出并坚持集中制从根本上说是由客观环境决定的,虽然他在特定的条件下明确 反对采用所谓的“广泛民主制”,但这并不是说他反对民主制;相反,党的生存环境一 旦发生变化,他的组织思想也就开始向民主制方向嬗变。1905年俄国爆发了资产阶级民 主革命,沙皇的专制统治有所松动。4-5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2 9个委员会派遣了自己的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其中布尔什维克20名,孟什维克9名。后来 ,孟什维克代表因故未能出席大会,使“三大”事实上开成了布尔什维克的代表大会, 所以它的合法性后来不断受到质疑。尽管如此,代表大会还是正式提出了党内民主化和 工人化的口号。根据这个精神,“三大”一方面调整中央组织和领导体制,决定不再设 立两个中央,即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的平行关系改为隶属关系,同时撤消总委员 会,从而强化了中央委员会的权力。另一方面,鉴于党内实行严格的集中制,缺乏民主 ,妨碍了党员和地方组织独创精神的发挥,扩大了党内民主,更充分地保证地方党组织 和党员的权利。“三大”以后,俄国革命进一步深入发展,沙皇政府在人民的压力之下 ,被迫颁布《十月十七日宣言》,使“党的活动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注:《列宁 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第77页,第77页,第82页,第82 页,第82页。),列宁的民主制思想也进一步发展。11月,列宁随即发表了《论党的改 组》一文,提出“党的秘密机关必须保存。同时绝对必须最广泛地利用现在的比较广泛 的自由。除了秘密机关以外,绝对必须建立大批新的、公开的和半公开的、党的(以及 接近党的)组织”(注:《列宁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第 77页,第77页,第82页,第82页,第82页。)。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提出,党“必须 按新方式建立组织”(注:《列宁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 ,第77页,第77页,第82页,第82页,第82页。),要“独立地、创造性地制定出新的 组织形式”(注:《列宁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第77页 ,第77页,第82页,第82页,第82页。)。这个新的组织形式究竟是什么,当时并无定 论,只是提出问题而已,但肯定不是集中制。虽然《论党的改组》一文成为同年12月在 塔墨尔福斯召开的代表会议所通过的《党的改组》决议的一个重要基础,但该文根本没 有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个全新的概念却是不争的事实。相反,列宁在要求全党同志共同主 动地、创造性地研究出新的组织形式的同时,明确表示:“不能预先提出任何现成的标 准,因为这完全是一个新的工作;这里应当依靠对地方条件的熟悉,更主要的是依靠全 体党员的首创精神。”(注:《列宁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 页,第77页,第77页,第82页,第82页,第82页。)这都说明,列宁既认识到必须改变 他过去提出并坚持的集中制,又没有对未来的组织模式产生成型的思想。正因如此,他 才要求全党积极探索而又不预设标准。当然,对这种新的组织形式,列宁也提出了自己 的轮廓式的设想,那就是“必须比旧的小组更广泛些”。此外,“新的支部大概应当手 续不太严格的、比较‘自由的’、‘松散的’组织。在完全有结社自由和完全保障居民 的公民权利的条件下,我们应当在各地建立起社会民主党的……团体。”(注:《列宁 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第77页,第77页,第82页,第82 页,第82页。)今天看来,列宁设想的这类组织形式,既与集中制大异其趣,又与后来 的民主集中制根本不同,似乎更加符合民主制原则的风格。

1905年的俄国革命不仅促成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统一,也直接催生民主集中制原则。 俄国革命发生后,工人运动席卷全国。工人运动的蓬勃发展,要求党发挥真正的领导作 用。而此时的党正处于分裂状态。于是有人酝酿成立第三党或第三集团,而且事实上也 已经成立了沙皇政府授意并资助的祖巴托夫式的“独立社会工党”。列宁认为如果任其 发展,就会把事情搞得更加复杂和混乱。而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只有使党重新统 一起来。1905年5月,布尔什维克发起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试图使党统一。但是,孟 什维克不仅抵制了这次大会,而且在另一个地方召开了自己的代表会议,所以党的统一 没有成功。1905年7月,列宁指出:“要制止分裂,单靠愿望是不够的。应当知道怎样 制止。制止分裂就是合并为一个组织……应当着手研究这个共同的统一的组织的类型。 ”(注:《列宁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页,第153页,第154 -155页,第154页。)组织类型取决于组织原则。而“合并的真正困难”也就在于“必须 制定所有一切人都必须遵守的党章”(注:《列宁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 7年版,第152页,第153页,第154-155页,第154页。)。这个党章应当包括六条“基本 组织原则”,一、少数服从多数。二、党的最高机关应当是代表大会,即一切享有全权 的组织的代表的会议。三、党的中央机关的选举必须是直接选举,必须在代表大会上进 行。四、党的一切出版物,都必须绝对服从代表大会,绝对服从相应的中央或地方党组 织。五、对党员资格的概念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注:《列宁全集》第11卷,[北京]人 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页,第153页,第154-155页,第154页。)。这些都是具体的 民主制原则。他甚至进一步表示,为了促进统一,“布尔什维克愿意在一个统一的党内 给孟什维克一定的地位”(注:《列宁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 52页,第153页,第154-155页,第154页。)。这种情形也只有在以民主制为组织制度的 政党中才能发生;当然,它与前述列宁组织思想向民主制转变的趋势也是一致的。

1905年5月,布尔什维克发起召开了第三次代表大会,虽然孟什维克抵制了这次会议, 使党的统一的努力宣告失败,但这并不是说孟什维克反对统一。相反,“三大”之后, 孟什维克在政治上开始左转,不仅在策略问题上同布尔什维克日益接近,而且在武装起 义的问题上也表示按照“三大”的精神采取行动。为呼应中央委员会关于召开统一代表 大会的提议,1905年11月20日在彼得堡召开第二次全俄孟什维克委员会代表会议。会议 认为必须召开统一的代表大会,并通过了关于组委会(其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成立的专 门领导党分裂出去的那部分的组织机构)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合并以及创立 共同的出版物的决议。在组织上,尽管没有从根本上接受集中制,但也开始认识到列宁 集中制组织原则的某些合理性,并在讨论党员资格时通过了列宁关于党章第一条的条文 。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原则性变化。马尔托夫后来说“二大”关于党章第一条的斗争有 着“最有原则意义的倾向”(注:[苏]彼·尼·波斯别诺夫:《苏联共产党历史》第1卷 ,彭卓吾等译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99-600页。),就证明这种转变的历史 逻辑。由此可见,两派原来的组织立场都有所松动,并向对方的立场接近,这不仅使党 的政治生态产生了根本的转变,而且为党的组织原则的根本调整带来了历史性的转机。

也就是在这次代表会议上,孟什维克破天荒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大会宣 布:“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语气之坚定,似 再无任何妥协的余地了。不仅如此,会议还对这一组织原则的细节作了详尽的说明,提 出代表和领导机构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他们必须向党员汇报工作,可以撤换。 同时还规定了党的上级领导机关的所有决定对下级的约束力。党的地方组织的自主权不 应超越中央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注:参见[英]米歇尔·沃勒:《民主集中制——一个历 史的评价》。转引自黄文扬主编:《国内外民主理论要揽》,[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1990年版,第455页。但是米歇尔·沃勒认为,民主集中制“在1905年特殊的形势下 第一次出现时,几乎是同时出现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两派的正式文件中,它既不是布尔 什维克,也不是孟什维克的专利品”。此论值得商榷。因为“几乎同时”不等于同时, 既然不是同时,就有一个先后的问题,特别是在讨论民主集中制的首创权归谁所有的时 候,时间上的先后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新的组织原则的提出极大地推动了党的统一 ,当时在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成立了有两派代表组成的联邦委员会,统一的热烈气氛由此 可见一斑。就在这个形势下,中央委员会发出了告全党书,准备于1905年12月提前召开 第四次代表大会,以研究党的统一等问题。但是由于工人罢工,铁路交通阻断,孟什维 克只有一名代表到会,所以只好把这次拟定的代表大会开成代表会议,这就是在芬兰召 开的著名的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党的改组》的决议。决议正式提出 :“代表会议确认民主集中制是不容争论的,认为必须实行广泛的选举制度,赋予选举 出来的各中央机构以进行思想领导和实际工作领导的全权,同时,各中央机构可以撤换 ,它们的活动应广泛公布并遵守严格地作工作报告的制度。”(注:[苏]H.A.彼得罗维 切夫主编:《党的建设》,郭华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3年版,第106页。)当然, 代表会议的权威远在代表大会之下,要使民主集中制真正成为全党遵循的组织原则,必 须代表大会加以确认。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成功召开,不仅 宣告党的统一,而且在新通过的党章中,确认“党的一切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 立起来的”(注:《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 从此以后,民主集中制才真正成为全党一致公认的组织原则。

由此可见,最早提出“民主集中制”并对其内涵作出了初步界定的,是1905年11月俄 国社会民主工党孟什维克第二次代表会议,而不是像苏联史学和理论著作所说的塔墨尔 福斯代表会议,更不是中国史学和理论著作所说的列宁。所以,首创“民主集中制”的 历史荣誉既不应归于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也不应归为列宁个人所有。过去的做法,由 于人所共知的原因容易被人理解,在今天,则无论如何不应该继续以讹传讹了。

饶有兴味和发人深思的是,在苏联和中国的各类学术著作中,通常都把民主集中制的 首次问世定格在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所不同的是前者从不把它与列宁的名字直接联系 ,而后者却总是把它与列宁的名字直接挂钩。从前文所述我们已知这个问题的虚构性, 退一步说,即使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首先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断定是正确的,还是不能 证明是列宁首先在代表会议上提出了民主集中制。

首先,我们来看看与此有关的最权威的中国资料。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 ,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87年10月出版的 《列宁全集》的权威性应该是无可置疑的。该书第12卷第84条注释对这次会议的工作具 有详细的介绍,根据该注释的介绍,列宁当选为会议主席。埃·李·古列维奇作为孟什 维克的正式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议程是:1、各地方的报告;2、关于目前形势的报 告;3、中央委员会的组织工作的报告;4、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两部分的统一;5、 关于党的改组;6、土地问题;7、关于国家杜马。在这七项工作中,列宁除了做目前形 势和土地问题的报告之外,就是鉴于莫斯科起义已在进行,建议赶快结束会议,以便代 表们回到各地参加起义。而民主集中制是在会议的第五项内容《关于党的改组》中提出 来的。如果真是列宁最早提出民主集中制,我们在这个倾国家之力、译自苏联最权威史 料的经典文献的注释中决不可能隐其丰功大善。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苏联最权威的党史著作的观点。在苏联,关于苏共历史最权威的 著作主要有三部,一是《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二是《苏联共产党历史》, 三是另一本《苏联共产党历史》。《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一书由联共(布)中 央特设委员会编,1938年联共(布)中央审定。该书对如此重大的问题竟然略而不详,决 非疏忽。倒是该书在介绍该党“四大”情形时说:“虽然孟什维克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占 了多数,但他们终究不得不采纳列宁所提出的论入党条件的党章第一项条文,以免丧失 自己在工人中间的影响。”(注:联共(布)中央特设委员会编,1938年联共(布)中央审 定:《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秦邦宪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1 1页。)党章第一条的条文固然重大,但它与民主集中制不可同日而语。如果列宁在塔墨 尔福斯代表会议上首先提出了民主集中制,不说该书一定会像党章第一条那样大书特书 ,至少不会略而不详。《苏联共产党历史》一书,事实上是苏共党史第二正本,由苏共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鲍.尼.波诺马寥夫主编。该书在论述“四大”时说: “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章。其中第一条采用了列宁的条文。第一次列入了布尔什维 克提出的民主集中制的条文。从那时起,党章就一直保持了这一条。”(注:[苏]鲍· 尼·波诺马寥夫主编:《苏联共产党历史》上册,上海师大、上海市五·七干校六连国 际组、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辑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12页。)该书与前书相 比,相同之处就是都对谁最先提出民主集中制避而不谈,不同的则是后者以布尔什维克 在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动议把民主集中制载入党章代替孟什维克首创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事 实,既掩盖了历史真相,又为布尔什维克揽了历史功绩。即便如此,该书也没敢断言是 列宁最先提出了民主集中制。1964年出版的,由彼·尼·波斯别洛夫(后为彼·尼·费 多谢耶夫)主编的多卷本《苏联共产党历史》由于因袭了波诺马寥夫著作中的观点,此 处从略。

再次,我们来看苏联最权威的党建理论专著是怎么记载此事的。《党的建设》一书是 苏联学者H.A.彼得罗维切夫主编的,也是苏联最权威的党建理论专著。该书指出:“‘ 民主集中制’一词,作为表达一项正式的、由党的决定加以合法化的原则的用语,最早 出现在1905年召开的布尔什维克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的文件中。”(注:[苏]H.A.彼得 罗维切夫主编:《党的建设》,郭华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3年版,第106页。)这 个看法与波诺马寥夫的观点异曲同工,如出一辙。虽然这段对于民主集中制的文字表述 与历史事实并不符合,但同样也没敢直接妄断是列宁首创了民主集中制。

苏联学者的著述之所以一致把民主集中制首先问世定格在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上,就是因为这次会议被视为布尔什维克的代表会议,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准确。首先,这原本是一次代表大会,只是因为工人罢工交通受阻许多代表无法与会,最后被开成了代表会议。其次,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除了布尔什维克之外,至少还有一名孟什维克的代表(埃·李·古列维奇,又名斯米尔诺夫)。联系米歇尔·沃勒《民主集中制——一个历史的评价》中提供的材料,采用“民主集中制”很可能是这名孟什维克代表,向代表会议转达了孟什维克第二次代表会议的主张,并且最终被代表会议一致接受。

当然,我们说列宁没有首创民主集中制,并不是说列宁对民主集中制无所贡献,更不 是说列宁反对民主集中制。首先,前文已经强调,集中制是民主集中制的原生形态,列 宁提出并全面阐述了集中制思想,就是奠定了民主集中制的部分基础。其次,列宁从“ 三大”到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之前,对党内民主的倾心与推进,无疑从另一个角度对民 主集中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再次,为了推动党内统一,列宁主动要求全党积极探索新的 组织形式,这对催生民主集中制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此外,在塔墨尔福斯代表会议确 认民主集中制为全党一致公认的原则之后,列宁积极参与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制度建 设。1906年3月20日他所写的《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就 是他在这一时期组织思想的代表作。虽然1906年召开的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党 章并未充分实现列宁在该文中所提出的制度设想,但它却为从“五大”(1907年4月召开 的)开始所形成的布尔什维克版本的民主集中制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但是值得注意的、也是长期以来为中外学者所忽略的是,列宁和布尔什维克之所以欣 然接受孟什维克所提出的民主集中制,除了前文所指出的诸多主客观原因之外,并不能 完全排除妥协性和策略性因素的促成作用。这里试举两例加以证明。一、1920年4月, 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指出:“布尔什维克为了战胜孟什 维克,不仅在1917年十月革命以前,就是在以后也需要采取机动、通融、妥协的策略, 自然,我们所采取的这种策略,是足以促进、增进、巩固和加强布尔什维克而削弱孟什 维克的。”(注:《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9页。)布尔什 维克接受孟什维克提出的民主集中制也可以视为为一种“机动、通融和妥协的策略”。 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五大”之后,随着布尔什维克在党内占据主导地位,民主集中制 被布尔什维克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成另外一个偏向集中的版本的事实,就是一个很好的 证明。二、由鲍.尼.波诺马寥夫主编的《苏联共产党历史》一书以引证列宁话语的方式 指出:“1905年春天和1912年1月同孟什维克正式分裂,1906年和1907年以及1910年又 同他们达成半统一和统一,这种变化,应当说不仅是由于斗争的曲折性,而且是由于要 求亲身体验一番的基层群众的压力造成的。”(注:《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44卷273页 。转引自波诺马寥夫主编的《苏联共产党历史》上册,第108页。)在这一时期,布尔什 维克和孟什维克的斗争内容十分广泛,但组织问题是其焦点之一,因此也是两派分合的 关键性原因之一。从前文第二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1905年俄国革命之后,工人运动的 发展态势是迫使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调整组织立场,从而创造出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 客观条件,列宁所论应该是诚实和中肯的。当然,这也进一步说明,两派放弃自己原先 坚持的组织原则从而创造出民主集中制是一种妥协的产物,布尔什维克接受由孟什维克 提出的民主集中制,更带有浓厚的妥协和策略色彩。

标签:;  ;  ;  ;  ;  

“民主集中制”不是列宁的第一次考试_民主集中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