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本质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论论文,本质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应当引起理论界的注意,就是在社会文化转型过程中,文学与文化的冲突日益明显。一方面,纯文学的现代主义思潮涌起,它的非理性倾向导致对传统价值的毁弃,也引起主流文化的强烈反弹。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兴起的背景下,俗文学崛起,它的消遣娱乐性后隐藏着的反文化性消解着传统文化规范,也引起主流文化的警惕和抵制。这种文化冲突不应仅仅归结为文学的堕落(如前不久发生的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就有这种倾向),因为还有更为深刻的原因。从根本上说,这是文学作为特殊文化形态所具有的异质性所致,而市场经济和社会现代化不过是诱发和强化这种异质性,从而导致文学与文化冲突的外因。这启示我们,必须把文学作为异质文化来考察,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调适文学与文化的冲突,而且会深化对文学本质的认识,从而具有实践意义和学术意义。
传统文学观把文学作为文化的同质性形态,忽视甚至抹煞两者间质的差异,而把文学区别于一般文化的特性仅仅归结为形象性,似乎在这种形象里面只包藏着一般的文化内涵。传统文学理论把文学当作现实的摹仿,或者当作意识形态的载体,如文以载道或文艺从属于政治等,都是这种文学观的体现。这种传统文学观肯定了文学与文化的联系,强调了文化对于文学的影响、制约作用,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忽视了更为重要的方面,就是文学与一般文化的差别、异质性,也就是文学超文化、反文化的性质。应该说,许多文学理论家注意到了文学与一般文化的差异,并力图从理论上给以说明,但是他们仅仅强调文学的形象性或者感性特征,以求与意识形态拉开距离(如中国古典文论强调文学的表情性,以情与理对抗;西方古典文论强调文学作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对立)。由于感性毕竟还要受到理性的制约、支配,因此这种感性化的文学观并不能根本上解决文学与文化的关系问题。这就是说,文学与文化的差异不在形式,也不在文学的感性特征,而在更本质的方面。这个更根本的方面就是文学作为异质文化的反文化性和超文化性。
文学史上可以发现大量与传统文学观相反的事实,这些事实证明了文学对文化的异质性。首先,是纯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冲突、文学对文化规范的突破。意识形态是文化的核心部分,它规定了文化的价值取向。文学自产生以来,它就与意识形态相冲突。当然,文学还有受意识形态影响、制约的一面,因此文学也打上了意识形态烙印,受到主流文化的规范。但是,更重要的方面在于,文学并不被动地接受文化规范,也不是意识形态的被动载体,它以其审美品格批判现实文化,冲破意识形态桎梏。封建社会,统治意识形态是宗法礼教,但文学并不肯定宗法礼教(虽然受到宗法礼教的影响、制约),反而同情人民、反抗暴政;讴歌爱情和自由,反对吃人道德……出现了像《红楼梦》那样的超越封建意识形态的伟大著作。资本主义社会核心意识形态是私有观念,但资本主义时代的文学(从现实主义到现代主义)并不肯定资本主义关系,反而揭露资本的压迫和人性的异化。一部文学史,可以看作是文学与文化的冲突史。文学因其审美超越性和批判性,往往被正统文化视为异端,遭到压制、打击甚至禁毁,从古至今,不乏这种事例。
俗文学也具有文化异端的性质。俗文学以其突出的消遣娱乐性区别于纯文学或严肃文学,而消遣娱乐作用又是对人类深层心理中的原始欲望的泄导。无意识中积聚着两种原始内驱力,一为性欲,一为攻击性。俗文学以合法的形式使性欲和攻击性得以泄导,产生消遣娱乐作用。这种合法化就是使性和暴力披上道德的外衣,比如《三言》、《二拍》中色情描写又加上道德说教;武侠小说或现代警匪片中把暴力变成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等。尽管有了合法化的形式,仍然不能掩盖俗文学的或显或隐的色情、暴力倾向,而这种倾向瓦解着文化规范,具有某种反文化倾向。正因为如此,俗文学作品往往被主流文化所轻视、排斥,甚至当作诲淫诲盗的洪水猛兽。另一方面,俗文学又以其消遣娱乐性甚至反文化性,吸引了要求缓解理性压力的广大读者,因而有其深厚的社会接受土壤。
文学的异质文化性质,根源于文化的性质和结构以及文学的性质和结构。
文化是一个最广大的意义体系,它具有多种层次、多种水平,从而形成多种文化形态。这些文化形态之间互相联系,结为一体,同时又并非同质。从总体上说,文化作为广大的意义体系,既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工具和价值规范,又是人类自由的限制甚至桎梏。但文化系统又不是铁板一块,在其中存在着自身的否定力量,这种内在矛盾缓解了文化对人的桎梏,给人的自由留下了出路。文学就体现了这种否定力量。
从文化层次看,存在着文化原型、文化心理和文化形态三种层面。文化原型是深层文化结构,它与无意识相对应,是原始文化的转化物。在文化的深层结构中,积淀着文化的原始内涵(原始意象),这如荣格所说的“集体无意识”。文化的原始生命力存在于此,文学艺术等审美文化也植根于此。
文化心理是文化的内涵,文化不仅仅是一套制度规范,而且包含着相应的社会心理,这是文化的活的内容,有了它文化才不是僵死的东西。文化心理与文化形态既相适应又相冲突,前者不断冲破后者,推进文化发展。
文化形态是文化的外壳,它具有某种实在性,相对稳定,规范着文化心理,并且在历史进程中传承,形成文化传统。
从文化水平看,存在着感性文化、理性文化和超越文化三种水平。感性文化在文化心理层面是日常心理,在文化形态层面是习俗文化。理性文化在文化心理层面是世界观,在文化形态层面是理论文化(科学和意识形态)。超越文化具有超越性,它克服了感性、理性文化的局限性,消除了文化与人的对立,成为自由的文化。超越文化在文化心理层面是审美意识,在文化形态层面是审美文化和哲学。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文化结构,现图示如下:| 层次 水平 感性文化 理性文化超越文化|文化形态 习俗文化 理论文化 哲学 审美文化|文化心理 日常心理
世界观 审美意识|文化原型原始意象
在文化结构中,文学处于何种位置呢?事实上,文学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结构,因此不能在文化结构中简单地确定它的位置。我们必须首先分析文学的结构,然后再在不同层次上确定文学的文化属性。
文学不是一个平面结构,而是多层次的复合结构。文学的多层次结构是由其历史发生造成的。简略地说,就是在原始文化(包括神话传说和巫术礼仪,是文化和文学的原型)瓦解后,一方面生成现实文化,同时也保留其原始结构,转化为文化深层结构。原始文化(神话传说和巫术礼仪)形式保留,但内容置换,以审美意识为内涵,形成审美文化。这就是说,文学在发生过程中形成了三个层次:原型层次、现实层次和审美层次。它们分别与文化结构中的原型文化、现实文化(感性文化和知性文化)以及超越文化相对应。这样,我们就可以从这三种层次上探讨文学与文化的不同关系。
文学的原型层面与文化原型相对应,或者说属于原型文化。原型文化作为“集体无意识”与现实文化相冲突,反抗文化压抑。文学,尤其是俗文学成为原型文化的合法表现形式,使“集体无意识”得以泄导,从而缓解了文化压抑。这样,文学(主要是俗文学)就带有非理性的、反文化的倾向。
文学还有现实层面,它与现实文化(感性、理性文化)相对应,或者说,属于现实文化。在这个层面,文学与文化同质,尤其是严肃文学以其突出的现实性成为意识形态的传达。文学与文化的联系,同一性主要体现于这一层面,文学也因此具有文化的整合功能(如教化作用等)。
文学的最高层次是审美层面,在这个层面上文学与审美文化相对应,或者说属于审美文化。审美文化是超越文化,即自由的文化,它突破现实文化规范,具有批判性的品格。因此,文学,尤其是纯文学并不肯定现实,不维护现存意识形态,而是以审美批判超越现实,诉诸最高价值。这样,文学就具有了超文化性,它的批判品格与现实文化相冲突,成为文化系统的异质形态。
就文学三个层面而言,审美层面是主导层次,因此文学本质上是超越文化。但对不同文学形态而言,各个层面关系又有所不同。纯文学自然以审美层面为主导,属于美文。而严肃文学则突出了现实层面,因此基本上属于现实文化;俗文学突出了原型层面,因此基本上属于原型文化。仅从审美层面和原型层面看,文学具有超文化性和反文化性,而从现实层面看,文学又与文化保持同质性。但从整体上说,文学属于异质文化,它未被文化体系所充分整合。
文学作为异质文化打破了文化的封闭性,也打破了文化对人的禁锢。作为一种否定性批判力量,文学对文化进步起到推动作用,因而是创造性的革命性的文化形态。在历史进程中。文学往往成为文化批判的先锋,在社会意识尚未觉醒之时,就最先发出反抗的呼声。文学的反文化性和超文化性,使人从理性束缚下得以解脱和升华。在这个意义上,弗洛伊德才把文学当作解除力比多压抑的“化妆表演”,巴赫金也提出了文学的“狂欢化”作用。文学作为异质文化,克服了文化的异化性,而成为最符合人性的文化。当然,文学作为异质文化,还有另一方面,就是它的反文化性有可能走向反面,产生负面作用。如果文学,尤其是俗文学对自己的反文化性不加以节制,又可能产生破坏作用,打破文化生态的平衡,瓦解道德规范,造成社会难以承受的后果。因此,又必须充分注意其消极作用。
对文学与文化的冲突如何调适呢?
对文学而言,就是在保持自己的审美品格的同时,对自己的反文化性应有所节制,使其控制在合理的,社会可以接受的限度内。对于性和攻击性要加以道德化,避免过分的、赤裸裸的色情、暴力描写,使其成为泄导原欲的健康途径,而不是煽动性欲、攻击性的媒介。这就是说,文学必须与文化保持一种谐调关系,既保持自己的批判性、超越性和独立性,又要避免与文化发生对抗性冲突,这样才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文化而言,就是要承认文学具有某种程度的反文化、超文化特性,因而要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不应强求文学与意识形态相一致;对纯文学的审美批判功能,必须加以保护,不容许借政治、道德名义横加排斥、打击。这方面的历史教训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再不能加以重复了。对俗文学的消遣娱乐性也必须予以承认,对它带有的合理的反文化倾向也应当加以容忍,因为这是俗文学的必要内涵。不应当要求俗文学像纯文学或严肃文学那样干干净净,完全道德化,它的色情、暴力倾向虽然不必鼓励,但也属于允许范围之内。当然,赤裸裸的、完全非道德的色情、暴力作品已经违反法律,应当禁止。实践已经证明,要求文学完全道德化、不涉欲念、绝对纯洁是不现实的,也是有害于文学的发展的,我们只能把文学的反文化倾向控制在合理的、安全的界限内。
承认文学的反文化性和超文化性,在当前的文化转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崛起,它的非理性倾向引发了激烈的文化冲突。王朔小说、《废都》,新写实小说等对传统价值的背弃、对理想主义的嘲弄、对崇高的消解,产生了惊世骇俗的破坏性作用。它们撕破了理性的面纱,展露出灰暗的、残酷的人生。这种毁灭性批判引起了传统文化以及八十年代形成的新理性文化的反弹,遭致众口一词的谴责。这种文化冲突是理性与非理性的冲突,它不同于以往的文学与政治、道德的冲突,因为后者更多是新理性与旧理性的冲突。对于这种文化冲突,坚持理性主义立场,对现代主义文学持完全否定态度并不妥当。应当站在审美文化的立场上来看待文学的非理性,承认文学的超文化品格。尽管中国目前尚未出现成熟的现代主义思潮,但只要假以时日,创造宽松的环境,它就会迅速生长、壮大,它的审美价值就会充分实现。
九十年代市场经济兴起,刺激了俗文学的繁荣。建国以来,由于取消了市场经济,也取消了俗文学。今天,俗文学迅速占领了市场,对纯文学、严肃文学构成冲击。它的反文化倾向也同样引起文化冲突。主流文化力图遏制这种倾向,但收效甚微。于是引发了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文学的非理性化和商品化成为批判的靶子。这场争论实质是文化与文学不相适应引发的冲突。由于文学,尤其是俗文学走在了文化变革的前头,其反文化倾向又缺乏适当调整、约束,形成了两者的冲突。当然,对文学中的不健康倾向应该制止、克服,但决不是要求文学(尤其是俗文学)理性化,而只是对其反理性倾向加以调整、约束,使其保持在合理限度内。关键还在于调整社会文化心态,使其对俗文学持一种宽容态度,放弃理性主义的旧文学观,这样才有利于文学的发展、繁荣。
从文学作为异质文化来探讨文学的本质,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这为文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以往文学理论家为了给文学争得一个独立地位,曾经煞费苦心地进行了理论建构,古代的表情说、感性认识说不提,当代的“文学是人学”、“文学主体性”、“文学不属于意识形态”等理论学说莫不致力于把文学与文化区别开来。把文学作为异质文化,揭示文学的反文化、超文化倾向,更为深刻地触及到文学的本质。这个问题是继文学主体性理论之后,中国文学理论发展史上又一个重大课题,应当引起理论界的重视,展开深入的讨论,相信会把我国文学理论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我在此抛砖引玉,祈待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