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与毛诗论之比较--兼论孔子诗论在“诗经”史上的意义_毛诗序论文

《孔子诗论》与《毛诗序》说诗方式之比较——兼论《孔子诗论》在《诗经》学史上的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孔子论文,诗论论文,诗经论文,史上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3)05-0597-06

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的出版,引起了学者们的极大关注,特别是其中的《孔子诗论》更是让论者云集。争论最热闹的两个话题是《孔子诗论》的作者及其与《毛诗序》的关系。子夏,因为在先秦《诗》学中的地位,被很多学者认为是《孔子诗论》的作者,又因子夏与《毛诗序》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著述关系,《孔子诗论》又被认为是《毛诗序》之祖本。这些都只是推测之语。但是不管怎么说,作为《诗》学系统中,迄今为止我们所能见到的汉代以前儒家传《诗》述《诗》的一个最完整的文本,《孔子诗论》确实与《毛诗序》构成多层次的对比关系,不论是同还是异,都对中国古代的《诗》文化和《诗》学研究有着重大的意义。关于其同,学者们多有论述,这里不再赘述。本文只就两者的用《诗》观,及其说诗方式之差异进行比较,并探究其在《诗经》学史上的意义。

一、“观人俗”与“知得失”——用《诗》观之差异

对比《孔子诗论》与《毛诗序》,发现二者对《诗》之所用持有表面相近其实相异的观点:《孔子诗论》中论诗者认为《诗》的一个很重要的用途是“观人俗”,而《毛诗序》则在“观人俗”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认为《诗》之所用在于“知得失”。

《孔子诗论》第16、20、24、27简:“孔子曰:‘吾以《葛覃》得氏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其]本。夫葛之见歌也,则以叶萋之故也;后稷之见贵也,则以文武之德也。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吾以]□□[得]币帛之不可去也。民性固然,其※(隐)志必有以俞(抒)也,其言有所载而后交,人不可也。吾以《杕杜》得雀(爵)[※(服)]……如此可,斯雀(爵)之矣。※(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是也。”这里“吾以* *得* *”与“民性固然”之语数见,可见孔子作为观赏者通过诗歌以观风俗的倾向是十分明显的。这种观点在第3简中也有表述:“……邦风,其内(纳)物也(博),观人谷(俗)焉,大佥(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很多学者都认为“大佥(敛)材”与采诗制度有关,而程二行先生考释此简说:“‘观人俗’,就是说,从‘邦风’中可以考见民情风俗;而‘大敛材’,也就是说,从‘邦风’中可以积累有关‘物材’的丰富知识。”[1](第560页)程说为是。孔子把《诗》三百当做一个认识社会的窗口,确实让人很自然就联想到《礼记》及《汉书》等古籍中的“采诗观风”及“陈诗观风”之说。《汉书·艺文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觐诸侯……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然而,这却是两种不同的用《诗》观。孔子通过《诗》以“观人俗”,是文学家在论《诗》,而《礼记》与《汉书》等汉代典籍中指明其观赏者的身份为“帝王”,其用诗之目的,不再只是“观风俗”,更在于让统治者“知得失,自考正”,把《诗》当做达成某种政治目的的手段与工具,已是政治家在论《诗》了。而《毛诗序》正是持此种观点:“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诗》之所用在于让“上”知道他们治理国家的得失之迹。

从“观人俗”到“知得失”,中间的桥梁是教化思想。教化思想由来已久。《论语》中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但是无论是在《孔子诗论》还是在《论语》中,都没有发现孔子将教化思想用来论《诗》。而《毛诗序》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既然孔子说《诗》可以“观人俗”,又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即“人俗”是“上”“教以化之”的结果,那么当然可以通过《诗》来知“上”之教化得失了。

在汉代,不独《毛诗》一家把《诗》当做有关政教得失的政治文本来解读和使用。《汉书·儒林传》载《鲁诗》传人王式之事:“王式……为昌邑王师。昌邑王……废,式系狱当死,治事使者责问曰:‘师何以亡谏书?’式对曰:‘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于忠臣孝子之篇,未尝不为王反复诵之也;至于危亡失道之君,未尝不流涕为王深陈之也。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使者以闻,亦得以减死论。”还载《齐诗》之中坚人物翼奉之语:“《易》有阴阳,《诗》有五际,《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汉儒用教化思想来说《诗》,把《诗》当做指导王政的教科书来读:他们透过《诗》本文看到了一国之风俗,认为这是一国之君政教得失的结果,关注的是他们的“得失之迹”,用意在于“以风其上”。这是一代说《诗》之风气。所以《毛诗序》连篇累牍的都是“* *之德也”、“刺* *”与“美* *”之语。《孔子诗论》的《诗》之用在于观“下”之风俗,而《毛诗序》中《诗》之用在于“谲谏”,让“王者”们“知得失,自考正”。用《诗》观的不同直接关系到说《诗》者怎样处理《诗》之本文。

二、“言诗之内”与“言诗之外”

《孔子诗论》与《毛诗序》对《诗》之本文处理方式的最大不同是:《孔子诗论》在言诗之内,而《毛诗序》是在“言诗之外”。关于这一点彭林先生说:“《诗序》的主旨,是在介绍‘言诗之外’的材料,而不在‘诗文之中’,这就决定了《诗序》的文字大体不会深入诗的本文……《孔子诗论》的重心是论述《诗》的思想内涵,着重在《诗》的本身。”[2]彭先生指出了《毛诗序》与《孔子诗论》说诗方式的最大差异,确为不易之论。但是他说:“将两个不同性质的作品放在一起作所谓的比较,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从体例上说,这种比较确实没有意义,但是有两点却值得我们深究:一是《孔子诗论》和《毛诗序》分别言了哪些“诗之内”与“诗之外”的材料,二是为什么《毛诗序》中会出现这种“言诗之外”的说诗方式?

《孔子诗论》“深入诗的本文”,大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指出《诗》之志之所在:“《关雎》之怡,《樛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褒,《绿衣》之思,《燕燕》之情,害?曰:童而皆贤于其初者也。”(第10简);“《绿衣》之忧,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笃也。”(第16简)“《邶·柏舟》闷,《谷风》悲,《蓼莪》有孝志,《隰有苌楚》得而悔之也。”(第26简)二、概括《诗》之大意:“《鹿鸣》以乐司(始)而会以道,交见善而效,终乎不厌人。《兔罝》其用人,则吾取……”(第23简)“《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蘖)。”(第5简)等等。

对于《毛诗序》“言诗之外”的材料,彭先生归纳为三类:“《诗序》体例大率与《书序》仿佛,也是‘各陈作者所由’。但可以细分为三类……一类序意在说明诗的使用场合,……还有一类《诗》序以说解《诗》的题义为主……另有一类序,意在指出作《诗》的本意,如:《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小宛》,大夫刺宣王也。《大田》刺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祈父》刺宣王也。刺诗很少直斥是非,大多是用委婉曲折的方式表达,这是中国古代讽谏诗的特点。如果不作说明,读者无从知晓诗作者的‘志’之所在。”[2]前两类是在“言诗之外”,无须多说。关键是第三类,它真是“作《诗》的本意”,还是后人推测“作《诗》的本意”,抑或是其它的什么呢?这种“美刺”说诗之法是按照一种怎样的方式进行的?深层的思想文化背景又是什么呢?

我曾在拙文《〈毛诗序〉“六义”说的历史还原性阐释:实用主义的创作论》中探讨过《毛诗序》“美刺”说诗之法的基本内涵及其思想文化背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即把一国之风所反映之事如民心所感,风俗好坏都归结为该国统治者政教得失之产物,是“美刺”序诗之法的基本内涵;而“风以动之,教以化之”的教化思想则是其更深层的思想文化背景[3](第86页)。如此说来,彭先生所说的第三类序,即《小序》之“美* *”与“刺* *”之语,非关《诗》之本义,也不是作《诗》的本意,而是推测的溯源之语。民风好坏是统治者德化的结果,诗歌又是社会风俗的写照,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也就有了“刺* *”与“美* *”之语。可见“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是“美刺”说诗之法的基本公式,其深层的思想文化背景是教化思想。

综上所述可知,《孔子诗论》采用的是“言诗之内”的说诗方式,深入《诗》的本文,或指出《诗》之志之所在,或概括《诗》之本义;而《毛诗序》采用的则是“言诗之外”的说诗方式,或说明《诗》的使用场合,或解说《诗》之题义,或追溯《诗》中之事产生的“上”的原因,皆游离于《诗》本文之外。

三、情和志的“显”与“隐”

《孔子诗论》与《毛诗序》中都有关于诗歌与人类情感关系的论述,但是,它们对《诗》中的情与志却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前者“显”处理而后者“隐”处理。

《孔子诗论》第1简:“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无隐意。”《毛诗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两者都认为诗歌是人类情感的载体,而且表达的意思也极为接近。很多学者就把这种相似性作为二者同出一源的证据,甚至认为《孔子诗论》为《毛诗序》之祖本。其实关于诗与情,类似的描述还出现在《尚书·尧典》及其它典籍中。这种相似性只能说明二者都继承了前人的文化遗产,而不能作为它们有传承关系的证据。另外这种相似性固然值得关注,但是它们各自对《诗》中之情与志的不同关注程度及处理方式,更应该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

《孔子诗论》对《诗》中之情的“显”处理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对《诗》尤其是对《国风》抒情性的认识与强调。这主要体现在第1、4简中。程二行先生在考释第4简时认为:“孔子所谓‘诗其犹平门,与贱民而舒之’,是从《国风》的抒情性着眼的。意即《国风》是匹夫匹妇所谓‘戋(贱)民’发泄情感,挥斥幽愤的抒情之作;‘其言文,其声善’,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因而能够很好地发挥其泄导人情,缓释幽愤的社会作用。”[1]这些是《孔子诗论》对诗歌特别是《国风》抒情性的总体评述。二、对具体《诗》文中的“情”与“志”的关注与议论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是也……”(第27简)“※志,既曰‘天也’,犹有悁言。《木瓜》有藏愿而未得达也。”(第19简)“因木瓜之保,以俞(抒)其悁者也。《杕杜》则情,喜其至也。”(第18简)还有前面所列的第10、26简等。三、孔子不仅关注《诗》之所述何情何志,而且与《诗》中之情和志产生强烈的共鸣:“孔子曰:‘《宛丘》吾善之,《猗嗟》吾喜之,《鸤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第21简),《宛丘》曰:‘洵有情,而无望’。吾善之。《猗嗟》曰:‘四矢弁(反),以御乱’。吾喜之。《鸤鸠》曰:‘其义一也,心如结也’。吾信之。‘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吾美之。”(第22简)等等。

而这种对《诗》本文中所述之情、志的关注、欣赏、认同及共鸣是《毛诗序》所没有的,《毛诗序》对《诗》中之情与志采取了“隐”的处理方式。但是,这并不就是说《毛诗序》之作者不明了《诗》之本文所述何情何志,只是这不是他关注的焦点而已。其实《诗序》作者十分清楚《诗》之所述之情与志,清楚到甚至在它产生的那个时代不需要特别强调与突出的程度,于是便将每首诗中具体的、活生生的“情”与“志”淡化为背景,突出演绎的则是“上”即帝王们的“得失之迹”,即《小序》中的“美* *”、“刺* *”之语。如《雄雉》本是一首思妇诗,反复述说的是对久役在外的君子的思念之情。《小序》却说它“刺卫宣公也。”其“续申之语”则犹如是将主题与背景串联起来的解说词:“淫乱不恤国事。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旷怨,国人患之,而作是诗。”卫宣公“淫乱不恤国事”,其政失,从而出现了“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旷怨”的社会现实,于是有思妇大思其夫的诗歌出现。说它“刺卫宣公”,并不是说《雄雉》之诗所述为卫宣公“淫乱不恤国事”之事,而是说它是这首诗所反映之“风”出现的原因。如此,朱子“《序》所谓大夫久役、男女怨旷者,得之。但未有以见其为宣公之时,与其淫乱不恤国事之意耳”[4](第12页)之惑可解也。将《小序》中很多这种不可理解之处都作如此的逆向推导:即将本“显”之情淡化,使之退居为背景,而将本“隐”之社会背景——“上”之政教得失突出,使之成为聚焦所在。那么,朱子很多的诸如此类的疑惑都可解。如《邶·静女》之《小序》曰:“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诗集传》曰:“此淫奔期会之诗也。”《朱熹辨说》:“此序全然不似诗意。”序《诗》者当然知道这是一首情人约会的诗,只是他并不关注情人们怎样约会以及此时的情感如何,他所关注的是:《诗经》中为什么会有这样一首诗存在,及这种风俗出现的“上”的原因是什么。他推测的结果是:这首诗的存在是为了“刺时”,产生这种幽期密约之风的根源在于“上”之“卫君无道,夫人无德”。《毛诗序》的这种对《诗》中之情与志的背景化的处理方式是由它的用《诗》观所决定的,是为了“谲谏”。这是政治家的处理方式。

四、《孔子诗论》在《诗经》学史上的意义

从以上比较可知,《孔子诗论》与《毛诗序》由于论诗者的用《诗》观的不同,引取他们关注焦点的差异,导致他们对《诗》之本文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言诗之内”与“言诗之外”;《诗》中情与志的“显”处理与“隐”处理。这种差异的存在,在《诗经》学史上意义重大:《孔子诗论》这种不同于《毛诗序》的深入《诗》本文的先秦说诗模式的存在,为我们重新认识《毛诗序》提供了一个可资比较的参照物,通过比较可知《毛诗序》对《诗》采取了游离于《诗》本文之外的处理方式;通过这种比较,还可以为《诗经》学史上聚讼纷纭的尊序废序之争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从汉代起,历代说诗者都将《毛诗序》“言诗之外”的材料误读为是在“言诗之内”。这是尊序与废序之争产生的症结之所在。

汉儒误读《毛诗序》,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他们对《毛诗序》时时称“义”或“篇义”。《毛诗·小雅鹿鸣之什·南陔、白华、华黍》序:“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之洁白也。华黍,时和岁丰,宣黍稷也。有其义而亡其辞。”有其义而亡其辞”之语,《孔疏》云:“此二句毛氏著之也。言有其诗篇之义而亡其诗辞,故置其篇义于本次后,别著此语记之焉。”[5](第418页)毛公不称“序”而称“义”,说明他一直是把“言诗之外”的“序”当作言诗之内的“义”在读。这种误读代代相因。郑玄亦称“序”为“义”或“篇义”:他说:“子夏序诗,篇义合编,故诗虽亡,而义犹在也。毛氏训传,各引序冠其篇首。”[5](第418页)除此之外,《郑志》中还载郑玄“答张逸,云:‘篇义云好听谗,当似是而非者,故易之。’”[6](第13页)。黄振民先生说:“诗义、篇义系就解说诗之本旨而言,诗序系就置于诗之篇首而谓,名虽不同,其实一也。”[7](第242页)其实不然,把“序”称为“义”不仅仅是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称谓的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涉及到对《毛诗序》的性质的认识。

其二,将“言诗之外”的“序”误认为是言诗之内的“义”,这种认识上的错误直接导致了他们在释《诗》时,以《序》解《诗》,曲解《诗》义。《毛诗序》本独立为篇,至毛公才“各引序冠其篇首”,而以《序》解《诗》,从现存文献来看,正是从毛公始。如《关雎》序曰:“《关雎》后妃之德也。”《大序》尾还有:“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这里滥用孔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语,且与《毛诗序》体例不类,又因与《毛传》“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等语相近,疑为毛公语窜入序中,故不用。根据《毛诗序》之用《诗》观,及其“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的说诗公式可知,它不是在说《关雎》这首诗讲的就是后妃之德,而是说,这首诗中所反映之风俗是后妃德化的结果。可是,毛公却将“后妃之德”误读为诗之内,而在诗本文中努力发掘出后妃所应具有的德行:“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水中可居者曰洲。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后妃有关雎之德,乃能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5](第273页)《郑笺》用“鲁义易毛”,又发掘出更多的后妃之德:“怨耦曰仇。言后妃之德和谐,则幽闲处深宫贞专之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言皆化后妃之德,不嫉妬”,“后妃觉寐,则常求此贤女,欲与之共己职也。”[5](第273页)这种错误绵延不绝,如《孔疏》就沿用郑说:“所以得有怨者,以其职卑德小,不能无怨,故淑女和好之,见后妃和谐,能化群下,虽有小怨和好从化,亦所以明后妃之德也。”[5](第273页)又如《雄雉》一诗,前面说过,它本不关宣公“淫乱不恤国事”之事,可是因汉儒误读《诗序》,所以在解诗时,不惜曲解诗义以就序。《郑笺》释“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时说:“兴者,喻宣公整其衣服而起,奋讯其形貌,志在妇人而已,不恤国之政事。”[5](第302页)《郑志》亦载郑玄:“答张逸,云:‘雌雉求牡,非其耦,故喻宣公与夫人。’”[6](第9页)

汉儒们对《毛诗序》的误读直接导致了他们对《诗》之本文的错误解说,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误读的延续造成了《诗经》学史上的聚讼纷纭的尊序与废序之争。可以这样说,表面上的尊序废序之争其实质则是:汉儒们误读《毛诗序》,从而造成对《诗》本义的错误解说,而宋代《诗》学的废序运动,则一直是一个努力回复诗本文、重现诗本义的运动。如欧阳修撰《诗本义》;朱熹撰《诗集传》又撰《朱熹辩说》,一步步要求回复到诗本文中去:“某向作《诗解》文字,初用《小序》,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后来觉得不安,第二次解者,虽存《小序》,间为辨破,然终是不见诗人本意。后来方知,只尽去《小序》,便自可通。于是尽涤旧说,《诗》意方活。”;“《诗》本易明,只被前面《序》作梗。《序》出于汉儒,反乱《诗》本意。”;“今人不以《诗》说《诗》,却以《序》解《诗》,是以委曲牵合,必欲如序者之意,宁失诗人之本意不恤也。此是序者大害处!”[8](第697页)“如《诗》、《易》之类,则为先儒穿凿所坏,使人不见当来立言本意……直是要人虚心平气本文之下……不要留一字先儒旧说,莫问他是何人所说、所尊、所亲、所憎、所恶,一切莫问,而唯本文本意是求,则圣贤之指得矣。”[9](第809页)

可是,不管是尊序还是废序,大家都陷在误读《诗序》的泥潭里挣不脱。汉儒以为《小序》是在解说诗义,所以在诗本文中寻找与序相合的蛛丝马迹,曲说诗义以就序,尊序者从之。废序者也以为《小序》是在解说诗义,因序与诗义每每不合,所以要废序。其实是“楚失之,齐亦未为得”。因为《毛诗序》本来就不是在解说《诗》义,若硬要把它当做《诗》本义来读,当然会说它是错的。幸有《孔子诗论》出,为我们看清《诗经》学史上这一旷日持久的论争提供一束明亮的光。

收稿日期:200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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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论与毛诗论之比较--兼论孔子诗论在“诗经”史上的意义_毛诗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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