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间合作的趋势_博物馆论文

欧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间合作的趋势_博物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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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合作的必要性

在欧洲,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被称为“cultural sector”、“cultural heritage sector”、“memory sector”。这些名称,虽然不完全指三者,但在促进文化活动方面,三者已被列入同等重要的地位。它们保管着类似的馆藏资料,根据各自的方针制作与资料有关的信息,开发适合各自目的的资料提供方法。比如图书馆,广泛收集同种同时被多次生产成出版的资料,采用外借的方式提供实物服务,通过编制书目信息来增加资料利用的机会。而博物馆和档案馆则收集、保存独一无二的资料,在不妨碍保存的情况下,采用展示的方法进行资料提供。尤其是档案馆,因资料保密的需要,常常不得不限制资料提供。所以需要有目的地制作与资料有关的信息,才能顺利地进行资料保存和管理。由于提供资料的目的不同,所以此前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很难有机会构筑合作关系。

现在,根据各自方针发展起来的三者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课题——资料的电子化。例如博物馆,需要把收藏品制作成电子图像登在本馆的公开网站上来提高展览的集客率,以公布收藏品信息来吸引更多的参观者,需要展示相关的收藏品来满足美术爱好者的信息需求。而档案馆需要把珍贵的历史资料电子化,以寻求史料的收集和长期保存;图书馆则需要通过书目信息的电子化,在网上公开馆藏资料的书目数据,以吸引潜在利用者的来馆。

当馆藏资料的电子化成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共同面临的课题时,也就产生了跨越图书馆资料、博物馆资料、档案馆资料等不同信息共享化的机会。

至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之间的馆际合作如何进行,迪莱维科(Juris Dilevko)认为,图书馆与档案馆一体化,可以保存和提供历史史料和最新的电子资料;图书馆与博物馆融合,可以按特定主题提供图书与博物;或三者依然独立,但作为信息场所,具有同等的作用,那就是能让市民通过因特网利用到信息源。

2005年,时任欧洲联盟(EU)欧洲委员会(EC)信息社会媒体总局的雷丁(Viviane Reding),在欧洲国立图书馆馆长会议(CENL)上,作了题为“在信息社会图书馆的作用”的演讲。他在其中提到,EC计划的欧洲数字图书馆,是由欧洲内部不同机构的许多数字图书馆构成的网络。相关机构联合提供服务,使欧洲市民通过联机就可同时存取利用到图书以及地方史料、档案资料、博物馆资料。他称该计划的目的是想构建一座由欧洲各相关机构共同支撑的“理想神殿”。为此,各机构必须携手消除重复,共同构建利用网络制作书目数据的标准,根据更加经济有效的共同方针,合作解决三者共有的课题。

在美国,就像迪莱维科所述那样,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既是公共服务机构,需要为来馆者提供娱乐、教育和体验的服务,同时,作为教育促进机构,也要求发挥同样的作用。为此,三者已开始尝试合作,制作特定主题的电子教材。因此,无论档案馆还是博物馆,都要求像图书馆那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它们不再是单纯的保管与展览的场所,而正在朝着让利用者可以直接存取到它们独一无二的神圣资料的保管库方向发展。

2 美国——为促进教育而合作

2.1 依照博物馆图书馆服务法合作

在2002年的电子政府法引用指导方针(Implementation Guidance for the E-Government Act of 2002)里,美国政府把通过联机向市民提供信息和服务作为其具体的方针。理由是为了确保图书馆充足的预算,希望图书馆成为提供信息和服务的据点。美国的图书馆界从对公共图书馆振兴政策的预算进行零审核中吸取教训,于2003年全力修改了1996年制定的博物馆图书馆服务法(Museum and Library Services Act:MLSA),成功地构筑起了博物馆与图书馆间继续合作的关系。MLSA的制定,不仅明确了图书馆与博物馆是促进教育的机构,需要相互协作的定位,而且在MLSA2003年的服务法中,还明确指出它们是共同承担“适应高度信息化和缩小信息差距的共同课题”的机构,赋予了两者合作的绝好机会。

2.2 为检索系统和制作教材而合作

由MLSA设置的博物馆图书馆服务机构(IMLS),在美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快了美国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合作的步伐。设置在全美人文科学基金(NEH)下的IMLS在Library Grant中设置了Library-Museum Collaboration,全力支持图书馆、博物馆之间的合作项目。从1998年到2007年的7年间,该机构一共对99项合作项目提供了活动资金。其中以2004年提供的资金为最多、最平凡,达到19项活动项目。项目内容多是同一地区内图书馆与博物馆的合作,馆藏主题相同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合作。后者还包括跨州机构合作构筑数字收藏的项目。所构筑的数字收藏,都是用作支持教育的电子教材,或用作馆藏资料的检索系统。如今,这些项目已成为美国在电子环境下,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之间合作的典型事例。

2007年,美国又新设立了一个名为“Advancing knowledge:the IMLS/NEH digital partnership”的基金。该基金与IMLS的Digital Connections Initiative 和Digital Humanities Initiative相配套,申请条件要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中任何一个馆必须是项目组的核心成员,同时,其主题必须与人文科学相关,而不是科学技术。而且还要求项目本身要成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与人文科学相关机构合作的典范。每个项目获得的资助金最低5万、最高35万美元。

在美国,IMLS以经济援助的形式推动三方合作。各机构获得援助之后,不仅携手构建了由多个收藏组成的数字收藏,同时还产生出了新的合作机制。美国非常重视各州合作方针的多样性,从州级项目中收集了一些合作典范,却并未要求全国必须统一模式。

3 EU——为构筑知识经济社会而合作

3.1 EU的eEurope行动计划

信息社会总局(2004年改为信息社会媒体总局),是EC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EU的信息技术政策。1999年12月,EC发表了“为了全EU市民的信息社会”的宣言,根据宣言,在2000年制定了eEurope2005(电子欧洲行动计划),目标是要创建一个欧洲市民能够廉价、快速、安全利用的因特网环境。2002年,继eEurope2002之后,又出台了eEurope2005,目标是加强教育改革和公共服务,让所有的人都能够顺利步入全球信息社会。提倡电子政府、电子学习、电子医疗,完善联机公共服务,尤其在电子学习方面,要求图书馆、博物馆承担起与教育机构同样重要的作用。

3.2 MINERVA项目MINERVA( Ministerial Network for Valorising Activities in Digitisation)项目,是eEurope行动计划之一,由信息社会总局的文化遗产负责部提出,其目的是贯彻2001年4月在瑞典隆德会议上决议的隆德原则。该原则规定,EU各国要合作参与eEurope行动计划,提高数字化技术,进行恰当的实践。其背景理念认为,需要加强欧洲联盟的团结,欧洲的文化财产和科学知识等信息源是EU各国唯一的共享财产,于是确立了促进信息源电子化事业的方针。

MINERVA的活动分为文化财产自身的电子化,为文化财产的识别和管理开发元数据“DC.Culture”,制定跟电子信息源的存取和保存有关的指导方针。DC.Culture是跟都柏林核心元数据相对应的、适合文化遗产的元数据,可记载文化遗产的发掘、制作、出版、获取、展示、保存等所有活动。

MINERVA项目,从2001年到2003年,连续3年得到EU的资助。2004年,该项目改名为“MI-NERVA Plus”,主要是对EU内的发展中国家实施预算分配,在EU普及电子化。2006年,新的2年计划“MINERVA eC”承继了MINERVA、MINERVA Plus 的目的。即,提高文化遗产的电子化,提高与文化有关的Web网站的质量,使文化的信息资源系统间达到通用化。这个项目由参与国的文化部和EC的150个文化机构间的网络负责实施。实际工作由各国名为“Cultural and memory sector”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负责,主要进行馆藏资料的电子化,建立入门网站以介绍与文化相关的电子收藏“Inventory”和与文化有关的信息资源。

3.3 MICHAEL项目

MINERVA项目在2003年结束后,改名MINERVA Plus。参与MINERVA项目的国家是英国(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评议会(MLA))、法国(文化厅)和意大利(文化厅)。三国在完成“MICHAEL”项目之后,又开始了eEurope2005的工作。目的主要是从英国、法国、意大利的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收集有关文化遗产的数字信息,通过提供能满足多种语言的存取服务,将欧洲的文化遗产信息服务提供给EU,乃至提供给全世界。其使命是要把全世界的人们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馆藏资料联系在一起,使之用多种语言存取电子化的文化信息源。这便是所谓的“cross-domain initiative”,目标是构建一个可以查询和阅览所有文化遗产机构(Cultural Heritage sector)提供的文化信息的系统。文化遗产机构的核心便是博物馆、档案馆和图书馆。从各机构可以收集到与文化相关机构有关的信息、与文化项目和计划有关的信息、与文化信息有关的服务和产品,以及从馆藏资料的实物中得到的信息。这个MICHAEL项目,与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各自拥有的特点和目的无关,它要求三方在把欧洲多彩的文化信息从EU传向全世界这一共同目的之下携手合作。

3.4 i2010

eEurope计划之一的MINERVA项目和由英国、法国、意大利早期核心成员参与的MICHAEL项目,使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通过文化财产和科学知识信息源的电子化事业,在电子学习方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给三方带来了合作的契机。而EU为了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在2010前把EU打造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的知识型经济社会,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先是推行eEurope2002,从2005年又推出了“i2010(欧洲信息社会2010)”。欧洲数字图书馆(EDL)便是体现该计划实施的项目之一。该项目分为文化遗产和科学遗产,尤其强调文化遗产部门间的合作。EC建议参与国所有国立图书馆务必加强合作,并要把这种合作扩大到博物馆和档案馆,目的是EDL,把欧洲记忆(memory)构筑到网络上。此外,还提出参与国家的地方和地区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也应该参加这项活动。

4 EU各国合作事例

4.1 英国

文化·媒体·体育部(DCMS)既是管辖英国图书馆与博物馆的部门,又是制定文化政策的国家最高机构。2001年,该机构在“全民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报告中指出,图书馆与博物馆只有为消除社会的弱势群体而共同努力,方才算是图书馆与博物馆的真正合作。

同时,英国文化政策咨询机构(MLA)也指出,图书馆与博物馆应该是把市民与知识、信息、创造性、构想之源相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它把自己的工作目标定为,为超越博物馆、图书馆之间的携手合作事业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提出建议。图书馆与博物馆之间的合作首次提上议事日程。MLA无论是在其5年计划,还是在“Investing in Knowledge”中,都把图书馆与博物馆共同定位为学习促进机构。

英国作为MICHAEL项目的代表国,在国内大力促进三者合作,构筑“MICHAEL UK”数据库,目前已收录博物馆收藏950件,图书馆收藏450件,档案馆收藏300件,其中国内收藏是,博物馆300件、图书馆200件、档案馆100件。

4.2 法国

法国已公开了有关文化的数字档案库“Culture.fr”。被收录其中的法国国立图书馆的“Gallica”系统,可以按法国建国时期到现在的年表形式来检索,在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方面,可以检索到历史画、肖像画、第一版图书的画面、相关资料的书目信息等数字收藏。这个系统可存取9万标题的电子图书,8万张图像,庞大的录音信息源,可以说它是因特网上可以自由存取的最大电子图书馆。

4.3 EU其它国家

2001年,德国设立了名为“EUBAM”的专业组织,目标是在文化、科学信息的电子化活动方面,扩大与欧洲各国和德国国内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合作。EUBAM的名字由EU“欧盟”,和B“图书馆(Bibliotheken)”,A“档案馆(Archive)”,M“美术馆(Museen)”构成。

在西班牙,国立西班牙图书馆是参与MINERVA项目的代表,在国内,它是“FESABID:Federación Espanola de Sociedades de Archivística,Biblioteconomía,Docimentacióny Museística(英文名称:The Spanish 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rchive Studies,Library Science,Documentation and Museology)”的组织,支持三者合作。目的是推动图书馆、文化管理中心、档案馆、博物馆的各自活动,同时,培育它们之间的合作精神,改善各机构之间不进行信息和经验知识交流的现状,加强面向利用者的服务。

荷兰也向广大利用者提供了名为“Memory of Netherland(Het Geheugen van Nederland)”数据库,该数据库由图像、记录、电影和原文等构成,涵盖荷兰整个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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