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终身教育几个理论问题的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终身教育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终身教育的理念、原则和终身教育的制度、体系
《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一书这样论述终身教育:“终身这个概念包括教育的一切方面,包括其中的每一件事情。整体大于其部分的总和。世界上没有一个非终身的而又分割开来的‘永恒’的教育部分。换言之,终身教育并不是一个教育体系,而是建立一个体系的全面组织所依据的原则,而这个原则又是贯穿在这个体系的每个部分的发展过程之中的。”这里明确交待“终身教育并不是一个教育体系”,它只是一种理念,一种理论,一种思想,一种原则,它的本质特征是强调教育的终身性、系统性、连续性和整体性。终身教育包括人的一生所受的各级各类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等等。并且由于这些教育的终身性、连续性,所产生的整体效益大于其部分的总和。终身教育作为一种理念、理论、思想,它告诉人们,作为一个现代的人,他人生的各个阶段都应该根据需要不断学习,否则他将被社会淘汰;作为一种原则,教育应该也必须为全社会的每个个人一生各个发展阶段提供必要的学习机会、内容和条件。终身教育的这种理念和原则,在建立新的教育体系时,必须作为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贯串在它的全部工作环节中,以期使新的教育体系与过去传统的教育体系相比,呈现出崭新的、开放性的、创造性的、面向未来的全新面貌。
“终身教育并不是一个教育体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却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这究竟应该怎样理解?我认为,《学会生存》中说“终身教育并不是一个教育体系,而是建立一个体系的全面组织所依据的原则,而这个原则又是贯穿在这个体系的每个部分的发展过程之中的,”这句话说得很清楚,终身教育是理念,是思想,是原则,它本身并不是一个体系、一种制度,但它支持建立一种在它思想原则指导下的新体系和新制度,“如果这种制度化的体系要能够满足这种需要,它就必须废弃内部那些死板的区分,对外界更加开放。”(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学会生存》225页,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至于说这种新的制度、新的体系叫什么名字,那无关重要,要紧的是其内涵,而不是其外在形式,只要建立的是一个“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贯穿人的一生的、教育内部沟通的、面向社会开放的、面向未来发展的崭新的制度和体系”(注:引自董明传主编《面向21世纪我的教育观·成人教育卷》,广东出版社,2000年版。)就行。我们国民教育选择了“终身教育体系”这个名字,当然是可以的。只是我们在理解上不要把作为理念、思想、理论、原则的终身教育和由它作为指导思想建立起来的新的终身教育制度、体系混为一谈,更不要认为终身教育的理念、原则也是一种教育制度,一种教育体系。
二、关于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
关于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研究的文章不少,有的甚至列出许多条它们之间的关系。我觉得这多少有些把问题复杂化了。如前所述,所谓终身教育,即涵盖人的一生各个年龄阶段所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郭伯农同志在其《没有突破和创新,就没有成人教育的发展》一文中,简单而明了地把人一生所受教育划分为集中学习阶段和不间断学习阶段。他指出:“在集中学习阶段,伴随着学习生存所需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解决终身受用的学习方法。集中学习阶段的学习内容应围绕着学会认知、学会相处、学会适应、学会关心,最终学会生存和发展来展开。”“在不间断学习阶段,人的学习是与他的职业生活、社会生活相伴随的。在这个阶段,他需要不断地学会更新的知识,一次一次反复深化地学习前人的经验。”郭先生划分人生学习的这两个阶段,简单说就是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青少年职前学习阶段和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以后的成人教育阶段。非常明白,成人教育阶段是终身教育的一个阶段,尽管这个阶段的学习时间更长,地位更重要,但它仍然只是终身教育的一个阶段。它和终身教育的关系,从体系结构上讲,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从学习内容、办学形式、办学要求等方面看,它要受终身教育思想原则的指导,不允许自成独立体系和僵化封闭;从它的改革和发展看,要按终身教育体系的整体框架要求进行。这就是它们之间的关系。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肯定要有初级和高级阶段的区别,不然,何谈“完善”?何谈“发展”?在我们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时,着眼点应是终身教育的理论原则是否被贯穿其中了,而不宜过分强调某一板块教育必须发展到何种程度。在终身教育体系内部,成人教育和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一起,包括它们的改革、发展,它们的办学水平,它们制度的成熟程度,共同组成整个体系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促进个人社会化的功能,它们中间任何一块教育和其他各块教育发展的不协调、不沟通,都会带来整个教育体系功能的减弱。这就是郭伯农同志所说的“终身教育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教育系统论的观点。”
三、关于终身教育的目标问题
许多关于终身教育的研究文章谈到终身教育的最高目标是建立学习化社会,并认为这是终身教育体系是否完善的最高标志。但是“最高标志”是不是就是“最高目标”或最终目的?大家知道,教育的目的,或者说教育的本质是改变人,是促进人的发展,是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进而达到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目的。终身教育思想的提出和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被接受,正是因为现当代科学技术的高迅发展、知识爆炸、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因而要求人的全面素质迅速提高,一次性学校教育便受用终身从观念到实践都已成为历史。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终身教育思想是时代的产物。那么今天我们实施终身教育的最高目标、最终目的,仍然应该从教育的功能上去寻找。因为教育能够改变人、提高人、促进人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素质的提高,所以我们为了适应和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全社会每个个体的社会化进程,使全社会的每个个体都始终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促动因素,不被飞速发展的社会生活淘汰,必须对他们实施终身教育。这才是我们实施终身教育的最高目标、最终目的。一句话,我们实施终身教育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是培养和造就全面素质较高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
至于说到建立学习化社会,那确实也是我们的目标和努力方向,但它不应该是终身教育的最高目标。所谓学习化社会,正如陈乃林先生在其《终身教育:面向21世纪的教育哲学》一文中概括的:在全社会“达到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时时是学习之机,事事是学习内容的境界。”实现学习化社会,我认为主要还是为实施终身教育,实现人人能终身学习而创设的一种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它并不是实施终身教育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因为要实现学习化社会,它的必要条件必须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教育资源非常充足,崇尚学习成为社会风尚,社会文明程度极高,所有社会组织都变成了学习组织等。这些,不正是人人都能得以终身学习、社会实施终身教育的人文环境和物质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