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置浅析论文_郝保杰

小型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置浅析论文_郝保杰

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山东德州 253000

摘要: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比例的增大,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养老机构尤其是小型养老机构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也越来越多。根据小型养老机构的特点,结合现行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从建筑耐火等级和内部装修、安全疏散及防排烟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施四个方面对小型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设置进行了分析,通过计算探讨了小型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安全、经济、便于管理的设置形式,同时也提出了小型养老机构在设置消防设施应当注意的事项,解决了在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条件下,如何设置更加简洁、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的消防设施设置的的问题。

关键词:小型;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置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的13.26%,并且老龄化正不断加速。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小型养老机构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但数量增加的同时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养老机构亡人事故中,火灾事故占50%以上,火灾亡人数占80%以上,并且几乎全部发生在小型养老机构中,尤其是2015年鲁山“5.25”养老院火灾事故,38名老人不幸丧生火海。养老机构火灾事故的频发迫使我们重视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的设置,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对老年人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也提出了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要求,但多数养老机构属于非盈利机构,小型养老机构又更有自身的特点,笔者本着从本质安全、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三者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的观点对小型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的设置进行分析。

1.小型养老机构的特点

1.1 成本投入普遍偏低。小型养老机构得以快速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成本投入低,一般经营者或者较为贫穷的乡镇都能建设并迅速投入使用,低成本投入是目前小型养老机构的特点,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实存在,因此小型养老机构经营者很难拿出大笔的资金投入到消防设施建设中。

1.2 管理人员普遍偏少。小型养老机构内居住的老人较少,同时小型养老机构还和医院、疗养院等上下游服务行业裙带相连,服务项目比较简单,除必须的医护人员和生活保障人员外,管理人员相对比较少,因此,小型养老机构很难有健全的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和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队伍,这也是小型养老机构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症结所在。

1.3 单体建筑体量普遍偏小。小型养老机构床位少,配套服务设施少,因此单体建筑物的体量也比较小,建筑面积普遍不大于1000m2,但建筑体量小和火灾危险性并不能成正比,相反,小场所反而容易引发大事故,但可以根据现行的消防技术标准,为体量小的养老机构“量身定做”切合实际又便于管理的消防设施。

1.4 建筑结构相对比较简单。小型养老机构的建筑结构一般比较简单,多数为三层以下的多层建筑或单层平房建筑,且内部结构相对比较单一,疏散距离较短,或设有敞开式外廊。小型养老机构的这个特点降低了消防危险性,同时也给消防设施的设置提供有利的参考。

2.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下小型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置分析

根据社会调查,目前,尤其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施行后,小型养老机构多数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小型养老机构又是各级政府推广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福利项目,居住的也多为孤寡老人,简单的按照常规的消防设施来要求,不但成本上小型养老机构难以承受,日常管理也存在很大的困难,因此应当结合其自身的特点,在保证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条件下设置既经济便利又安全可靠的消防设施。

2.1 建筑耐火等级和内部装修设置分析。小型养老机构多数为一到三层的砖混或钢筋混凝土建筑,耐火等级能达到二级,但有些小型养老机构为节约成本,仍使用砖木结构的三级或者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作为老年人建筑。虽然当吊顶采用不燃材料或者耐火等级不低于0.25h的不燃材料时,允许使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作为老年人建筑,据室内火灾扑救经验,砖木结构的建筑物往往在火灾发展阶段的初期就会开始坍塌或吊顶掉落,室内火灾从火灾的初起到火灾发展阶段一般为5到15分钟,即便是单层平房建筑,行动不方便的老人也很难有足够的时间从火灾中逃生,因此,小型养老机构应尽可能不要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更不能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此外,夹芯可燃材料彩钢板建筑在火灾发生时具有蔓延快、变形快、坍塌快、烟雾大的特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明确规定工业和民用建筑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作为外墙、隔墙、屋面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因此,任何养老机构都应当禁止采用夹芯可燃材料彩钢板建筑作为老年人建筑,鲁山“5.25”养老机构火灾事故就是惨痛的教训。小型养老机构的内装修应当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在意外起火时,不燃装修能有效减缓火势的蔓延、减少烟雾的产生,甚至能避免火灾的发生。

2.2 安全疏散及防排烟系统设置分析。亡人火灾事故中致人死亡的大多数原因是不能快速逃离而窒息或中毒,因此,建筑的安全疏散和防排烟设施密不可分,对于小型养老机构由于管理人员少,更应当重视安全疏散和防排烟的设置,应当尽量使疏散简单化,尽量采用自然设施进行排烟。小型养老机构具有单体建筑体量小、结构简单的特点,因此疏散通道要尽量采用“I”形通道或者“L”形通道,即出房间门后,要尽可能只通过一条直线或只经过一次转弯即可到达室外。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老年人建筑除面积小于50m2外,均应设置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无论面积大小、层数多少的多层老年人建筑均应设两部或两部以上疏散楼梯。因此,小型养老机构的每栋老年人建筑均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多层建筑应当设置两部疏散楼梯,同时楼梯间应当是封闭式楼梯间,但采用敞开式外廊作为疏散通道的老年人楼梯间可采用敞开式楼梯间。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小型养老机构消防管理组织不健全,因此,应当尽量在房间、楼梯间,内走廊的两端设置开窗面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可开启外窗,不设置超过60m的内走廊,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设置防排烟系统,以免为日常管理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2.3 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分析。2006版和2014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都要求老年人建筑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些小型养老机构采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代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首先独立式火灾报警器不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次独立式火灾报警系统不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全部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种形式。其中,区域报警系统不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因此也不需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根据小型养老机构的特点,这种火灾报警系统形式最适合小型养老机构。因此,建议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建筑结构比较简单的小型养老机构采用区域报警形式的火灾报警系统,将火灾控制器设置在值班室,既节约成本,又便于管理,并且其实用性要高于集中报警系统。但对于建筑面积较大,设置有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需要消防联动的情况,应当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2.4 灭火设施设置分析。小型养老机构的灭火设施主要有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和自动灭火系统。

2.4.1 灭火器设置分析。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规定,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为灭火器配置严重危险级场所,50张及5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为灭火器配置中危险级场所。严重危险级场所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级别为3A,轻危险级场所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级别为2A,因此,50张床位以上的小型养老机构应当配置6kg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50张及50张床位以下的小型养老机构应当配置4kg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在小型养老机构内推车式灭火器使用不方面,在此不予分析配置的方式)。由于灭火器宜成组设置,在不考虑k系数的情况下,根据灭火器计算方法计算,2具6kg灭火器保护严重危险级养老机构和2具4kg灭火器保护中危险级养老机构的最大保护面积均为300m2,严重危险级养老机构手提式灭火器保护的最远距离为15m,中危险级养老机构手提式灭火器保护的最远距离为20m,当k系数发生变化时,保护面积可随之扩大,但保护距离不应当超过规定距离。当单栋或一层建筑面积小于最大保护面积时,应当分别按照一个计算单元设置灭火器。

2.4.2 消火栓设置分析。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小型养老机构应当设置室外消火栓。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均可作为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应有两个引入管,从市政给水干管上引入消防给水系统,当乡镇市政给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当设置消防水池。当设置消防水池时,应当根据体积计算确定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建筑体积小于5000m3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108m3;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180m3。当建筑物成组设置时,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建筑体积应按组内相邻两座建筑物之和体积最大的值来确定。小型养老机构单体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时,该单体建筑应当设置湿式室内消火栓,由于目前小型养老机构的建筑体量普遍偏小,高度大于15m或者单体建筑体积大于10000m3的情况较少,在此就不再分析室内消火栓的设置。

2.4.3 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分析。由于自动灭火系统能有效扑灭初起火灾,为增强老年人建筑的安全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而乡镇老年人建筑虽然结构简单,但建筑面积多数都达到了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因此,养老机构应当首先考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小型养老机构自身的特点,为降低小型养老机构建设成本以及便于日常管理,当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时,可以设置局部应用湿式系统,当采用流量系数K=80喷头且喷头总数不超过20只时可不设报警阀组。以无室内消火栓为例,局部应用系统可以采取三种供水方式:一是市政供水管直接向系统供水,条件是市政供水能同时保证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统的流量与压力;二是当市政供水不能同时保证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统的流量与压力,在市政供水官网上增设消防加压水泵;三是当市政供水不能同时保证最大生活用水量和系统的流量与压力,也不能设消防加压水泵时,可以设置储水池(罐)和消防水泵给局部应用系统供水。重点分析第三种供水形式,按采用流量系数K=80快速响应喷头设定,为使喷水强度达到6.0L/min.m2,一个喷头的保护面积最大为9.43m2,可以根据最大保护面积所设置喷头的走廊或房间的长宽置计算出喷头间距,当喷头最低工作压力为0.05MPa时,单个喷头的喷水量为56.57L/min,同时开放10个喷头0.5h的用水量应为16971L(16.971m3),因此当采用第三种供水形式时,小型养老机构应设置不小于16.971m3的储水池(罐),由于17m3的体积不算太大,为使系统进一步简单化,建议设置17m3的高位水箱或水塔来代替储水池(罐)和消防水泵,但高位水箱或水塔应当有自动补水功能,同时,当自动补水的流量达到不可忽略的数值时,高位水箱或水塔的容积大小还可以根据系统持续喷水时间内连续补水的补水量继续减小。对于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小型养老机构则应当按照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来设置。

3.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型养老机构的发展也会成为一种养老机构的趋势。小型养老机构有自身的优势,同时在消防设施设置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着制肘之处。结合现行的消防技术标准,通过不断研究分析和实践,使小型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的配置和安全管理达到一种最佳结合状态,既保障的建筑的本质安全,又便于日常管理,同时还能节省消防投资,降低了维修管理难度,最终目的是保障老人的安全,使老人度过安详幸福的晚年生活。

参考文献: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S].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005年版)[S].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S].

[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S].

[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S].

[6] 张苏文. 养老院消防设计浅议[J]. 中国西部科技.2014.

[7] 孙猛.老年公寓消防设计改良对策[J]. 广东建材,2012(11).

[8] 周白霞. 试论养老院简易自动喷淋系统的推广应用[N]. 武警学院学报,2013.

论文作者:郝保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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