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形势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论文_宗绪革

有关新形势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论文_宗绪革

和龙市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吉林延边 133500

摘要:在我国只有合法的不动产才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而在上世纪年代末,人们对不动产的维权意识还不是很高,甚至部分居民对自己居住几十年的房子都没有相关的证明。因此,为了保障我国公民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我国在近十几年作出了法律法规上大幅度的调整,希望能够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保障。相关部门采取了区域性集中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政策,充分的体现了当代的人道主义。本文分析了新形式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思考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要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职能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建立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律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作为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管理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登记信息能否方便查询、登记结果的社会公信力等问题。较之机构、职责整合工作,登记档案整合、管理工作更加艰巨、繁重。

1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

1.1保障社会公信力的基础

不动产登记是对某一特定不动产权属的变更进行准确记载与反映,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为相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供查询与利用。显然,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是需要通过“公示”之后体现出来的。国家法律也赋予了不动产登记档案“公示”后的公信力,当实际权力状况与国家赋予的不动产物权权力状况不相符时。则可以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公示原则作为依据,利用国家法律保护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1.2证明不动产物权状况的权威文件

不动产的物权在法律上是唯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确定不动产物权拥有者的原始材料。在一宗特定不动产上不能有多个物权同时存在,是不动产物权拥有排他效力的原因。在此原则下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唯一性。且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是国家赋予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也决定了其具有的权威性。在发生物权纠纷时可作为最有效、最直接的证据。

2新形势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档案登记的准确性有待提升

在新中国良好发展形式初步稳定的前提下,不仅人们对不动产的概念是模糊的,而且国家在档案书写和管理中也是处于懵懂状态。因此在进行档案登记时会出现漏写和无误写,同时,对区域的划分各部门都有不一样的标准,因此在档案登记的时候就会出现档案信息不准确,引起民众纠纷,这不仅不利于我国良好形象的建立,而且容易产生大面积的反对,不利于国家形势的稳定。

2.2档案登记数据存在不完善的现象

档案登记数据存在不完善的现象,这是因为目前使用的管理技术低下,在管理上还存在大量的局面混乱,比如将不动产所属人还停留在变更前的所属人名下,造成一定的民事纠纷。这样的数据不完善,不仅不利于相关管理部门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还容易破坏政府和国家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2.3档案管理混乱

在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存在因部门整合或者专门管理档案人员调离原有岗位、从业人员综合能力达不到岗位工作的需求等情况,致使不动产登记管理档案在移交、备案和承接档案过程出现档案遗漏、混乱无序的状态,这势必不利于档案的管理和查阅。

2.4档案没有进行数字化管理

档案没有进行数字化管理,其中的数据就不能清楚的呈现出来,人们在查阅和使用中就会非常吃力,对于一个公民的不动产公证来说,需要经过大量的时间去查询变更记录,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一旦牵涉到官司就会错过相应的举证时间,从而使的公民的合法财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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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全面展开,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种类、数量在不断增多。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集约化管理是对如此庞大信息进行管理的必由之路。要对基础档案进行研究,并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相关技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发展。

3.1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重视档案管理人才的重要性,要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较为系统的培训环境,用最具权威的理论普及促进其自身知识结构的优化,并以此来完善其自身的理论储备。还需要通过实践使档案管理人员在培训环节所形成的知识体系与实践相结合,进而全面促进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整体发展。另外还需要创造不同机遇,激发工作人员在信息化技术的环境下提高自我创造性,进而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效率。

3.2统一信息化管理标准

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对计算机的应用以及对网络技术的全方位掌握,因此档案管理部门应以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作为载体,运用科学化的手段在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利用等方面实行统一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统一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保证档案资料信息及时录入电脑;统一进行审核,保证数据真实准确;统一对外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保证数据信息和实际信息一致。不动产登记机构要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簿和相关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对电子介质或是纸质介质的档案,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异质异地安全备份,保证数据安全。初步实现“纸质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档案化、档案工作信息化”的目标。

3.3丰富不动产档案的开发和利用手段

在新时期,要想做好不动产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要创新开发利用方式,扩大档案开发利用领域。不动产档案开发和利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不动产档案的查询。该项服务就是档案管理部门主动为用户提供档案查询、借阅服务;(2)不动产档案的咨询。该项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比较强,档案查询者可以直接向档案管理人员提问,了解档案利用知识,进而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3.4保持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

保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首先要在登记过程中做到合理公正,切不可因为私人感情原因而对不动产进行误判,甚至是故意错判,这是违反了原则性的问题,已经查实,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受到相关的惩罚。这种行为不仅仅只是侵害他人财产的问题,更是思想上的不端正,是名副其实的犯罪。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监督工作,对现场工作进行及时的视察,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3.5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障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前提,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科学、合理,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管理工作的具体特点来制定,这样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另外还需要建立双向性的约束机制,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约束时,也需要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并通过完善的奖惩机制,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4结语

在社会新常态的背景之下,为了有效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质量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首先应该加深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在此基础上,更新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加大档案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健全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从而有效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艳.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J].浙江国土资源,2016.

[2]周兆杰.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常态下如何做好土地登记档案的整理分类和数字化[J].浙江国土资源,2015.

[3]柯燕萍.浅析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办公室业务,2016.

论文作者:宗绪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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