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盗窃犯罪侦防对策研究
侯 静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研究生部,河北 廊坊 065000)
摘要: 海上经济贸易活动的增加使得海上盗窃案件数量也随之上升,由于海上盗窃犯罪发生的特殊环境,后期侦查工作难以开展,因此海上盗窃案件的侦破始终是一大难题。本文从海上盗窃犯罪团伙性明显、犯罪区域广、现场痕迹难提取等特点出发,针对此类案件的特征进行详细分析,同时还就海上盗窃案件多发的原因进行概述,进而就如何进行侦查和预防提出可行性的措施。
关键词: 海上盗窃;侦查;对策研究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海洋开发活动正在不断进行,特别是海洋经济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不过随着海洋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海上船只、人员、财物的流动也逐渐增多,而一些不法分子则利用这一机会开始大肆从事海上盗窃,严重破坏了海上生产秩序,使得船主和渔民遭受重大损失,更危害到了海上治安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必须针对海上盗窃犯罪尽快建立相应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
由于海上盗窃流动性强,侦查难度大,所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因此海上盗窃犯罪的侦办已经成为当前海上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难题。受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受到经济利益等方面的诱因,目前海上盗窃十分猖獗。因此从现状出发,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结合当前海上盗窃犯罪特点及此类案件多发原因进行细致分析,从而寻求解决海上盗窃相关问题的对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一、海上盗窃犯罪特点
(一)犯罪预谋深思熟虑,组织严密
在海上盗窃犯罪中,地点、时机和对象的选择非常重要,例如哪里是渔船和货船的必经之路、何时是作业旺季、船舶携带货物的多少等。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盗窃财物和逃避惩罚的目的,在实施犯罪前都会进行相应的预谋策划,如犯罪地的探查、蹲点守候,从而熟悉地域环境、计划实施盗窃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作案路线以及赃物的处理方法等,并根据盗窃对象的不同准备不同的工具。在实施海上盗窃犯罪之前,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了解被害人在海上的生活起居情况和习惯。一般来说犯罪分子会选择在入夜时分或者是船舶人员警惕性较低的时候作案,作案地点一般选择在船舶稀少、人迹罕至、没有灯光且相对比较僻静的海域,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海上盗窃之前还会选择好逃跑路径,在盗窃得手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二)犯罪团伙性突出,以同乡或家族盗窃为主
相对于普通盗窃案件来说,海上盗窃犯罪具有明显的团伙性犯罪特征。无论是国际性质的大型盗窃团伙,还是一般性质的盗窃,无不以群体形式存在,这是海洋这一特殊地理环境所决定的。为了克服海上这一特殊环境,海上盗窃案件的发生往往更加需要成员之间的紧密配合,进而才能达到盗窃的目的。因此海上盗窃犯罪很少有临时拼凑的零散人员,大多数是有组织性的犯罪。例如,著名的海上“梁丽”案,其盗窃对象为沉没于海底的近万吨钢材,最终被抓获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数多达17名,这17名罪犯均是打捞船上的船员,且事先经过周密的部署策划。① 施燕燕:《海上梁丽案一审宣判17名被告被判盗窃罪》,http://www.maxlaw.cn/t-ensmssls-cn/artview/824465013207,(访问日期:2016年4月5日)。 由此可见海上盗窃案件的团伙性特征。
我国的产融结合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结合方向单向性,因现行金融法规限制,我国都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单向流动;二是结合方式多样性,受各地市场发展不平衡、企业发展阶段不一致影响,我国从初级的产融结合到系统的金融控股公司均存在;三是运作主体规范性,我国几乎是大型企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先行开展产融结合业务。
针对海上盗窃犯罪团伙作案、多次作案,在审讯过程中要把握好技巧,加大审讯力度。一是要仔细研究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否有同案犯等,对其性别、身高、年龄、体态、职业、爱好、衣着打扮等进行了解。二是要查明案情,包括作案的时间、地点、过程、方法、工具以及作案人数和动机等内容。三是要确定审讯方案,在结合现场所获取物证材料和讯问笔录的基础上,以案带案,深挖余罪,查清内幕,获取罪证。以达到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供出一个团伙;破获一起案件,突破一串案件的效果。
(三)作案活动区域广,多省际交界海域
首先,从海上盗窃犯罪行为的活动特点来看,海上盗窃作案的活动区域广阔,流动性极高。由于省际海上交界划定模糊,海上区域交叉管理,沿海省市交界处管理防范体系薄弱,此类地区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区域。由于作案地管辖不清,侦查机关一时难以开展侦查。犯罪分子活动区域广阔,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直接助长了猖獗的海上盗窃犯罪。其次,海上盗窃活动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我国拥有1.8万公里的海岸线,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广阔的作案区域。2014年大连市查获的海上盗窃成品油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大船流动作案7个月,航程达到1万多海里,从山东、河北沿海一带,驾船跨越渤海实施盗窃,船上配备大型油泵等专业的盗油设施,为其大范围作案提供了基础。② 蔡拥军:《大连警方破获跨海上盗窃成品油案》,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12/25/c_1113780088.htm,(访问日期:2016年2月4日)。
(四)现场痕迹易破坏,取证难度大
海上盗窃犯罪案件相比陆上盗窃案件来说,其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环境因素不同导致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十分困难,主要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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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客观因素。从船舶现场破坏因素来看,分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主要是指海上盗窃犯罪案件多发生在渔船或其他船只上,由于船舱空间狭小,船员活动区域受限,一旦盗窃案件发生后,船员没有现场保护意识,对现场痕迹造成了破坏;自然因素主要是指海上天气因素对于案件现场痕迹证据的破坏。海上盗窃案件从案发、报案,到民警到达现场少则需要几个小时,多则需要十几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现场痕迹物证很容易受到自然因素的破坏。
二、海上盗窃犯罪多发原因
(一)贸易活动增加,人财物流动频繁
基因进化树分析发现,获得序列与标准株NC001357的遗传距离为0.3%,在基因树上与标准株、 泰国株 (GQ180784、GQ180785、GQ180788~GQ180792)和浙江株(KY457836)等处于同一分支。HPV18在基因进化树上主要分为3个谱系分支(A、B和C),所获毒株均属于谱系A的A1亚系。见图1。
(二)船舶安全设备落后,业主防盗意识差
根据海上盗窃犯罪现场痕迹物证难提取、易消失的特点,尤其是在滩涂,海滩处易发生的渔网渔具、海产品盗窃案件,现场会出现很多立体足迹,技术人员很难进入作案区域进行足迹采集。3D打印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难题,3D打印技术是快速成型技术的一种,它是一种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技术。② 军工动态:《2015年国内外国防制造业领域3D打印技术应用前瞻》,载《国防制造技术》,2015年第9期。 这一技术可以很好地克服传统足迹制模法的弊端,并且能将整个犯罪现场重塑,为海上盗窃犯罪的侦破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通过海上贸易通道开展贸易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频繁,人们对于生活水平要求的提升促使海上养殖业得到快速发展。因此针对海上贸易船只以及渔业进行的海上盗窃活动也就变得越来越多,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海上人财物的流动多集中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海上经济活动越密集的地区往往发生海上盗窃案件的几率也就越大。一方面,大量的贸易船只出现以及渔民地笼网具的存在,为海上盗窃犯罪分子提供了大量的作案目标。另外一方面发达的贸易市场也为海上盗窃犯罪提供了销赃市场,犯罪分子可以很容易将盗窃所获财物变卖,进而获得暴利。① 汤媛媛:《新型盗窃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第4期。 2010年辽滨沿海经济区正式成立,该经济区拥有50多公里的河海岸线,水深流缓,是发展海洋经济的理想之地,该地从2010年开始,经历了海上盗窃犯罪从少到多,从低案发率到高发案率的变化。其中最频繁的就是海上船只成品油盗窃案件,由于海上船只的油品消耗量巨大,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大量的盗窃目标。
首先,对于从事海上贸易的船只而言,防盗系统的开发是一个大的问题。而就船只制造商而言,针对整个船只开发合理的防盗系统投入巨大,同时也不太切合实际,一般来说只能够通过加大人员的巡查力度,从而达到防止盗窃的目的。通常来说,合理的管理体系构建能够有效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但是一旦商贸船只出现内外勾结盗窃的情况,那么盗窃就会变的异常简单。而从实际海上盗窃案件发生情况来看,内外勾结进行海上盗窃确实是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因此管理上的漏洞以及硬件技术方面的不足是导致海上盗窃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对于从事养殖业的渔民来说,他们从事生产的劳动工具更不可能具备防盗功能,因此寄希望通过生产工具进行防盗难度很大。例如2011年海南海警二支队侦破的8.30渔网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发现渔区无人看管,遂将海域内撒放的16张单层流刺网盗走,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② 王卫红、朱卫军:《海上盗窃渔网男子获刑》,http://news.163.com/11/0112/10/6Q6M2J5N00014AED.html,(访问日期:2016年5月 2日)。 另外,由于海上环境的特殊性,不具备陆上“天网系统”的安装条件,渔区监控系统几乎没有,这也是此类犯罪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今城市绿道规划建设需基于低碳生态理念,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在具体的绿道规划设计中,应将低碳生态原则体现在低碳化、生态化、人性化和便捷性方面。
其次,业主防盗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目前很多的船主和渔民并不具备盗窃防范意识。由于船只所处的环境具有特殊性,因此很多船主和渔民认为在这样的环境中发生盗窃行为的可能性并不大,导致船主往往将船只停靠岸边后即离船活动,船上只会留有少量的人员进行守护,这也是导致盗窃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对于渔民而言,不间断对渔业生产工具进行监管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针对渔民进行的盗窃也就变的非常普遍。
(三)犯罪获利丰厚,销赃渠道畅通
海上盗窃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才能实施相应的盗窃行为,而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每一次实施都是一次机会,每次出海实施盗窃活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海上盗窃人员往往具备了更加坚定的信心,所以在海上盗窃犯罪中涉案金额都比较巨大。在盗窃船只油料案件中,仅一次作案就盗窃油品35吨,案值超过20万元,而这才是其众多作案中的一次。① 大连市公安局:《大连警方打掉一特大跨海盗窃船用成品油犯罪团伙》,http://www.ga.dl.gov.cn/publish/2014122694019.asp?COLLCC=389392393&,(访问日期:2016年 4月2日)。 另外,海上盗窃犯罪的销赃渠道便捷,犯罪分子在盗窃得手后,一般会将盗窃而来的成品油、渔网渔具、海产品等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出售,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迅速出手赃物。很多经营废品收购站、海产品经销市场的商家特别青睐这些“量大”且“便宜”的货源,为海上盗窃犯打开了销赃的便捷之门。
(四)海上刑侦基础差,警方侦查力量薄弱
肥胖水肿:维生素B1、B2、B3 可减轻激素引起的各种新陈代谢反应失常;也可减轻激素引发的副作用,如满月脸、向心性肥胖、痤疮、多毛症、水肿、高血脂、高血压、肌萎缩、骨质疏松等。
一是主观因素。一般盗窃案件中在现场寻找相关犯罪痕迹非常重要,但是海上盗窃犯罪空间具有流动性,因此盗窃案件发生后很难在第一时间对相关物证痕迹进行提取发现,犯罪分子在海上很容易对犯罪现场进行处理,从而使得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而新整合后的海警队伍对于海上盗窃案件经验不足,尤其是现场勘查取证力量薄弱,遇到案件都需要地方公安刑侦部门的协助,但是地方公安部门长期从事的是陆上的犯罪现场勘查,与海上犯罪现场存在很大差异,很多痕迹、物证需要更细致的方法和手段才能提取到,传统方法无法应对海上盗窃犯罪案件现场需要,致使海上盗窃犯罪现场勘查质量难以保障。
三、海上盗窃犯罪侦查措施
(一)串并案件,合并侦查
海上盗窃犯罪的团伙性和流动性,使得在侦破系列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串并案件的方法开展侦查工作。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应对陆上系列案件、连续案件时经常都会采用串并案件的方法,这一侦查方法同样适用海上盗窃犯罪。通常将个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特点,如作案手段、作案方式进行列举合并,获取更多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信息。
在应对当前的海上盗窃犯罪中,犯罪分子在得手后,往往都可以做到迅速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很难进行追捕。因此,应该更多地将指纹、DNA等多种痕迹物证进行交叉串并,做到精确打击。犯罪嫌疑人在每个作案现场都会加倍小心,不会留下太多有价值线索,但是只要犯罪嫌疑人作案,总会有相关的痕迹物证。将多个案件串并,进行综合分析,就能够得到更多关于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增大破案机率。
(二)加强审讯力度,以案带案深挖余罪
海上盗窃仅仅是整个犯罪活动中的一小部分,运输、销赃同样需要人来进行,这些环节环环相扣都十分重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都可能导致整个盗窃犯罪活动的失败。因此这类犯罪人员的构成更加注重地缘化、血缘化,人员的构成大多以同乡或是一个家族为主,其组织内部往往有着严密的上下级关系,在踩点、盗窃以及销赃等环节都有明确的分工。
刑侦基础工作包含了多个部分,其中涉及到阵地控制、嫌犯控制、情报收集、信息网络建设等等,这些直接影响到后期海上盗窃案件的侦破工作。但是,一直以来受到各种考察评比因素的影响,公安部门对于侦查破案率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视度则相对较低,这是导致当前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各种非警务活动使得警力不足,自然很难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大多数海上盗窃犯罪案件侦破难度大,侦破时间久,相比于陆上发生的盗窃案件来说,海上盗窃案件的侦破更具困难,有些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表现出的侦查意识不强,存在着麻木、倦怠的现象,这也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最终侦破。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目前海上盗窃案件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这也就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导致盗窃案件频发。
(三)及时全面勘查海上犯罪现场,加强证据保护措施
犯罪现场是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宝库”。一方面,当发生海上盗窃犯罪时,要划定犯罪现场保护区,进行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之前,未经办案人员批准,不准任何人进入现场,触摸、搬移、破坏现场上的任何物品。另一方面,要保护盗窃现场已经发现的痕迹物证和其他可疑物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痕迹、物证受到人为或自然破坏。对于可疑足迹要进行标记、遮盖,并派人专门保护,防止他人破坏足迹。① 王圣江:《船舶犯罪现场足迹的提取技术》,载《公安海警学院学报》,2011年第10卷第1期。
在现场勘查结束后,侦查机关要加大对物证的打捞,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线索。对于海面漂浮证物的搜索和打捞,其关键点在于对证物的搜索和定位。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搜索方式比较适合在案发后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一旦时间拖延,受海洋洋流、风向的影响,作案工具、物证等有价值的证据就会漂流到别处,就基本失去了对证物的勘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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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海上侦查手段,提高侦查取证水平
培养侦查技术过硬的办案人员,掌握先进的海上犯罪现场痕迹物证提取技术。完善办案队伍,办案人员既要具备船艇专业技术,能够很好地识别出犯罪分子所用特殊作案船只,同时又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能够合理揣测犯罪分子的心理。
此外,在海上盗窃犯罪案件现场中遇到最多的痕迹物证就是水渍足迹和手印指纹。目前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对于水渍足迹的提取方法主要是先烘干再显现,很大程度上无法降低海上潮湿环境对痕迹物证的影响。
犯罪的生命力不仅仅体现在这一行为本身的暴利性,同时也体现在社会治安管理的滞后性,而对于海上盗窃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安全设备落后,其二是业主的防盗意识太差。
然而,患者的症状虽提示结缔组织疾病存在,但多不特异,而血清免疫学指标阳性被发现时可能发病已12个月余甚至始终阴性,因此,医师应综合临床特征、血清学检测结果和病理结果进行疾病的诊断和评估。
(五)加强涉海行业管理,控制销赃渠道
海上盗窃犯罪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财物。所以,侦查人员应该从销赃的渠道入手,及时发现赃物所在地和控制销赃人员,这是侦破海上盗窃犯罪的一个有效方法。首先,侦查人员要利用情报信息平台,及时组织对一切可能出现赃物的场所和销赃人员进行监视和布控,派遣专门人员对相应场所进行监督和管理,随时发现可疑的物品。其次,要组建专业队伍,做好对废品收购站、海产品市场、渔具市场、汽柴油收购厂等地的秘密侦查和控制,通过平台研判和便衣暗访,摸清窝点和收销赃规律,紧盯重点案件和团伙线索不放,实施精确打击。最后,随着网络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侦查人员要做好网络销售行业的管理,尤其是针对“淘宝”、“天猫”等网络销售渠道,抓住网络物流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布置秘密力量,做好监控,切断犯罪嫌疑人可能利用网络销赃的途径。
四、海上盗窃犯罪预防对策
(一)建立海区渔民群众联防联控体系
对于群众来说,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盗窃防范意识,特别是要了解如何才能防盗,只有将二者紧密集合在一起,才能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有效杜绝海上盗窃案件的发生。一方面,群众的力量非常强大,要想发挥防范犯罪的作用,必须要进行及时的宣传,才能切实增强大家的防范意识。基于此,民警应当针对各个船主、渔民做好防盗宣传,并告知他们犯罪分子常用的盗窃手段,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从而将工作落到实处。在渔区应成立渔区警务室,与船主渔民建立渔区巡逻体系,建立渔区群众自防组织和义务巡逻队,充分发挥这些群众性组织的自治功能,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自治功能。另一方面,渔区应大力推广渔船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电话报警装置的技术防范设备,充分发挥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渔区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减少海上盗窃犯罪的发生。
(二)加强海区管理,大型渔具标记造册
强化管理是杜绝盗窃案件发生的重要措施。针对海上盗窃案件的特点,应当从几个方面来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首先,必须要加强海面交通管理,对于海面通行船只做好相应的管理调查,不定期海面巡逻,对于可疑船只要及时查看,及时发现盗窃犯罪分子所使用船只。海面水域的巡查管理必须要落实到位,只有及时有效地做好巡查工作,才能给犯罪分子足够的心理压力,同时也能够切实有效地维护好船主和渔民的合法权益。其次,必须做好大型贸易船只及大型渔场的管理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体系,从而杜绝盗窃案的发生。对于大型船只来说,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巡查制度,保证船只时刻有人监管,同时还要将责任落实到位,防止出现内外勾结盗窃情况的出现。而对于大型渔场也要建立相应的防盗窃管理体系,加强人员巡查看管力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最后,从海上盗窃犯罪案件销赃环节来看,每当盗窃人员作案得手后,都急于销赃,避免人赃并获的风险。因此针对销赃这一环节,公安部门应当对大型渔网渔具登记造册,将所有的贵重大型渔网渔具的名称、类别、颜色、价格等都录入在案,从而方便在盗窃案件发生时进行比对追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连甘井子派出所辖区就是采取这种做法,该辖区渔民70多户,该地民警对于频发的海上渔网渔具盗窃案采取的措施就是将渔网渔具登记造册,并将不同渔民家的渔网进行标签登记。这个标签不同于传统的麻绳类标签,而是根据不同渔民家设定不同颜色的渔网线,将渔网线编织在大型渔网渔具中。犯罪分子无法将这类特殊的渔网线从渔网渔具中抽取出去,一旦渔具被盗,可通过每套渔具独有的标签进行快速查找,有效控制了销赃渠道。
(三)建立陆海情报联络体系,完善快速反应机制
情报工作在海上盗窃犯罪的侦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立良好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发现海上盗窃犯罪的线索,是破获海上盗窃犯罪案件的基础和起点,也是有效打击海上盗窃犯罪的前提。海上盗窃犯罪多预谋在陆地,实施在海上,因此,建立一个陆海情报联络机制显得十分重要。公安机关要与海警、海事等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适时开展交流,保证海上盗窃犯罪信息的及时反馈和共享。
在很多机构和部分会计人员中,接受继续培训教育的认识程度不足。由于各行各业都需要会计人员,很多机构和单位将会计人员作为后勤保障人员,不重视培训教育。在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将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放在业务人员培训教育上。在很多领导的思想意识中,都认为会计人员现有的知识结构和理论修养,足以承担企业现有的会计工作,对于财务管理所面临的新问题、新趋势、新动态,以及会计出台的全新法规和行业规范,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只要加强自我学习就能够获得,没有认识到会计人员继续培训教育的重要性。
另外,笔者在沿海基层派出所实习过程中发现,沿海基层派出所几乎没有一艘船,当海上出现警情时,民警赶到码头要向渔民租借船只,有时还会遭到拒绝,大大的耽误了出警速度,给犯罪分子逃跑提供了时间。基于该现状,首先侦查部门应尽快装备出警船舶,避免海上警情发生时向渔民借船,节省时间。其次要针对海上盗窃案件建立专门的紧急联合机制,在获得盗窃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赶到作案现场。这样做一方面犯罪现场是原始现场,未遭到严重的人为和自然因素的破坏,能获取更多的痕迹、物证;另一方面,及时对海上盗窃犯罪现场实施勘查,能提高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率、提取率、利用率。从而降低作案现场被破坏的风险。
五、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海上贸易活动的增加以及渔业快速发展,使得海上盗窃案件发生的概率大为增加。海上盗窃犯罪对于正常地经济活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目前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海上盗窃犯罪的破案率比较低,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因此加大海上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是目前应当思考的重要问题。海上盗窃犯罪基于其特殊的环境,有较大的侦查难度,因此做好必要的预防工作同样非常重要,其中不仅侦查办案人员要强化自己的能力,同时船主、渔民同样要强化自己的盗窃防范意识,从而有效预防盗窃案件的发生。相信随着大众的防盗意识不断加强,未来海上盗窃案件必然会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稳定。
Study on Countermeasures to Maritime Theft Crime Investigation
HOU Jing
(China People's police university,Langfang 065000,China)
Abstract: Maritime theft cases increase along with the increasing marine economic trade and activities.Due to the special environment of the maritime theft crimes,it is hard to conduct investigation,so it is always a big problem to solve the maritime theft cases.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ritime theft crimes,such as the obvious nature of criminal gang,the wide crime area,and the difficulty in extracting the traces on the scene,this paper makes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case features,and outlines the reasons for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maritime theft,so as to propose feasible measures on how to carry out investigation and prevention.
Keywords: Maritime theft;Investigation;Countermeasure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 D9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384(2019)05-0070-07
收稿日期: 2019-10-11
作者简介: 侯静(1994-),女,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士,主要从事边防管理和海上执法研究。
(责任编辑 储 欢)
标签:海上盗窃论文; 侦查论文; 对策研究论文;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