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逐渐提高,居民对食物的搭配更加注重营养、健康,据禽类市场消费统计数据得到,全国人均禽类产品的年食用量平均达到10 kg,而动物检疫工作可以有效的阻止传染源由动物传播给人类,所以动物检疫工作尤为重要。本文分析了对动物检疫工作认知和布局的思考。
关键词:动物检疫工作;认知;布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问题牵动着人们的心,动物卫生监督的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作为顺德区的动物防疫检疫站,必须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动物检疫工作,动物检疫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事关整个动物卫生的监督工作,动物检疫工作是否到位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对动物检疫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地解决。
1 动物检疫工作认知
1.1 动物检疫的现实功能。一是生物安全管理功能。动物检疫的目的就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它能检查鉴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是否染疫、带毒,能降低和消除其传播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风险和隐患,从而确保生物安全。二是食品安全管理功能。动物、动物产品属初级食用农产品范畴,也是大众食品原料。动物检疫贯彻的全程监管理念、原则,以及对动物、动物产品进入食物消费链前实行的检疫许可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动物、动物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准入标志。相关食品加工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应该依法核对、核查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明,并衔接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1.2 动物检疫的行为过程分析。
(1)三遵照。“三遵照”有三层实际意思,一是要遵照国家法律,如《动物防疫法》、《畜牧法》;二是遵照国家职能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法规、条例,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三是要遵照国家标准依法行事。如《畜禽产地检疫规范》、《生猪屠宰检疫规范》、《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
(2)四不一处理。在检疫实践中,凡发现病死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严格按照农业部“四不一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监督业主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五不放过。“五不放过”是指在检疫动物时发现患病动物不能放过,患病动物的同群动物不能放过,疫区内易感动物不能放过,未经强制免疫的动物不能放过,未上畜禽免疫标识的动物不能放过。
(4)六到位。日常检疫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农业部六条禁令,检疫工作做到“六到位”。严格农业部六条禁令:一是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二是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三是严禁重复检疫收费;四是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五是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六是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检疫工作要做到“六到位”,即检疫人员到位,检疫地点到位,检疫时间到位,检疫程序和检疫内容到位,检疫设备到位,检疫人员检疫质量标准和服务态度到位。
(5)二备。“二备”指要做好检疫工作,准备工作必须要做足。主要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即产地检疫准备工作和屠宰检疫准备工作。一是产地检疫准备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为了能圆满完成产地检疫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检疫员,除具备检疫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准备好检疫所需的工作设备,如车辆、电脑、打印机、笔、检疫证明等工作必需品。二是屠宰检疫准备工作。屠宰检疫分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屠宰检疫是畜产品进入百姓餐桌的关键环节,应做好充足准备。屠宰检疫现场应准备好除产地检疫所列检疫设备外还应准备检疫刀、钩及快速检疫相关试剂、瓷盘、消毒器具、显微设备等。屠宰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准备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备。
2 动物检疫工作的布局思考
2.1 .国家顶层设计。一是保障制度设计。从国家立法层面进一步突出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单位地位,完善涉牧法律法规的授权执法。按照公共安全事务管理的原则,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类别和官方兽医的公务员地位,参照食品安全监管的标准明确,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工作条件保障。二是机制理念设计。动物检疫属核准类许可,专业性鉴定审查工作量大。应按照国际规则和现实状况,设计建立将动物检疫中的技术鉴定行为和许可行为适度分离的工作机制,配套设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企业专职兽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各类兽医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和辅助作用,完成动物检疫行政许可决定前的临床健康检查、屠宰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检疫规程规定的核查鉴定任务,还可以延伸设计其协助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部分工作。这样既减少官方兽医的工作量,解决了官方兽医的人手不足的问题,也贯彻了《行政许可法》的原则和程序要求,从而降低了官方兽医全程包办的履职风险,使动物检疫乃至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更科学、合理、高效。
2.2 基层具体实施。动物检疫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开展动物检疫工作既要认真执行国家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又要贯彻《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原则和程序要求,做到严格履职,规范服务。一是宣传公示。在网络、电视、报刊上公布动物检疫行政许可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许可事项、申报程序条件、申报途径、申报书范本等信息,印发法律规定、责任义务告知书,实行广泛宣传、广泛告知,营造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二是摸底登记。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监管信息档案。三是分类管理。按饲养、运输、屠宰、活畜交易等环节进行分类,实行不同的检疫监管办法。重点是抓好规模养殖和畜禽散养的产地检疫管理。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对一监管”和“签约式”检疫管理,并依托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检疫申报。对散养户突出以动物经纪人集中申报检疫为主,并推行《活畜禽收购贩运溯源管理记录》,建立收购贩运档案,规范经纪行为。同时,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配套实行核查和来源登记溯源管理,做到畜禽从养殖到交易流通到屠宰各环节的整体衔接推进。
2.3 优化申报出证服务。以区为单位设置动物检疫申报出证服务中心(大厅),承担申报受理、调度和跨省动物检疫出证服务功能。设置统一的多种有效申报途径,让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针对特定相对人,精准告知要提供申报检疫本批次动物的养殖档案、违禁物自检报告,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目录,方便申报人在申报时做好准备,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率。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检疫工作越来越重要,仅仅记住上面六项内容是不够的,平时检疫人员还要加强学习新的检疫知识,学习与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照法定检疫标准、方法和对象准确地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而努力工作。
参考文献:
[1]罗宗燕. 景谷县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当代畜牧,2016,11(36):71-72.
[2]吕琳. 浅析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现状及改进措施[J]. 农技服务,2016,5(8):157-171.
[3]葛思邑. 探究动物检疫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J]. 食品安全导刊,2015,8(30):44.
论文作者:苏锦荣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0
标签:动物论文; 工作论文; 兽医论文; 一是论文; 准备工作论文; 产地论文; 畜禽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