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影像技术的教学思考论文

刑事影像技术的教学思考论文

刑事影像技术的教学思考

张亚萍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摘 要: 刑事影像技术在教学中的内容几经变迁,这种变化来自行业内容的变化,也来自科技发展对于设备的更新变化,亦来自学院的发展变化。本文从教学内容出发,以内、外两种角度探寻刑事影像技术的发展,更深层次的了解其在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刑事影像技术;影像技术;刑事摄影

我们常说法律的制定要适应时代的变迁,但也要坚持继承性和传承性,否则,这种变更将会使使用者和适用者无所适从。一部法、一个规章、一则条例的变动是对不合时宜的地方进行修订和补充,使之更合理化、人性化地适用于当下的要求。

一、影像记录的变迁

新设备、新智能快捷操控的投入,镜头拍照智能手机、立拍得、微单、无人机等对于单反相机市场的挤占,使得影像技术在对于技术人员的完全依赖度开始缩退,换句话说,不会用相机和摄像机或者修图软件没关系,只要有智能手机、有修图拍照APP下至几岁孩童,上至花甲老人,都能用手机拍照,都会美颜,还能在微信圈里晒一圈、并发抖音。伴随这些技术的诞生,我们拉近了时空,拓展了圈子,以致于我们稍不留心就会被这个时代抛弃。那么公安工作中的刑事影像技术有哪些变化呢?我们的主流教材以及行业规则又有哪些更替呢?似乎赶不上生活变迁的速度。

许多地方科技期刊主要采取纸质发行的方式,网络数据共享跟不上数字化发展进程。对于在基层工作的科研人员来说,一方面自身没有意识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成果交流与展示;另一方面单纯的纸质发行和内部刊物的形式无法使科技成果在更大的平台上进行共享和交流。地方科技期刊虽然品种繁多,但期刊数字化转型的进程并没有受到重视,也没有树立期刊品牌意识,其中具备期刊独立网站和数字化采编系统的更是屈指可数。[1-3,6]

二、刑事影像技术的发展简述

目前公安工作中刑事影像技术主要是指运用摄影、录像和影像处理等技术手段,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办案要求,客观真实、全面系统地记录、显示、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有关的客体,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提供诉讼证据。也就是把以前单一的刑事摄影扩充到了摄像、数字图像技术,并运用光学检验、影像比对、影像重建等进行图像的真实检验,为案件侦破、技术检验、鉴定提供技术支持,为证实犯罪、起诉、审判提供证据,并可为宣传警示提供相关资料等方面。

三、刑事影像技术中的刑事摄影

刑事摄影作为最早的刑事影像技术的内容,是公安类院校在影像技术、视听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勘查现场时所用的较早的技术性的基础步骤,即用来发现、记录、固定现场及证据。也是一般显现、检验、识别、鉴定之前的一门重要基础技术。所以在胶片时代刑事摄影技术人才都是具有较长时间拍摄经验的人员才能胜任,但是随着相机智能化的发展,从表面看似乎这项技术对人员的能力要求门槛降低,摄影这门技术也开始简单化、智能化。但是我们的刑事影像技术也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向检验识别、鉴定等综合性应用方面进行拓展,也就不再是单一的刑事摄影的功能,而是将图像、图形识别、图像处理、图像鉴定等技术应用其中。

(一)行业规则有些滞后

现场摄影不按要求内容操作,不放比例尺、标号牌,或者位置、尺寸不符合要求,这些都影响后期的检验、鉴定和照片的证据价值。同时,对于实习期间的学警也产生了不好的示范作用。

(二)过度依赖智能产品

将初步处理后的数据导入ROST—CM6软件中,进行分词处理、词频分析和提取高频词。由表3可知,“三峡”“游船”和“大坝”出现频率最高。这反映出长江三峡旅游的核心吸引物是“三峡”风光和“大坝”工程,“游船”是目前游客们游览三峡风光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和服务设施。此外,地域环境和与地名相关的词汇出现的频率也较高,例如“长江”“白帝城”“瞿塘峡”等,这些词汇都是长江三峡游船经过的重要节点或地理标志。

过度依赖显示屏取景及操作,片面追求显示分辨率和像素,不能结合实际进行熟练切换,对于一般的痕迹物证不知道设定低像素提高传输率减少存贮空间。看见就拍,没有动手记录的习惯,导致废片过多。

手机拍摄功能的普及以及镜头成像质量的提升,让很多人及警校生对于智能手机过于依赖,以至于不习惯用相机或者不屑于用相机,甚至一些简单现场也有行业人员就用手机或者小型数码相机拍摄记录。同时相机智能模式的增加以及一些专业软件的诞生,使得大家过度依赖自动或者快捷模式,以及后期图像的处理,很大程度上放弃了手动模式及光圈优先、快门优先、程序模式的调整。如果照片出了问题,也只是一味处理后期,有时候就会改变图像,使照片失去了证据作用,丧失了法律效力。甚至对于影响曝光的因素光圈、快门、感光度、环境光等一知半解,推责卸为相机的性能一般。

(三)行业人员对于行业要求、标准无视

然而但就刑事摄影这一项基础性内容来说,我们的行业标准《刑事数字影像技术的规则》似乎过于滞后,比如《规则》中对于相机的基本要求,还有对于现场摄影内容中方位摄影的规定,不能用地图来替代方位照片,但是现在有了航拍仪,那它所提供的画面可不可以来使用。同时微单相机、小型相机,以及一些高性能手机的画幅或成像及显示像素都已达到了当时规则中对于只能用单反相机的要求,那这些设备能不能用于现场摄影。同时,随着相机性能的提升,规则中提到的一些专门的拍照手法此时是否还是必须或者必要的规定。

一部好的指导书、好的理念,符合法律程序、又富含实践经验的操作规范及流程规则,这些对于一个行业以及即将入行的人来说都是非常受用的。很多院校都开设了这门课程,由于占有资源的不同,在教授方面都各有侧重,如何能在只有普通资源的情况下,既保证质量又浅显易懂,如何从普通摄影的角度来诠释一个现场摄影的问题,如何将普通摄影的知识应用到犯罪现场拍摄当中,这中间充满了挑战,但又时不时会有撞击的火花。

开展全民阅读,提升阅读水平,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真正的阅读,应该从教育开始。而阅读的基础,在中小学。中小学作为开展语文教学和阅读教学的重要场所,在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提高学生阅读素养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个没有阅读的学校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教育。阅读,培养学生的良好德行;阅读,让教师更智慧;阅读,改变教育生活。

综上,刑事影像技术的内容在紧跟时代的步伐、行业的需求,它的发展和创新依托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侦查中它的作用只能越来越重要,并且更加地完善多样化、科技化。

[ 参 考 文 献 ]

[1]张凯,孙成元,吕游.数字影像技术应用于刑事摄影应注意的问题[J].影像技术,2008(4).

[2]郭洪涛,周恕.试论刑事影像技术在案件侦查中的地位[J].法制博览,2006.04(下).

中图分类号: D91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18-0290-01

作者简介: 张亚萍,女,法学硕士,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信息技术系,讲师,研究方向:刑事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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