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国家干涉主义的理论基础--兼论关183重宏观经济思想_中国古代货币论文

中国古代国家干涉主义的理论基础--兼论关183重宏观经济思想_中国古代货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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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一书是托名管仲所作的古代经世巨著。关于《管子》一书的成书年代,存在着颇多争议,北宋叶适认为“《管子》非一人之笔,亦非一时之书”,此论已为大多数研究《管子》特别是《管子》经济思想的人所接受。实际上,这是一部自战国时代至西汉前期的论文集。在现存《管子》76篇中,有三分之二以上都涉及经济问题,其中的将近二分之一主要研究经济。《管子》一书的基本经济概念的奠基者是管仲,有的文章反映了管仲的经济思想,而更多的文章则是后人结合自己的意见及新的经济情况加以发挥,实际上并非一家之言,而是糅合了儒、道、法、阴阳诸家的经济思想,但自成体系。《管子》的经济思想,集中反映了新兴商人阶级的观点,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和小私有者阶层的政治经济要求。

《管子·轻重》计有19篇,现存16篇,作者不详,由于其行文特点、思想体系、所涉国名地名均有别于其他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故被公认为是《管子》书中的一个特殊部分。《轻重》诸篇集过去思想家轻重观之大成,并加以系统化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轻重理论体系。其核心部分是轻重价格理论,在此基础上围绕如何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对国民经济进行管理作了详细的论述。《管子》轻重论的实质是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以控制商品货币关系,控制国民经济。

一、《管子》中宏观价格管理思想的历史渊源

《管子·轻重》诸篇详尽阐述了商品与货币的轻重变化关系,揭示了一系列物价变化的规律,并根据这些规律制定了国家调控物价的具体措施,比如通过调节供求平抑物价,通过控制货币的铸造和流通调节物价,通过政府专管和专卖、直接经营工商业来调控物价,以及通过国家行政法令控制物价,最终达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打击富商大贾的目的,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系统的宏观价格管理思想。但是《管子·轻重》诸篇的宏观价格管理思想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集自春秋以来价格管理思想之大成,是我国古代价格思想和宏观管理思想中一颗最为璀璨的明珠。

“轻重”概念作为一对反映商品货币经济关系的范畴,首先是随着金属货币的使用而逐渐出现的。对金属货币来说,所谓“轻重”,首先是指其重量的大小,而金属货币的重量与其本身价值的大小有直接联系。一般说来,金属货币重量越大,其价值越大,购买力就越高,则称之为“重”;反之,其价值也就越小,购买力也就越低,则称之为“轻”。于是,表示金属货币本身重量的“轻重”范畴就逐渐被用来表示货币价值和购买力了,由一个表示金属货币物理量的自然范畴转变为一个表示货币相对价值量或购买力的经济范畴了。据现存史料记载,最早使用“轻重”范畴来讨论问题,出现在春秋时期孙叔敖反对楚庄王铸大钱影响商品流通上;此后70年,单旗对轻重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展,认为货币起源于先王救灾说,货币本身无价值,所谓“轻重”虽表示货币本身重量的大小,但更主要的还指货币的相对价值和购买力的高低。他将“轻重”用于分析和解决商品货币经济问题,主张通过发行重币或轻币来调节物价,用货币对商品的轻重来调控流通,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货币相对价值的变化,必然会在流通中通过同商品的比价表现出来。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商品交换越来越频繁,人们对货币和商品之间价值的相对变化也就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轻重”概念由主要限于表示货币相对价值大小,逐渐转向更多地用于表示商品和货币相对价值的变化。战国时代的后期墨家在这方面曾有精辟的分析,后期墨家认为:“买,刀籴相为贾(价);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不易。王刀无变,籴有变;岁变籴,则岁变刀。”[1](《经说下》)深刻揭示了商品与货币相对价值的变化规律。

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步发展,“轻重”概念成为了《轻重》诸篇价格管理思想最基本的理论范畴。国家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两种方式来干预价格,干预市场。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国家根据商业原则管理经济,强调国家直接进入流通领域对物价进行干预和控制,则从实践上为《轻重》诸篇价格管理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其代表人物和思想主要有李悝的平籴与范蠡的平粜,二者其实是一回事,都强调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价格、控制市场,具体方法是通过政府机构吞吐粮食,调节供求,以防止粮价的暴涨暴落。范蠡平粜论和李悝平籴论强调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价格,而《周礼》和商鞅则主张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对价格进行强制性干预,提出了一套系统的价格管制理论,为《轻重》诸篇价格管理思想提供了另一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周礼》主张在市场管理机构中专设“贾师”一职,负责评定商品交易价格的高低,“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价,然后令市”[2](《地官司徒》)。所有商品都必须经过“贾师”的审查,“贾师”根据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确定价格,然后才准许交易。《周礼》认为,国家管理物价的最终目的是使商品价格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以防止投机商人操纵市场,哄抬物价。因此,它要求一切商品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入市场,个人不能擅自定价,更不允许价格自由波动。商鞅较之《周礼》,更强调用行政手段强行控制物价,使利益牢牢掌握在国家的手中:第一,国家运用行政法律手段人为地提高粮食价格,这和其“农战”政策是相吻合的,强调“利出一孔”;第二,国家强行提高一些非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从而减少这些商品的利润和销售量,使商人无利可图,这也是一项打击商人的价格策略。

二、轻重价格理论是《管子》经济思想的微观基础

轻重价格理论是根据市场上商品货币情况的相对变化而提出的一种市场价格理论,是我国古代所特有的一种价格学说。轻重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最早被用来表示金属货币的贵贱,随后被用于表示和说明市场价格,后来则发展到用来说明国家直接进入商品经济领域,控制工商业进而控制国民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管子》并不是最早提出轻重理论的,西周时期即出现了轻重观,春秋时期出现了单旗的子母相权轻重论,战国时期则有墨子后学的轻重贵贱论。可以说,《管子》中的轻重价格理论集春秋战国时期轻重价格理论之大成并加以系统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管子》的轻重价格理论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在某一种商品上所形成的轻重规律或原则;第二类是在诸种商品之间所形成的轻重规律或原则,不但说明了商品和商品以及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对比关系,而且分析了货币数量与商品价格之间的关系,还提出了如何利用商品的客观运动来调节经济活动的问题。下文主要分析一种商品和多种商品的轻重问题。

1.关于一种商品的轻重问题

《管子·轻重》诸篇的作者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作为其理论基础,他们根据直观观察认为商品的供求关系和货币的数量决定商品的价格,因而是供求价格论和货币数量论的混合产物。在商品的供求关系决定商品的价格时,他们认为供过于求则价格上涨,供小于求则价格下跌,进而详细分析了能够影响供求的因素,如所谓“聚则重,散则轻”[3](《国蓄》);“藏则重,发则轻”;“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3](《揆度》);“守则重,不守则轻;章则重,不章则轻”[3](《轻重甲》);“令急则重,令徐则轻”[3](《轻重乙》)等等。这些话的意思是:如果商品集中在国家和少数人手里,就会使人们感到商品来之不易,因而极端重视,商品价格就高;如果商品分散在市场之中,对这种商品有需求的人可以随时买到,人们也就不会重视它,价格自然就低。藏、少、不足和聚的意思相同,发、多、有余和散的意思相同,都是指影响商品供求的因素。“守”或“不守”是指人们对商品的态度,如果人们对商品抱着“守”的态度,商品流通不畅,商品价格就高;如果人们对商品抱着“不守”的态度,商品流通顺畅,没有人囤积居奇,商品价格自然就低。“章”同“障”,即受阻碍之意,商品的流通受到阻碍与没有受到阻碍,当然轻重不同,价格也不同。“令”是指国家向人们征收贡赋的命令,如果国家的“令急”,大家就会抢购商品以供缴纳以用,商品就会紧张,物价必然上涨,反之亦然。在掌握了影响商品供求的因素后,国家或者商人就可以利用商品的价格变动规律来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或为自身积累财富。具体的“轻重之术”有“以重射轻,以贱泄贵”[3](《国蓄》),即在物价低的时候低价大量购进,等到物价高的时候再高价抛售,在买卖差价中赚取高额利润。商品的供求关系决定商品的价格,成为历代统治者利用供求关系干预价格、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理论依据。

《管子》中货币数量论的表述为:“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3](《山国轨》)又说:“一国之谷资在上,币资在下,国谷什倍,数也。”[3](《山至数》)这里所谓的“上”,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由国家收藏起来;所谓的“下”,是指货币处于流通领域之中。这两段引文的意思是说:如果流通中的货币十分之九退出流通领域,由国家收藏起来,只有十分之一的货币仍在流通领域中,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那么货币的购买力必然就大幅度上涨,币值的上涨则会带来物价的下跌;这时,如果国家向市场上投放货币来收购粮食,货币就会进入流通领域而商品则会集中到国家手里,从而引起物价上涨。由此可见,商品的价格随着流通中的货币数的增减而涨跌,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也随着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多少而降升,是一种典型的货币数量论。在此基础上,《管子》提出了国家必须垄断货币的发行、统一币制,并利用货币数量的变动来维持物价的稳定、干预国民经济的主张。

2.关于多种商品的轻重问题

《管子》把谷物、货币从万物中分出来,提出从三种对比关系来看他们的轻重问题,认为三者中任何两两之间即货币与万物、货币与谷物、谷物与万物之间都是反比例的关系,不可能同涨同落。货币购买力之高下与万物价格之高下的相关关系是:“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3](《山至数》)货币的购买力高则万物的价格低,货币的购买力低则万物的价格高。在货币和谷物间的相对轻重关系中,由于谷物也是万物之一,故“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3](《山至数》),货币和谷物的关系符合货币和万物的关系,两者呈反比例关系。《管子》又将谷物从万物中抽出来,使谷物和万物的价格也形成一种对比关系,即所谓“谷轻而万物重,谷重而万物轻”[3](《乘马数》)。在重使用价值的古代社会中,谷物在一定程度上和货币共同扮演了一般等价物的角色,其价格和万物的价格呈现出一种反比例关系。在货币、谷物和万物的相对价格关系中,谷物本身的轻重起着一种能动的作用,即“谷独贵独贱”[3](《山至数》)。在谷物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则货币起着决定的作用。由此可见,《管子》作者认为,在谷物、货币和万物三者中,前两者起着决定作用,因而“人君操谷币金衡,而天下可定也”[3](《国蓄》)。

《管子》关于一种商品的轻重问题和多种商品的轻重关系构成了轻重价格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两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从静态的角度进行论述的,认为人主只要掌握了货币和谷物就可以稳定物价;同时,《管子》作者还从动态的角度论述了价格的变动与商品轻重的关系。《管子·轻重乙》记载:“桓公问于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长固。桓公曰:然则衡数不可调耶?管子对曰:不可调,调则澄,澄则常,常则高下不贰,则万物不可得而使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得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佰,故物不得长固。故曰衡无数。”这段话的大意是:齐桓公问管子价格可否会固定,管子回答说物价是不可能固定不变的,所谓的平衡是在物价的上下起伏中取得的,因而是不可能长期固定的。桓公又问管子这种物价的平衡是否可以用人为的力量加以调节,管子认为不可以,一旦通过人为控制使价格固定下来,就会对万物的生长不利,这就像一年有四秋,分为四时一样,物价由于令缓、令急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也会相差很大,所以物价是不可能固定的。

以上就是《管子》中的轻重价格理论,内容非常丰富,论及了一种商品的轻重问题、多种商品的轻重关系问题,以及价格变化和商品的轻重问题等诸多方面,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利用商品价格的客观运动规律来调节经济活动的见解,集既往轻重论之大成,达到了当时对商品价格认识的最高高度。但是,由于《管子》作者缺乏正确的价值论,更多的不是用价值而是用供求关系和货币数量来解释商品价格,这是其理论缺陷之处。

三、《管子》中的宏观经济思想

在国民经济的调节机制上,一直以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是以西汉司马迁为代表的“善因论”,即主张国家对经济不要做太多的事,任凭老百姓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从事经济活动;另一种是以《管子》、西汉的理财大臣桑弘羊、唐改革家刘晏为代表的轻重论,主张国家必须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即用“轻重之术”达到“轻重之势”。虽然轻重理论并非创始于《管子》作者,但轻重理论却在《管子》一书中得到重大发展,首开了国家干涉主义的理论先河。轻重论的研究对象非常的广泛,其内容包括货币铸造和发行的垄断、对工商业的垄断、对财政的管理、对贸易的管理等等。

1.《管子·轻重》中的货币管理理论

在轻重价格理论中,谷物、货币、万物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两两互为反比例,谷物起着一种能动作用。在谷物生产正常的条件下,货币则起着决定作用。由于古代的农业生产受天时的影响比较大,国家对谷物生产的控制相当有限,因而加强对货币的垄断与控制进而达到控制物价和调节国民经济的目的,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货币的起源问题上,《管子》作者认为货币是由先王创造的,它不是财富,只是一种交换的手段,“时货不遂,金玉虽多,谓之贫国也”[3](《八观》)。这是一种错误的名目主义观点,并没有认识到货币是在商品交换中自发产生的,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是,《管子》作者对货币的五种职能却作出了初步的科学论述。由于《管子》作者认为货币本身无价值,所以他们像其他名目主义者一样,对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论证得最多也最清楚,认为流通是货币的主要职能:“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3](《国蓄》),“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3](《轻重乙》),“刀币者,沟渎也”[3](《揆度》),“货币,乘马者也”[3](《山至数》)。货币是“通施”、“通货”,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手段,是商品流通的渠道。称货币为“通货”最早见于《管子》。《管子》作者认为货币有价格尺度的职能,即《乘马》篇中所说:“黄金者,用之量也”;“一镒之金,食百乘之一宿”;“黄金一石,值粟八石”。在这里,我们看到作者把黄金作为衡量各种物品价格的手段;把黄金增加的动态,看作观察社会商品不足或过多的尺度。论述货币支付手段的文字有:“士受资以币,大夫受邑以币,人马受食以币,则一国之谷资在上,币赀在下。”[3](《山至数》)这就是说爵赏俸禄、劳动报酬,都可以用货币支付。货币还可以发挥储藏手段的职能。《山权数》篇中说:“万乘之国,不可以无万金之蓄饰;千乘之国,不可以无千金之蓄饰;百乘之国,不可以无百金之蓄饰。”《国蓄》篇中说:“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镪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镪百万。”《山国轨》篇中甚至提出要设置“环乘之币”,就是设置一种公共准备基金,以便收购谷物布帛,储藏起来,作为平抑物价的必要资金。《管子》作者还提出黄金可以作为国际货币、执行国际货币职能的主张——《轻重乙》篇写道:“故苟入吾国之粟,因吾国之币,然后载黄金出。”当时各诸侯国的仿行铜铸币不尽相同,因而在各国贸易中须以黄金作为交换手段。

《管子》的货币理论最具特色的方面在于提出了货币本位制和发行权问题。在货币本位制方面,首先是将货币分为三个等级: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认为国家要有意识地通过变动黄金的购买力,来调节上币和下币的购买力。在当时珠玉很少用作货币的情况下,主要是黄金和刀布并行,所以要掌握黄金的用量,才能把中币和下币之间的比值稳定下来。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就是国家垄断货币的发行和抓紧回笼货币。“人君铸钱立币”是为了御民事和平治天下,如果任由民间自由铸造,那么国家就丧失了调控经济的工具。同时,《管子》作者还指出必须注意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认为要保持必要的流通量,就必须在各地区按照人口和粮食的分布情况,设置“公币”以资周转。

由于历史的限制,《管子》中的货币理论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它过分强调货币对商品价格的重要影响,也就是说只看到流通领域,忽视了生产领域;在货币的起源问题上,认为货币起源于先王救灾说,而不认为货币的出现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必然结果;与货币的起源相适应,认为货币本身无价值;等等。

2.对工商业的态度与管理

《管子》作者本身是不歧视工商业的,对于工商业的态度虽是农本工商末,但是这种划分并没有浓重的抑商色彩,而是建立在农工商各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基础上的,符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在具体论述中,则具有了新的内容:首先,强调重本抑末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富国安民”,这和商鞅的“富国强兵”有很大的区别,更多地考虑到了人民的利益。《治国》篇写道:“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民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这是《管子》作者从“从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朴素唯物论处发论证重本抑末的目的所在。其次,明确论述了“重农”和“禁末”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指出不“禁末”就不能够做到“重农”,因为“末产不禁则野不辟”,“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则必事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3](《治国》);另一方面又指出不“重农”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做到“禁末”。最后,提出了士农工商的分业结构论,指出工商业的发展既可以促进农业的发展(“起本事”),还可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所以应该形成农工商的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在管理措施上,《管子》主张对工商业的管理主要应采取垄断和国营的办法,使国家在保护民众利益、巩固国家安全的同时,也获得大量的经济收益,增加财政收入。对工商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国家掌握充足的粮食、黄金和其他储备,利用这些储备来调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从而稳定物价,促进生产,即所谓“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以重射轻,以贱泄贵”[3](《国蓄》)。其二,通过货币来控制物价。由于货币是能动的,因此可以通过掌握货币来控制物价。首先是控制货币的发行,由国家垄断货币的铸造和发行权,即所谓“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然后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计算需要发行的货币数量,这就是“币乘马”和“布币于国”[3](《山至数》);最后是国家根据对商品“敛、散”之轻重,控制物价。其三,通过国家实行专卖制度来调控物品的轻重,即由国家经营关乎国计民生的商品,主要是粮食和盐铁。控制了粮食,就相当于控制了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社会里的商品交换的最关键的一环,而采取盐铁专卖(“官山海”),国家既可由此来控制主要商品的买卖,又可从中得到大量的收入。其四,采取行政手段来影响和控制流通,即所谓“籍于号令”[3](《国蓄》)。其五,采用经济立法和统计等手段加强对商品流通的控制,即所谓“官国轨”,强调“通于轨数”、“轨守其数”[3](《山国轨》)。

3.对财政的管理

在财政管理上,《管子》作者主张国家征税必须“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3](《轻重乙》),做到“寓价于利”,具体的措施则是“官山海”[3](《海王》),主张由国家统一控制和管理对山林、川泽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种思想与儒家的薄赋敛理论并存,在财政史上产生过积极的影响。

《管子》作者认为,民众的心理是“予则喜,夺则怒”[3](《轻重乙》),提出国家不应该直接向人民征税,而应该尽量采取“寓价于利”的办法,在财政上尽量以国家的经济收入代替征税收入。这种收入是建立在国家具有可资利用的资本、人力、资源等优势的基础之上,不仅仅是分配政策上的变通,而且也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不仅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也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这是《管子》财政管理学说的最大贡献。其做法主要是“官山海”、“寓税于价”、实行专卖制度。《管子》认为盐是人人必需的食料,铁制的农业工具、交通工具等是生产所必需,国家对此进行垄断或半垄断经营,由于规模和技术上的优势,在给人民带来好处的同时必定可以给国家带来丰厚的回报。对自然资源,国家也应加强管理,允许私人在纳税的条件下去开发利用。虽然《管子》一再强调用经济收入代替税收,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主张无租税。大体说来,《管子》将所谓的租税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征籍”,这是一种强制收入,主要是指关市之征、房屋税、牲畜税、人头税、户税等;另一类“租籍”或“租税”,这是所谓“君之所宜得”而又为人民之“所虑而请”的自愿缴纳,应该说是一种资产税。胡寄窗先生认为这里指的应该是土地税和各种租金收入。《管子》所主张的无租税主要是针对“征籍”的,因为强征的租税足以阻碍生产并引起人民不满,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但由于国家开支的需要,也不能做到全部废除。对于税率问题,《管子》则主张轻税,尽量减轻老百姓的负担。《管子》对财政开支的基本态度是“有度”,并不是简单地主张绝对的节用,认为“俭则伤事,侈则伤货”[3](《乘马》),即是说节俭会使生产停滞和商品流通不畅,而奢侈则造成千万财富的浪费。可见,《管子》对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

《管子》不仅在财政收入上提出了要“寓税于价”、“官山海”等重要思想,而且在财政支出方面也有理论创新。它提倡政府用消费支出来促进生产,类似于凯恩斯经济学中的政府增加公共支出来增加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这一独特的财政支出思想和《管子》的消费观密不可分。《管子》已经认识到消费和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反对奢靡消费,提倡节俭,主张消费和积累之间应该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另一方面又提倡用奢靡的消费来促进商业的发展、生产的进行,表现了消费对生产积极的一面。《乘马》篇指出:节俭是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实行的,而奢靡是在特殊条件下为达到特殊目的而需采取的手段,名为奢靡消费,但目的是以消费刺激生产、救济百姓。“巨瘗堷,所以使贫民也;美垄墓,所以使文萌也;巨棺椁,所以起木工也;多衣衾,所以起女工也。犹不尽,故有次浮也,有差樊,有瘗藏。作此相食,然后民相利。”[3](《侈靡》)建造豪华的陵寝本会造成巨大的浪费,但却从另一方面带动了手工业的发展,使人民找到新的生存方式——《管子》这种通过奢靡消费来刺激生产、救济百姓的思想,是其宏观调控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丝毫不逊色于后代西方的消费理论。《管子》财政支出思想中的另一个特色是有关赈灾的,认为国家必须“衣冻寒,食饥渴,资乏绝”[3](《乘马数》),但这种单纯性的救济只适用于老弱病残幼等丧失或不具备劳动能力者,而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则应采取创造性的救济方式:“若岁凶旱水溢,民失其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策也”[3](《乘马数》)。给灾民提供一些就业机会,使被救济者不致养成“等、靠、要”的恶习,同时又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何乐而不为?

4.对贸易的管理

《管子》作者对贸易及其管理非常重视,在国内贸易问题上曾一再提到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至于把农、工、商三者相提并论的情况则更多。《管子》虽坚持“商无废利”[3](《法法》),但对于投机商人的乘时兼并却防范得极严。《管子》作者主张,贸易所得不应过分超出农业收入。但事实上贸易收入总是很多的,故《管子》作者不惜采用提高农产品价格、向富商借贷以及其他各种方式以延缓或阻碍贸易对农业的侵害。

关于对外贸易,《管子》主张“关几而不征,市廛而不税”[3](《五辅》),或者是“征于关者勿征于市,征于市者勿征于关”[3](《问》)。《管子》将关看作是“外财之门户”,故要求“虚车勿索,徒负勿入,以来远人”[3](《问》)。对外国商人更有优厚待遇。但不可否认的是,《管子》在某些时候将对外贸易依附于政治军事目的,从而使外贸丧失了独立性。《管子》提出了两个非常有名的原理:“谨守重流”[3](《山至数》)的“守泄原则”和“可因者因之,可乘者乘之”[3](《轻重丁》)的“因乘”之术。前者是说要把吸引外国物资进口作为外贸的第一原则,认为吸引外国物资流出是瓦解对方国力的最好办法,而对本国的粮食和战略物资则要守住,以保存本国经济实力;后者是说在外贸活动中要注意寻找对方的弱点或困难,甚至通过搞阴谋诡计给对方造成错觉和困难,以取得控制、支配对方的轻重之势。而为了利用外贸达到政治目的,《管子》主张利用价格战术,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须与国际价格水平相适应,“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3](《轻重乙》)。但在鼓励进口时,须天下下而我高;在奖励出口时,须天下高而我下。这种做法有点像国与国之间的倾销行为。

贸易,不管是国内贸易或是国际贸易,它总是在一定的市场上进行的。《管子》对市场的认识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如认为市场的作用在于互通有无,可以解决百姓的物资缺乏;市场是决定商品贵贱的场所;市场自身不能生产商品,而是财利聚集之所,可以引导和刺激生产的发展,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可取的。

《管子》中的经济思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很多都是发前人之所未发,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轻重论中所包含的科学性论断,不仅能够指导过去的经济活动,成为历代统治者的指南,而且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和作用。比如由国家控制流通领域中的某些重要商品——当然这些商品必须是关系到国家民生的,进而控制流通秩序,同时在控制过程当中尽量引进竞争机制,重视发挥市场的力量;再如国家必须重视运用货币调控手段,统一货币铸造和发行;等等,都值得我们充分重视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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