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经济特区发展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经济论文,特区论文,几点思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特区的“特”与“不特”,是个关系到经济特区发展的大问题。本文从世界、全国和特区3个视野探讨了这个问题, 认为特区要进一步发展,必须顺应世界经济特区发展的趋势,从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再创特区发展的新优势。
关键词 经济特区,“特”与“不特”,发展
我国经济特区发展至今,要不要“特”下去,怎样“特”下去,这既是特区发展所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人们议论和争论较多的问题。
一
经济特区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普遍现象,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应该从世界大处着眼。
我国的经济特区,是1979年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之后才逐步建立起来的,到现在只有15年时间。而在此之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兴办了各种各样的实行特殊开放政策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区域。如果从1228 年法国马赛港自由贸易区问世算起, 世界上的经济特区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即使从1547 年意大利热那亚湾的里窝那自由港诞生算起,也有400多年的历史。进入本世纪60年代以来, 经济特区在世界各国、各地区得到蓬勃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经济现象。纵观世界经济特区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1 )经济特区的发展已超越了自然地域范围的限制,已从西欧扩展到世界五大洲;(2 )经济特区已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无论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比利时等工业发达国家,韩国、新加坡、巴西、台湾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还是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准工业化国家,抑或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南太平洋岛国斐济,都辟有经济特区;(3 )经济特区已超越了社会经济制度的限制,无论是带有浓厚前资本主义色彩的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抑或是社会主义国家,也都相继兴办了各类经济特区。可见,经济特区已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普遍现象和重要形式。
我国的经济特区,在世界经济特区发展史上还属“小字辈”,与最早出现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一类特区相比,设区时间相差几个世纪;与第一代出口加工区的诞生时间相比,我国迟了20年以上;与一些综合性特区的问世相比,也迟了10多年。这一历史时差,既使我国经济特区从兴办的那一天起就面临严峻的挑战与竞争,又为我国经济特区的建设提供了后发优势。要把这一后发优势转变为后发效应,我们至少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应该把握世界经济特区的一般特性。“经济特区”的称谓是我国的首创,国外没有这种叫法。在国外,经济性特区的名称五花八门,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自由关税区、科学工业园等,归纳起来,有贸易型、工贸型、科技型、综合型4种类型。一般说来, 发达国家多为自由贸易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多为出口加工区。中外各类经济特区,尽管称谓、类型、规模不尽相同,但同世界上非经济特区相比,又有一些基本的共同特性。这主要有:(1)设区的经济性; (2)政策的特殊性;(3)特定区域的隔离性;(4 )经济活动的开放性。我国经济特区与国外经济特区相比,尽管在称谓、设区背景、功能和社会性质等方面有所区别,但作为世界经济特区群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就应该具备这些共性。因此,在我国经济特区的建设中,既要突出自己的特色,同时也不应该悖离这些共性,否则,我们的工作和认识就会出现偏差和失误。
第二,应该借鉴世界经济特区建设的基本经验。世界经济特区从问世至今,已有几个世纪的历史。无论是传统的欧洲式的经济特区(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美国式的经济特区(对外贸易区),还是现代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综合型特区、科技型特区),在它们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有:(1)重视区位选择;(2)制订合理的优惠政策;(3 )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4)制订发展规划;(5)提供法律保障。我国经济特区建设,如果事必自己摸索,就会事倍功半,丧失机会。只有既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又借鉴世界各国、各地区兴办经济特区的现有经验,我们才会减少失误,少走弯路,事半功倍。
第三,应该顺应世界经济特区的发展趋势。世界经济特区发展至今,尽管发展不平衡,但从整体上看,继续处于勃兴和发展阶段。从量上来说,兴办经济特区的国家越来越多,兴办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像俄罗斯、越南等国家已跻身于设立经济特区的行列,因此,经济特区发展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从质上来看,不少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特区正在进行重组、升级,向科技型、综合型、多功能方向发展。我国经济特区正是在世界经济特区勃兴和发展之时,顺应世界经济特区向综合型发展的趋势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对于年轻的中国经济特区而言,要进一步发展下去,显然不是要不要“特”下去的问题,而是如何增强特区的对外竞争力和吸引力,再创特区的国际比较优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机遇,在国际参与和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二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应该从全国大局出发。
首先,从我国的国情来看,创办经济特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整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区差异非常悬殊。从全局来看,按商品经济发育程度,大体可分为较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刚好形成东、中、西三大梯次格局。从局部来看,东部地区商品经济的发育程度和发展经济的地理人文条件也存在差异。这一不平衡的发展格局,要在全国各地同步发展和同步富裕是不现实的。因此,我国的对外开放、发展重心在相当长时间内只能实行全国统一规划下梯次推进的办法,采取地区倾斜政策,形成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
遗憾的是,过去我们长期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地区优先次序这一重要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门才打开,对外开放才逐步推进。我国从封闭转向开放是逐步推进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由点及面、由浅入深的递推进程。作为政策转变的标志,是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而作为对外开放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策就是在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举办经济特区。1980年批准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在此基础上,1988年又批准设置了海南经济特区。我国大陆目前共有五大经济特区,总面积达34552.1平方公里。实践证明,经济特区建设是成功的, 成功之处不仅在于发展了特区经济,而且对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和经济发展起到了推进和带动作用。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步骤, 取得了很大成就。兴办经济特区之后,又相继开放沿海十几个城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开辟经济开放区,批准海南建省并成为经济特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两亿人口的沿海地带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可见,我国创办和建设经济特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谋求特区局部的发展,而是党中央、国务院整个全局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即通过经济特区的发展带动沿海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用邓小平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1 〕因此我们必须摆正经济特区与全国的关系,把经济特区的发展同全国其他地区的发展对立起来的看法和做法是有失偏颇的,而且也是有害的。
其次,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来看,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不是权宜之计。
经济特区在世界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无论是对世界经济还是对设区国和地区的经济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不同类型的经济特区功能与作用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主要有:扩大设区国或地区的外资利用,促进技术引进,推动出口扩张,增加外汇收入,创造就业机会,带动整体发展,加快产业调整,促进边穷地区的开发。正因为经济特区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世界各国各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了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现代化,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无不制订种种优惠政策,竞相兴办经济特区,而且大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大量资金与先进技术。而资金和技术短缺是我国的现实情况,这种短缺将会长期存在。如果仅仅靠国内积累建设资金,完全自行研制先进技术和设备,势必旷日持久,贻误时机。因此,我们必须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尽可能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以满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示》(1983年9月3日)就特别指出:“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此外,现代企业的科学管理知识和管理方法,也是我国所缺乏的。因此,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主要目的。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的区域,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和特别的管理方法,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经济特区的地缘和人缘优势,更多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的管理知识,为全国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服务。邓小平同志对经济特区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作了精辟概括和深刻揭示。他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2 〕现在,我国虽然已实行了包括从沿海到内地的对外开放,但特区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们仍然是我国最高层次的开放地区。随着全国对外开放的多层次发展,特区的“窗口”作用不是越来越小,而是越来越大,对全国现代化建设的贡献也会越来越大。
我国创办的经济特区,除了要实现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加外汇和就业机会等一般目标外,还担负着其他特殊的使命。一是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充当全国改革开放的综合试验区,尤其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方面先行试验、探索,为全国提供实践经验。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能够起“综合试验”作用的不只特区一家了,但是特区凭借10多年改革开放的先行优势,其作用是其他地区无法取代的,而且在这一方面的作用将会越来越突出。二是为祖国和平统一事业作出贡献。通过兴办经济特区,促进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促进大陆和台湾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合作,最终实现统一大业。
可见,我国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港澳的回归、台湾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的需要而作出的一项长期的战略决策。因此,那种认为现在特区不能再“特”下去的看法和取消特区政策的主张是短视的。对此,邓小平同志作过多次论述。1980年12月15日,他针对国内经济调整指出:“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几个特区的决定,要继续实行下去。”〔3〕1984 年春到南方视察特区后他又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4〕1987年6月12日,他在会见外宾时说:“现在我可以放胆地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5〕1992年春, 他在南方视察特区时再次指出:“回过头来看,我的一个大失误就是搞四个经济特区时没有加上上海。要不然,现在长江三角洲,整个长江流域,及至全国改革开放局面,都会不一样。”〔6〕在邓小平同志看来, 我们不仅要把现有的5个经济特区继续办下去,办快办好, 而且可以考虑在全国的其他地区增办经济特区,以便更快更好地推进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江泽民同志1994年6月9日考察深圳特区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特区提出了“三个不变”,即“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这充分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在全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经济特区不仅要立足于自身的经济发展,而且必须服从党中央国务院创办经济特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自己的区位优势和改革开放先行优势,在对全国其他地区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更大更好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
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不仅要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全国的大局来考虑,而且应从特区自身的条件来考虑。
首先,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五大经济特区都属于综合型经济特区,应挖掘内部发展潜力,增创新优势。
我国兴办的经济特区没有照搬国外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区的做法,而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把握世界经济特区向综合型、多功能方向发展的趋势而办成的综合型经济特区。与国外一般经济特区相比,它们具有两大优势:一是空间优势;二是多功能优势。我国经济特区面积之大,名列世界前茅,深圳特区有327.5平方公里,珠海特区有121平方公里,汕头特区有234平方公里,厦门特区有256.56平方公里, 海南特区则有33920平方公里。这不仅有利于经营发展各种类的经济事业, 而且也有利于特区城市的规划建设,这是国外许多中小型经济特区所无法比拟的。在我国特区内,既可发展贸易与转口贸易,同时又可以发展不同功能的工业区。这些工业区既可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工业,也可发展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工业;既可发展轻工业,也可发展重工业,此外还可发展金融、旅游、房地产、农牧、信息等行业。这有利于各行业之间以及某一行业的不同层次之间相互补充和促进,使经济特区的经济向多元、综合、配套的方向发展。因此,与国外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比较,我国经济特区有更强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当然,从世界综合型经济特区的发展来看,综合型特区的发展必须经过一定的发展过程,在条件不具备时,一味追求设区的“大而全”,是很难成功的。而且在基础设施和经济优惠条件方面要求比较高,既要提供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区所必须的诸多便利,又要提供发展其他多种行业所必要的条件和优惠措施。同时,前期都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的特区难免力不从心,影响发展速度和效益。加上投资环境的差异,有的特区引进不足,导致许多土地和厂房闲置的现象。
从目前来看,要中央增加新的优惠政策已不太可能,而且有些具体政策还要作适当调整,特区的政策比较优势将有所减弱,经济特区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提高整体素质,增创特区优势的新阶段。经济特区发展应该从主要依靠原有的特殊政策的优势,转变到重点依靠自身发展和素质提高以增创新优势。只有这样,经济特区才能在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发挥“排头兵”作用。第一,要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包括硬件方面的电讯、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软件方面的健全经济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和吸引更多人才、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降低生产要素价格、提供完备的包括金融、保险、咨询在内的服务体系,等等,从总体上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特区的投资环境,增创特区的环境新优势。第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好、用足和用活特区的现有政策。说特区与内地的政策优势的落差正在缩小,这是事实。但如果说特区现在没有一点政策优势和空间了,这也不完全符合实际。对于现有的给予特区的一些特殊政策,实际上仍然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利用不足的问题,有些优惠政策的某些方面还没有完全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在落实政策方面下功夫,真正用好、用足、用活现有的各种政策。这包括:(1)要真正落实特区被赋予的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2)要充分利用和发展特区被赋予的改革自主试验权和经济立法权;(3 )要用好用活现有的优惠政策,像各特区享有的保税区政策、厦门特区所享有的自由港某些政策、海南特区洋浦开发区所实行的特别关税政策,等等。第三,要充分利用经济特区毗邻港澳台和国际市场的条件,大胆利用这些地区和国外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造经济特区的体制优势。第四,要按照国际惯例,积极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把与港澳台的经济合作关系推向更高层次,使之真正成为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前沿阵地和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系的重要枢纽。第五,要抓住国际经济结构调整的机会,加快技术进步和企业的升级、转型,使产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转向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和资源密集型为主,建立产业新优势,使特区成为发展高新技术的窗口和发展第三产业的理想场所。
其次,从局部来看,我国五大经济特区各有特色,应该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我国目前五大经济特区都属于综合型发展模式。但是,由于各特区地理位置、经济社会条件的不同,它们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应有所区别,各有侧重。深圳、珠海特区是综合性边境经济特区,分别包括对港澳的关系;厦门特区是综合性海港经济特区,可以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同时也包含着对台关系;汕头特区介于上述两者之间,有深圳、珠海的工业和农业特色,又有厦门的港口外贸特色,同时独有侨乡特色;海南特区与其他特区相比,面积最大,农业人口众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把这样一个拥有33920平方公里面积、638万人口的大岛开辟为经济特区,在目标和功能上应同我国其他4个特区有所不同。 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实行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促进海南自身的对外开放,加速海南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加速改变海南的落后面貌。可见,五大经济特区规划建设“一刀切”是不行的,应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从目前来看,五大特区建设缺乏各自的特色,基本上都是按工业为主,综合发展的方针来规划和建设,特区之间,特区与内地之间存在产业结构趋同的现象,造成各自的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难以充分发挥。特区进一步发展应该改变这一状况。深圳、珠海特区除了继续以吸引外资为主和产品以出口创汇为主,继续办好务各类保税区以外,应从“九七”、“九九”港澳回归祖国的态势来筹划,发挥地缘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经济特区与港澳的经济合作,实现特区经济与港澳经济的一体化和运行机制的衔接,创造出新的整体开放优势。再者,深圳、珠海特区利用外资开办“三资”企业走在全国的前面,而且吸引了国内外大批人才,并形成了在国内技术水平领先的企业,这就为深、珠企业由劳动密集型转向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重点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创造了条件。汕头特区应充分发挥华侨众多这一独特优势,做好华侨工作,吸引华侨前来投资,并通过华侨促进国际资本前来投资和推销汕头产品出口,把汕头特区建成有侨乡特色的外向型经济特区。对于厦门特区,如何尽快择优实行中央赋予的自由港政策,形成厦门对外开放的政策优势,是带动厦门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同时,要充分发挥对台的地缘和人缘优势,大力发展高科技工业和第三产业,使厦门特区实现新的飞跃。海南特区应以发挥旅游资源和热带资源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业,搞好热带农业的综合开发,加快洋浦工业区成片开发进度,以此作为带动海南经济全面腾飞的突破口。
本文于1995年9月收到。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2页,第363页。
〔2〕〔4〕〔5〕〔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1—52页, 第51页,第239页,第3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