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内涵、现状与度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度量论文,国内市场论文,国际竞争论文,内涵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内市场是一国国民经济的基本生存空间,是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基本“根据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其令人瞠目的市场空间及市场潜力倍受众国瞩目。但在这种现象背后,还有一些从较大时空跨度来看有碍于我民族经济长期持续发展之负面影响的客观存在。这就是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问题。
一、国内市场国际竞争的内涵
“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这一范畴具有两个界定条件,一是竞争的地点在国内市场,即竞争是在主权国家有权控制的市场范围之内展开的;二是竞争的对象必须具有“国际”性质,即竞争必须是在主权国家的民族企业和外来企业之间展开。进行这一界定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一)国内市场将成为21世纪国际竞争的焦点
自凯恩斯以来,经济学理论中最重要的转变就是“市场最大化理论”对“利润最大化理论”的取代。同利润最大化理论相比,市场最大化理论的目标是实现最大限度的市场占有率(战略征服)和最大限度的增值(一个包括利润和工资在内的尺度),而不是单纯的最大利润。企业经营目标的这一重大变化,必将导致本已十分激烈的国际竞争更加激化。
(二)引进国际竞争存在双重效应
对民族企业和整个国家而言,引进国际竞争都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正面效应通常包括以下一种:狼群效应、溢出效应和模仿效应。所谓“狼群效应”是指面临国内市场中的国际竞争压力,民族企业被迫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促进本国经济“超常发展”的效应;“溢出效应”是指相对于没有引进外国竞争者时的国内市场容量而言,由于外国竞争者带来了全新的产品,创造了新的国内需求,使国内市场容量扩大的效应;“模仿效应”是指国内企业通过模仿与学习,消化吸收了外国竞争者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增强自身竞争力的效应。
负面效应通常是指在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过度时,本国企业由于竞争力较弱,在“角斗式”竞争中所造成的损失。一般表现为利润率的下降,绝对或相对市场占有率的减少,经营陷入困境,严重时表现为大量民族企业破产。除企业的损失外,引进国际竞争还可能对主权国家的政府统治及国家安全造成危害。这一方面表现为政府决策可能过分依赖于外来竞争者,而背离了自力更生的轨道;另一方面,如果外来竞争者的力量足够强大,它们极有可能对政府施加压力,用经济特权获得政治特权。
(三)民族企业与外来企业不可混同
民族企业与外来企业究竟有无区别,目前理论界争议很大。一种意见认为,外来企业均在我国注册,受我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受我国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向我国政府纳税,主要雇佣我国的劳动力,因而同民族企业不存在区别。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我们认为,民族企业和外来企业存在明显区别,这表现在:
1.政府的宏观调控对这两类企业产生的效果不同。由于外来企业生存环境主要在国际上或母国,它将根据周边环境和公司经营状况来决定投资或撤资,因而我国政府很难对其进行调控。
2.外来企业可运用“独有”的手段对东道国经济造成负面影响。这些独有的手段有:(1)跳板进口。外来企业为照顾母公司或其他内部公司利益,在成本基本相同甚至偏高的情况下,所需原、半成品甚至是制成品都可能通过进口渠道获得,而不从东道国国内市场购买。(2)转移定价。外来企业一般都从全球角度衡量其利润水平,这就有可能通过转移定价转移利润,逃避东道国税收。(3)技术控制。外来企业带来的技术一般都处于生命周期的中后期阶段,整体上并不先进,其目的就是要保持一定的差距,对东道国进行技术控制。此外,外来企业的利润汇出和不承担社会职能,也将给东道国经济的发展造成阻碍。
二、国内市场国际竞争的现状
目前国内市场中国际竞争的现状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喜忧参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进国际竞争的正效应
1.弥补了资金缺口。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桎梏来自资金短缺,外资的大量引进缓解了这一局面。截止1995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5.8万个,协议外资金额4600多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00多亿美元,已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2万家,外商在中国的直接投资额已占中国国内投资总额的10%左右。1991年以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一直保持10%左右的增长速度,与同期我国大规模引进外资显然不无关系。
2.促进了我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十几年来,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引进了一批先进实用的技术和设备,填补了国内一些技术空白,加快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步伐。同时,随着外资的引入,国外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和现代企业组织模式也一并而来,这对提高我国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经营机制转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3.增加了我国的就业人口。据统计,至1995年底,三资企业从业人数已超过1700万人,仅从数字上看,外企的进入显然增加了我国的就业人数。
(二)引进国际竞争的负效应
1.外来竞争者正在垄断国内市场。一是外商的并购行为已由单项、随机并购,发展为全行业、全地区的恶意并购,这极易导致行业和地区垄断;二是许多外国大型控股公司(又称伞形公司)正在凭借其强大的资本实力和完善的服务功能,控制我国部分国有骨干企业,并借助他们操纵和影响其他协作配套厂家。
2.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合理化。外商并购我国企业后,将主要根据其总体利益来决定该企业的生产,而不会更多地考虑我国工业体系的合理化问题,此外,外来高档商品滞留国内所造成的消费结构的跳跃式升级,也将不利于我国消费结构遵循客观规律,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渐优化。
3.遏制了中国名牌商标的创立。外商收购了中国商标以后,往往将其束之高阁,其目的就是要消灭我国名牌商标,这同我国创立国产名牌的战略决策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三、国内市场国际竞争的度量
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度(以下简称竞争度)系指在国内市场上,民族企业产品同外来工业品(包括进口品、外企内销品、海外企业返销品)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引入这一概念的主要意义在于为政府调控国内市场,保护民族企业提供依据,即在缺乏竞争时采取鼓励政策,在过度竞争时采取限制政策。
衡量竞争度的指标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指标,另一类是间接指标。
(一)直接指标
直接指标包括竞争强度系数和市场集中度指标两种,这两种指标的优点是都可以直观地描述出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态势。
1.竞争强度系数。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强度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强度系数(F)来测定。我们定义:
F1=我国某类内销商品与另一国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该类商品中重合的种类/我国某类商品的内销的全部种类×100
F2=在我国市场上与我国商品重合的全部外国商品金额/我国国内市场吸收商品总金额×100
若F1>50,则说明该考察国是我国该类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主要竞争者,必须严加防范;若F2>50,则说明我国国内市场中国际竞争的综合强度已经达到警戒线,如不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后果不堪设想。
2.市场集中度指标。所谓市场集中度指的是同一行业中少数几家最大企业在该行业市场中所占份额,它可以粗略分析该行业相对集中的程度和趋势。引进市场集中度指标可以准确度量出外国竞争者的市场地位。
(1)绝对集中度指标。绝对集中度,亦称“集中率”(Concentration ratio),通常用市场上前几位企业的产量、销售额、职工人数和资产数额占整个产品或产业市场中产量、销售额、职工人数和资产数额的比例来表示。我们引入该概念主要是反映外国竞争者在国内市场中所占份额。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r为国内市场中前几位外国企业个数;
x[,i]为第i个企业的产量、销售额、职工人数或资产数额;
x为整个产品或产业市场中产量、销售额、职工人数或资产数额;
s[,i]为第i个企业的产量、销售额、职工人数和资产数额占整个产品或产业市场中相应参数的比例。
从上式可见,集中率也就是市场上占最大地位的几个外来企业市场占有率的累积,它能形象地说明产品或产业市场外来企业集中的状况,从而测定外来竞争者在国内市场上的支配力量,以反映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程度。
(2)相对集中度指标。相对集中度指标是反映企业规模分布的集中度指标,一般用经济学中的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表示。
用洛伦茨曲线可反映某一产业市场上不同规模产业组织(可按资产数额,销售额等指标从小到大排列)个数所占的比重(累积比重)与它们的市场占有率(或资产等指标)累积比重的对应关系,见图(1)。图中矩形里的对角线OA称为等分布线,表示产业市场上市场占有率是均等分布的。伦茨曲线与等分布线不重合表明产业市场上市场占有率的分布不均匀,洛伦茨曲线向下凸的程度越大,产业市场集中度就越高,反之就越低。洛伦茨曲线用图示的方法形象地表示了产品或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从而可以准确反映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程度。但如果要用具体的数字将其度量出来,还须计算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联合国规定的一种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用它来测试人们收入分配的不平均程度。在这里我们借用它来度量市场的集中度,以反映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程度。基尼系数的基本点可以从图(1)中看出,均等分布线(因变量与自变量同步变化)代表绝对均衡极限线,计算其与洛伦茨曲线围成的弓形面积Sb(即两线之间的面积表示不均衡的量)占等分布线右下方整个三角形面积S[,a](S[,a]=S[,b]+S[,c])(表示完全均衡时的量)的比例。则其公式为:
基尼系数(G)=S[,b]/(S[,b]+S[,c])=S[,b]/S[,a]
由于S[,b]面积最小为0时,洛伦茨曲线与等分布线重合,此时,G值为0,表明企业规模分布与其市场占有率完全相等;Sb面积最大时,S[,b]=S[,a],G=1,表明市场被完全垄断。可见,G值越大则市场集中度越高,反之越小。G值一般在0与1之间,即0<G<1。
(二)间接指标
竞争度的间接指标包括总供求指标和成本收益指标。这两类指标不能直接反映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度,但可以作为参照,故称之为间接竞争度指度。
1.总供求指标。(1)短期总供求分析。假定国内市场总容量即市场总需求D是固定的,因为国内市场只有两类供给者民族企业I和外来企业E,这时的市场均衡用公式便可表示为:
D=I+E (1)
事实上,市场均衡的情况在现实中是不多见的,多数情况下应该是:
D>I+E (2)
或D<I+E(3)
公式(2)说明,该国的总需求大于民族企业和外来企业形成的总供给。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民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尚有一定的市场空间,此时的竞争还是一种你追我赶的“共生式”竞争,因而应该对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加以鼓励,以增加供给。当然,这一结论的前提是民族企业同外来竞争者的技术水平相差不大,或民族企业以类似的创新产品和技术,有能力降低乃至“拉平”外国竞争者的竞争优势并在短期内可以实现。
公式(3)说明,该国的民族企业与外国竞争者提供的总供给已经超过了国内市场的总需求。这时民族企业同国际竞争者之间的竞争不在再是一种“温和式”的你追我赶的竞争,而是一种对抗式的你死我活的“角斗”了。此时应该限制竞争,以保证民族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当然,在限制竞争的较短时间内,民族企业应该抓住时机,尽快提高自身竞争力,否则,限制便失去了意义。
(2)长期总供求分析。从长期来看,如果考虑到科技进步导致的市场扩张,市场均衡应该是:
D+△D=(I+△I)+(E+△E)
若只考虑新增市场的情况,应该有:
△D=△I+△E
同样,如果△D>△I+△E,应该鼓励竞争;如果△D<△I+△E,应该限制竞争。
必须加以说明的是,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史表明,在利用总供求指标分析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度时,外国竞争者在国内市场的总份额和单个产业的市场份额中所占比重都不应超过25%—30%,否则,若外国竞争者在国内市场形成了垄断,即使国内总供给小于总需求,民族企业也无法承受来自国际的竞争压力。
2、成本——收益指标。对民族企业来说,引进国际竞争后形成的竞争收益曲线和竞争成本曲线可用图(2)来表示。竞争成本曲线C呈“U”型,而竞争收益曲线I呈“倒U”型。图中的Ⅰ、Ⅱ、Ⅲ区分别表示缺乏竞争区、适度竞争区和过度竞争区。A、B两点是竞争均衡点。M、N两点则分别为竞争收益最高点及竞争成本最低点。
在Ⅰ区,竞争成本大于竞争收益。这说明,国内市场缺乏国际竞争时,会给本国企业带来净竞争成本,对本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是不利的。此时,应该大力引进国际竞争,以使竞争成本逐步降低。这同时也说明了纯粹保护理论的不科学性,因为纯粹保护者所倡导的国内市场正处于Ⅰ区,说明该国经济存在着“隐性损失”,或者说是“竞争缺乏成本”。
在Ⅱ区,在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度处于Q[,1]Q[,2]范围内时,竞争成本小于竞争收益。这说明国内市场中的国际竞争适度时会给本国企业带来净竞争收益。但竞争度处于Q[,1]和Q[,2]点时,竞争净收益为零,而竞争度处于Q[,0]时,竞争净收益MN最大。因此,当竞争度在Q[,1]Q[,0]之间时,应该鼓励竞争,因为此时还存在着潜在净收益;当竞争度在Q[,0]Q[,2]之间时,应该适度限制竞争,因为此时虽然还存在着竞争净收益,但随着竞争度的增加,净收益已开始递减。当然,只要国际竞争度处于Ⅱ区,对该国来说都是合理的、安全的。
在Ⅲ区,竞争成本再次大于竞争收益。这说明,国内市场处于过度竞争时也会给国内企业带来净竞争成本。此时,国内市场若继续鼓励国际竞争则是非常危险的,而只有限制国际竞争,加大对民族企业的扶持和鼓励,才能降低成本,维护本国利益。这同时也说明了纯粹自由竞争理论的不科学性。因为纯粹自由竞争论者所倡导的“自由”必然会使竞争力较弱的不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处于Ⅲ区。这必将使此类国家在竞争中受损。
以上介绍的市场竞争强度系数、市场集中度指标、总供求指标、成本—收益指标皆可作为度量国内市场国际竞争度的分析工具,但它们各有优缺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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