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代价”与“经济成本”-由郑也夫《代价论》所思论文

简论“代价”与“经济成本”-由郑也夫《代价论》所思论文

简论“代价”与“经济成本”
——由郑也夫《代价论》所思

周 昊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100048)

摘 要: 本文以郑也夫先生所著《代价论》中所论“代价”一词出发,与经济学的研究相比较,探究了理性约束下的经济学成本与“代价”的区别,以及成本与代价的可衡量问题,着重解释了不同学科下,不同语境条件中相类似概念的意义与连接。

关键词: 代价;理性;经济成本

郑也夫所写 的《代价论》成书于1993年,郑也夫本人在此书的后记中颇为感叹这本书出版的艰难旅程,“我在出版上,从不走运:第一部书稿《知识分子与研究》是这样,第二部《代价论》是这样,以后几乎每每如此”,《代价论》艰难的出版之路据说得到了当时三联出版社编委厉以宁的否定,原因在于“他认为,代价曰成本,是经济学中不能再老的概念,这选题毫无新意。”作者也回应了经济学者汪丁丁对于其书《代价论》的评价,汪丁丁的看法与厉老相似,认为不能将经济学的代价滥用到社会学上,郑否定了这种观点,他说,“相反,我认为社会学家,乃至其他学科的学者,完全可以讨论代价与成本”。到底经济学中的成本代价与郑公的“代价”有何种区别?本文简析两种概念的不同,并试作一定推论。

某些指标具有不同的量纲,为了方便对不同单位的指标进行加总,以及纵向比较各年度水平,在对原始指标合成之前,需要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用卢洪友等人的方法,用极差处理法进行无量纲化,方法如下:

一、郑也夫的代价与理性

在这本书中,郑也夫定义的代价是什么呢?他说,“‘代价’,是达到某种目标的损耗,某种行动不可避免的结果与惩罚。‘代价’必然与一种估算相关联,因而是理性的尺度。”人们在做任何抉择时,必然要衡量利弊得失,用什么衡量呢?用代价来衡量,但是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做出选择,个人是否能够清楚知道这代价的多少呢?未必,因此利用代价的多少来衡量理性是否是有一些疑问的。此外,从二元分类,人并非是纯理性的动物。这即面临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定义存在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能否用代价来衡量一切行为呢。前面作者已经说过,代价是理性的尺度,某种程度上是非理性的尺度(关于“理性”的定义,作者参考马克思韦伯的定义)。事实上,郑的讨论更集中于探讨行为的本质,在我们做出决策时,理性到底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人类是一如既往的受理性支配吗?从论述上,作者更相信哲学家休谟的观点,理性更多只是作为一种手段,为人所支配,文中例子父母如打骂孩子,如果是冷静思考之后的结果,那就应该列在理性行为中。而决定我们去做什么,目标如何,是存于我们脑中的价值观念所决定的。分清楚这些后,作者认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是分析理性非理性行为的重点,目的与手段相一致定义了称之为的理性行为,总体归结,郑也夫的代价解释作为一种模糊的心里衡量,在极为主观角度量度人的理性,而非“理性”的直接定义。

二、经济学的成本与理性人

相对于郑也夫的代价,经济学中似乎有一项名词与之对应,即机会成本,让我们先看看经济学界对于机会成本的定义是什么。

曼昆《经济学原理》中说:一种东西的机会成本是为了得到这种东西所放弃的东西。斯蒂格里茨的《经济学》中讲到:在我们考虑将一种资源用于某种用途时,我们应该考察可供选择的次优用途。这种次优用途就是机会成本的正式度量。

机会成本的概念与郑也夫所论及的代价比较相似,都强调人在做选择的同时也要放弃或者思考将要放弃的东西。但是正如此书作者在开篇几章中介绍的那样,代价说论及的基础在于人的理性与自由选择(上文只说了理性),任何一种理论解释世界时必有根基所在,经济学理论也不例外,从经济学的角度认为,讨论机会成本,不能不从经济学的基础假设谈起,理性人(经济人)的假设是极为重要的,但是何为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呢?张五常在其《经济解释中》定义为:“每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自私自利的,每个人在有局限的情况下,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由此可见,经济学界的理性人行为与郑也夫所论述的对于人的“理性”行为的观点并不一样。前者的假定正是在理性要求下的人的行为,或者说,任何行为都已经假定为理性行为,该假设只是对现实中复杂的人的一种简化分析的手段。从这个角度说,郑也夫所论及的代价与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实在有很大的区别。

乔瞧站在窗前,低低地念着那几句话:“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三、代价与成本的可衡量性与解决办法

另外,郑也夫先生书中所论代价与经济学中机会成本的概念有所区别的一点在于可衡量性,借助于数学,机会成本总归能够算出,而所言代价,平日生活中的确能够意识到,“合作与竞争、平等与效益、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传统与反传统、风险与保障,以及诸种伦理、标准”种种,在郑先生笔下,代价皆有论述,但问题的难度在于,我们如何得知选择的代价大小呢?在事后,我们当然可以将功过分析一番,但那有点“事后诸葛”的味道。郑先生的解决手段是将处事归于一种“中庸”,一如教育孩子,不可以太宽,也不可太严,过犹不及不好,当事者每每自觉的提醒自己,“要清醒的识别自己置身事物的两极是什么,并努力的不倒向任何一端。”这种解决办法绕过了衡量,大约是郑先生无意琢磨衡量问题,交由数学家来做这件事了。其实牵涉到人的价值观念,又怎样好计算呢?但行动者不知道几种选择的代价相对高低,又怎能确保“中庸”即是最小的代价手段呢?

回到问题本身,经济学的概念难道只能在经济领域中讨论吗?私以为不然,不同学科的概念使用也许能够使这个概念焕发出新的活力,另外,我们也很难清楚的辨析到底不同学科的界限是什么。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好朋友是当时英国的大哲学家大卫休谟,也许是受其影响,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也涉足如今划分出的哲学的分支伦理学中。在这之后,五常老先生又再次明晰了经济学的研究领域,“重要的不是人究竟是怎样(那是心理学,生理学,就或哲学上的事),而是我们要假设人是怎样。”这又与社会学科存在不同,郑也夫在文中所论的伦理,标准,平等,合作,无一不和人的价值观念紧密相连。但是经济学,按照五常先生的看法,并不涉及伦理观念,而把手段和目的是否正当或高尚的问题留给了道德哲学家们,在“经济人”的假设下,着重分析经济问题。

参考文献 :

[1] 代价论[M].三联书店,郑也夫著,1995.

[2]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三联书店,(德)韦伯(Weber,M.)著,1987.

[3] 张五常.经济学方法论[J].社会科学战线,2002(04):206-214.

作者简介: 周昊(1995-),男,汉族,山东济宁人,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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