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中叶湖湘经典研究述略--以李文卿、王稳卿、余廷灿为例_王文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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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4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5)01-0090-09

      晚清以降,湖南士人以赫赫事功闻名天下,晚清湘学亦有异军突起之势。学界在晚清湘学研究的领域已有较多的成果,而对清代前中期(顺康至于乾嘉)的湖湘学术关注不多。梁启超的《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认为,清初的湖南地区“学者极少”。梁氏进而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

      湖南自衡阳王船山(夫之)以孤介拔俗之姿,沉博多闻之学,注经论史,评骘百家,著作等身,巍然为一代大师。虽然,壤地窎僻,与东南文物之区,不相闻问;门下复无能负荷而广大之者,是以其学不传。自兹以往,百余年间,湖湘学者无述焉。①

      这是学界对清初湘学的一般意见。而郭嵩焘又说:“乾嘉之际,经师辈出,风动天下,而湖以南黯然无知郑、许《说文》之学者”②,直指湖南地区的学术在乾嘉之时是隔绝于考据学之外的。梁启超与郭嵩焘的论断影响甚大,故研究者多以为清代前中期的湖湘学术不足称道。

      经学作为四部之首,在传统学术中占有核心地位。从湖南文化发展的内在脉络来看,明末清初的湖南确实不能算作“人文被沾”之地。然而自王夫之以后,清初的湖南说经注经者不绝如缕。雍乾之际,学风丕变,湖南仍有一些以经学名家的学者,留下了相当可观的经学著作。这为我们重新审视清代前中期的湖湘经学提供了前提。李肖聃《湘学略》、王盾《湘学志略》、陈代湘主编《湖湘学案》以及方克立、陈代湘《湘学史》对清代前中期的湖湘经学史、经学家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均未能把清代前中期的湖湘经学作为一个整体对象进行研究。因此,本文选取清代前中期湘籍著名学者李文炤、王文清、余廷灿为研究对象,对其经学著述的基本思想与特点进行介绍与分析,以彰显清代前中期湖湘经学的基本脉络,明晰此期的湖湘经学在湖湘经学史乃至明清学术史上的地位。

      一、李文炤的经学

      李文炤(1672-1735),字元朗,号恒斋,湖南善化人,清初湖南地区著名的经学家。根据李华芳《李恒斋先生行述》、周正《李恒斋先生墓志铭》等文献的记载:李文炤在早年结识善化熊超、邵阳车无咎等学者,遂以周、张、程、朱之学为“入学之门”。③又从沩山张石攻、邵阳王醒斋等人问学,“自后潜心理学,其于科举业淡如也”。④李文炤虽在康熙五十二年考取举人的功名,但绝意于仕途,婉拒了所授予的谷城教谕一职。康熙五十六年,李文炤任岳麓书院山长。期间,李氏阐扬程朱之正学,修订《岳麓书院学规》,“四方闻而景从者,不减百人”⑤,可见李文炤的学问在当时的湖南是有一定影响的。

      李文炤对入仕为官无甚兴趣,而终生沉潜于学问,于经、子、集三部皆有撰述,其中以解经之作最夥,说解理学著作之书次之。解经之作中,《周易本义拾遗》六卷、《周礼集传》六卷、《春秋集传》十卷被著录于四库存目类;《增删仪礼经传通解》四十六卷⑥,《家礼拾遗》五卷《附录》一卷等皆是李文炤的用心之作。李氏说解理学诸书中,有《近思录集解》十四卷、《正蒙集解》九卷、《太极解拾遗》一卷、《通书解拾遗》一卷、《西铭解拾遗》一卷,皆著录于四库存目类。李文炤所撰的《恒斋文集》中,除有不少说解六经的文章外,还有以诠释与称颂程朱理学为主题的诗作。

      1.李文炤的经学旨趣

      关于李文炤治经的学术旨趣,前贤的记叙或研究中有两种略微不同的意见。唐鉴《国朝学案小识》卷八将李文炤与方苞等人并列入“守道学案”中,并对其生平有简要介绍。而后李肖聃《湘学略·恒斋学案第八》、杨树达《〈恒斋文集〉提要》中皆指出,李文炤治经以朱子之学为宗。最近有关李文炤研究的著作中,方克立、陈代湘《湘学史》,陈代湘《湖湘学案》,杨旭的硕士论文《李文炤礼学思想研究》都认同李、杨的观点。

      而刘师培《近儒学案序目》列“薑斋学案”一目,以王夫之、罗泽南为传主,附列李文炤、邓显鹤为“别出”之学者。⑦刘氏的划分虽有新意,但未能说明理由。徐世昌所编《清儒学案》则称:

      湖湘之间,自船山王氏后,多潜修其著述。可称学术纯正者,推恒斋李氏。同游诸人,皆恪守程朱之说。当时未大显,镜海唐氏乃表章之。⑧

      《清儒学案》认为船山之学代表了清初湖南学术的最高成就,虽在清初的特殊环境下无法光大,但在湖南境内却又一批“潜修其著述”的学者。《清儒学案》一方面认为李文炤“学术纯正”“恪守程朱之说”,与唐鉴等人的观点相同;另一方面,又指出了李文炤等学者研修船山著作的“事实”,试图说明船山之学对李文炤等学者的影响。

      上述两种判断,当以“李氏学以朱子为宗”的论断更为准确。朱子作《周易本义》《太极解》《通书解》等,李文炤在朱子的基础上略有补充完善,故李氏相关著述均题以“拾遗”,以示尊崇之意;朱子对于《周礼》的研究没有专书,李氏则仿照朱子《诗集传》、蔡沉《尚书集传》之体例,旁采宋明儒者的解经成果,撰成《周礼集传》。从义理方面看,李氏更多的是复述朱子的理学观点,如《恒斋文集》卷三《论》中《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论》《五气顺布四时行焉论》《仲尼颜子所乐何事论》诸篇,诠释“太极”“无极”“气化”“孔颜乐处”等概念,皆以朱子之说为准的。相反,李文炤的经学著作与文集中,只有在《楚辞集注拾遗序》中提及船山的《楚辞通释》,并无更多论述船山之学的言论。在文献不足征的情况下,刘师培、徐世昌等人关于李文炤之学颇受船山学影响的观点是很难成立的。

      2.李文炤的经学史观

      考辨与评骘历代经学源流,是学者研究经学的重要一环。经学史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作者在解经时的材料选取、价值评判等问题。那么,在李文炤看来,六经无疑是经学史的源头,而汉唐至明代的经学诠解之作则是流衍。李文炤在评论前代经学源流时曾有一种粗略的划分,其云:

      汉注唐疏,管窥蠡测者也。宋儒传注,神会心得者也。然度数之纷赜,可考而知之;义理之精微,可思而得之。⑨

      在李氏的观念中,汉唐经学讲求文字、音韵、训诂、名物制度,其主要的为学取径在考证;而宋代(至于清初)的学术以理学为主,更重视学者自身的思辨与体认。经学史上的考证派与义理派之间,虽然研究对象不同、入学门径有异,但均属经学的重要流派。同样,考证派与义理学均有自身的缺陷。李文炤在评议明初所修《春秋大全》时曾说:

      汉儒解经而经亡,明儒遵传而传晦,厥罪惟均而已矣。……欲望其一道德而同风俗也,岂不难哉?⑩

      汉儒以固守师承家法而使得经学走向中衰,明廷因偏尊胡安国《春秋传》而使学术弊病丛生。在经学史上,一旦某种研究范式被过分推崇,那就无法避免沦入僵化与衰落的局面。因此,在李文炤的经学史观中,汉唐经学与宋明经学两派,各有其长,也各有其短。明末“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风气盛行,而到乾嘉之时却形成了“家家许郑,人人贾马”的学术取向。如果将李文炤的这些论断,置于明清之际的大背景之下进行考察,便可知这些论断在当时确可视为不偏不倚的通贯之说。

      李文炤在通论经学史时虽有较为通贯的认识,但他对每朝的经学思想与经学成就的具体评价还是有较大差异的。李文炤尽管称赞汉唐经学为“管窥蠡测”之学,实则他的经学著作与文集中,对汉唐的经学注疏不甚措意。以《周易本义拾遗》为例,李氏在此书中都较少直接引述汉注唐疏。《拾遗》采用“本卦六画冠首”的诠释角度,虽与贾公彦《周礼疏》中的相关论述暗合,但李氏亦无提及贾《疏》之处。相反,《拾遗》更多的是吸收了程颐、归有光等人的观点。《周礼集传》《春秋集传》均以采录宋明儒者之说为主,李文炤显然更倾向于宋明经学的为学路径。李文炤对宋代经学评价较高,宋代程朱理学所昌明的道统,便是儒家的正宗。而朱子在李氏心中便是道学的宗主,其所编《语类约编》的序言说:

      宋之道统,先知先觉,周子以之,其斯道之元乎;有典有则,程子以之,其斯道之亨乎;无内无垠,朱子以之,其斯道之利贞乎。(11)

      这种论断与李氏的治经旨趣是颇为一致的。相应的,李文炤对明代宗朱的学者评价也较高。《恒斋文集》中虽在多处力辟湛若水、陈献章、王阳明之说,但对薛瑄、吴与弼的理学成就颇为推崇。

      需要指出的是,在李文炤所理解的经学史中,“经学”与“理学”并不是判然两分的。李氏也并不将程朱理学当做完美的教条加以崇奉,而是在认同程朱理学的基本框架下有所补充完善。李文炤在于同乡黄琰(上珍)论学时曾说:

      盖朱子之于圣学,譬诸李沆、韩琦,安社稷则有馀,拓边境则未暇。故四子之精蕴阐发无遗,而六经之名物度数,则未免于阔略也。(12)

      以往的研究者,多未注意李文炤对朱子学的批评意见。尽管自明初以来,不少学者以述朱为能事,对朱子的理学推崇备至。而李文炤虽墨守朱子的理学观点,但对朱子有关名物制度的研究有所保留。李氏将“经学”与“理学”绾而为一,统归于礼学。故李文炤在三礼学上用力最勤,所作的《周礼集传》《增删仪礼经传通解》《家礼拾遗》旨在补充与修正朱子的礼学。

      3.李文炤的礼学

      台湾学者邓克铭曾指出清初的学者“在批判明末空谈心性的声浪中,礼学的重建,最足以显示扎实的学问性”。(13)清初礼学的兴起,既有统治者积极提倡的因素,也是经学史自身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前文已揭,李文炤于群经之中,最重三礼。而李氏在经学研究中,礼学的成就最大。其所撰《周礼集传》《家礼拾遗》《增删仪礼经传通解》在观点与方法上多师法于宋明儒者。

      在三《礼》之中,李文炤对《周礼》用力最勤,所撰《周礼集传》是他治经的代表作。《周礼集传》著录于四库全书存目之类。四库馆臣对《周礼集传》评价颇低,以为此书不过是宋明礼学之余绪而已。馆臣的论断,自有其预设的背景。如果回顾到李文炤本身的撰述理路来审视此书,则此书有三个特点值得注意。

      (一)《周礼集传》的体例与取材。每卷之前均有解题,在解释具体名物制度之时基本上是随文衍义。根据杨旭的统计,《周礼集传》征引前代学者的治经言论达九百余条,而其中采录宋明儒者之说尤多。

      (二)《周礼集传》对《冬官》的处理。《冬官》缺亡既久,后世儒者亦往往深以为憾。如李文炤便感叹:“《冬官》之职亡,而天下之废事多矣。”(14)自宋代俞廷椿以来,补述《冬官》之作不绝如缕。而李文炤对俞廷椿、何乔新等人割裂“五官”中以补《冬官》的做法不以为然。李氏认为,要补《冬官》,当“旁搜官名于传记之中,以志其梗概”(15)。从《周礼集传》来看,李文炤补《冬官》的取材主要在《国语》《逸周书》《四民月令》等书。相较宋明以来的补《冬官》之作,李氏在取材上亦稍有新意。不过在馆臣看来,这也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师心自用罢了。

      (三)对《考工记》的相关论断。厘清《考工记》的作者与成书时间,是清代不少学者关注的问题。李文炤在《周礼集传》与《十三经源流辨》中曾说:

      《考工记》乃周人省试百工之书,观其国号有秦,殆东迁以后之所作乎?详于车制而不及舟,则必出于西北人信矣。(16)

      杨树达在20世纪40年代为李文炤《恒斋文集》作提要时,曾称赞李氏此说与江永之说相同,并且成熟更早。而江永《周礼疑义举要·考工记一》考证如下:

      《考工记》,东周后齐人所作也。其言秦无卢,郑之刀,厉王对其子友,始有郑。东迁后,以西周故地与秦,始有秦,故知为东周时书。其言“橘逾淮而北为枳,

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皆齐鲁间水。而终古戚速椑茭之类,郑注皆以为齐人语。故知齐人所作也。盖齐鲁间精物理、善工事而工文辞者为之。(17)

      从二者有关《考工记》的成书时间来看,二者确实是一致的。李文炤以《考工记》不详于舟,便判定《考工记》的作者是西北人;而江永则通过《周礼》郑注断定作者为齐人。李、江二说实则有较大差异。江永的意见为后来大多数礼学家所接受。而李氏申辩未详,只是在此提出了某种猜测。这种治经的取向,在李文炤其他的经学著作与文章中有所体现。

      此外,李文炤尚撰有《家礼拾遗》五卷。其书大旨是通过《仪礼》与《家礼》的互证,彰显程朱理学的伦理观念,将《朱子家礼》中所涉及名物制度解释得更为详细精确,同时力辟佛老之说。综上所言,李氏在治《礼》时仍是深受宋明儒者的影响。从清代前中期湖湘经学的系谱中看,李文炤治《礼》的最大的成就是将程朱的性理之学与有关《三礼》的名物制度研究绾而为一,使程朱理学中伦理的神圣性与规范性透过礼制落实在践履之中。

      二、王文清的经学

      王文清(1688-1779),字廷鉴,号九溪,湖南宁乡人。后世学人将王夫之、王闿运、王先谦与王文清并称为清代湖南“四王”,推崇王文清为清代湖南地区著名的经史大家。在清代湖湘经学的研究中,有关王夫之、王闿运与王先谦(亦有学者合称此三人为“三王”)学术的研究成果已有汗牛充栋之势,而有关王文清学术成就的研究却极为有限。

      张舜徽《清儒学记·湖南学记第七》专列“王文清”一目,对王氏的经史著作、经学旨趣进行了介绍。张舜徽在评价王文清的学术地位时说:

      (王文清)研究经学,造诣很深,实开湖湘朴学之风,是一位承先启后、很有影响的人物。(18)

      王文清在早年曾与岳麓书院山长李文炤有过交往,《李文炤集》中《与王廷鉴》可为佐证。根据秦薰陶《王九溪先生年谱》的记载,王文清于乾隆元年(1736)起充任三礼馆纂修官,并在此后兼任律吕、经史诸馆职。乾隆十一年(1746),诸馆书成,“吏部议叙第一”,后方“以父老再请终养,遂归”。(19)王文清由京返湘后,曾于乾隆十三年(1748)、乾隆二十九年(1764)两度出任岳麓书院山长。王文清在岳麓书院山长任内,修订学规,培育人才,成为清代岳麓书院史上继李文炤之后的又一位卓越的山长。其中最值得学者注意的是,王文清有较长的时间供职于三礼馆、律吕馆,与当时学界的名儒硕彦(如惠士奇、方苞、杭世骏、李清植等)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将当时兴起的考证之学引入湖南,培养了余廷灿等一大批湘学后劲。因此,王文清不仅是乾隆时期主流学界的预流者,同时也是湖湘经学系谱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

      王文清享年既久,治学兴趣广泛,著述亦堪称宏富。吕泰《十学薪传序》记录了王文清在《易》、《书》、《诗》、三《礼》、乐、《春秋》、天文、地理、算术、《说文》等十个学术领域的主要观点。王文清的六世孙王赓猷《锄经馀草跋》(20)、今人寻霖《王文清著述叙略》(21)对王文清的著作的版本与存佚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王氏的诸多著述中,《考古源流》六百二十八卷、《典制大义考》(22)一百四十卷是王氏用力最深的学术著作。《考古源流》、《典制大义考》的手稿均因晚清战火而未能保存下来。现存王文清的著作有《考古略》八卷、《锄经馀草》十六卷、《锄经续草》四卷等。《考古略》本为《考古源流》的节本,著录于《四库全书》子部存目类。通过《考古略》以研究王文清的经学思想与成就,虽是文献不足征的无奈之举,但是此书考证诸经,征引繁富,判断精审,为王氏从《考古源流》中“抽其浅近而切要者”(23)以印刻行世,故也颇能反映王文清经学造诣。

      王氏所著《考古略》是汇采《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玉海》《册府元龟》等典制体著述而编成。从《考古略》的体例来看,以考证音韵、文字居首,次以辨析诸经源流、体例,然后再讨论古今制度沿革的问题(包括氏族、宗法、丧礼、学制、刑律、律吕等)。就书中所反映的王文清经学成就来看,有如下两点最值得学者关注:(1)与乾隆之前的湖湘经学家相比,王文清重视音韵、文字的辨析。他的音韵学思想,是在顾炎武等学者的影响下修正损益而成的;(2)王文清在《考古略》中特重古今礼制,既有通论三礼的宏观之论,亦有不少精微的考据。王氏在通论三《礼》关系等问题时,兼采郑玄、朱熹之论而不拘泥于一家之言。在考证诸礼时,则主张“无征不信”,汇通经史以成其论断。以下试分而论之。

      1.《考古略》中的音韵学思想

      王文清《考古略》卷首三节便是《经文字音考略一》《经文字音考略二》《四书字音考略》。在王文清看来,《四书》《五经》中的字义,往往随着字音的变化而改变。如《四书》中的“道”字,言“道之以政”“道之以德”时当读去声,而言“大学之道”“率性之道”“士志于道”时则当读上声。前者为道说之义,后者则是道理之义。王文清认为,如果不能正确辨别经书中的字音,则无法理解字义,最终则会可能会在理解经书义理时出现偏差。这种看法与钱大昕、戴震等人“因声知义”的治经主张是如出一辙的。此外,《考古略》卷一中《诗人用韵法考略》《〈诗经〉叶韵法考略》《〈诗经〉古韵考略一》《〈诗经〉古韵考略二》等节讨论了《诗经》中的古韵问题。

      宋儒的叶音说在明末清初时便受到陈第、顾炎武、王夫之等学者的质疑。顾炎武激烈地批评了叶音说,在《音学五书》《唐韵正》等书中提出了“四声一贯”的理论。王文清受到顾炎武的影响,也主张“古韵四声通用”。王文清解释《诗经》叶音之说的成因时曾说:

      问:诗韵之叶音也,诗人为之乎?曰:风土异宜,而喉舌有清浊之异;方言殊习,而传袭有甄石之殊。故古人作诗之时,未尝纽捏以求叶也。其矢歌以成章者,皆其韵之本如此呼。且呼之而本合,在古人道其常,而后人以为叶尔。(24)

      在王文清看来,古韵中的四声通用是较为常见的现象,而宋代以来的研究者多从叶音的角度去分析古韵,所得往往不确。王氏还将这种意见引入到其他经书的研究中去,如王氏所云:

      古韵四音通用,平上去入,俱可相叶。上之《易·文言·象传》,下之《离骚》皆然,不必拘拘仅以一音叶也。(25)

      然而,王文清对叶音之说亦未完全否认。曾有学者向王文清请教《诗经》中的“叶韵之法”,王文清首先肯定了当时诗人所用之韵自然相叶,而“叶韵之法,有常有变。用其常以顺乎抑扬阖辟之致,尽其变以极其参伍错综之情”。(26)他对朱熹的叶音说亦无激烈的批评,只是认为朱子《诗传》是“用吴才老之韵,而从之以立言耳”(27)。王文清对于宋以来盛行的叶音说虽有批评,与陈第、顾炎武之说相近,但王氏对宋儒的叶韵说并未完全否认。正如周祖谟所说,即便是顾炎武的《诗本音》亦未能彻底否定叶音的存在,且顾氏“四声一贯”的“转音”之说,又与宋人的叶音说在方法论上实则相差无几。(28)由上观之,王文清对叶音说有较为通贯平实的认识,他既不满以叶音牵合古韵的做法,同时对宋儒叶音说亦有相当的肯定。这种持平之论在汉学炽盛的乾隆之时是难能可贵的。

      2.《考古略》中的礼学研究

      王文清曾在三礼馆任职十年之久,参与了《三礼义疏》等著作的编纂。王文清曾撰《周礼会要》一书,被著录于四库存目之类。《四库全书总目》认为此书在诠解《周礼》时对本经“不多一字”,亦“不少一字”,是符合汉学师法的。王文清也曾站在汉学家的立场激烈地批评俞廷椿、何乔新、舒芬等人妄补《冬官》的作为,以为“一经割裂,并五官亦不完矣”。(29)王文清的礼学成就为当世所称道,《考古略》是其礼学精华所在,其中既包括王氏通论三《礼》关系的意见,也其关于礼制细节的考辨。

      王文清善于从三《礼》关系的宏观角度去把握诸礼的地位,汇通诸家之说以成其判断。《考古略·仪礼问答考略一》中记载:

      问:三《礼》孰经孰传?曰:《仪礼》乃本经,《礼记》是解《仪礼》之义,《周礼》则为之纲纪。(30)

      王氏从文献形成的角度出发,分辨本末,试图将三《礼》统摄为一个体用兼备的体系。又如王氏解释“经礼”“曲礼”时曾说:

      郑康成序《礼》曰:“礼者,体也,履也。统之于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周官》、《仪礼》有体履之别矣。《周官》为立治之本,统之心体,以齐正乎物,是圣人制法体此万物,使万物贵贱高下,大小文质,各得其体也。其《仪礼》但明体之所行,践履之事,物虽万体,皆同一履。(31)

      王文清在明辨《仪礼》与《周礼》关系时,从郑玄的注解出发,将程朱理学体用论、心性论的思维方式贯穿其中,这对于厘清诸《礼》经与礼制是有所裨益的。王氏的这些判断,在《三礼义疏》中也有所体现。

      至于王文清考辨礼制详节方面的文字,《考古略》中则有更多的例证。在明末清初的湖湘学者群体中,王文清对汉注唐疏甚为措意。如《丧服所始考略》一篇考证丧服的起源,王氏便以郑玄关于《丧服小记》的注解为准;又如《六艺考略》解释“六艺”的诸名目,王氏则径取贾公彦《周礼疏》。总体来看,王文清研治礼学时更倾向于汉儒之法,但对宋儒(特别是朱熹)的礼学观点也有相当的尊重。

      三、余廷灿的经学

      余廷灿(1729-1798),字卿雯,号存吾,清代长沙县人,有《存吾文稿》四卷、《诒谷堂诗集》一卷存世。余廷灿是清代湖南地区继王文清之后的又一位著名的经学家,他在研究经学时贯通子史,不分汉宋畛域,尤其擅长天象经纬、几何勾股、律吕音韵等学问。余廷灿是乾隆二十六年(1761)进士,充任翰林院检讨。

      余廷灿生逢乾嘉之时,考据之学甚为炽盛。前文已揭,郭嵩焘便认为在乾嘉之时湖南地区“无知郑、许《说文》之学者”。而以往研究湘学史的学者,往往直接接受了郭嵩焘的论断,以为乾嘉之时的湖南经学仍是抱残守缺,与汉学的风气了无相涉。郭嵩焘的这段议论或受时势的影响,或受自身识见的限制,与史实并不相符。乾嘉之际的湖南经学家,如王文清、余廷灿等,既服膺于程朱之教,同时也大量吸收了汉学的观点与方法。根据余廷灿在《存吾文稿》中的回忆,余氏早年曾向王文清讨教治经门径等问题,王文清径答以“熟读《十三经注疏》”。余廷灿在《寝衣辨》中也说“《说文》之大有功于《十三经》,而治《十三经》者诚不可不读《说文》矣”。(32)由此可见,乾嘉之时的湖南经学家已经开始正视汉学的观点,并修正了自身的为学之法。而余廷灿屡至北京,与当时一流的汉学家交往甚密,成为当时颇负盛名的汉学家。余廷灿研治经学的论著主要集中在《存吾文稿》中。从《存吾文稿》的“杂著”“书”“传”中可以窥见余氏研究经学的三项特点:一、汉宋兼采:既尊程朱之教,又服膺考据之法;二、博综三礼,尤擅考证礼制;三、转益多师,与名儒反复辩难,预“乾嘉汉学”之流。以下试分而论之。

      1.余氏治经之汉宋兼采

      当乾嘉汉学如日中天之时,学界不少大儒均视宋学如草芥。高谈程朱义理之徒,往往被汉学家打入另册。余廷灿则对鄙蔑程朱义理之学的风气不以为然。《存吾文稿》卷首“杂著”部分则有《原文》《原心学》《原才》《无极主静辨》《慎微》《显微》《诂易》诸篇,大旨皆在申论周敦颐、朱熹的理学观点。如《原心学》一篇中说“心妙万物,于其变而能以意造有者也;性涵万物,于其天而不容以人参伪者也。性不与心杂糅,而心亦本不与性分割者也”(33),此段援引朱子之说,简而有要地概述了心与性的关系,同时力辟佛道说心性之虚妄。又如《原才》一篇中说“性无形而才有质,专言性则人与物共焉者也;兼言才则人与物分焉者也”(34),余氏以“才”的有无来划分人与物,又以“才”的大小来解释孔子所言“性相近”之说,其实仍属于沿用程朱理学的思维方式。此外,《无极主静辨》一篇在维护周敦颐之说,《慎微》《显微》两篇则旁采《诗经》《尚书》以证朱子心性之论。

      余廷灿一直以汉学家的身份名于世间,学界对他的义理观点关注极少。平实而论,上述余廷灿诸篇论述义理的文章,大多都是沿袭了程朱理学的基本观点与思维方式,并无多少创新。但从此亦可窥见余廷灿重视义理,不废宋学的治经主张。推而论之,余廷灿在研究经学上确有汉宋兼采的取向。

      2.博综三礼,尤擅考证礼制

      重视三《礼》,是清代前中期湖湘经学家的共同特征。余廷灿曾推崇王文清的《仪礼》学为“海内推健者”,而余廷灿亦师从王文清研治礼学。《存吾文稿》中有不少考证礼制的文字,这也是学界前辈已经有所关注的地方。杨树达为《存吾文稿》撰写提要时曾说:

      卷一“释射”一首,取凡与射义有关之文字一一加以诠诂,与沈彤《释骨》、任大椿《释绘》、孙星衍《释人》体例略同,而博洽亦复相类;《旅酬考》《九献考》二篇,融会经文,条举件系,令读者于繁复之礼制一览瞭然,最为详核。他如《寝衣辨》据《说文》证寝衣之为被,《

考》引戴震、阮元之说而加以申证,皆考核详明,不为肤论。(35)

      杨树达所论诸篇,确为《存吾文稿》中考证礼制的精湛之作。张舜徽在《清人文集别录》中却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旅酬考》《九献考》诸篇,“皆推阐不深,固未足以经学名家也”,并说“其考证名物,信无以望并世吴皖诸儒”。(36)而在张舜徽晚年所著《清儒学记》中却对此说有所修正,他转而认为上述考证礼制诸文皆是余廷灿的“经心之作”,并认为他的治经途径“已和当时的吴、皖诸儒很相近了”。(37)《释射》援引《周礼》《尔雅》《史记》《韩非子》等书中的相关文字,条分缕析,对“射”字的本义及引申义进行了证明。《旅酬考》《九献考》均旨在明辨诸礼中的细节,对古礼今用等问题亦有所论述。

      《存吾文稿》中还有《读〈曾子问〉》等篇是余氏有关三礼的作品。《读〈曾子问〉》通过《礼记·曾子问》与《仪礼·士昏礼》的对比,分析二者在记载“未成妇”上的差异。余氏最后总结道:“或曰:《仪礼》,经也;《曾子问》,变礼也。予曰:变而不失其正而后可通也……因次之以俟通经者解焉”。(38)余廷灿治礼,往往采用以经证经的方法,对比三《礼》中相关记载的异同。对于这些差异,余廷灿采取了较为审慎的态度,类似《读〈曾子问〉》一篇则因缺少旁证则暂时存疑。余廷灿研治礼学,颇为精审,从他的论证方法、文献的选取以及对学界成果的吸收情况来看,其礼学造诣确实可以比肩吴、皖大儒。

      3.转益多师,博采众长

      《存吾文稿》中有不少关于清代经学家的传记。如“书”类的《王船山先生传》《朱侍读学士筠传》《江慎修永传》《复纪大宗伯书》,“记”类的《戴东原事略》,皆“翔实可诵,又自有阐幽表微之功”(39),堪称清代经学史研究中的宝贵史料。余廷灿生逢乾嘉之时,屡次获得进京的机会,能与当时一流的考据学大师展开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存吾文稿》中有《书〈仪礼郑注句读〉后》对清代兴起的《仪礼》学进行了学术史的回顾与梳理,称赞张尔岐此书为清代《仪礼》学“诸家之先导”(40),《书〈尔雅正义〉后》对邵晋涵《尔雅正义》的纠谬之功进行了较为细致的阐述。

      对于经学上的疑难问题,余氏往往汇采汉学家诸说,旁征博引,以成其论断。然而,余廷灿却不迷信权威。《戴东原事略》是研究戴震生平的珍贵史料,学界已多有研究。亦有学者仅凭《戴东原事略》便认为余廷灿是服膺于戴氏之学,这是不够确切的。余廷灿对戴震之说有吸收亦有修正,他虽从未见过戴震,但对戴震“沿字以讨其词,沿词以通其意”的治经主张是深表赞同的。尽管如此,余廷灿在《〈周礼〉太史正岁年说》对戴震的观点仍有所批评,以为戴震在解释“太史正岁年”的问题上“骋其锋辨”(41)而误解了郑注。余廷灿对风靡一时的戴学有一分为二的公允之见,同样值得学者关注。

      通过以上对李文炤、王文清、余廷灿三位学者经学思想与成就的概述,可知梁启超、郭嵩焘关于清代前中期湖湘学术发展的判断是不够准确的。清代前中期的湖湘经学,经历了从崇尚朱学到师法汉学的演变,明显受到了不同时期学术风尚的影响。

      除了李文炤、王文清、余廷灿这三位经学家外,这一时期内的陈鹏年、罗典、欧阳厚均等人在经学领域皆有一定的造诣。清代前中期的湖湘经学史,虽不及江浙等地大家辈出,但却有其自身的演进脉络。从清代前中期诸多湖湘经学家的治经旨趣来看,他们皆重视礼学,强调践履与实用;兼采汉学的为学方法,而不废程朱的性理之说。这些共同特征,不仅使得清代前中期的湖湘经学在当时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对晚清湘学的崛起有着深刻的影响。

      ①梁启超:《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清华学报》1924年,第一卷第一期,第32页。

      ②郭嵩焘:《罗研生墓志铭》,《养知书屋文集》,光绪十八年刻本,卷二十一。

      ③周正:《李恒斋先生墓志铭》,《李文炤集》,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230页。

      ④李芳华:《李恒斋先生行述》,《李文炤集》,第225页。

      ⑤李芳华:《李恒斋先生行述》,《李文炤集》,第227页。

      ⑥光绪《湖南通志》又作《仪礼经传通解集注》。《增删仪礼经传通解》虽未流传至今,但可从《恒斋文集》卷一《增删仪礼经传通解序》窥其大要。

      ⑦刘师培:《近儒学案序目》,李妙根编、朱维铮校:《刘师培辛亥前文选》,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123页。

      ⑧徐世昌:《清儒学案》卷五十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155页。

      ⑨李文炤:《经策》,《李文炤集》,第62页。

      ⑩李文炤:《大全辩》,《李文炤集》,第44页。

      (11)李文炤:《语类约编序》,《李文炤集》,第15页。

      (12)李文炤:《与黄上珍》,《李文炤集》,第94页。

      (13)邓克铭:《宋代理概念之开展》,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第128页。

      (14)李文炤:《杂录》,《李文炤集》,第201页。

      (15)李文炤:《周礼集传序》,《李文炤集》,第240页。

      (16)李文炤:《十三经源流辨》,《李文炤集》,第39页。

      (17)江永:《周礼疑义举要·考工记一》,《皇清经解》本,卷二百四十九。

      (18)张舜徽:《清儒学记·湖南学记第七》,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1页。

      (19)秦薰陶:《王九溪先生年谱》,《湖南人物年谱》(一),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81页。

      (20)王赓猷:《锄经馀草跋》,《王文清集》(二),长沙: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500—501页。

      (21)寻霖:《王文清著述叙略》,《湖南文史丛谈》(二),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9—63页。

      (22)亦有学者著录此书为《典制大文考》。

      (23)王文清:《〈考古略〉凡例》,《王文清集》(二),第507页。

      (24)王文清:《考古略卷一·诗经古韵考略一》,《王文清集》(二),第543页。

      (25)王文清:《考古略卷一·诗经古韵考略一》,《王文清集》(二),第545页。

      (26)王文清:《考古略卷一·诗经叶韵法考略》,《王文清集》(二),第543页。

      (27)王文清:《考古略卷一·诗经古韵考略一》,《王文清集》(二),第545页。

      (28)周祖谟,《古音有无上去二声辨》,《问学集》上册,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35页。

      (29)王文清:《考古略卷二·周官问答考略》,《王文清集》(二),第591页。

      (30)王文清:《考古略卷二·仪礼问答考略》,《王文清集》(二),第593页。

      (31)王文清:《考古略卷二·经礼曲礼考略》,《王文清集》(二),第582页。

      (32)余廷灿:《寝衣辨》,《存吾文稿》,嘉庆六年刻本,第68页。

      (33)余廷灿:《原心学》,《存吾文稿》,第4页。

      (34)余廷灿:《原才》,《存吾文稿》,第7页。

      (35)湖南文献委员会:《湖南文献汇编·省志初稿艺文志》,长沙:湖南文献委员会1949年版,第111页。

      (36)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3页。

      (37)张舜徽:《清儒学记·湖南学记第七》,第211页。

      (38)余廷灿:《读〈曾子问〉》,《存吾文稿》,第71页。

      (39)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存吾文稿》,第213页。

      (40)余廷灿:《书〈仪礼郑注句读〉后》,《存吾文稿》,第61页。

      (41)余廷灿:《〈周礼〉太史正岁年》,《存吾文稿》,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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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中叶湖湘经典研究述略--以李文卿、王稳卿、余廷灿为例_王文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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