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五大发展理念;光伏电站;精准扶贫
2014年10 月17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用 6 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为7000万贫困人口提供绿色、阳光、可收益的精准扶贫方案。2016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1。
2015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光伏扶贫工程将光伏发电引入扶贫领域,是新时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2。
1 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
1.1 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要求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其基本要求是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光伏扶贫工程是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实施的一项精准扶贫项目,是将光伏发电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3,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变“输血式”的扶贫为“造血式”的扶贫4,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要求。
1.2 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光伏作为最清洁、安全和可靠的能源,发达国家已经把太阳能的开发与利用作为能源革命的主要内容进行长期规划。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能源战略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5。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直降将太阳能直接转变为电能6,清洁环保,加之大多利用的是荒山荒坡和屋顶,节约了资源,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要求。
1.3 符合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和贫困村集体经济增长的现实需要
贫困户增收主要依靠家庭种养殖业、加工业或外出务工等方式7。实施光伏扶贫后,在贫困户原有传统增收模式的基础上拓宽了增收渠道,通过建设户用的小型光伏发电站发电卖电,实现与大电网并网,获取发电收益,或建设联户式电站,实行联户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入股分红。同时在实施光伏电站过程中,电站征用贫困户滩涂地和荒坡地,给贫困户增加了土地租金收入,电站基础建设、光伏板安装、后期维护等环节增加了就业机会,光伏方阵与蓝天白云构建的壮丽景观为后期发展旅游休闲增加了可能,促进了贫困户增收和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8。
2 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的主要任务
2.1 精准确定光伏扶贫对象
确定扶贫对象是实施光伏扶贫的前提。调查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分布、贫困程度等,确定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的数量并建立名册。
2.2 合理确定光伏扶贫模式
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光伏扶贫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制度安排,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既可以发展分户式光伏电站,又可以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
2.3 统筹落实光伏扶贫资金
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落实资金保障是关键。根据《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各地可以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政府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对于村级光伏电站,贷款部分可由到省级扶贫资金给予贴息,对于集中式电站可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可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
2.4 建立扶贫收益分配制度
对于在屋顶及院落安装的户用光伏电站,电站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所得;对于村级光伏电站,电站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少部分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对于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产归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投融资主体需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定期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
2.5 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体系
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长期可靠的服务管理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是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管理体系;二是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需要电网企业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三是光伏扶贫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类的问题需要建立可靠的技术支持体系进行维护和监控。
3 金寨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践分析
3.1 科学确定扶贫模式
(1)分户式电站。对具备光照、承压、方位条件的贫困户,直接在屋顶上安装3kw分户式扶贫电站,不具备条件的,选择在房前屋后空闲地安装3kw分户式扶贫电站。2014年共建设2008户分户式光伏扶贫电站,每座投资额2.4万元,其中贫困户自筹8000元、政府扶持8000元、企业捐资8000元。自筹资金有困难的贫困户用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或贴息贷款解决。2016年实施5795户分户式光伏扶贫电站,每座投资额2.25万元,采取贫困户自筹8000元、财政扶贫资金扶持14500元筹集建设。
(2)村集体式电站。每村投入48万元资金,其中村级创福公司贷款38万元,县级财政扶持10万元并贴息10年。在全县218个村分村建设装机规模60kW光伏电站,后扩容到100kW。村光伏发电收入50%用于偿还贷款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维护、“三无”贫困户的临时性救助。其中71个贫困村,由县级财政代为还贷,10万元收入可全部用于扶贫。
(3)小型联户式电站。2017年开始,对没有安装条件的贫困户,金寨县采取乡镇、村协调选址荒坡地安装联户式扶贫电站,整体提高发电效益3%,减少运维成本约20%。联户式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已达4.5万kW,覆盖1.5万户贫困户受益。每瓦单价7.5元,投入采取光伏企业让利、财政扶贫资金注入和贫困户资金入股方式筹集。其中县财政使用专项资金承担约50%,贫困户使用扶贫贴息贷款承担25%,承建企业承担让利25%。
(4)大规模联户式电站。2017年,在综合考虑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和贫困户光伏收益面扩大,争取农发行政策性优惠贷款6.3亿元,县财政投入和贫困户入股1.7亿元,实施了10万kW大规模联户式光伏电站建设,收益贫困户可达3万余户,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入在支付银行本金、利息及运营维护成本后,净收入用于贫困户参与扶贫电站入股分红。
3.2 完善收益分配制度
(1)分户式电站收益。3kW分户式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直接打卡到户,产权清晰、长期受益,按照1元/千瓦发电收益计算,分户式光伏扶贫电站每年为贫困户增收3000元以上,收益时间20年以上。
(2)联户式电站收益。按照“产权跟着股份走、分红随着贫困走”的原则,实行联户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入股分红,通过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或自筹资金入股5000元,连续四年,每年分红3000元,稳定脱贫户第五年、第六年分别退还入股本金2500元,不再参与分红;电站的后期收入仍专项用于各项扶贫投入,重点解决未脱贫户和新增贫困户继续享受入股分红收益,直至稳定脱贫为止。
(3)综合性收益。一是土地综合利用收益,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探索联户式光伏扶贫电站高支架安装,初步形成农光互补、光药互补、光养互补等模式。二是资源性收益,对联户式电站建设,贫困户把滩涂地和荒坡地租赁给光伏电站作为建设用地,每亩每年可获得500元左右土地资源流转收益。三是工资性收益,光伏电站基础建设、光伏板安装和光伏设备看管、板面清洗等工作,优先选用贫困劳动力就近务工,每人每天可获得工资性收入80-100元。
3.3 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1)构建运维服务平台。金寨县成立运营维护中心,配备专门运维人员,设立运维热线,快速解决光伏电站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构建短信服务平台。根据天气、季节变化及时发送信息,普及维护保养知识,提醒群众科学操作,发送发电收入打卡信息。
(3)构建保险服务平台。按照“光伏户每年10元,政府同比例配套”标准,筹集保险金,整体购买光伏财产保险,切实消除了贫困户光伏电站的后顾之忧。
(4)构建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光伏智慧监控中心,对各类光伏发电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光能转换情况实施远程监控,及时分析问题,落实改进解决方案。
4 结语
金寨县作为集革命老区、高寒山区、重点库区、贫困地区于一体 的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县,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抢抓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的政策“黄金期”,初步形成了“分户式、联户式、村集体式、大规模联户式”四种光伏扶贫模式,实践了一条光伏扶贫之路,为其他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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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斌锋,男,汉族,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水库移民政策评估、绩效评价、精准扶贫相关工作。E-mail:1301470584@qq.com
论文作者:胡斌锋,罗荣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8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6
标签:光伏论文; 贫困户论文; 电站论文; 收益论文; 精准论文; 金寨县论文; 工程论文; 《科技中国》2018年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