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证券市场引发的对中国会计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证券市场论文,中国论文,会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29年纽约股票市场的崩溃及随后长达数年之久的大萧条中,管理当局对会计规则制订权的滥用扮演了一个重要但极不光彩的角色。随之而来的就是美国全面审查现存的会计规则制订权合约并予以变迁。如果会计制度能够在其他制度变迁后及时、主动变迁,也许不会成为制度结构失衡的必然产物。今天中国证券市场上种种与会计行为相关的事件也许和当时的情形不具备可比性,但也应给予密切关注,这有助于今后中国会计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但由于多数委托理财协议是每年年底或年初前后签订的,这注定了中国证券市场每到年底总会出现“资金结算”的问题,抽资的压力始终存在。这也是1996年以来每年年底证券市场都无行情的主要原因。为了回避这个问题,越来越多的契约方希望把协议签署到非年关、月尾。但由于银行结算的时间统一,而许多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又与银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无法合意。可见,如果中国的会计年度起点不做根本性改变,中国股市的怪圈将继续存在下去。
会计改革一定程度涉及财政风险与国家经济安全,如金融企业的坏账问题,同时也要对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数据支持,并对经济事件把关。这些都决定了会计改革与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一致性,要科学地制度设计。然而,由于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强调的是统一性和严肃性。另外,我国会计制度没有经历西方国家的自然孕育过程,制度一开始就具有高度权威性与法规特征,并逐步体现国家政策的特性。即使现在,会计研究的政治导向与政府行为还表现得相当严重。
海洋法系下的国家适用准则,强调违法行为的特征。在美国,不同公司的会计年度起点可以不同,结算的日期也各异。在英国,一个公司选择的会计期间可以是12个月,也可以长于或短于12个月,但五个会计期间之和必须是60个月。
目前会计界通行的说法是“站在大陆上就不能漂在海洋上”。这涉及到会计改革如何与企业改革保持一致的问题;多大程度上可以软化会计规范而允许创新的问题;能否允许法外容情现象的存在;等等。
二、如果存在多个相互冲突的管制目标,管制者又受某一目标主导,难以避免的出现某些方面执法力度过头而另一些方面执法力度不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股票充分流动的冲突就是在这一格局下形成的。阻止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发起人股进入流通市场的基本逻辑是:若股份全部进入流通,国有资本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就无法得到保证。后果是:1.投资者难以发动敌意收购而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内部人控制成为上市公司的普遍问题。2.流通性是财富价值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丧失流通性意味着丢失价值,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价格大大低于同期流通股的市场价格,原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措施恰恰导致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3.股份充分流通和大部分股份不流通是两个差异巨大的市场,导致难以界定需披露的信息。
多重管制目标体现于会计就是会计改革“试错”成本巨大。现阶段会计制度变迁的特征体现为政府主导型,一切改革必须以财政部为起点,规范效果的检验是立法检验,试验成本之巨难以估量。比如1998年的债务重组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执行后才知道行不通。但在未修订之前,这两个准则都是上市公司合法造假的武器。
因此,多重管制目标下会计制度变迁起点应是着力解决会计规范的法律地位、制定权合约问题;各方利益如何参加博弈;企业和学者如何参与制定过程;为民做主还是民做主;如何在制定程序中贯彻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证券市场管制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资本市场中,多数股东、经理、投资银行和专业服务人士常常形成合谋,掠夺外部投资者,将风险转移给外部投资者,政府管制就是要阻止这种掠夺和风险转移。
然而,我国的现状是当某一国有企业拿到上市“配额”后,即使连续三年亏损,也会摇身一变为连续三年盈利:找“证券会计师”做假账,并为之支付额外费用。管制在客观上推动企业把自己包装成“连续三年盈利”,把中国会计服务推到需要从“不做假账”起步的水准。以往,发行人的“包装成本”最终纳入了“发行费用”,而“发行费用”又从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中扣除。路径依赖是:国企包装——“中介”提供包装服务——投资者买单。政府管制增加了包装成本,又把包装成本转移给因障眼法而上当的投资者。
这样路径依赖的惯性便是绝大多数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最主要特征是内部人控制问题被“一股独大”的现实合法化。这种治理结构很难有效地和低成本地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约束,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造假有必然性。证监会直至2001年5月和8月才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原则与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的首要职责在于确保上市公司如实编制和披露会计信息。但前提是上市公司在产权明晰基础上科学地架构董事会,并解决独立董事制度四个关键问题:聘任问题;薪酬问题;赔偿问题;工作负荷问题。
但愿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更多的民营企业上市及筹划中的合资、外资企业在国内的上市等利好消息能打破原有的制度路径,通过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证券市场过分管制导致了会计上剥离与模拟等“创新”,侵蚀着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根基。拿到“配额”之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采用了剥离与模拟的制度安排,它是充分考虑国有企业政策性亏损与所承担的各种社会责任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然而,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潜亏剥离轻而易举地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的恶果就是所谓的“寻机性会计”(或称“创造性会计”)及非法“盈余管理”的大量出现。突出表现是: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着大量关联方交易,正在毁坏利润的可靠性,正在加工着股票市场欢迎的利润表,正在满足着利益相关者的预期。
比如BJHL1998年度剥离前公司总资产、负债合计与净资产分别为58376万元、58225万元和151万元,剥离后分别为19742万元、13914万元和5827万元;被剥离的资产,负债与净资产分别为38634万元、44311万元和-5676万元;1998年剥离前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0312万元,63262万元和-1566万元,剥离后分别为40180万元,40031万元和417万元;被剥离的收入、费用与利润分别为20132万元、23231万元和-1983万元。从中不难看出,1998年度剥离前,该公司是一家严重亏损,距资不抵债仅一步之遥的困难企业,随着亏损的延续将失去持续经营的基础条件。但该公司1999年亏损额为179万元,这迫使公司继续剥离调整,重点就是直接将已实际发生的费用转移给关联方,以实现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发行的要求。剥离前净资产收益率为-2.3%,剥离后为14.56%。
剥离与模拟对财务会计基本假设和原则产生了巨大冲击。若它们成立,那么会计主体假设、配比原则就失去了意义。如果上市公司可以将采用不稳健的收入政策所形成的不良债权、将市场变化所形成的存货积压损失、将盲目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损失,将资本结构失调所形成的负债及其利息支出予以剥离,则上市公司只会盈利而不会亏损。经过剥离后模拟的盈利已不是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利润。剥离调整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本质是发行人与大股东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加之上市国企国有股一股独大,虚拟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与企业经营者之间模糊的利益关系,大量异常与不公平交易出现,滋生了会计造假的温床。
五、对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经济行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财政部结合《企业会计制度》一再淡化公允价值而强化账面价值,但在国有股减持上却极力强化市场价值(公允价值)而淡化账面价值,形成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一个悖论。
财政部强调我国的会计管理与国际标准更多的是协调而不是接轨,并认为尽管“公允价值”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流行的计量属性,但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健全,超前引入“公允价值”极有可能出现人为地操纵利润的情况。更有甚者,将重组所得及非货币性交易所得做调整资本公积金的账务处理,混淆了经营性交易与资本性交易之间的界限。
我国在《企业会计制度》中首次提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它是一项重要的国际惯例,是国际上制订会计准则所遵循的原则,是高于一般会计准则的指导原则。我国证券市场中“公允价值”不允许,并不是会计不能反映真实信息,而是由于市场的不健全导致操纵市场行为的大量存在。因此,关键在于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允,而不是否认市场“公允价值”。一些上市企业依靠虚假重组、关联交易等虚增利润,操纵二级市场,表面看与会计有关,是会计的责任。实质上是不成熟证券市场存在许多非市场因素,并最终通过企业会计信息表现出来。如果企业经济活动不规范,会计信息也只有真实地反映出来才谈得上会计的真实性;如果会计对不规范的企业经营状况,反映出的却是规范会计信息,那么会计真实性才有问题。
然而在国有股减持上选择了市场价格(公允价值)。国有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从公众那里获得了现金,向股份公司转移了不可变现或难以变现的资产,银行对于国企的不良债权也因此得到改善。这是向投资大众转移风险,但同时投资大众作为股东正当权益应得到保护。现在国有股要变现(或称套现),价格比流通股溢价发行时还高。中国的股市更像一家放大的国企,是独大的所有者与中小所有者之间的游戏。在国有股减持上采用市场价格只能说明所有者的信用出现了问题。
六、争夺会计规则制订权。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和财政部围绕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问题发生过一场争论。争论的焦点表面上是会计准则的中国特色和国际化问题,其背后则是争夺会计准则的制定权。最后,财政部改变策略,坚持了会计准则的制定权,证监会发布通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
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其目的是唯一的,就是通过财务资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服务。在我国由于政府兼有国有企业股东和政权机关的双重职能,国有股东存在利润与非利润多重目标,既有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意图,同时也包含着其他方面的目的(如政治目标、社会目标及其他临时性目标等),且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相互矛盾和冲突。多重目标导致的结果就是出现博弈行为。比如税务部门希望观测数据A而企业不愿披露A,那么相关利益的各方就会把A当作他们博弈策略的一部分。在博弈均衡的格局里,税务部门只能部分地观测到A,被漏掉的那部分信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则构成整个会计信息系统“制度费用”的一部分。一个制度承载的目标越多,参与博弈者就越多,则漏掉信息量越大或就是虚假信息。国家作为最大股东主导的会计制度必须面对两难境地:想真实又真实不起。
具有多重目标的《企业会计制度》更多地体现为政治策略,这场争论引发了会计界一系列深思:1、统一的目的是什么?2、统一性、真实性与稳定性选择顺序是什么?3、遵循程序理性还是结果理性?4、我国会计究竟要统一于什么模式?5、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是什么关系?6、若只需一套规范,由谁来统一?7、统一到什么程度(如何看待统一性与有用性矛盾;统一性与会计政策选择;统一的强度)?8、会计规范效果如何检验?9、如何确定会计改革进度?10、走渐进式改革之路还是激进式改革之路?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要深入研究制度变迁的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七、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等手段使“会计魔术”大行其道。比如JL公司在1997年12月26日与其母公司签订协议,将经评估确认的二至五车间及化浆车间的房屋及机器设备以8660万元价格出售给集团公司,获得收益815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92%。如果没有此项交易,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由10.29%降至0.82%。其实这个问题不仅国内有,在国外也有。比如去年被《财富》杂志评为全美第七的安然(Enron)公司一起看似寻常的内部人关联交易,在短短一个月内,就使其股票市值从最高峰的631亿美元跌至4.5亿美元,公司一度濒临破产。《华尔街日报》揭开了安然黑幕:可能存在违规的关联交易,并且关联交易可能严重损害了安然的利益。其做法是一系列与有限合伙之间的表外交易。安然公司提供现金、公司股票或其他资产,有限合伙为安然公司对外筹借大量资金或开展业务,但有限合伙筹借的资金并不反映在安然财务报表上的债务,然而却将从与安然进行的交易中实现或将要实现的利润计入安然的利润中。美国一投资家认为安然可能更接近于一家从事与能源产品相关的交易和衍生交易的“对冲基金”。
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能否被独立的第三方公平地接受是判断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只承认非关联方之间的价格是公允的,同时主张以“不加控制的可比价格法,即参照非关联方之间在经济上可比的市场中买卖类似商品所采用的价格”来确定关联方交易价格。被审计单位应将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调整为公平交易的状态。然而有上市公司这样做吗?
八、信用问题。决定会计制度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即“诚信”程度,制度经济学的术语就是“第一方监督”。会计行业的一句名言就是朱总理说的:如果没有国际知名会计师进入中国,本土会计师永远也达不到国际水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官员坦言,信誉不佳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软肋,由他们单独审计金融类上市公司,政府高层放心不下。基于此,几个月前经证监会和财政部审核,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德勤、安永、毕马威和普华永道获得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临时许可证》。与之相应的一项特别规定是:金融上市企业必须请一家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和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做联合审计。这么规定,关键是相中“国际五大”的信誉。
但一种道德原则是否能为人所奉行,很大程度取决于该道德实践能否为社会所广泛认可及进行这种道德实践的实际收益。纵观国内,一方面“市场信用”作为一种资源是如此稀缺;另一方面价格又如此低廉,就像一件没有底价的低等拍卖品,随行就市。现实中、交易双方若认为必要,它们考虑的往往不是如何坚守合约,而是如何率先撕毁合约以求最大化自利。这样的环境要求会计去坚守职业道德显非易事。
九、激励问题。决定会计制度有效性的另外一个重要条件是激励机制,包括会计人员的社会独立性和为保持会计客观性的各种激励原则的实施。制度经济学术语就是“第二方监督”。现代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性质的契约关系,由经营者提供普遍适用的信息(会计数据是最主要载体)既能评价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又能使社会信息成本最低。但由于两者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提供者的管理当局与信息加工者的企业会计更具利益一致性,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及会计造假。因此,会计人员的社会独立性就要正确看待现行会计管理体制与会计人员依法执业的工作权益被侵害的关系。无论是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还是监事会等的制度安排都必须解决让会计真正具有独立性的问题。
西方理论认为激励的优化有助于管理当局“说真话”,上市公司激励权安排失当、激励选择与搭配的低水平一定程度构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土壤”。从企业理论角度就是没有实现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分布,而管理当局获得多大程度的剩余索取权会直接影响对企业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据统计我国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正在或已经实施了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已有近100家。但由于相关法律、政策的限制,至今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但愿证监会和财政部报国务院待批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试点办法》能够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十、行业协会的运作。决定会计制度有效性第三个重要条件是独立于相关各利益的“第三方监督”机制,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运作。由于会计信息对相关利益者的决策有用性,当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时,必须有责任承担者,可出资者、经营者与注册会计师是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都遵循着“有限理性”假设并无限次重复交易,这一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如何在服务客户和获取报酬的同时保持专业独立性和遵守职业准则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
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其出具审计报告视证券市场多方(包括股东、经营者、股权人、监管者等)力量对比而定。这种现状的根源在于本质不独立,是从原来挂靠在各个财政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脱钩而来的。形式上的独立不能掩盖各种挂靠的遗留问题存在。这也是国有资产在1992-1995年的核资过程中大幅增值最好的注解,当时作为国有资产代管者的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收费并由财政部签字确认,这同时说明了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了严格管制。
然而,伴随我国入关后会计服务市场的开放,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自我管理模式或独立管制模式是必然趋势,在这方面我们如不加以彻底改革,中国注册会计师生存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