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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礼乐转型之样例 起源于原始宗教祭祀和原始氏族行为规范的“礼”,经过夏、商、周不断传承演进,尤其经周公“制礼作乐”,在集前人之大成的基础上创新,终于蔚为大观,奠定了中华礼乐文明传统之核心——“周礼”,深刻影响后世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精神、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达数千年之久。 周公制礼作乐,古代典籍中有不少记载,如《左传·文公十八年》云:“先君周公制周礼”,《礼记·明堂位》:“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等。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指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首先便是宗法制度和封邦建国制度的实行。周公之“制礼作乐”,便是在这一重大历史政治、文化变革下应运而生的,是为配合当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巨大变革所采取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周公依据前代礼乐制度文化,大力推行礼乐改革,实行新的制度化系统化,强调了等级区分,从而使得“礼”(包括乐)得到前所未有的规范。《左传·庄公二十三年》云:“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周公制礼作乐,使得“礼治”发生重大的引申发展,担负起前所未有的历史重任。 有学者指出,周公制礼作乐将事神的礼仪式化、等级化,对祭祀不同的对象、规模都有种种规定,使之成为体现和加强宗法等级关系的有力表现形式,凸显了祭祀仪式对人的示范教化意义。①还有学者指出,周代的礼乐制度将“事神”的巫术宗教仪式演化为“事人”的礼乐制度,并使之成为有效统治的社会意识形态,成为周初统治者淡化武力暴力,改用柔性手段约束和统治民众的有力工具。② 吴小如主编《中国文化史纲要》进一步指出:西周初步形成的礼仪制度,使得“礼”很早就发展成为“一个囊括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一切典章制度以及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行为准则规范的大概念”③。 生于春秋乱世的孔子,清醒知道礼乐传统是不断变革不断完备的。他曾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表明他非常清楚夏、商、周礼制既有因袭继承,又有损益变化。尽管史料阙遗,孔子仍表示:“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论语·八佾》) 孔子痛感当时日益严重的“礼崩乐坏”,极力推崇周公制礼作乐。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他认为周代礼仪制度以夏商为根据制定,可是远远超越前代,是那样丰富那样精彩,所以他力主恢复并严格实行周朝的礼乐制度。他魂牵梦萦的周公,成为他精神力量的巨大源泉。 然而历史并不以孔子的一厢情愿而转移。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其实只是远比殷、周之际更为剧烈之“政治与文化变革”的一种显性体现。这一持久而剧烈的历史变革,既是我国历史上大分裂大割据的战乱时代,又是思想文化大发展,形成七大文化圈和诸子百家蜂起的时代,更被认为是与其他几个古老文明相似的深刻影响后世的“轴心时代”。因此,礼乐文化的变化发展,必然更为剧烈,更为深刻。可以说,不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损益增删、修修补补,而是发生了严重而深邃的根本性变革,和重大的转型。 笔者认为,原为西戎的秦国,通过一系列“变法”,不断崛起而后最终吞并六国,统一中国并建立起专制集权的大一统帝国,秦人也在学习、吸收“周礼”以及六国礼乐的基础上,大力变法的同时也大力“更礼”。经过不断推陈出新,秦人悄然建立起一套与其政治、经济、军事及思想文化发展相匹配相促进的“秦礼”,实现了礼乐文化的重要变革和转型。 经传承、变异旧礼而建立起来的新的“秦礼”,为我们观察了解我国“轴心时代”礼乐文化的变革发展,提供了一份重要样例。 二、秦国礼乐文化的早期发展 秦人是我国古老居民之一。不少学者认为秦与殷一样,最初来自我国东海之滨,大约在今山东境内,并均以“玄鸟”即燕为图腾。秦人祖先以游牧、狩猎为主要经济内容。④古史传说秦先主曾协助大禹治水,“佐舜调训鸟兽”,赢之为姓也出于尧舜之赐封,但西周时代起,秦人就被中原视为“夏夷”异类。 秦人后来被赶往遥远的西方,随周王朝边境的扩展,秦人最后来到今甘肃天水附近,整个氏族都沦为周人的奴隶。⑤ 大约到公元前890年,秦之历史脱离了神话和传说的时代,开始有了可靠的记载。这时秦人仍旧游牧,养马是他们一大特长(《史记·秦本纪》)。 早期秦文化相对落后,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考证出“秦无史官”⑥,这可能是早期秦国状况。因为至少到了秦昭王时期,秦、赵渑池之会(前279年)时,不是曾发生秦王欺凌赵王,强迫赵王为之“鼓瑟”,还得意扬扬命史官加以记录之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可见秦也有了史官。 秦原为西戎小国。周平王“东迁”(实则被戎、狄赶走),我国历史进入春秋时期。当时秦襄公领兵参与护送周王,被封为“诸侯”,周王表示把“岐以西之地”,“赐”给秦,还准许秦与其他诸侯“通聘享之礼”,秦才由“大夫”上升为与齐、晋等国地位平等的诸侯,建立起秦国。当时秦襄公还以黄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畤”,应是参照西周礼仪而行具有自己传统特色的大礼。 当时岐西之地,满布戎人、狄人,周王赐地其实是虚诺,前提是“秦能逐戎,即有其地”(《史记·秦本纪》),要秦国自己出力去夺取土地。经过多年征战,甚至连秦襄公自己也死于伐戎之役,秦才最后战胜强悍的戎狄。 后秦文公率兵至岐,接收了这里未随平王东迁的“周遗民”,经过其后五十年发展农业,秦才从游牧经济完全转入农业经济。秦后来又迁都至雍(今陕西凤翔县),雍成为以后数百年间秦国的政治中心。 1993年甘肃礼县永兴乡大堡子山一带发现秦贵族和秦公两大墓葬区,曾遭盗抢,清理仍不断有重要收获。经研究,确认这里是秦之第一大陵园,即秦西垂陵园。这是早期秦国考古具有突破性的重大发现。已发掘的两座南北并列的“中”字型和“目”字型墓,出土“秦公作铸用鼎”和“秦公作铸簋”,初步确定为秦襄公夫妇或其子秦文公夫妇的陵墓,证实这一带是西周至春秋中期以前秦国的中心,墓中出土鼎、簋等礼器外,有镈钟、甬钟等乐器。 2006年,在礼县圆顶山贵族墓发掘祭祀坑的过程中,除了发现人祭坑4座、灰坑6个外,还发掘了1座秦子乐器坑,出土了早期秦人精美绝伦的青铜编钟和石磬之类的打击乐器,有镈钟和甬钟共11件,石磬两套每套各9件。其中一组九件套的秦编钟,音色优美,造型精美绝伦,保存完好无损(现藏于礼县博物馆)。 出土编钟编磬显示中原礼乐文化对秦有强烈影响。但历来有人认为秦襄公时,秦接受周礼还很有限。《诗经·秦风·蒹葭》之《毛诗序》指出:“蒹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孔颖达《疏》:“秦处周之旧土,其人被周之德教日久矣。今襄公新为诸侯,未习周之礼法,故国人未服焉。”是说岐西之地原为周人旧土,当地原有的周人被周之礼法德教日久,秦襄公对周之礼法并不熟悉,所以得不到他们的服从。 如何解释地下出土众多受周人礼乐文化影响的钟磬乐器,与上述秦人未习周礼法指责之间的矛盾?也许,早期秦国对中原礼乐文化的学习,在“硬件”即金石乐器等方面可能进展较快,但在“软件”即文化的“软实力”的学习方面,恐怕还有差距。 平王东迁后,1978年陕西宝鸡杨家沟太公庙出土秦公钟5件,秦公镈3件。据考证,当为秦出子时(前703—前698年)所铸。从编钟、编镈纹饰第形制、纹饰等方面看,显然受西周钟磬文化影响,是秦人积极学习、接受周人宫廷礼乐的产物。秦公钟和秦公镈,充分显示秦当时青铜制造和冶炼,已达相当水平。林剑鸣指出,钟、镈上的铭文,其文字的典雅、书法的古朴,与周代其他青铜器上铭文毫无区别。秦文化能突然达到这样高的水平,“除了全盘接受西周先进的文化以外,不可能作其他解释”。⑦ 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出土的春秋后期秦国的若干件编磬、筝等礼乐器,都证明着秦国早期就曾努力学习、接收中原的礼乐文明。 秦穆公时期接受中原礼乐文明达到新的阶段。秦国不仅逐渐扫清周围和境内的戎狄势力及其他割据势力,还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模仿西周礼乐。穆公深以自己能像西周宫廷贵族一样,在外交、社交等活动中从容“赋诗”而自豪,还得意地向其他戎狄部族夸口炫耀。按赋诗是西周以来宫廷贵族长期流行的特别文雅的交流方式,各级贵族子弟从小便努力学习六艺,学习《诗经》歌曲的演奏演唱。凡外交、社交等场合,必须根据地点、情景、等级、人物、目的等,采用唱奏或点奏适当的《诗经》歌曲,借以表意言志。赋诗不对,不仅达不到社交、外交目的,甚至引发争执、受到鄙视排斥,严重者甚至还引来问罪讨伐。这就是孔子为什么告诫儿子“不学诗,无以言”的道理。孔子自己身体力行,“《诗》三百篇,孔子皆弦歌之”;孔门弟子更是“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其实就是为了模仿西周贵族风范,传习掌握上层贵族的社交文化技艺,再现西周“郁郁乎文哉”的风流倜傥。 秦穆公喜好中原礼乐,曾经成功通过“赋诗”,与流亡的晋公子重耳达成协议,扶持其回国夺取王位。重耳便是后来“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国语·晋语》、《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穆公时有大臣称戎王“处辟匿,未闻中国之声音”,建议派遣“女乐”给戎王,令其沉湎酒食女色废政。秦公果然“以女乐二八遣戎王”,继后则通过突袭打败西戎。按当时“中国”指中原各国,“中国之声音”、“女乐二八”,当是来自中原的礼乐,或沿用中原的用乐规范。 据说穆公“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周王还赐秦公“以金鼓吹”。可见秦国不仅开始强大起来,与中原周王室礼乐文化往来,也更加密切了。 有意思的是,此前秦穆公曾问戎使由余: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为什么还内乱不停?你们戎夷没有礼乐诗书,怎么也不难治理?由余笑说,黄帝首作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也才实现小治。后世则越来越骄奢淫逸,妨碍法度,上下怨望交争,甚至篡权弑君。而戎夷则上含淳德对下,下怀忠信对上,治理国政就像治理一个人,这才是真正的圣人之治啊。 秦穆公由此发现,由余是戎之贤人,故采纳臣下的建议,一方面通过传播中原礼乐文化、赠送女乐,诱使戎王荒怠政务。另一方面又派人离间戎王与由余之关系,迫使由余去戎降秦。推测由余的谈话,很可能提醒了秦穆公:在接受“中国”礼乐文化的同时,也还需要保持一份冷静和自制,穆公也才会想到可用音乐歌舞作为糖衣炮弹,去打击秦之敌人。 由于秦人积极靠拢“中国”,秦人的许多谣歌(秦风),作为“十五国风”之一,也被收入西周宫廷,广为各国传唱。 据《秦史稿》,秦国一方面大量吸收周王室和中原各国的礼乐制度和文化,但也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不同发展道路,不全照搬西周礼制。 比如,秦国就“根本不曾实行过井田制”,实行的是带有军事屯田性质的不同于他国的“爰田”制。⑧ 在国家机器方面,西周和春秋时期,秦以外其他各诸侯国,都实行分封制统治,即天子将王畿以外的土地,以“授民授疆土”形式分给诸侯,作为其领地。诸侯又以“锡田锡邑”名义,将一部分土地分给卿、大夫作采邑。但秦国不取这种分封制,而施行中央集权统治,全国土地由国君直接控制。随军事征战胜利,每新占领一地均设县,由国君直接任命长官,实行军事统治。 秦虽然也有世卿世禄,但并不像其他国家那样严格施行宗法制。如国君之位不一定传嫡长子,而是“择勇猛者立之”。选拔人才也不重同族,外国的有用人才,往往可得重用。如秦穆公重用降秦的由余,秦献公重用来自国外的百里奚(号曰五羖大夫)等。 秦穆公时代,秦已经建立一套完整的统治机构,形成一套官制系统。当时秦、楚官制,与其他各诸侯国皆不相同,秦之各级官职,均由国君根据需要任免。在秦国政权中,军队尤为重要支柱,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当时秦国军队也很有特点,较之单纯以兵车作战的其他军队,秦国拥有相当数量的步兵和骑兵,优势十分突出。所以在秦穆公时,秦已非常强盛,开始了“称霸”列国的局面。 据说,秦的天文历法也有自己的发明,并非完全继承周人。例如,秦以前没有“伏日”,至秦才注意并立为节令。《史记·秦本纪》载德公二年(前676年)“初伏,以狗御蛊”,服虔注云:“周时无伏,秦始作之。”这表明秦之科学技术,也有超越前人的地方。据研究秦人的宗教信仰,一方面保持原有传统,另一方面则接收周人许多影响,形成不同于殷周,也不同于东方晋、齐,以及南方楚国的混合宗教形式。⑨因此广义讲礼乐,上述不同处应是“秦礼”的特色与组成成分的重要来源之一。 三、秦礼乐文化的后期发展与秦礼之形成 秦穆公之后,秦国制度衰落,内部矛盾尖锐,对外战争屡屡失利,文化发展也陷停滞。进入战国后,其他各国继续前进,秦国却仍在原地停留,于是显得秦又无异戎狄了。据说直到商鞅变法前,秦国仍保持“戎狄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史记·商君列传》)状态,仍“与戎狄同俗”(《战国策·魏策三》)。⑩ 秦献公时期(前384—前362年在位)开始对旧制度进行若干改革,如宣布“止从死”,即废除人殉制度;如“为户籍相伍”,即编制户籍,将全国人口五家为一“伍”;取消原有“国”和“野”的界限,提高了“野人”身份,使之与“国人”同样。还实行迁都、推广县制等新举措,并允许从事商业活动。此时对外战争也取得新胜利,秦献公由此自称为“伯”,以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 应该指出,秦人的礼俗既接收华夏诸国的影响,也历来有自己的传统和特点,学者对此已有不少研究。(11)如包瑞峰《嬴秦礼俗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1年)认为,秦人是处在周文化西部的一个民族,生活、生产习惯既不同于中原的礼乐文化,也不同于自己生活范围内的戎狄文化,是有自身特色的一个民族。嬴秦礼俗的动态发展过程,随着秦人东向而逐渐接受中原文化,最后达到全面的“华夏化”。同时,自己的礼俗文化对东方诸国的文化也有一定影响。该文第四章比较详细地分析嬴秦礼俗的各种特征,认为嬴秦在丧葬、宗教祭祀、婚姻、宗法等许多方面,具有不同于中原礼乐文化的具有自身特点的礼俗文化。 我们认为,这些秦人传统文化的特色,使得秦文化不可能全面“华夏化”,也为独具特色的不同于周礼的“秦礼”的创建,提供了重要的文化基础。 到献公子秦孝公时期(前361—前338年),经过一系列准备,秦以土地和官爵为诱饵,发出求贤号召。因从魏国引来卫鞅(公孙鞅),秦终于开始了著名的“商鞅变法”。(12)卫鞅(后称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即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权的一套法家学说。他带着著名法家李悝的《法经》从魏到秦,终于以法家“霸道”及强国之术,获得献公信任,对秦国的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商鞅高举“变法”和“更礼”两面大旗,主张“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商君书·更法》),即为达到强国利民的目的,不必拘泥旧的习惯,也不必遵循沿用旧的礼乐等级制度。他还疾呼:“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商君书·更法》),痛斥保守者为愚蠢不肖者。 商鞅曾采用“徙木赏金”的变法,以实际行动宣传“明法”和“壹刑”的主张,建立起法的威信。为支持自己变法的观点,商鞅还提出一种进步的历史观:他认为各个时代并不相同,历史,包括礼乐制度,都是在不断变动中发展前进的。他明确提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而且“前世不同教”、“帝王不相复”,所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商君书·更法》)。这种历史观,顺应当时的历史潮流,反映了大转折时代思想、精神的新解放。 商鞅第一次大规模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布“垦草令”,以一系列措施推动开垦土地、鼓励甚至强迫人民发展农业生产;再次编造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将人民用军事的组织形式编制起来,其实也是镇压人民的手段;此外还有奖励将士,禁止私斗,规定二十个等级爵制,辅以特权和待遇,以及奖励耕织、发展经济等。商鞅通过辩论战胜保守的对手,并通过严厉镇压手段推行新法(13),还将国君直接任免官员的县制推广到30多个,并逐步增加。他的变法,产生了明显的效果。 后来,又第二次大规模变法,进一步废除土地国有,颁布“开阡陌封疆”(也称“决裂阡陌”),普遍实行县制,并迁都咸阳。之后还陆续推行“初为赋”、统一度量衡等措施。 法家旨在国富兵强以称霸天下,大力奖励军功,鼓吹“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依附以家次。有功者显劳,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商君列传》)。有了这个制度,人不问出身,只要地种得好,杀敌杀得多,可以一级一级往上爬。从此,除皇亲国戚外谁都不是贵族。高官厚禄地位再高,也不是贵族。因此,秦的军功地主,是战国七雄中比重最大权势最高的,而且“将位在相位之上”。 如果说商鞅的“变法”主张众所周知的话,那么,知道和了解商鞅也主张“更礼”的人,就少多了。其实当时的“变法”是和“更礼”紧密结合一体施行的。 鼓吹法家思想的商鞅,为什么能在秦国成功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 一方面,秦人保守势力一直强大,极力主张立足于自己传统文化,而孔子首创的儒家学说,在秦国一直没有大的影响。荀子便说秦国“无儒”。孔子周游列国十余年,也“西行不到秦”。秦昭襄王也曾怀疑周公所制礼乐文化中萌生出的儒学,“无益于国人”(《荀子·儒效》)。 另一方面,秦文化传统与法家之间,却天然存在亲和力。对此古人已有所见,如《淮南子·要略》指出:“秦国之欲,贪狠强力,寡义趋利……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参陈明20页) 再一方面,战国时期的儒家代表人物,除孟子外便是荀子。对于孔学的继承,孟子以扬“仁”见称,荀子以隆“礼”为重。“礼”之于孟子,只是其“四德”之一,不过是“仁、义”之节文而已,远不如“仁、义”二德那样具有实质性意义。然而对于荀子而言,礼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意义。荀子以“礼”、“法”并举,还提出了“法后王”的思想,“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大略》),可谓荀子政治思想学说的基本纲领。(14)李泽厚曾称荀子是儒家通向法家的桥梁。《中国儒学》则形容两周最后一位儒学大师荀卿,“竟在儒学的巢穴里孵化了两位法家的巨子——韩非与李斯”。(15)李斯和韩非先后都来到秦国,不全是偶然。 尽管商鞅后来被秦惠文王车裂处死,但“秦法未败也”(《韩非子·定法》),变法导致秦国“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史记·李斯列传》)。商鞅变法更礼,也在秦国创造了法家思想充分发展的新机遇。后来当秦王嬴政即位并读到荀子另一法家高足韩非的文章——《韩非子·五蠹》时,文中“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等语令秦王大为感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秦惠文王时期秦国在商鞅变法基础上更有飞跃发展,秦从列国广泛引进公孙衍、司马错、巨子、张仪等诸子百家各种人才。 嬴政时期,秦国已经大量吸收西周和中原各国文化,也拥有来自东方各国的许多人才担任“客卿”。连担任丞相的李斯也是客卿。当秦始皇怀疑外来人中多有间谍,想下“逐客令”时,李斯写出著名的《谏逐客书》,称秦国崛起的过程,如果没有许许多多外来人士建功立业,秦国怎能强大?接着指出秦王所有的昆山之玉、明珠、名马、“树灵鼍之鼓”等等,都非秦所生;宫中“郑卫之女”、“佳冶窈窕”之“赵女”,以及“《郑》、《卫》、《桑间》,《韶》、《虞》、《武》、《象》”(16)等乐,都不是真正的秦国之音,都是“异国之乐”。真正的“秦声“有什么呢”无非是“击瓮扣缶,弹筝搏髀,而歌乎呜呜快耳目者”之类,现在放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不就是为“快意当前,适观而已”吗?最后秦王醒悟,废止了《逐客令》,恢复了李斯的官职。由此可见,秦国当时宫廷礼乐既有西周礼乐的影响,继续上演《韶》、《虞》、《武》、《象》等古乐,同时还充斥着大量来自六国的新乐(《郑》、《卫》、《桑间》)和来自卫国、赵国的女乐。 法家主导下的改革矛头,直指旧贵族群体,极大提升了秦国战争机器的实力。尽管当时其他六国也先后实现“变法”,但秦之变法是最为成功的。 秦的政治制度即秦礼,是建筑在专制集权、暴力镇压和大规模惨烈的杀伐之上的。据学者统计,至秦王朝建立之前的一百年中,有记载的秦国杀人数超过一百二十万(17),其中包括空前惨烈秦赵之战,一夜尽坑赵降卒四十万!秦的统一,包括所谓“秦礼”,就是建筑在这样黑暗残暴的武力征伐及大肆屠戮之上的。 在西周礼制下的等级社会,在天子、诸侯、卿大夫等各级贵族底下,有平民,有群氓,有“野人”。人分三六九等,从来就不平等。既然不平等,当然严分高低贵贱,重要的是君臣父子、长幼尊卑有序。这种森严的等级秩序,孔子叫礼,秦始皇则叫法。在秦国,礼就是法,法就是礼,秦法就是秦礼,这是一种转型后的新礼制。 统一全国的秦,疆域辽阔,东至大海,西至临洮、羌中,南至象郡,北据河塞。秦嬴政成为秦始皇后,强力推行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等举措,以巩固中央集权,加强各地文化经济的联系交流。秦之礼乐文化(包含各种制度法规行为准则)即“秦礼”,也必然跟随政治军事上的高度一体化的实现,而加快新的一体化进程,同时加快推广。 “礼”即“礼乐”制度的简称,秦礼建立,也离不开与礼“相须为用”的“乐”,尽管秦王朝立国短暂,史料缺乏,但秦礼重要成分之“乐”也有一些线索可寻。 例如,兼并六国的战争,秦每破一国,便在秦都咸阳仿建该国宫室,还“将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些“美人钟鼓”,当包括各国宫廷歌舞乐伎和众多乐器。因此,“六王毕,四海一”,也是一次大规模的乐舞文化的搜罗总括,秦都咸阳成为当时全国乐舞艺术荟萃的中心舞台。 秦并天下之后,不仅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还下令将各郡县兵器集中于咸阳,“消为钟鐻”,还将“讲武之礼,罢为角抵”。销毁天下兵器,显然秦始皇是为强统一维护内部稳定,而所铸造的编钟、铜钲之类乐器,按秦始皇好大喜功的性格,可以推想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极其宏伟壮观,秦王朝通过“王者功成作乐”盛举,极力彰显其所建立的空前伟业。 为适应大一统政治需要,秦始皇还建立相应的一整套国家机构,包括掌管宗庙祭祀之礼仪乐(雅乐)和专供其娱乐观赏之乐(俗乐)。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秦代设立了主管乐舞的两大机构,一是“太乐”,一是“乐府”,分别隶属于“奉常”和“少府”两个职能不同的部门。“太乐”主要掌管宗庙祭祀和宫廷礼仪等活动中的乐舞乐曲,当属雅乐;“乐府”则是掌管供皇帝及宫廷贵戚享受的乐舞歌唱,以及乐人教习,主要是“俗乐”。前者也可以说是“国家”机构,是“外朝”为“外”,后者则是“宫廷”机构,为“中”为“内”,两者合称为“中外”。(18)1976年陕西临潼秦始皇陵建筑遗址内曾出土一枚错金银纽钟,装饰华丽精致,连腔体内壁也有摹印的卷龙纹,为先秦出土钟类乐器所罕见。钟纽一侧还镌刻小篆铭文“乐府”二字,表明原属秦宫廷之物,放置于少府管辖的“乐府”。学者推测可能是秦始皇死后移置陵园寝殿,备奏乐助祭之用。(19) 我们认为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秦始皇陵会不会与汉代景帝陵那样,周边也有象征国家和宫廷各种机构的随葬坑,那么,秦“乐府钟”,有没有可能就是秦“乐府”或“少府”随葬坑内的一件随葬品? 秦乐府钟的出土,说明秦代宫廷设有乐府的记载可信,乐府并非汉武帝时始有,早在秦代已经有。 总之,政治上空前强大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也是各国礼乐文化和音乐歌舞的大交流大融汇,是继春秋战国以来各文化圈音乐文化多样化发展之后,一次强力推进的建立一体化格局的新尝试。 四、秦礼对后世的影响 商鞅变法更礼的思想,对其他各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对儒家学者也有一定影响。儒家经典文献《礼记·乐记》,便强调了礼乐文化的发展变化,以及不同世代礼乐不同和合理性,如《乐记·乐礼篇》明确指出: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乐记》的成书年代一直有争论,有人主张成书于汉代,也有人主张作者可能是先秦的公孙龙子。更多人认为该书是先秦以来不同世代思想成果的传承累积,最后再于秦汉时期写定,这是我国早期文献定本形成的普遍现象。《礼记·乐记》提出上述观点,显然与秦国商鞅变法更礼的思想如出一辙,这既是孔子对夏商周三代礼乐传承变化认知的合理发展,与东周以来尤其是战国时期的秦国的变法更礼思想,也不无关系。很可能是当时现实生活中,旧的礼乐等级制度不断被突破和忽视的时代精神反映,是当时比较开放的社会思潮的一种反映。 短暂的秦王朝,经过多年残酷兼并战争,还加强实行严刑苛法,高度压迫人民,压榨人民,严重激化各种社会矛盾,转瞬便灰飞烟灭。但秦的各种制度文化仍被继续传承。 吴小如主编《中国文化史纲要》认为:周礼作为深厚政治制度,春秋战国之后可以说不复存在,但其作为伦理道德规范,并未在中国社会消失。其实更重要的也许是,周礼的许多内涵,许多成分,通过演变转型,其实继续存在,仍相沿袭。例如,汉初虽行黄老之道,对儒家和周礼有所排斥,但儒学与传统礼制仍有传承,甚至还有发扬光大。 例如,虽然汉高祖刘邦历来鄙弃儒术,“不喜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即刘邦)辄解其冠,溲溺其中”(《史记·郦生传》)。但即位后,知道马上得天下,不能以马上治之。刘邦仍让儒者叔孙通来制定朝廷礼制,以严格上下尊卑的等级差别。当见群臣在叔孙通指挥下,分班朝贺如仪,刘邦始知当皇帝原来如此威风,乐得合不上口。叔孙通也就成为汉王朝礼制的主要创建人。 按叔孙通既通儒术,又主权变,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由此可见,秦朝也有熟知周礼的儒生为其服务,并没有全部坑尽杀绝。叔孙通认为“五帝异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看来,他既知道孔子所说三代礼乐之损益变革,也深受商鞅为秦“变法”、“更礼”思想的影响。他所主持制定的汉礼,据说正是“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汉书·叔孙通传》),也就是糅合了周礼与秦礼,是一种创新体例。余英时先生指出,叔孙通是否有“古礼”为依据,大为可疑。因为鲁地儒生便拒绝参与叔孙通制礼。叔孙通曾任秦廷博士,所说“秦仪”则“巩怕确是货真价实的”。所以,余英时认为汉廷所订朝仪其实就是秦廷“尊君卑臣”的礼节。朱熹也早就指出,叔孙通制定的朝仪令“群臣震恐”,不敢失礼者,“盖只是秦人尊君卑臣之法”(《朱子语类》卷一三五)。(20) 汉初鲁国诸儒生,不支持叔孙通为新朝制礼作乐,反受叔孙通嘲笑:“若真鄙儒,不知时变。”(同上《叔孙通传》)有意思的是司马迁在《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中,也称赞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可见这位儒者颇能随机应变,与时俱进,广受赞誉。 即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也不是儒家便能一统天下。所谓“汉承秦制”,“秦礼”之中的许多制度、规范,其实都被汉代统治集团重视和继承。比如汉宣帝便“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天下”。其子汉元帝则柔好儒,对他父亲的做法颇不以为然,最终引来宣帝发火,作色训斥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可见,汉代礼仪制度之内里,仍多承袭秦代之政制,而非全盘恢复西周的旧礼制。 美籍华人学者许倬云指出:“中国真正的熔铸成为一个完整的个体,不在汉初的郡国并建,不在武帝的权力膨胀,而在于昭、宣以后逐渐建立其政权的社会基础。”(21)可谓见识超人。 汉代礼乐文化在前朝各代礼乐的基础,也有自己的损益发展。汉武帝时在董仲舒的呼吁推动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且“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汉书·董仲舒传》)。由此,开始了两千多年来儒家思想学说的统治地位。董仲舒被当时奉为“群儒首”(《汉书》本传引刘歆语)、“儒者宗”(《汉书·五行志上》班固语),也被后来史家视为先秦儒学孔、孟、荀三大家之后,能够与他们并立的儒学大家。(22) 余英时先生也指出,汉代是一个统一大帝国,要想长治久安,不能不把家族吸收进帝国系统,因此也要把个人吸收在此大群体之中,这是汉朝用“孝”(“孝廉”)为取士标准的一大要因。从前“孝”只是私德,是个人的德行,现在却变成了公德,与帝国秩序有关了。由此可见汉代礼制在前代传统的基础上,也有新的演进。但汉代“孝”既然已“制度化”,也就容易成为博取名誉地位的一种手段。当时实行“三年之丧”,汉末有些人甚至守丧二三十年,久而久之,不免把个人的真性情汨没了,流于虚伪的形式。(23)所以,这类“举孝廉”式的伪君子,成为当时民歌谣曲的讽刺对象,产生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之类揭露他们的传世谣歌名作。 汉代的礼乐制度,在周礼、秦礼基础上有新损益新发展。吴小如《中国文化史纲》指出:汉代儒学承亡继绝,重建礼制,将已经支离破碎的周礼重新调整改造,使其更加规范化、世俗化。周礼从施行于贵族社会上层的礼仪,一变成为社会各阶层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并且在大到治国理家、求学问道,小到婚丧嫁娶、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等诸多方面,具体化为精细而烦琐的守则,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周礼的一种转型。 汉代推行礼制有好的方面,一个大的发展方向是世俗化,包括具体而细微的人生守则,约束了社会成员正常的欲望追求和情感宣泄,强化了尊卑观念和等级意识,从而铸造了封建时代中华民族温、良、恭、俭、让的精神风貌。汉代礼制的世俗化,还包括许多传统节日形成定制,诸如元宵节、清明节、乞巧节、重阳节等许多节日,至今仍广受认同,在现实生活中存留延续。 《中国儒学》指出:儒学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不论是孔子的“仁”,还是周公的“礼”,它借以产生和立足的基点,一是血缘宗法关系,一是封建等级关系,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就是这种关系的根基与起点。(24)到了汉代,虽然实现儒学独尊,推进儒家崇尚的礼制,但内里体现的仍离不开专制大一统的政治要求,诸如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藩王势力,建立三纲五常,标举孝道等等,并与刑、政紧密联系,作为严格约束内部各种关系的准则。 由此可约略窥见,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所推行的礼乐制度,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制度等,其实仍有法家的身影,仍是“儒表法里”的结构。汉代的礼乐文化,其实也是杂霸王道以行之。或许,我们可以认为这其实是一种“周礼其表”、“秦礼其里”,或“周礼、秦礼互补”、“周礼、秦礼相需为用”的关系。总之,秦礼在很大程度改变了周礼,改变了孔子所向往的理想形式。 如前述,秦之所以能最后统一天下,创建大一统王朝,离不开它政治、经济、军事以及文化制度的变革。其与周人不同之大者,一是废除封建而立郡县。秦人所以能削平六国,它采用中央集权、郡县乡里,统一法令,“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是其中关键之关键。二是设立二十等爵之制度。以源于皇权的政治性身份结构系统,取代商周以来的血缘性身份结构系统,“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天下士农工商无不成为帝王直接支配控制的编户齐民。这两者均是“专用天下适己”的专制组织,保证了天下为一姓之天下。此种制度,“行于中国二千年而不易者也”。这就是谭嗣同《仁学》卷上痛斥的“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 依据陈明先生的分析,如果说西周由分封诸侯建立城邦而形成“国家”(state)与“社会”(society)二元合一的结构,那么,商鞅变法后,秦国所建立起由政府彻底控制的耕战合一的行政组织系统,“社会”(society)被“国家”(state)完全吞并,则必然导致新型的霸道政制,替代传统的王道政治。以后汉代继承秦朝的所谓法治政体,“国家”(state)与“社会”(society)二元分离的结构模式,在秦亡后继续存在了两千年之久。儒家知识分子作为士大夫群体进入帝国官僚系统之后,他们就成为state与society双方矛盾冲突的“显示屏”和“调节器”。(25) 深通中国古代政治的毛泽东,曾经写诗反对否定秦始皇:“劝君莫骂秦始皇,百代都行秦政制。”这是非常深刻到位的观察,精辟揭示了中央集权的秦国制度文化亦即“秦礼”的久远影响,真可谓一语中的。 五、结语 过去长期只知道儒家影响深广,不知道儒表之下还有法家之里。尽管五四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科学两面大旗,批判横扫的锋芒直指孔家店,“文革”时期的“批林批孔”,更是完全彻底批判“孔老二”,结果,却发现秦始皇和法家的阴暗面大被发扬,造成一场封建法西斯沉渣泛起的空前浩劫。这才重新认识传统思想文化“儒表法里”、“儒法结合”等问题。同样,过去我们只关注了周礼的深广影响,周礼似乎持续不断存在,其实,“五帝不相沿乐”、“三王不相袭礼”,每一时代各有其礼乐举措。当孔子浩叹“礼崩乐坏”之时,礼乐文化的转型新契机,其实正悄然来临。 秦国地位西陲,曾努力学习借鉴华夏礼乐文化,但仍有自己深厚的文化传统。商鞅等举行的“变法”众所熟知,但同时并举的“更礼”,却少见关注,其实它们都是秦国崛起的重要条件,为秦之崛起铺设下宽敞大道,同时,也建立起不同于周礼的适应大一统趋势的新“秦礼”。到了汉初,周礼、秦礼受到刘氏王朝的高度重视,被结合运用,这为汉承秦制、也为后来“百代都行秦政制”,奠定了新的坚实基础。 笔者在《中华艺术通史·秦汉卷》第一章中曾说,秦王朝建立相应的礼乐制度,影响深远,一方面加速促进文化的融合与统一,反过来,文化的融合与统一,又会促进、巩固政治的统一;而“秦以后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这两者的关系始终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形成一种顽强的再生机制。政治的分裂总是短暂的,文化的凝聚力、向心力则能促使其很快弥合:文化共同体血肉相依,又有赖国家权力机构的强大维护而更不可分割。秦、汉便是这种机制的滥觞时期。”(26) 周礼、秦礼被后世不断因袭、不断损益、不断发展,汇成了中华礼乐文化的核心结构,为中华文化传统的积累、为社会的延绵稳定、为再大冲击也不至于中断的数千年之久的中华命脉之维系,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 近代中国社会面临“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等一切方面,几乎都遭遇前所未有的新疑惑新难题。旧的礼乐文化,有许多陈旧发霉的内容及形式,无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需要清理、批判、扬弃,甚至彻底破除。有许多有价值有生命力的优秀传统,需要认真整理、努力继承、发扬光大,它们还将成为全球化一体化格局下文化多元发展不可或缺的积极要素,成为中华文化自觉的象征和旗帜。 深入研究中国古代礼乐文化,此其时也。 说明:本文据笔者在“探索中华礼乐文明新体系”学术研讨会上发言稿的一部分扩充而成。 注释: ①陈炎:《中国审美文化史》,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0年,第48页。 ②翁礼明:《礼乐文化与诗学话语》,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7年,第61页。 ③吴小如主编:《中国文化史纲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1页。 ④林剑鸣:《秦史稿》第二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5、18页。 ⑤同注④,第25页。 ⑥转见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以中古士族现象为个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第19页。 ⑦同注④,第80页。 ⑧爰田制,就是国家定期将土地(包括新占领的土地)按上、中、下三等分配给奴隶耕种,不分“公田”“私田”,劳动者将产品以“彻”的形势上缴给奴隶主。奴隶主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定期更换奴隶耕作的田地。在战时则需替奴隶主出征打仗。参阅林剑鸣《秦史稿》,第76页。 ⑨同注④,第93、97页 ⑩同注④,第157页。 (11)如蔡锋《试论秦国的礼俗及其对统一六国的影响》(《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04期)等文,不一一列举。 (12)卫鞅到秦后受重用,封为商君,故史称商鞅、商君。 (13)据说他在渭河边一天就杀死触犯法令者七百余人,还将议论法令的人“前之于边城”。见《史记·商君列传》“集解”引《新序》。 (14)谢祥皓、刘宗贤:《中国儒学》第四章第二节“‘隆礼’与‘重法’”,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版,第98页。 (15)谢祥皓、刘宗贤:《中国儒学》,第3页。 (16)此处引文标点,从李纯一《先秦音乐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年,第155页。 (17)日本学者西屿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统计,转参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第21页。 (18)古代典籍中常见天子明令“颁示中外”或发生什么事导致“中外震惊”,往往指朝廷之内、之外,并非中国、外国。 (19)参阅袁仲一《秦代金文、陶文杂考三则》,《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4期。 (20)余英时:《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载其《中国思想传统及其现代变迁》一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00、301页。 (21)许倬云:《求古篇:西汉政权与社会势力的交互作用》,台北:经联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转见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第32页。 (22)同注(15),第149页。 (23)余英时:《中国近代个人观的改变》,载《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64页。 (24)同注(15),第821页。 (25)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第15、25、31页。 (26)李希凡主编:《中华艺术通史·秦汉卷》第一章《大一统国家的音乐艺术》(秦序撰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6页。标签:儒家论文; 中原文化论文; 贵族精神论文; 贵族等级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先秦时代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 荀子论文; 孔子论文; 商鞅论文; 周公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原论文; 法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