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直觉思维的思维形式--兼论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_直觉思维论文

论直觉思维的思维形式--兼论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_直觉思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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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思维是一种普遍存在而又颇具神秘色彩的思维。在科学发现、发明创造、艺术创作以及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感受到它的存在。但由于直觉思维不像逻辑思维那样可以分析为清晰的思维过程,而经常是突如其来的、瞬间即逝的,因此对于它的本质,人们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我们认为,决定一种思维本质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其思维形式。一定的思维形式必然会构成一定的思维类型,并产生相应的思维特征。因此要研究把握直觉思维的本质,从根本上就要弄清楚直觉思维的思维形式是什么。抓住了这一点,就能够抓住直觉思维的本质。

(一)

逻辑思维的基本思维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由此决定着逻辑思维的本质和特征。逻辑思维的思维形式是逐级建构的。人们以概念为思维的细胞,在概念的基础上构成判断,在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推理,由已知的东西出发得到新知。由此决定了逻辑思维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是一种分析性的、程序性的、论证性的思维。

那么直觉思维的思维形式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是知识组块。

所谓知识组块,是主体在以往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经过主体思维的加工整理,按照一定的结构而系统地存在于主体大脑中的知识组合。主体在认识实践中,总是不断地获得知识,积累经验,并不断地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新的认识活动。这种不断反复的认识过程,使得主体头脑中的知识、经验逐步地围绕着一定的问题而形成一个一个的知识组块。随着知识组块的不断增多,主体的知识和经验就越来越丰富。例如,我们初学象棋,只是学会一些走棋的规则,而当我们成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棋手,就会在头脑中形成一个一个的“棋局”。这些“棋局”实际上就是知识组块。这种棋局与走棋的规则不同,规则只是告诉我们如何运用棋子,而“棋局”则告诉我们如何应付一种局势,如何摆脱一种困境,如何将对方“将死”。也就是说,知识组块是围绕着问题而形成的,是针对着问题而存在的。

因此它们是一种“问题模式”。在掌握了大量的知识组块的基础上,主体遇到问题,就可以超越判断、推理的逻辑过程,而迅速地整块地调用这些知识,对事物作出直接的判断,达到对事物的直接的领悟和理解。这就是在进行直觉思维。美国人工智能专家西蒙认为“直觉实际上是一种再认”,“专家需要解决的问题太多,时间有限,因此解决问题主要靠再认。”因此,“一个人只有对非常熟悉的东西才会有直觉。”西蒙认为,“专家与新手解决问题的不同点在于,专家不是从目标向回走,而是扩展已有的知识去解决问题。”专家解决问题与新手区别,主要是:第一,专家不注意中间过程,可以很快地解决问题;新手需要经过很多中间过程……。第二,新手先明确目的,从尾到头地解决问题;而专家则通过再认,从头到尾地解决问题;第三,专家更多地利用直觉,即根据生活经验的表征来解决问题;新手则更多地依赖正规的方程式解决问题(注:西蒙:《人类的认知》,第109—136页。)。西蒙的论述虽然不够全面,但从中可以看出,人们之所以能够产生和运用直觉思维,是与他们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分不开的,而也只有当这些丰富的知识、经验以整块的形式介入到思维之中,才能使思维越过“中间过程”,越过“正规的方程式”,而形成直觉思维。因此我们认为,直觉思维的思维形式是知识组块。把握了这一点,就能对直觉思维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二)

人们通常所说的直觉思维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再认型直觉;一种是顿悟型直觉。虽然这两种直觉在表现形式上差异很大,但我们认为,它们都是以知识组块为基本思维形式的。

先来看再认型直觉。这种直觉思维大量地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初次见面,往往赁借少量的信息,一下子就能判断出对方或者忠诚坦白,或者老谋深算。有经验的医生,一看病人的气色,就大致地判断出病人的病情。军事指挥员在战场上,一见战役势态图,很快就明了战场的形势,并迅即下达作战命令。这些都属于再认型直觉。其所以能出现上述情况,都是因为这些思维者由于平时反复的实践,积累了某方面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在他们的头脑中,对各种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归类,形成了一个一个的知识组块或问题模式。当遇到问题时,他们就迅速地从大脑中检索出相应的“模块”来,直接地判别自己所面对的问题属于何种类型,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去解决。这是一种对问题的再认,是匹配、再认基础上的直觉。西蒙所谓直觉,主要就是指的这一种直觉。在这里,知识组块作为基本的思维形式发挥着关键作用。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只有那些经验丰富的军官才具有当机立断的直觉能力,而一个处于见习阶段的年轻军官,遇到问题则只能运用逻辑思维,反复进行分析、推理、思考、论证。还有面对同样的商业政策形势,有经验的经理很快就产生直觉的预感,而管理学院的学生却要花很多的时间去分析,仍然理不出头绪来。

再来看顿悟型直觉。顿悟型直觉,不像再认型直觉那样普遍存在,它往往产生于科学发现和艺术创作之中。阿基米德在躺进浴盆的那一瞬间,领悟出浮力原理;门捷列夫在提着箱子踏上火车的那一刹那,头脑中闪现出元素周期律。这些都是顿悟型直觉。顿悟型直觉又被称之为灵感。它是指人们在认识某一事物或思考某一问题,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偶然因素的启发,答案突然在头脑中产生。顾名思义,顿悟型直觉,最大的特点就是“顿悟”,是“突现”。这种直觉思维是人不能直接控制的一种思维,因此它显得非常神秘。我们认为,尽管顿悟型直觉神秘莫测,但它仍然是以知识组块为其基本思维形式的。

顿悟型直觉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必须以思维者大量的前期的研究和思考为基础。思维者为了解决问题、左思右想,在头脑中对信息材料进行逻辑加工。如果信息材料充分、够用,推理、论证比较顺利,那么问题就被正常地解决了。但是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信息材料不充分的情况,这样就使得主体头脑中围绕着问题而建构起来的解题方案出现了某些“缺环”,存在着“空白点”,导致解题思路中途被“卡”。由于思维者对问题孜孜以求,使得大脑皮层相应的部分被“激活”,思维处于“激射”状态。处于这种状态下的思维者大脑中,一方面是由强烈的解题欲望而建立起来的一触即发的“优势灶”,另一方面是存在着一个有缺陷的不完整的知识组块。这时,如果思维者的某一猜想,或以潜在形式存在于记忆库中的信息突然涌现,或者受到某外部信息的启发,恰好能够填补这一思维的“缺环”,那么就会使其受阻的思路迅即畅通,瞬间达到对问题的豁然开朗,从而在顿悟中实现对问题的领悟。这就是顿悟型直觉发生的机制和过程。很显然,由思维者前期思维加工而产生的带有某些缺陷的知识组块的介入,在这里起着关键性作用。正因为有整块知识和介入,才能使思维在瞬间切入问题,达到对问题本质的“顿悟”。在这里,使知识组块完善化、完整化和对问题的领悟是同时完成的。如果没有整块知识的介入,那么无论受到什么信息的启发,也不会出现“茅塞顿开”、“思接千载”的思维跨越。

(三)

正因为直觉思维是以知识组块为基本思维形式,因此就决定了它与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本思维形式的逻辑思维存在着全面的对立。这种对立主要表现在:概念、判断、推理作为逻辑思维的思维形式是分析的、逐层建构的,而直觉思维的知识组块则是综合的、以整体形式出现的。因此直觉思维无不表现出非逻辑、反逻辑、超逻辑的特征。

首先,直觉思维是对逻辑程序的压缩与简化。由于直觉思维是在知识组块基础上进行的,而知识组块是对以往知识、经验和思维成果的积累,以知识组块为思维形式进行直觉再认,就可以省略中间推理,把按照逻辑程序逐步进行的逻辑推理压缩、简化而成为对问题的一种直接的判别。例如在解决导电之类问题的过程中,面对一个湿木块,有人马上就可判定,这个湿木块能导电。这是因为他省略了中间推理:含水的物体是能导电的,湿木块是含水物体,所以湿木块是能导电的。由于这些互相联系的认识在思维者头脑中以近乎整体的形式存在,所以思维者可以整块地调用它们,产生直觉思维。

其次,在更多的情况下,直觉思维是对逻辑思维的超越,成为一种反逻辑或超逻辑的思维。当主体通过综合而对事物进行判别时,主体面对一定的事实材料,通过头脑的综合加工,迅速地揭示事实材料背后隐藏的本质,从而实现对事物的“共鸣”的理解。前面提到的两人初次见面产生的直觉和判别,就是通过对方的招呼、握手、举止、言谈等许多细节综合的把握,才得出某人性格如何的直觉判断的。这里的综合判断过程是无法学原为逻辑推理的,即使问思维者本人,他也往往说不出充足的理由。至于在直觉思维中,借助联想、想象、类比而产生的思维的“飞跃”,更是无法用逻辑规则来加以说明的,因而是一种反逻辑、超逻辑的思维。

直觉思维的非逻辑、反逻辑、超逻辑特性,使它成为一种非必然性思维。但正是这种或然性思维,能够突破逻辑思维的严格限制,从而迅速的转换思路,使思维从具体有限,达到普遍一般,从一个领域跳跃到另一个领域,给人带来新知,甚至导致重大的发现。

总之,由于直觉思维以知识组块为基本思维形式,因此使得它与逻辑思维产生全面的对立。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本思维形式的逻辑思维具有间接性、分析性、程序性、论证性特征,而以知识组块为基本思维形式的直觉思维则是一种直接性的、综合性的、非程序性的、非论证性的思维。把握了这些,不仅把握了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区别,也同时抓住了直觉思维自身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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