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中国关于国际秩序变革的基本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时期论文,基本原则论文,中国论文,秩序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16)06-0008-06 关于国际秩序的理论与实践是国际关系与世界政治经久不衰的研究课题,它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总是影响乃至决定下一次世界大战能否打起来,人类文明能否安存。这正如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所言:“在我们这个时代,研究国际问题就等于探求人类的生存之道。假设人类文明在今后三十年内毁灭,其原因将不是饥荒或瘟疫,而是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1]国际秩序,主要讨论国家作为构成国际关系的基本单位,是按照什么方式和原则组织起来的,国际秩序观是关于国际秩序的看法以及关于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国际秩序的主张[2]。所谓新时期中国的国际秩序观指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关于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应该是什么样的观念。这是一项极其庞大的研究,涵盖重大背景、基本内涵、理论特征、价值取向、政策启示和实践评估等方面。本文并非就以上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而是就新时期我国关于国际秩序变革的基本原则进行阐释,这些原则虽然不能被简单地划归到以上任何一个方面,但直接或间接地与以上任何一个方面都存在紧密联系。 一、国际秩序变革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当前,西方占据主导地位的国际秩序在维护世界总体和平方面依然发挥作用,但却日益显现出效用赤字的问题。 首先,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相互交织,催生了国家的相互依存、人类的命运与共。如何建设“美好的世界”?有人提出“霸权稳定论”,主张依靠一个万能的超级大国来统领世界事务;有人提出“全球治理论”,主张弱化各国主权,彻底变革国际关系和颠覆国家地位,通过制定共同的规则来管理世界;有人提出“普世价值论”,主张以所谓的西方“先进”文化和社会制度来号令天下。然而,这些理论带来的,是近年持续的经济低迷、地缘动荡、恐怖危机、文明冲突、难民问题,世界正似乎渐入理查德·哈斯(Richard Hass)所言的“失序的世界”,变化的潮流已经不可阻挡。其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的实力相对下降,其亚太再平衡战略及其在世界其他区域和全球性问题上的“战略收缩”和“战略忍耐”态势,使得长期主导世界的美国在全球治理上的能力和意愿显著下降,世界可能需要长期面对一个没有领导的“无极世界”。再次,非西方世界的权势崛起并没有伴随相应的全球治理影响力的再分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总体上仍然限制非西方世界在国际秩序建设和完善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也成为当今全球治理总体失效的重大原因之一。最后,人类活动日益延伸至包括网络、极地、外太空在内的全球公域,但相关规则总体缺失,这容易加剧大国竞争,危害世界和平稳定[3]。 而就自身情况而言,中国也具有推动国际秩序变革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条件。 其一,中国外交出现新的风范和气质,那就是“奋发有为”。基于中国深深融入世界、与其他国家的利益汇合点不断拓展的客观现实,共享尊严、发展和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逐渐成为中国的对外大战略。中国不再仅仅通过“和平意愿”的表达来试图获得外部世界的信任,而是在摒弃革命主义世界秩序观后,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融入国际体系所获得的发展的正能量聚合起来,并将其反馈给外部世界,形成一种双向流动的发展循环[4]。由此,中国既不愿意回到“斗争哲学”时代,也意欲摆脱“搭便车”思维,力图以自身不断增长的实力以及更加积极有为的外交为世界的和平发展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这是变革国际秩序非常重要的主观条件。 其二,权势变迁为中国推动国际秩序变革奠定了客观的物质基础。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崛起,成为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5]。尽管国际格局的变化并非总能导致国际秩序的相应变化[6],但造成国际重大权势变迁的国家往往对变革国际秩序有显著的要求。当前,权势变迁及其趋势有利于中国,不管是在双边关系(如中美关系)还是在全球和地区性问题上,中国的重要性、主动性和塑造能力都将稳步增强[7],因此在新一轮秩序重建的关键时刻,中国不能缺席,因为“这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8]。 其三,国际社会对中国有所期待。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方面与中国具有共同战略利益。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在积极践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过程中,必须时时体现其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就是正确的义利观。正确的义利观要求中国对那些长期对华友好但自身发展任务艰巨的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更多考虑对方利益,而当下最为重要的事情便是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的改革与完善方面承担起相应的国际责任,积极回应第三世界的诉求,因为国际社会期待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方案。 二、国际秩序变革的五大基本原则 实际上,在探讨国际秩序变革的可能性时,还有一个重大方面需要提及,那就是中国已经具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原则性理念,这套理念可以简约概括为五大基本原则。 (1)秩序性原则,即以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不容挑衅,必须捍卫。宪章宣示了国际社会消弭战祸、永保和平的坚定信念,确立了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倡导和平解决争端,建立了止战维和的保障机制,因而依然符合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根本利益,构成了国际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制度基础。 维护以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主要是捍卫历史正义和主权正义。就历史正义而言,中国认为,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那段悲壮历史上的共同认知与结论是一道不容触碰的“红线”,也是国际社会必须厘清的大是大非问题。捍卫这些认知和结论就是捍卫历史正义、国际公理和人类良知,就是坚定维护以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中国完全没有理由去挑战在战胜法西斯基础上建立的国际秩序,也没有动机去推翻自己全面参与其中并付出巨大代价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9]。 就主权正义而言,中国认为,宪章贯穿主权平等原则,世界各国一律平等,不能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由于经历了曾经的辉煌和近代的屈辱进程,中国大约是世界大国中最为强调主权平等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新中国外交实践和外交思想的逻辑脉络表明,维护主权正义(主要是平等正义和分配正义)一直是中国特色外交的核心要义之一[10]。“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关系中的传统、原则和种种至关紧要的利益,中国差不多是当今世界上唯一提倡和实践一种国际平等主义哲学的大国,这种哲学基于主权平等不干涉和中国所称的国际政治生活民主化观念”[11]。在最深层面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核心价值如独立、平等和尊严,以及以平等为中心的现代国际正义诉求等,早在革命时期就酝酿成熟并最终转移到新中国的外交之中并逐步扎根[12]。就中国对主权正义的重视程度,可以认为捍卫以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就是捍卫主权国家体系。 (2)渐进性原则,即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不是通过推倒重来的革命主义方式进行,而是在维护秩序合理方面的同时修缮其不合理之处,最终实现国际正义。之所以强调渐进主义,是因为:第一,革命主义的思想本质及其实践方式往往导致严重的对抗、冲突甚至战争[13],作为崛起中的大国,中国有责任推动国际秩序的正义变革,但不能由此导致世界的混乱;第二,如前文所言,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当代国际秩序仍具有重大价值,必须维护;第三,为了避免历史上崛起大国全盘挑战既有体系从而导致国家“快速崛起又快速衰弱”的悲剧,也为了避免西方世界因把中国简单类比于历史上的修正主义国家而给中国带来“崛起困境”[14]。 实际上,渐进主义比革命主义更具有道德正当性,也更加需要智慧。“任何的彻底性都意味着激烈,而任何的激烈之中都会酝酿对价值的破坏”。渐进主义之所以更可取,是“因为其手段更为和缓,避免了你死我活的解决方式,它所积累和沉淀的进步也更为牢固,但也恰恰因为其‘缓慢’和不那么‘痛快’而需要更大的智慧和勇气”[15]。所以,中国辩证地认识到:一方面,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希望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变革国际秩序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与时俱进,改革完善,“这符合世界各国和全人类共同利益”[16]。 当前,关于国际秩序变革的渐进性原则最能通过“一带一路”、亚投行等体现出来。鉴于推进“一带一路”主要是以大型基建项目为主,不管中国如何“低调”,都难以避免沿线国家和域外大国的重重忧虑。它们不仅担心中国的工程建设可能恶化环境、影响生态,而且担心这会增强它们自身的经济脆弱性,加剧其对中国的经济依赖,更担心中国借“一带一路”建设推行地缘政治扩张,重塑欧亚地缘政治秩序。中国多次强调“一带一路”不是挑战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而仅仅是在中国倡议下,联合广大沿线国家和域外国家,通过相对灵活、多元、开放的合作形式,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就说,“一带一路”建设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一带一路”建设不是要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和倡议,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17]。在英国金融城发表演讲时,习近平也指出,“一带一路”是开放的、多元的、共赢的。这条路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而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18]。 (3)适应性原则,即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应顺应客观的权势变迁。国际秩序是在一定世界格局基础上形成的国际行为规则和相应的保障机制,它适应并服务于当时的权势格局,具有利益协调性、行为规范性、相对稳定性和变革滞后性。按照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的逻辑,国际权势格局与国际秩序总是要经过平衡—失衡—再平衡的动态过程,而国际秩序也只有与权势格局相匹配才能维持其稳定和效率[19]。 当前,国际形势正处在“新的转折点”上,各种战略力量“加快分化组合”,国际体系进入了加速演变和深刻调整的时期[20]。这揭示了当今世界重大权势的变迁,那就是非西方世界稳步崛起,并逐渐与传统西方世界走向权势均衡。当下非西方世界的崛起通过金砖国家合作明显体现出来,而金砖国家合作又典型地通过推动国际秩序,尤其是国际经济秩序的正义变革而体现出来。中国极为强调自身所在的金砖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群体在实现世界经济持续增长、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完善全球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并认为随着整体实力增强,“国际经济规则需要不断革故鼎新,以适应全球增长格局新变化,让责任和能力相匹配。我们要共同致力于提高金砖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国际经济秩序顺应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力量上升的历史趋势。……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倡导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确保各国在国际经贸活动中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权利平等”[21]。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坚持适应性原则,不再是如改革开放之初那样仅仅要求政治环境和经贸环境的改善,也不再是被动地提出诉求,而是主动且显著地要增强中国在当前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影响力,即“制度性话语权”。中国清醒地认识到,国际竞争的方式,已经演变为以科技和人才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较量以及以规则制定权和“制度性话语权”为核心的国际较量。但是,长久以来,在国际赛场上,规则都是别人制定好的,中国虽然可以加入,但是必须按照已经设定好的规则来比赛,没有主动权。现在,我们“就是要在新赛场建设之初就加入其中,甚至主导一些赛场建设,从而使我们成为新的竞赛规则的重要制定者、新的竞赛场地的重要主导者”[22]。 (4)民主性原则,即共存、共治和共享。所谓共存,就是共同存在,指的是各国承认其他国家的存在及其合理性合法性,尊重和维护各国基于国际法拥有的基本权利,愿意在此基础上展开良性互动[23]。所谓共治,就是共商共建,共同治理,指的是世界各国共同参与跨国事务的治理,共同迎接各种跨国挑战。所谓共享,就是共同享有,指的是世界各国共同享有人类已经创造或即将创造的所有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共存、共治和共享既构成了中国外交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24],也充分诠释了中国改革完善国际秩序的民主思维,那就是在平等包容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协作,最终实现共赢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话语经常体现出“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原则,例如,中国一贯坚持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不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25],中国不是想成为所谓的“世界警察”,更不是要取代谁。有学者在剖析西方主流国际秩序观的冲突本质的基础上,尝试构建中国的和谐秩序观,并认为,和谐秩序观下的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有一大核心特征,那就是和谐共存、互助礼遇、求同存异与多元协商[26]。 约瑟夫·奈(Joseph Nye)曾指出,尽管结合动机、手段和结果三个向度作出的道德判断带来了额外的复杂性和程度差异,但能有效避免道德推理中最常见的弊病——“单向度伦理”,即“只要带来了好的结果,那该行为及其动机就必然是好的”的简单化逻辑[27]。如果从行动过程角度看,共存是行动的动机,共治是行动的手段,共享是行动的结果,这也表明中国推动国际秩序变革的民主性原则在道义上是完整的、充分的,是真正的国际秩序伦理。 (5)吸纳性原则,即积极吸收中华传统文化积极处世之道原则。国际秩序往往也是文明和价值之争,当今的国际秩序主要是以西方价值和文明标准为主导的,自然无法客观反映出非西方世界的价值理念,也自然无法满足占世界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在促进世界公平正义方面自然有所缺失。正如基辛格(Henry Kissinger)所言,从来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全球性世界秩序,今日所谓的世界秩序只不过是欧洲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全球化的结果。世界秩序反映了一个地区或一种文明对它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正安排和实力分布的本质所持的理念,但是“在当今世界……一些历史上素不相干、没有共同价值观、只认可自己实力的实体更有可能带来冲突,而不是秩序”[28]。共同的价值观绝非以某国或某地区的局部价值与实践为基准,布尔(Hedly Bull)指出:“国际社会的未来取决于一个世界性文化能否得到保持和发展,一个真正的世界性文化不是西方化,世界性文化注定需要更多地吸引非西方的成分,这样它才能具有真正的世界性,并且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国际社会所赖以生存的基础。”[29] 中国从来不否认西方文明的价值,实际上,不管是治国理政还是全球治理,中国都认为需要积极借鉴包含西方文明在内的一切人类文明优秀成果。但无论从中国的国家利益、大国责任还是从世界的和平发展出发,中国都有必要把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蕴含的积极处世之道贡献出来。对此,中国应具有根本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牟钟鉴就指出,中华文化的以下方面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源自农耕文明的早期黄帝尧舜之道确立了民本、重德、贵和、创新的中华发展方向,成为中国文化之根;孔子孟子集三代之大成,阐发仁者爱人、义者利人的做人治国之道,形成以仁为首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以忠孝为核心的“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成为2000多年中国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以儒家为主导的中华文化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强调“和而不同”“有容乃大”;另外,“天人一体”的宇宙情怀、“天下一家”的人类情怀、“中和之道”的协调智慧对于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也是意义重大[30]。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就强调,“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31]。中国要善于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32]。 三、总结:三大统一 爱德华·卡尔(Eduard Hallett Carr)在论述社会科学起源时指出:“希冀实现某种目标的初始阶段是人类思维的主要基础,愿望是思想之父,目的激发研究活动。”[33]正是出于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的目的,中国才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关于国际秩序变革的原则性理念,这五大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基本特征与价值取向,具体表现为以下三大统一。 第一,秩序与正义的统一。中国推动国际秩序变革,除了出于国家层次上的利益需求外,还有体系层次上的价值追求,核心是中国对整个国际体系的基本态度。笔者把秩序与正义归结为两种最基本的态度。所谓的秩序,不是指世界政治经济的“一切安排”,而是指生活在国际社会的成员国相互共存的“最低条件”。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以来,主权制度构成了“最低条件”的主要内容[34]。所谓的正义,包括“个人正义”“国际正义”与“世界正义”,不管正义被怎样解读,它总是在探究资源应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正地分配[35]。正是在最基本的态度问题上,对秩序与正义的不同偏好构成了三种截然不同的立场。秩序取向是这样一种价值观:秩序是国际社会的根本,应该把保持秩序、维护现状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正义取向则把正义看作国际社会的终极价值,认为为实现正义可以牺牲秩序,“救世主式的手段”可以被运用;“中间道路”认为,秩序是正义的前提,应当在遵守国际社会基本秩序的前提下逐步促进不合理秩序的正义变革,从而实现秩序与正义的辩证统一[36]。 中国关于国际秩序变革的五大基本原则充分地表明中国坚持“中间道路”。中国坚持捍卫以主权平等为核心的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并维护至今在全球治理方面依然发挥重要作用的其他秩序;同时,中国不断推动秩序的正义变革,使之更多地反映非西方世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理念。由此可见,中国与国际秩序的互动关系远比“维持现状”与“修正主义”两分法复杂,在现有秩序中崛起的同时“依法抗争”是中国国际秩序观的显著特点[37]。对此,布尔有经典概括:“任何形式的正义,唯有在某种秩序的背景之中才能成为现实,而且只有当存在着一个在某种程度上确保社会生活的基本或者主要目标得以实现的行为格局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追求更进一步的或者从属的目标。”[38]但“我们不能因此认为,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优于正义的……不能因为某个特定制度或者行为方式有利于秩序的维持,就认为该制度是合适的或者这样的行为方式应该被加以采纳”[39]。 第二,国家利益与大国责任的统一。中国推动国际秩序变革显然首要的是为了实现自身国家利益,这不仅因为我们依旧生活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而且因为国家利益而非共有利益仍然是中国外交的根本依据。对当下的中国而言,最大的国家利益就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目标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今天,我们13亿多人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这一伟大目标。”[40]包括改革和完善国际秩序在内的所有治国理政思想和实践都要服从于和服务于这一最大的国家利益。此外,新中国外交史中存在的与生俱来的“内向性”(压倒性的国内功能)[41]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执政党合法性[42],都要求国家利益必须是中国国际秩序观的核心价值取向之一。 但是,作为崛起中的大国,尤其是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总体定位下,中国又有责任和义务推动国际秩序适应客观的权势变迁,缓解乃至消除当前依然存在的“结构性暴力”,实现共享尊严、安全和发展。实际上,新时期中国外交的诸多理念与实践均反映出中国的大国责任思维。例如,中国的发展不是去动别人的奶酪,而是要与各国一起做大合作共赢的蛋糕;中国的目标不是去搞所谓“势力范围”,而是要打造利益和命运共同体;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不是去争什么主导权,而是要为各国共同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中国发起成立亚投行不是要另起炉灶,而是要完善现今金融体制,克服融资“瓶颈”;中国在南海自己的岛礁上开展必要的建设不是去针对谁,而是要改善驻守条件,提升驻守能力,并履行作为南海最大沿岸国应尽的国际义务;等等。正如多伊奇启示的那样:“(国家应该)更多地去追求人类的团结和智慧……更多地追求家庭或朋友的集体,而不是养鸡场中强弱的次序。”[43] 第三,中国特色与包容互鉴的统一。五大基本原则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如捍卫主权原则,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国际秩序须纳入中国文化因子,等等。但是,强调中国特色并非要设立一种新的“中国例外主义”,也并非把中国特色绝对化普遍化,更不是要树立中国版本的“一元论”,而是在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的同时促进包容互鉴、协商对话,毕竟多元多样的世界现实决定了任何一种特定或地方秩序的经验都不足以扩大和应用到更大规模以及更为多样的世界中[44]。王赓武认为,中国一直希望竭尽全力地完善以下三个已有的并体现多元性的制度框架:一个平衡的、受到一定限制的多级体系;一个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全球市场经济,其中所有的成员在越来越多的层次上相互依赖;一个由多个现代的、理性的、世俗的文明组成的世界[45]。习近平也指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全球治理规则体现更加公正合理的要求离不开对人类各种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46]这些均体现了中国特色与多元借鉴的统一。 [收稿日期]2016-03-28论新时期中国国际秩序改革的基本原则_国际秩序论文
论新时期中国国际秩序改革的基本原则_国际秩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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