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转型理论_市场经济论文

道德转型理论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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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转型是今日中国社会从传统迈向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历史现象。选择这一重要历史现象作为剖析与认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富有意义的独特视角是十分必要的,它本身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伦理学的范围。

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转型的现实依托即是改革开放的宏观社会环境。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在一个十分复杂的交错时空坐标中经过慎重选择而获得的中国社会发展模式指向。一方面,它是对以往建立在一个十分落后的物质生产力水平之上的被扭曲变形的计划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又必须接受西方发达国家(前发现代化国家)的种种压力和影响。后发现代化与前发现代化有一个很大的时代落差,我们找不到,也不存在与发达国家社会发展的同一起跑线。这就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必迥异于19世纪以前原始的市场经济模式。因此,中国的改革进程呈现出一幅既保留了自然经济格局中的旧习、又存在早期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危机和现代社会发展的种种弊端共存的复杂样态。矛盾并行的双轨体制、社会利益的重组再分、改革进程的步履艰难,营造了社会道德转型的复杂时空背景。当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工业文明精神和后工业文明精神通过新的生存方式而渗入人们的生活世界中时,中国民众的伦理精神世界开始发生冲突和裂变,出现了新旧交织、传统与现代混杂的道德格局。虽然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洗中,工业文明的人本精神和技术理性开始为一些现代主体所认可,但传统伦理的宗法、血缘、情感、人情等自在文化因素仍顽固附着于多数中国民众身上。不仅如此,后现代的文化伦理心态(如物质生活富足以后的精神失落)也自西方悄悄地超前进入中国民众的生活之中。这样,旧有的隐性道统惯性、计划经济道德、西洋道德、市场化取向改革过程中成长着的新道德因素构成了当今社会道德转型的四维时空背景,并在当前的特定道德域中形成了新一轮的争逐和消长。

(一)旧有的隐性道德

从民族性的高度考察我国传统伦理,就会发现其最显著的特点是根深蒂固的血缘观念(血浓于水是其恰当表述)。传统伦理道德植根于家族血缘,家国一体的文化特质把各种层面的社会组织都变成或看成一个以家族为范型的伦理实体。一方面,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的长期存在,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天然”形式,而在非常分散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君主专制统治;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哲学从一开始就以人伦关系为基点,把伦理道德作为哲学思考的重点,使伦理观与宇宙观、认识论交织一体,形成所谓“天人合一”的道德思维模式,把“必然之理”(天道)与“当然之理”(人道)合而为一,德性主义的人性论与“义利之辩”上的道义论成为伦理学说的主流,并强调道德的政治功能,重视个体道德修养,此种伦理凭借历史的惯性,作为一种巨大的隐性力量,仍在现实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为当代社会的道德转型提供了历史底蕴、传统维度,构成道德转型之复杂时空背景的一维力量。

传统道德学说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所特有的“天人合一”式伦理思维模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人伦格局和“仁者爱人”的仁爱学说,均对我国数千年文明的辉煌发展起过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无可回避的是,传统道德在今日社会遇到了严峻挑战。新文化运动领袖陈独秀在考察传统道德的弊端时指出:“宗法制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碍个人意志之自由,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如尊长卑幼同罪异罚之类),一曰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命力。”[①]揭示出传统道德对人的主体精神的全面消解。尤其严重的是:传统道德讲求“义利之辩”,以“重义轻利”为价值取向,其典型表述为孔子的“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董仲书的“正其义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这实际上取消了“利”的价值意义存在。这二者是传统道德有违市场经济发展的症结所在,要实现传统道德的现代化,必须在其市场经济的新一轮整合中根除此两大弊端。

(二)计划经济时期的道德理想主义

建国后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作为今日改革的直接对象,构成了社会转型最重要、最直接的时代背景。与此相应,计划经济时期的道德理想主义便成为我们道德变革的现实对象。今日从计划经济道德向市场经济道德的转型,是直接建立在对昨日道德理想主义的辩证否定基础上的。道德理想主义导致了道德层面排斥个人的抽象集体主义,它把集体与个人人为地对立起来,使由个人联合而成的集体反过来成为压制人的主体性的异己力量,集体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无人”的虚幻共同体,个人的主体性消融于集体之中。表现在利益问题上,当时提倡的集体主义,常以无条件放弃个人利益为前提,把个人利益的兑现降低到最低限度或推到遥远未来,造成激励机制乏力,难以激发社会主体的创造力。这实质上是一个充满空想的道德乌托邦,其现实表现形式是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盛行。随着不合时宜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往日的道德乌托邦必将失去其体制基础,重构与之相应的新型社会道德成为历史的必然。

(三)西方道德观念的涌入和影响

西方道德观念的涌入和影响,构成我国道德转型的横向时空背景。几个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长足发展,西方已形成一整套现代化的道德观念系统,其中不乏人类追求的美德和智慧的精华,如“自由、平等、博爱”的道德信条和“主权在民”的政治道德观;又有囿于特定时代阶级局限性而产生的许多糟粕,如极端个人主义造成人的物化、人文精神的失落等等。但是,以现代西方资本主义道德作为我们道德重构的目标模式是不明智、行不通的。与中国市场经济模式相对应的只能是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模式,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模式。这一方面为中国之特有国情所决定;另一方面,西方的那一套以个人主义为生长点的道德学说和价值观念绝非完美无缺,而且已经出现严重弊端和危机。未来的道德重构必然要超越中化与西化的僵硬对立,在现代化的基础上重建中华民族道德本体。东西方道德的合目的性互动整合将构成道德重构系统工程中一个重要的子工程。

(四)市场化取向改革过程中成长着的新道德因素。

这是1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最重大道德成果,它构成现实多元道德系统中最富有生命力的一元。作为未来新道德的原生形态,目前它正在积蓄力量,茁壮成长。新道德因素成长的主体依托是市场经济行为中经济人的成长,新道德因素的成长可从现实社会经济人的成长过程中得到全部说明。

市场经济是一种主体经济,其本身就隐含了一个经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预没。经济人的普遍涵义有两个方面:其一,在既有条件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其二,把对经济问题的认识归结为在众多的利益系列中经由比较后的选择,个人才是其利益的最后判断者。就经济人而言,似又可分为庸俗经济人和高尚经济人。前者为非道德、不规范经济人,为达一己之利而不择手段,不惜违反市场规则,甚至以身试法,其精神内核是极端利己主义,它对应于市场经济不完善、不成熟的初级阶段;与庸俗经济人相伴生的必然是社会道德的混乱、失范和沦丧。后者是以现代工业文明的科学精神、技术理性和人本精神为背景的具有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守法意识、利他意识的文明经济行为主体,他在市场规则的范围内活动,遵纪守法,讲求信誉,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充分顾及旁人,奉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法则;与高尚经济人相伴生的必然是社会道德的彰显,它对应于市场经济的规范、完善、成熟阶段。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这为经济生活中庸俗经济人的存在提供了可能。现阶段社会伦理精神普遍失落的原因概在于此。立足于对此一问题的解决,可以把社会转型过程中对现代市场经济新道德因素的扶持实际归结为顺利实现从庸俗经济人向高尚经济人的过渡。这是一项关涉改革全局、艰巨复杂的整体系统工程,其现实建构、运行、作用、意义已远远超出了社会伦理范围。

综上所述,置于特殊历史定位中的中国改革开放,带给了作为改革开放系统工程之一的道德转型子工程以复杂的时空背景。传统道德、计划经济道德、西洋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同时并存、互相影响、碰撞、渗透、兼并、争长竞高,决定着当代中国道德转型的轨迹。其所造成的道德现状及所兆示的未来前景如何呢?

关于转型时期的道德现状,伦理学界有“爬坡”与“滑坡”之争。事实上,由于道德转型的复杂时空背景,转型时期的道德现状呈现出错综复杂、缠杂不清的样态,绝非“爬坡”、“滑坡”之类的简单结论所能尽意。位于传统与未来结合处的现时道德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处于激剧的动荡之中,从个体的道德人格到社会的道德准则均在经受着根本性变革。个体道德人格的变革首先表现在对自身利益的确认上。随着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渐趋成为社会历史活动的主导因素,等价交换原则内容的需求利益观念势必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价值观念中,从而在个体需求、经济利益的合理性与必然性被充分肯定的前提下,重新设定个体价值取向的定位基础。其次表现为个体价值选择的主体性确立。当社会确认了个体需求和利益存在的合理性,将个人价值取向的基准一定程度上转向自身时,人们便更多地从个体需求的满足出发去塑造主体性价值选择标准,以肯定个体价值,展示自我个性,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就社会整体道德而言,由于经济结构的重组、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文化走向的转移等多重因素的相互影响和共同作用,社会道德准则在新的社会背景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道德核心价值导向从“政治挂帅”到“经济重心”的变换。它使人们的价值追求从空洞的政治浪漫主义走向讲求实际功效的现实主义,这可以说是道德价值观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根本性变革。其二,道德价值准则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化。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利益主体造成了价值准则的一元性,市场经济使社会发生普遍的利益分化和重组,形成多元的利益主体,由此导致道德领域社会价值准则多元并存的复杂样态。这在严重削弱社会道德的规范力、约束力,使我国道德生活出现程度不等的混乱无序的同时,也以铁的事实告诫人们增强对在主体多元性基础上重构有高度凝聚力的一元主体形态主导性价值导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社会道德的全方位变革以巨大的力量反作用于社会现实,影响着人们的经济、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改变着人们生存的意义世界。考察今日中国道德界域,对人的行为发生影响的大众型价值取向主要有以下三种:

功利——金钱至上。追求功利是当代中国人的压倒性价值取向,也是基本的道德关怀。然而,现时社会的功利观念有极端化的倾向和发展趋势。道德、法律、良心、理想等原本神圣的东西又一次受到金钱的冲击和挑战。

实用——短期行为。实用精神是一种寻求“兑现价值”的行为观念。对于那些好高鹜远的空想主义者来说,实用精神为人们提供了种种实实在在的行动方案,但它又易使人们忘却各种行为的终极目的,因而它无力为人们寻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提供应有的指导和预见。

个体本位——利己享乐。以商品为基本细胞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个体为本位的自主型经济。它为人们成为他自己的和社会的主人创造了历史的必然。然而,如何使个体的利益行为在经济交往中达至与他人利益的一致?如何使个体的利益冲动合道德性,免误非理性的享乐主义泥潭,仍没找到适度的价值尺度和判断标准,严重影响了个体行为的选择抉择能力。

综上所析,从历史哲学的批判理性考察当代道德变革,就会发现其全部根基均在于国人从自然必然性王国中的受动地位(自然人)走向经济必然性王国中的主动地位(经济人)的社会变革进程之中。这一历史进程性变革具有双重意义:相对于自然经济,它是我国社会个人主体在人造的经济物化王国中最真实的历史定位;然市场体制下人的主体性的确立是以物的人格化为前提的,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人类主体内涵的深刻“异化”,使国人自觉地进入了一个痛苦的物化过程,市场运作过程中的拟自然性(看不见的手)与物役性(人被物所驱使)以及一切向工业社会转型中发生的种种矛盾,造成了道德层面人伦精神的暂时性遗忘——道德的世俗化、表象化和主体的物化。由体制转型相反相成的双重内涵引发,决定了转型时期道德的“两面特征”:相对于过去单一政治化的道德意识和在计划体制下养成的过分依赖型心态,当今中国人们的道德理念和行为特征正发生着由“假”向“真”、由“虚”向“实”、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向多元、由“依赖顺从型”向“独立自主型”的积极转变,社会道德正酝酿着向新的境界和高度攀登。与此并存的是中国社会道德面临着种种危机:社会道德水准下降,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渗透到各级权力机构。造成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卑劣丑行,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目前,我国伦理学界关于“爬坡”与“滑坡”的争论,均出于对道德转型的双重特征未有深刻理解而执其一端的缘故。事实上,转型时期道德变化的每一次表现的意义、后果,都不是单一的、必然的,而是双重的、多面的,具有强烈的过渡性特征。伦理工作者的时代性历史使命即是:在对转型时期道德现状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基础上,以前瞻性的理论目光,勾画明天新道德之壮丽图景,为实践中的道德转型系统工程提供必不可少的原则、方向和方法论指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以不可遏止之势蓬勃发展,但与之相适应的伦理价值观念体系尚未建立,因而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当代伦理学。因此,重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同一的新型社会道德已成为历史的必然要求和现实的迫切需要。新道德的建构是一次宏伟的社会整体性系统工程,在完成了对旧道德的辩证批判和现时道德的理论分析之后,当须从原则的高度对整个工程做高屋建瓴或深度理论把握,即新道德世界观的确立。

建构新道德的原则是一个有机联系着的理念系统。它以实现和维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正义及在此基础上社会整体的正义为指向性目标和归宿,包括道德主体性原则、集体主义原则、科学主义原则、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帕累托原则”等等。

主体性原则:新道德的人文精神。

道德主体性主要是指使人在道德活动中成为主体的性质,即人在一定道德情境中从事道德生活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道德主体性原则反映了新道德的主体精神和人伦价值,解释并证明了人类道德的内在需要和人的崇高目的性价值,堪称人类主体性的最高表现。道德主体性表现为一种双向互动整合运动:即主体对自身道德需要、个体道德社会化和社会道德必然性的深刻认识,以及主体以自身为对象进行道德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正如19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指出:人不但为自然立法,而且还为自己立法。“人为自己立法”包括道德主体的自我“立法”和社会“立法”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道德使人高尚,道德的存在方式是人类自身人性的完善方式;道德行为是一种最具强制性的主体自主自觉行为;道德意识以价值认识、选择和评价的独特方式把握人生世界,内涵着人性的自觉和对理想的追求。

与成熟、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相对应,中国社会新道德必须以人的主体精神为其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多极经济主体之间的交往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现实人性基础的经济人必须是一个能对自己的承诺和行为负责的具有独立意志的主体,否则,连最基本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都无法进行,更谈不上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主体地位的确立提供了体制基础,它要求人们在市场这一公平的竞技场上进行合道德的交往和竞争,促进了人们主体意识的高涨和对于自身主体地位的新认识。市场给人们提供了众多的机会和自由选择的可能,为人的主体精神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以现代工业文明的科学精神、技术理性和人本理想为特征的具有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创造意识的知识型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迫切需要的人才,道德作为社会意识最深层的心灵法制,当高度把握和反思主体精神,并把它升华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以使之成为新道德建构系统工程的奠基石。

集体主义原则:新道德的利益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公有制的组织既是人们经济活动的舞台,又是人们社会生活包括精神生活的活动中心。在这样的组织集体里联结着人们的不仅是生产目标和任务,还有共同的理想和道德观念,人们之间虽仍然存在着各自特殊的利益矛盾乃至利益冲突,但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根本利益上完全同一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和共同富裕为追求的社会目标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新道德必须以集体主义为其利益取向。

这里涉及到一个极其重要的伦理学范畴:集体主义。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范畴的种种解释反过来促使我们追寻其本真内涵。什么是集体主义。集体主义的本意在确立一种合理协调人群利益关系的普通价值原则,它强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关系,在处理各种利益矛盾或冲突时提倡社会普遍利益的优越地位。其前提条件是:集体主义所赖以确立的“社会普遍利益”必须是真实的集体(而不是“无人”的虚幻共同体)利益——代表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普通价值取向和利益追求,并以合理有效的社会组织手段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正当个人利益。真正的集体必须是以个人的独立、个人的完善、个人的自我实现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种“自由人联合体”式的社会集体,是集体的最高、最真实的形式,它正确揭示了个人与集体的价值同一关系,显示了集体主义的深刻理性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人文意义就在于促进普遍的独立个人的生成,把人们从计划体制时期的虚幻共同体中解放出来,回归到真实的、活生生的个人,在此基础上通过主体间的相互交往而形成合乎社会公德的真实共同体。市场面前人人平等,人们以独立的主体姿态立足于广阔的市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精神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发挥。正是在事物主体精神的旗帜下,集体主义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的伦理要求。集体主义使市场经济内在伦理二重性即服务性、利他性与谋利性、利己性得到了完善的统一;集体主义是全面包容和激发人的主体精神的终极关怀。

科学主义原则:新道德的理性内涵。

我们的时代正在发生着一场通过开发人的脑力来解放人的体力的伟大变革,这一根本性变革将引发出全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转型,就道德层面而言,它将推动社会价值观念的系统更新和伦理生活的巨大进步。正如马斯洛在《动机与人格》一书中指出的:“科学是建立在人类价值观基础上的,并且它本身也是一种价值系统。人类感情的、认识的、表达的、以及审美的需要,给了科学以起因和目标,任何这样一种需要的满足都是一种价值”[②]。作者把“科学主义”作为建构新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绝不是要回到唯科学主义伦理学的极端误区,而是力图实现“道德科学化、科学道德化”双向互动的道德—科学发展新格局,以最大限度地改造自然、完善人性、推动社会沿着正确的轨道快速发展。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内在地包含着科学的道德精神,同时也对科学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道德体系提出了必然性要求。要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实现这一必然性要求,需要从市场经济与道德价值的内在统一着手,从市场经济的内涵和运作中引出其科学伦理精神。新道德建构的科学主义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经济发展动因上的科学定位,即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实现全球社会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2)在经济增长方式上的科学定位,即以科技推动和结构优化为特征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切实转变只重数量、不重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3)市场经济精神的科学定位,即实现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在社会经济动作系统中的全面统一,确保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4)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定位,即把自然当作人的指向性劳动对立面的意识升华为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天人合一”式环境意识和生态伦理精神。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决定了新型社会道德必定是有中国特色的、崭新而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它需要以前瞻性的眼光,在对现实道德状况的科学反思和解析基础上进行关于新道德建构的创造性理论预制。理性预制的目的是从道德世界观的高度规定新道德的发展方向、理论框架,以在更高程度上谋求新道德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普及性。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新道德之完整理论系统又将如何建构呢?笔者对此将作继续探索。

注释:

[①]《陈独秀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版,第29页。

[②]马斯洛:《动机与人格》,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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