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据地反缠足依据的演变(1928-1949),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根据地论文,中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3;K265.1;K2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1-0152-06
中国共产党的反缠足运动向少受到学界关注①,本文以共产党政权存在时间较长、所控区域较为稳定的中央根据地、陕甘宁边区、华北根据地为考察对象,以时间为序,分阶段考察中共反缠足的思想依据。苏维埃时期,共产党一面彰显缠足的“封建束缚”特点,一面强调放足对“参战动员”和妇女解放的意义。抗日战争爆发后,除抗战、革命与生产动员外,缠足对妇女自身的影响,继续受到中共的关注。1945年,中共的反缠足运动逐渐与土改、生产及支前运动结合起来,放足最终成为解放生产力的手段,而非目的,即使是在以解放妇女为己任的妇女运动领导者眼中,亦复如此。
(一)
中共早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中就提出,全国妇女“都还拘囚在封建礼教束缚之中,过着娼妓似的生活”,因此党的奋斗目标之一就是“打破旧社会一切礼教习俗的束缚”。[1]这一思路在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复,并且贯彻在后来进行的反缠足运动中。
苏维埃时期,中共将第二、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反封建”任务落实在各根据地的反缠足运动中。1930年乐安县委指出,放脚运动是七月份“反对封建压迫主要之一部分”。[2]1931年12月,万载县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也从“彻底铲除旧礼教的束缚”的角度倡导放足。[3]次年5月,江西省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要求,在苏区彻底废除包括缠足在内的“一切封建遗物及封建制度”。[4]1932年湘赣全省劳动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中也提出,“铲除封建习俗”,“废除缠足等封建残余”。[5]不久,江西省苏区召集各县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联席会议,又要求“特别加紧反封建斗争”,进行放足运动。[6]
除反封建外,中共对妇女“参战动员”的意义阐释,也是中央苏区反缠足的主要依据。1930年,乐安县委指出,缠足阻碍了扩大红军及妇女参加生产,“确实是对参战动员有联系的”。[7]两年前兴国县也“以争取广大妇女参加革命斗争”,提倡妇女放足。[8]1932年宁都县委制定的《妇女运动工作计划》中同样指出,缠足者“不能耕耘,无法生产,行路困难,不能参加很多重要的革命工作”,因此要“使每个妇女不能绑脚,已经绑了脚的实行放脚。”[9]
而妇女解放、男女平权这一自民国初年就甚嚣尘上的主张,也是中共倡导放足运动的个中之义。地处湘鄂赣地区的湖北通山县横石潭一位曾经的妇女委员在回忆1929年的放足运动时便说,放足是“革命妇女大翻身[时]提出的男女平权”的表现。②苏区教唱的《放脚歌》唱道:“想起旧社会,妇女真吃亏;骂你恶地主,梳头缠脚真正受痛苦,红军来领导,妇女翻了身,剪发放脚个个有好处。”[10]
在国民党加强对根据地的围剿后,苏区反缠足运动的策略稍有调整,更多地提倡小足妇女与大脚妇女一起参加生产,对小足妇女的放脚要求变得有些模糊。1932年10月16日江西省苏区各县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联席会议提出,今后的工作方针是“大脚妇女要帮助红军家属耕田,小脚妇女也应帮助红军家属做其他各种事件”。[11]这一方针并未提及是否放脚的问题。次年,江西省女工农妇代表大会提出的提案中也说:提倡妇女参加生产,在大脚的地方组织生产委员会,请男同志来教会犁田、耙田,乡与乡、村与村竞赛;“脚小的地方应广泛的进行放脚运动”。[12]类似江西省女工农妇代表大会这样明确要求放脚的报导在这一时期的苏区报刊中相当少见,相反,更多的是中共热情洋溢地宣传各地小脚妇女积极参加生产的情形。[13]
(二)
1935年红军主力到达陕北后,陕北成为革命的中心根据地。共产党延续了中央苏区后期的策略,只言参加生产,基本不言放足。[14]直到1937年7月19日,苏区政府颁布禁止缠足的布告:妇女缠足是一种“野蛮的伤天害理的封建习惯”,放足是解除妇女身上的“锁链”。[15]
抗战爆发后,随着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成与陕甘宁边区的建立,中共中央在新形势下,确立了妇女运动的新任务:“动员妇女力量参加抗战,争取抗战胜利”。而争取男女平等,反对一切“封建束缚与压迫”仍然是妇女运动的总目标,“禁止缠足”再次成为对农村妇女的具体要求。[16]
新方针逐渐体现在各根据地的反缠足表达中,1939年晋察冀边区妇救会在呈请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通令各级政府严禁缠足的禁令中即说,“放足运动在解除妇女痛苦,协助目前抗战暨准备未来建国上,都有伟大意义”。[17]山东省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组织部部长刘锦如在解释“为什么要提出放足”的问题时,“为了抗战”是她强调的第一原因,其次即是参加生产,“建设与巩固根据地”。[18]陕甘宁边区政府列举的缠足“罪行”,也强调缠足“实抗战建国中最大障碍之一”,且“障碍社会进步,危及未来人种康健”。[19]弱种这一自晚清以来的反缠足的重要依据③,在此得到重申。不过,这样的表述,在共产党的言说中相当少见。
而负有动员之责的基层放足组织则延续了苏维埃时期对妇女的“参战动员”策略,积极强调放足与“干革命”的关系。曾任放足委员的贺秀英回忆说,红军教唱的《放足歌》唱道:“人人来宣传,妇女们听一番,宣传话儿好好听,放脚闹革命”。[20]《新中华报》上一篇《放了足干革命》的文章曾生动地描述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放足宣传。一群妇女在放足组长孙二妈家开关于放足的会,大家围绕缠足谈论开来:缝衣队长说,不缠足,可顶半个大小伙子,什么事都能做;也有人说,现在兵荒马乱的,缠足要吃亏;石家老婆子则说,“我们祖世三代都是书香人家,可不要大脚媳妇,丢死人啦”。此言一出,立刻遭到其他人的反对,“世道不同了,管你书香笔香,日本来了谁也一样,放了足,好干革命”。在众人的批评下,石家老婆最后认可了大家说的话:“放了足,好干革命”。[21]这篇文章反映了不同的人对缠足的观念差异。每个人心目中脚(身体)的关联物是不同的,而从“书香”到“革命”的象征性变化,却是因为日本人来了所促成;以前身体要体现身份,现在身体要为干革命而改变,却很实际。
除抗战、革命与生产动员外,缠足对妇女自身的影响,继续受到关注。在前述刘锦如对放足四条原因的解释中,就有两条与此相关——保护妇女身体健康、关系妇女自身的解放。[22]1939年4月,也有人在《新华日报》上发文,指出缠足对妇女身体健康的影响:降低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因此放足运动“不是为放足而要求妇女放足”,是为解除妇女本身痛苦而要求妇女放足。[23]曾领导晋东南妇运,并在北方局妇女运动委员会工作的浦安修,回忆抗战时期北方局妇委宣传妇女放脚的情景时也说,当她们初到晋东南潞城时,看到妇女的脚很小,“不仅不能上前线战斗,连普通的劳动都不能参加,而且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她们就从妇女解放角度进行了宣传:“妇女要解放,就首先要在经济上解放,一双小脚不能参加生产,在经济上没有发言权,如何谈解放呢?”她们还教唱《放脚》歌:“小小姑娘不缠脚,到大自己能生活,妇女想要解放你,先从放脚来做起”。不过,她也承认,从“妇女解放”方面的放足宣传,“不少妇女不理解,她们认为脚小好看,大脚找不到婆家”。[24]
缠足对妇女自身的影响随后受到中央的关注。1943年2月,中共中央确定了新的妇女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了组织妇女参加生产是各抗日根据地妇女工作的新方向,这不仅会对根据地的经济建设起重大作用,也能使妇女依此物质条件,“逐渐挣脱封建的压迫”,对于“妨碍身体健康以致影响生产的,如小脚及不注意卫生等,应当鼓励妇女改革”。[25]在中央的正式表述中,除反封建及经济上的考量外,缠足对女性身体健康的影响受到关注。这一不断更新的思路也体现在陕甘宁边区及华北各根据地随后的反缠足表述中。
1946年陕甘宁边区第三届边区参议会通过的19提案强调,缠足“影响了本人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同时会影响到后代子孙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严禁。[26]第三届参议会结束后,陕甘宁边区政府依据参议会的建议所颁布的严禁缠足令,指出边区部分地区仍然严重的缠足恶习,“对于妇女之健康及参加生产劳动妨害至巨”,要求各地严禁。[27]1943年7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下达的开展放足运动的指示,也强调缠足不仅摧残了妇女身体的健康,同时大大减少了参加生产的劳动力,因此放足“不仅是妇女本身的解放问题,而是一个全民族的福利问题”。④当年6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还将解除妇女的缠足痛苦上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为进行胜利的反扫荡,解除封建残余加于妇女肉体上的苦痛,禁止缠足应视为我各级人员随时随地的政治任务,再不容熟视无睹。”[28]
(三)
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共继续在新老根据地反对缠足。这一时期,中共的反缠足运动逐渐与土改、生产及支前运动结合起来。1947年12月,邓颖超在《土地改革与妇女工作的新任务》中指出,在生产方面,应以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为主,要善于组织农村的劳动互助,“打破妇女下地为耻及缠足等各种阻碍妇女参加生产的习俗”,以便大量地发展生产,适应支援战争的巨大需要。[29]1948年5月,在中共中央对目前妇女工作的指示中,要求各解放区在土改运动中发动广大妇女参加,在土地改革已完成地区,要全力发动并组织广大妇女参加生产运动,并提出男女平等、禁止缠足等口号,力争妇女的解放。[30]
在陕甘宁边区,中共中央关于将放足与生产运动相结合的方针贯彻在西北局民委给各地委、县委、工作团关于目前妇女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在土地革命中除使妇女得到经济上的果实外,“更加宝贵”的是将她们从缠足、买卖婚姻等“封建压迫”下解放出来,在具体执行中应提出“禁止缠足、实行放足”等口号。[31]在中央及西北局民委的新指示下,1948年陕甘宁边区妇联关于妇女工作的方案中提出,“需要恢复和建立妇女组织,完成生产支前任务”,该组织的名称为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其任务是“与政府配合禁止缠脚”。[32]次年2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关于当前妇女工作的决议也体现了放足与生产运动相结合的精神。决议提出当前的任务是“团结和动员全边区妇女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并以生产为中心,密切结合反封建束缚,使边区目前尚存在的买卖婚姻、早婚、童养媳、缠足等恶习在一定时间内得到部分或全部改变”。[33]大会的决议案还针对新老解放区的差异,确定了不同的方针,在老区以生产为主密切结合反封建,在新区以反封建统治为主,密切结合生产与解除妇女切身痛苦。大会还“认识到过去只注意生产,忽视妇女特殊要求,放松反封建残余的恶习是错误的”。[34]不过,关于老区妇运方针究竟以生产为主还是以反封建为主,妇女代表大会内部也曾存在分歧。“一小部分同志根据自己地区妇女所受封建束缚的严重情况提出:全边区老区应以生产为中心,但在三边部分地区或延属鄜县等地区以反封建为主”,即反对缠足和买卖婚姻;而多数代表根据中央1943年的妇运新方针,认为“以生产为中心的新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最后,大家统一了思想,认为三边、延属等地区在妇女工作方针上“仍应以发动生产为中心,密切结合反封建束缚”,反对缠足应列为这些地区妇女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妇女生产力的重要任务”,不应当使生产与反封建束缚“轻重倒置”,“反封建束缚运动”只是作为“组织发动妇女生产”的“配合”措施。[35]可见,在妇女代表大会看来,反缠足只是解放生产力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在山东根据地,1948年中央关于将放足与“土改、支前及生产”相结合的方针下达后,山东省各领导机关在各种场合不断强调这一新方针。1948年鲁中南地委要求“在大生产中提倡放足”。[36]同年,太西地委民运部长邵乳群在关于青妇工作的报告中也指出,长期战争造成劳动力减少、土地荒芜,无法支持战争,因此妇女们“必须放足”,参加各种生产。[37]1949年召开的华东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主席团代表李坚贞在闭幕词中要求代表们回去后,做到在“生产支前中适当的解决妇女切身痛苦”,如买卖婚姻、缠足、打骂妇女等。[38]当年3月,泰西地委宣传部长李云川在妇女干部大会上的总结报告中也说,“生产支前”是当前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干部们要大力开展妇女工作,在新老解放区都要“号召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而妇女参加生产的困难和障碍“主要是妇女都缠足”,“不习惯,认为下地干活是家中没男人,妇女思想自卑,自认为不行,脚痛等等”。因此要“大力宣传妇女放足,禁止青年妇女和儿童缠足”。[39]9月,鲁中南泰山地委在九、十月份妇女工作的指示中再次强调,“严禁妇女缠足,在生产运动中结合教育妇女认识缠足的害处,造成放足运动”。[40]地委、民运部,到宣传部、妇女代表大会的相关指示,都强调了妇女的身体对中心工作“土改、支前及生产”的重要。
在太行山区,1949年太行山行政公署在中央将放足与生产相结合的方针下,颁布了《严禁妇女缠足》的命令。指出,“妇女解放的基本环节是参加生产,经济上得到独立”,参加生产的主要条件是“必须保持一定的健康身体”,而“严重”的缠足现象,不仅直接影响妇女健康,而且影响妇女的解放。故为了“制止这一封建束缚,发展生产,铲平妇女解放的道路”,必须严禁缠足。[41]
可以看出,1928-1949年,中共的反缠足依据不断翻新,随着中共政治形势的变化不断被重塑。从苏维埃时期的反封建、参战动员、解放妇女,抗战时期的干革命、巩固根据地、注重妇女健康,到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支前、解放生产力。尽管在不同时期,中共的反缠足依据并不相同,参加生产却一直贯穿始终。对长年处于战争状态或战争边缘的中共来说,动员缠足妇女放足并参加生产体现了“现实性”的策略。
中共侧重反封建及参战动员的反缠足理路,与国民党主要从国家种族角度进行的宣传相当不同。⑤从晚清起开始的缠足影响国家、种族的论述,在共产党的宣传中基本未得到继承,显示了明显的断裂,而同一时期的国民党却延续了这样的思想。不过,关注缠足行为对妇女自身的影响,又是双方共同的趋向。
从另一角度而言,不管是弱国弱种,还是反封建、参战动员,在老百姓看来,未必与她们有太直接的关系,而是被附加上去的意义与符号,反缠足运动依然运行在晚清以来政治化的轨道上。致力于解放妇女的中共,在倡导解放妇女一双小脚的同时,又将妇女拖入了另一种政治场域。
注释:
①本文作者曾考察了中共根据地反缠足运动的开展情形。详参杨兴梅《政权与妇女组织配合下的中共根据地反缠足运动》,《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5期。
②《横石潭原始材料(第一中队)》,1959年2月,湖北省党史调查组湘鄂赣小组在湖北通山县收集,本文作者收藏。
③关于晚清时的反缠足观念,详参杨兴梅《晚清知识分子关于缠足影响国家富强的分歧与争论》,《四川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④参见《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开展妇女放足运动的指示》,1943年7月5日,收在山东省妇联宣传部编印《山东妇女运动文献》(二),内部资料,1984年,122页。
⑤民国时期国民党的反缠足主张,详参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8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