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需要论”的内涵_个人价值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需要论”的内涵_个人价值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之意蕴要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蕴论文,要义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04)06-0012-06

“需要”这个范畴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中,是考察分析人类历史活动的根本出 发点和逻辑起点,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需要”范畴的理论地位是马克思、恩格斯在 批判旧哲学的过程中确立的,并逐步形成了科学的“人的本性需要”的理论体系。其意 蕴要义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人的需要由人的本性所决定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所谓现实的“人”,是指由于受着肉体组织制约具有各种自 然需要的人,是为了满足生存需要而进行着各种活动的人,是受着各种社会关系制约又 不断根据自己的需要而改变着这些社会关系的人。现实的人的活动构成了社会,构成了 历史。而人的本性则展现为“三重生命的存在”,即“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个 人是社会存在物”,“人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存在物。人的需要就是人的本性。 对于人的本性与需要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是从人的存在的三重性或人的 三重生命本性而展开的。

(一)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着人需要依赖自然界生活。人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双重属性, 或者说人性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首先是自然属性,即“人直接地是自然 存在物”。[1](P167)这个论断的蕴意有四:第一,人作为有生命活动的自然存在物, 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创造力,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 上,使人成为能动性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 的存在物,是受动性的存在物。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 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1](P167)人的存在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第二,人需 要依靠自然界生活。人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 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 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2](P45)自然界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 象和工具,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是人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和人的全部特性的物质基础, 因而也是人与自然界统一的物质基础。第三,强调“肉体的个人是我们的‘人’的真正 的基础,真正的出发点,”[3](P13)反对把人归结为无人身的灵魂、自我意识和精神等 唯心主义观点。第四,“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 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他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 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1](P169)人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即历史,“但历史是在人的意 识中反映出来的,因而它作为产生活动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产生活动。历史是人 的真正的自然史。”[1](P169)这里,马克思已将形成和产生真正属于人的活动、本质 力量、人的本性的自然基础,确立为科学历史观的前提。

(二)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着人需要参与社会交互活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 稿》中指出,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自然性存在和社会性存在、属社会的人与属人的 社会是一种有机的统一。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 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人自己的存在的基础。马克 思在批判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泛泛谈论“人的需要”时说:“‘人’?如果这里指的是 ‘一般的人’这个范畴,那末他根本没有‘任何’需要;如果指的是孤立地站在自然面 前的人,那末他应该被看做是一种非群居的动物;如果这是一个生活在不论哪种社会形 式中的人……那末出发点是,应该具有社会人的一定性质,即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一 定性质”。[4](P404)这就是说,现实的个人具有社会属性,参与社会交互活动是人的 本性需要。

个人只有在现实的社会活动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人。因为现实的个人,在各自需要的推 动下,发生了一定的社会交往和联系,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以一种社会的形式来满足 各自的需要。也就是说,人的需要只能在社会中得到满足,每一个人用来满足需要的方 式、途径,所要满足需要的对象,都是由他所处的社会地位决定的。人的需要本身的性 质和特点是由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的人有着不同的需要,同 一时代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也会有不同的需要。社会生活作为无数个人的共同生活, 又产生了一定的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产生了个人需要、个人利益与共同需要、共同利 益的矛盾。马克思说:“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个人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 相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同时,这种共同的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 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且首先是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 现实之中。”“正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公共利益才以国家的姿 态而采取一种和实际利益(不论是单个的还是共同的)脱离的独立形式,也就是说采取一 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5](P37-38)社会分工和私有制使得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发生 了对立,统治阶级也把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说成是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尽管如此,也不能 一概否定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的存在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更不能否定社会需要归根到底 仍然是人的需要。人既是社会存在物,同时也是历史的存在物。现实的人在以自己的活 动实现着对既有条件的改造、扬弃、超越,同时又面临着新的问题,产生新的需要。诚 如恩格斯所言:“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作用的合力, 就是历史。”[6](P248)

(三)人的自觉意识决定着人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未来。人是具有自为性和创 造性自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说:“创造是一个很难从人民意识中排除的观念 ”,“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完整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他自己 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1](P129)由于人具有自为性和创造性意 识的类特性,所以,向往和追求美好未来、创造和享受美好未来,便成了人的全部生命 活动的重心。正因为人是“自由的有意识活动”的类存在物,他才能够把自己未来的需 要和满足需要的方式当作自己的对象予以观照与探求。“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 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 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1](P97)这就是说,人不仅像他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 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马克思说:“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 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 规律来建造”。[1](P97)具有自觉意识的人,在其生命活动中,能够把握自己所处的自 然环境和社会历史环境。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中,即从主体自身方面来说,能够按照自己 在对象化活动中展示和确证的本质力量或能力、按照自己本性的需要,在自我意识中作 为内在的尺度——价值尺度和评价尺度来安排生产和生活。

总之,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自觉性,这三重本性显现出互相交织、互为作 用的活生生的辩证图景。人的自然需要产生于并体现着人的自然生命本性的存在和发展 ,人的社会需要产生于并体现着人的社会生命本性的存在和发展,人的精神文化需要则 产生于并体现着人的精神文化生命本性的存在和发展。这几个方面并非是平行地独立发 展着的,而是交织在一起综合地发展着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的需要就是人性的现 实,人性的丰富性表现为需要的丰富性,人性发展到什么程度,需要也就发展到什么程 度。

二、人的需要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唯物史观,从人的实践的、社会的本质出发,对人的需要进行了 全面而深入的探讨,揭示出人的需要形成的辩证法。这就是在社会生产实践中,人改造 了自己的自然需要,产生了新的历史需要。

(一)人的需要及其满足需要的方式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美国心 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基本层次”:第一为生理需要;第二为安全需要; 第三为归属和爱的需要;第四为尊重的需要;第五为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把人的需 要视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体系,但却把人的各种需要,包括自我实现的高级需要 归结为人所固有的、与动物本能类似的“人类本能”;没有看到需要体系与社会劳动生 产体系的内在联系,不承认劳动、生产本身也是人的内在需要;没有把人的自我实现与 社会需要联系起来。其根由在于他不懂得唯物辩证法,离开社会历史实践来考察人的各 种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把人的需要划分为三大层级,即人的生存需要、人的享受需要、 人的发展需要,并认为这些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人性的实质内容。在马克思、 恩格斯看来,人的需要体现着辩证的法则,这种法则不仅意味着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 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个别需要与整体需要、功利需要与超功利需要以及需要与满足需 要的能力和手段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且意味着需要本身就包含了否定性和 超越性。人的需要总是基于一定生活现状而产生的,总是对一定对象的需要。需要的满 足即是目标的实现,或是创造出了某个对象,或是获得了某种对象,或是占有了某个对 象。这样,就使得对象与主体之间原有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得到了满足的需要又否定了 自身,因为它已不再作为需要而存在,满足了的需要连同满足需要的工具又产生出新的 需要,如此循环往复。人的活动、人的实践,正是在这种需要的不断否定、不断产生的 过程中连续发生的,不断以一种扬弃的方式而存在,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人类社会文 明的发展,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实现的。

人的需要及其满足需要方式的复杂多样性,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人性的复杂多样性决 定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是什么,人们的关系是什么,这种情况反映在意识 中就是关于人自身、关于人的生存方式或关于人的最切近的逻辑规定的观念。”[5](P2 00)就是说,人们的观念和思想是关于自己和关于人们的各种关系的观念和思想,是人 们关于自身的意识,是关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社会的意识。人们在其中生产自己生 活的条件,与这些条件相联系的必然的交往形式,以及由这一切所决定的个人的关系和 社会的关系,“当它们以思想表现出来的时候,就不能不采取观念条件和必然关系的形 式,即在意识中表现为从一般人的概念中、从人的本质中、从人的本性中、从人自身中 产生的规定。”[5](P199-200)显然,在如何看待和理解人性需要的问题上,马克思、 恩格斯反对抽象的和片面的观点,主张既要看到人的物质性需要,又要看到人的精神性 需要;既要看到个人的需要,又要看到个人需要与需要的意识紧密联系着;既要看到人 的社会生活一方面使个人需要具有社会的历史的内容,受着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规定 ,又要看到社会生活即社会需要本质上仍然是人的需要,是能够实证地加以确定的东西 ;既要看到人的需要中有的是合理的、健康的,有的则是不合理、不健康的,又要看到 这种健康和合理与否正是个别需要与整体需要或社会化了的需要体系进行比较的结果, 本身也体现了多样化的人性需要。

(二)人的需要的目标是在矛盾运动过程中实现的。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但人的需 要却具有受动性的一面。它作为一种匮乏,表明“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 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一个存在物如果本身不是第三者的对象,就没有任何存在 物作为自己的对象,也就是说,它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 ”[1](P167-168)正因为如此,便规定了人的需要的满足充满着复杂的矛盾,或者说, 人的需要目标的实现是一个能动性与受动性相互矛盾运动的过程。“受动的”这个术语 源自费尔巴哈,马克思对这个术语诠释为:周围环境、外部世界对人发生作用的表现形 式和方式。费尔巴哈认为,只有受动的和需要的存在物才是必然的存在物;没有需要的 存在是多余的存在;只有受动的东西才值得存在。马克思跟费尔巴哈不同,他对“受动 的”这一经验原则做了极其重要的加工和扩充,把社会实践即人为了满足需要而掌握和 改造外部世界的活动也包括进去了。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本性需要受着各种条件的限制 ,使得人难以按照“类本性”的样式进行活动和生活。因此,每个人都受着种种限制, 或受到种种压力,感受到深深的焦虑和不安,感受到客体存在与主体本性的紧张关系。 这种紧张关系不只具有消极的意义,它也促动着人奋力拓展精神活动的空间,现实地体 现着人的本性,丰富着精神世界的内容,也丰富着人的本性的内容。

从根本上说,人的需要目标实现的矛盾运动根植于社会的劳动实践及其运动发展。这 是因为,人的需要是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又反过来规定着实践活动的动力和目的。 劳动、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生存方式,则是不断分化和发展的。正是劳动、实践本身的 分化和发展,才使人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和变动性的特点。就每一个特定的社会形态来说 ,社会劳动体系和实践体系的发展,既促进了人的需要的多样化,又把各种不同的需要 联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就社会形态的历史发展来说,社会劳动体系和实践体系的发展 ,既制约着人的需要体系的性质和特点,又使人的需要体系构成一个向上发展的历史序 列,表现为一个不断由“较低的系统”向“较高的系统”发展的进程。这集中体现了人 的生存方式的主体性和超越性的统一,人既生存于现实的环境中,又不断超越现实,或 者说人一旦满足了某方面的需要,又会创造出新的需要,不断追求人生的更高目标和理 想的生存与发展境界。

(三)人的“需要上升规律”是“人类本性发展的规律”。正是由于“实践——需要— —实践”循环上升的运动,才使人上升为自己行为和生存活动的自觉主体。而主体的自 觉性又表现在不断追求人性需要目标实现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人生境界,不断塑造理想 人格。具体说,就是要坚持个性化与社会化的统一,真正把个人独立人格的形成同社会 发展需要融为一体;坚持自由与责任的统一,真正把个人实现需要目标的过程,当成履 行个人生存职责和义务的过程;坚持自我实现与人类解放的统一,只有通过革命的实践 ,改善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达到人类的共产主义时代,才能使个人由“行为的自主性 ”进一步上升到“发展的独创性”,即使每个人的个性都能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这恰 恰是“人类本性发展的规律”使然。

对“人类本性发展的规律”即人的全面发展,在理解把握上要有辩证性而不能绝对化 。就现实中的个人而言,人的发展潜能的无限性同个人生命的有限性始终是一对矛盾, 不能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求人的一切方面都要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所阐述的人的 全面发展思想,其涵义可概括为:全面发展的个人就是既有物质力量、精神力量的充分 发展,观念、意识的全面完善,又有同社会诸种关系的和谐一致,以及个人支配客观世 界的手段、方式日益完善的整体性发展的人。

所谓“个人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充分发展,观念意识的全面完善”,是着眼于全面 发展个人特征的量与质的方面。前者是对马克思所论述的社会各个领域中的个人的肉体 精神力量素质、个人生产力及人体中“沉睡着的潜力”,[7](P202)以及人的性格、智 慧和智力等要素的涵括。后者即人的观念、意识的全面完善,体现了个人社会关系的全 面性在其观念意识形态上的反映。马克思说过:“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或设想中的 全面性,而是其现实关系、观念关系的全面性。”[8](P36)所谓“人同社会诸种关系的 和谐一致”,是针对历史上同社会一直处于对立状态的个人发展状况的概括。那种社会 的全面关系以个人的片面关系为基础,社会的多方面的需求以个人的片面需求为代价, 社会的全面生产以个人的片面能力为条件的状况;那种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个人的 发展状况;那种只是取得了“独立性外观”的个人发展;那种只是在“虚假的集体”里 获得的个人发展;那种人同人、人同社会在才能与需要、劳动与享受、生产与利益诸方 面,表现出的狭隘、对立、保守关系的个人发展,都将被排除在马克思所阐述的社会的 个人全面发展思想蕴意之外。所谓“个人支配客观世界的手段、方式日益全面”,是对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以全面的方式,全面地占有自己的本质”;“个人怎样表现自 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 件”;“把不同的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等一系列影响人的全面发展方 式论点的抽象。所谓“整体性发展的人”,是指各方面有机协调的发展,是相对于以往 局部的、片断的个人而言的发展。由此说来,“人类本性发展的规律”,充分体现了人 的“需要上升规律”。

三、以人的本性需要为最终价值尺度

从现实的人出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根本原则,满足人的本性的需要是马克思 主义的出发点和逻辑起点,一切“围绕人”、“为了人”、“实现人的最高生存境界” 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人的本性需要,正是主体人的内在价值尺度。

(一)人的需要是构成价值尺度的原始根据。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 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4](P406)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 ,是指主客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人类实践和以实践为基础的一切对象性关系中的 一个基本内容。价值作为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相互关系的一个基本内容,它只在人的 对象性关系及其过程之中发生和存在,而并非人的对象性中一切内容都是价值。价值作 为“世界对于人的意义、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是与“人的内在尺度”或“主体的尺 度”密切相关的,它体现了人的理性与实践活动的向度性和目的性实质。只有当客体的 存在和属性同主体的需要发生联系,即用主体尺度加以衡量的时候,主客体之间才构成 价值关系。因此说,价值的根本特征在于它的“属人性”或“主体需要性”。价值的主 体性并非主观性,运用“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存在”、“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人的社会 意识”等实践唯物主义逻辑与主体性原则来观照,恰恰意味着要区分人的存在与意识、 主体尺度与主观意向、需要与“想要”、事实与观念等异质或异同点。只有将二者加以 区分,才能科学把握价值与评价的关系,认清评价不等于价值,主体不等于主观。充分 理解价值的“属人性”或“主体性”特质,与充分揭示价值的客观性并不矛盾。价值的 主体性是现实生活中价值多元化的基础,因为价值在不同主体之间是多元的、相对的, 但在每一主体和统一的最高主体那里却必然、必须是一元的,并且有某种绝对性。在人 类尚存在着种种地域性、经济和文化上的分工和差别,甚至存在着根本利益和阶级立场 冲突的时代,正是这些主体性的差别决定了价值标准的多元化。

如果把“价值”范畴扩展到人这个主体身上,这就产生了“人的价值”范畴。由于人 的实践本质,即人既是需要的主体,又是能以自身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满足自身的需要, 所以人在满足自身需要、创造和实现物的价值的活动中表现出二重性:人既是上述活动 的主体需要和目的,又是实现这种目的的主体条件和手段之一。人创造出物质产品和精 神产品是为了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并且只有满足这种需要,人在活动中所展示出的价 值才能得到实现或肯定。人的价值是人的自我创造、自我实现,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人的价值又是价值活动和价值目标的统一,人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活动与正确的价值目 标结合起来,才能充分体现人的内在价值尺度。人的价值,自然包括人的需要、人的活 动能力和价值目标,都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人的价值与人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 相适应,同时又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发展。

(二)个人需要同社会发展需要日趋一致是“需要价值论”的核心。我们把马克思关于 “主体的需要构成价值尺度”的观点,称之为“需要价值论”,其核心便是个人需要同 社会需要的一致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然性存在和社会性存在、属社会的人与属人 的社会是一种有机的统一。个人需要及其满足需要的方式和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受着 社会文化的规定和制约。个人的基于身体自然的各种能力也从根本上变成了一种社会活 动和社会生活的能力,一种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强化、固化和整合了的能力。总之,如果 个人脱离了现实的社会活动就无法成为现实的人。

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一致性,归根到底是由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关系所决定的。 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社会“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 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 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 ,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 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6](P697)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中,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通过分析人的关系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精辟地 阐明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内在关系。恩格斯非常赞许马克思这一思想,认 为马克思提出的关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294)是 一个最为科学的论断。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自然涵括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所谓个人价值,包 括个人对社会的手段意义和目的意义两个方面;所谓社会价值,也包括社会作为满足个 人需要的手段和社会作为主体要求个人为其服务这样两个方面。个人价值同社会价值互 为条件、互为目的。个人应以自己的活动、贡献来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同时个人还 要从社会或他人那里获得自身需要的满足。个人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由个人价值不断转化 为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又反过来充实、丰富个人价值的过程。西方哲人歌德说得好:你 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在社会还存在着阶级矛盾时,个人价 值同社会价值同样存在着对抗性的矛盾,那种不惜以损坏或牺牲社会发展需要为代价, 来满足个人需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真 正统一,才能形成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直接一致。这正是马克思主义“需要价值论” 之精髓所在。

(三)努力实现人类最高价值理想与目标是“需要价值论”的宗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 使命是实现共产主义,因而马克思恩格斯的人的本性需要思想,也必然溶入其执著追求 的共产主义的价值理想与目标之中。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中,马克思指 出:只有当人类社会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时期”,社会个人才能达到其“最丰富多彩地 发展”时期。这时,人与社会在发展目的、利益关系和需要上,才能自然地实现和谐、 完满的一致。因为人类久已向往的最高价值理想与目标——共产主义,具有能够满足个 人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鲜明特征。正如马克思所描绘的那样:“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 ,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 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 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 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 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0](P305-306)

实现人类最高价值理想与目标——共产主义,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需要价值论” 的宗旨,这是由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命过程之存在方式决定的,进一步说是由历史 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所规定的。马克思说:“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 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6](P248)整个世界历史不过是追求着崇高理想目 标的人的活动而已。早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初步兴起的时候,马克思就曾敏锐地预见到 这种文明发展的最终趋势:一旦整个世界蜕尽私有制的胎衣,那么,作为目的本身的人 类需求的自由就开始了,在这个自由王国中,一切以自然血缘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为纽 结而构筑的畸形社会结构,在世界范围内已全然成为历史的陈迹。个人的需要将通过丰 富多彩的活动外化出来。随后,恩格斯又预见到:在现代生产力充分发展的社会历史条 件下,“不仅某个特定的统治阶级而且任何统治阶级的存在,从而阶级差别本身的存在 ,都将成为时代的错误,成为过时的现象”。“某一特殊的社会阶级对生产资料和产品 的占有,从而对政治统治、教育垄断和精神领导的占有,不仅成为多余的,而且成为经 济、政治和精神发展的障碍。”[10](P756)在这个阶段上,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 觉的和真正的主人,那种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将会处于人们自己的控 制之下,从这时起,人们就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 自由王国的飞跃。

这一科学的“需要价值论”的宗旨,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通过对人的本性需要和对 社会历史发展的双向透视与反思中提出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由于个人与社会的关 系不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以及社会对个人满足需要关系的性质和情况是不同的。原始 公有制社会,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个人尚未从共同体中分化出来,只是有机整体 的一个肢体,这时人的价值仅仅表现为共同体的价值,尚不存在独立的个人价值。自从 人类社会出现阶级对抗以后,一方面,个人价值开始从社会价值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 ,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与社会对他需要的满足也产生了对立,并逐步发展为对抗。处于被 剥削、被压迫阶级地位的个人,为社会创造出来的财富供剥削阶级所用,自己却不能相 应地从社会那里得到需要的满足,他们只是作为实现他人和社会目的的手段;剥削阶级 的个人不创造社会财富,却贪婪地占有被剥削阶级辛勤劳动创造的财富,成为社会财富 生产的目的。人的价值的分裂、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对立,形成了仅仅作为目的的人 和仅仅作为手段的人的对抗。只有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价值才会同个人价值直 接一致,人作为需要的目的与手段的矛盾才会最终得到解决。

标签:;  ;  ;  ;  ;  ;  ;  ;  ;  ;  

论马克思主义“需要论”的内涵_个人价值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