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是否有可能处于“自由和匮乏”的背景下?_公共领域论文

公共领域是否有可能处于“自由和匮乏”的背景下?_公共领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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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曾经指出,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范畴。① 之所以如此,因为公共领域保障了言论自由,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如果没有公共领域,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难免会成为空中楼阁。而从中国的历史传统来看,“自由匮乏”无疑是其最鲜明的特征,因此,对于背负着沉重的传统包袱而又致力于民主政治建设的中国来说,构建公共领域不仅必要,而且在信息化的时代显得尤为紧迫。

有学者指出,从具体的学术语境来看,哈贝马斯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概念的历史特定性太强,难以真正适用于中国。因为根据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公共领域”仅仅成了市民社会在反对专制国家的民主进程中的一种扩展。如果将这样一种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概念应用于中国,则难免会发生错误与混淆,因为中国社会基本上就不存在与国家的实质对立。也就是说,如果从形式上来看,中国的确没有哈贝马斯所谓的公共领域。但是,只要我们不执着于形式而关注其实质的话,就会放弃公共领域的具体历史形式,而去把握到它的普遍性,即由独立的、具有理性能力的公众,在此空间之中从事公共批判,形成公众舆论。② 以此为标准,我们可以将公共领域界定为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一个自由交往的空间,它超越权力与金钱的媒介控制,既独立于政治系统,也独立于经济系统,是公众公开讨论公共事务和进行自由交往、并得到体制化保障的公共空间,是现代民主制度合法性的真正来源。就此而言,中国历史上士大夫的清议传统,近代以来的学校、社团和报纸都可以被整合进“公共领域”范畴。从外在形式来看,民间组织可能与公共领域最为近似。

尽管我们找到了可以用公共领域来解释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理由,但令我们沮丧的是,在中国历史上的确没有形成过健全的公共领域,也就是说,“自由匮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特有写照。那个被孔子极端推崇的西周社会,在灭商之后,封建亲戚与宗法结合,创立了大宗与小宗的等级制度,进而将社会的“原群”部落,纳入了国家组织,这就使政治和社会完全合一,在一定的程度上强化了政治的稳定性。然而,这种稳定性却是以压制新因素的出现为代价的,其政治高压下的稳定掩盖了对民众诸多权利的牺牲乃至践踏,“厉王止谤”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这种稳定看似强大,实则内藏危机,因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连最基本的话语权都得不到保证的民众酝酿了著名的“国人暴动”,最终导致西周覆亡,进而将维系西周国家与社会重合的主线松弛了。这个一度巨大而紧密的网络,历经春秋数百年的发展,终于完全蜕变。那些凝聚在封建体制下的社会能量,逐步脱离国家而成为独立于政治之外的社会力量,主要包括掌握知识资源的儒生学者,掌握新发展经济资源的富商大贾,以及掌握游离人口资源的任侠之士。尤其是后二者,都集中于新兴的都市,并且在社会中发挥了特有的功能。可以说,战国晚期的社会,已经完全迥异于西周时代的宗法社会,因为已经出现了大量足以和国家相抗衡的社会力量,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例子之一。③

如果历史停留在这一刻,健全的公共领域或许能够真正成长起来,但在那个诸侯割据、烽火连天的失范时代,重建规范才是第一要务。于是,儒家、墨家、法家、道家等诸子百家纷纷登场,力图挽狂澜于既倒,重建纲纪。然而,最后的胜利者并非主张“为政以德”的儒家,而是主张“书同文”、“车同轨”高度强化中央集权的法家。在这种权力极大的皇帝制度中,战国时期发展起来的社会力量被视为“蠹虫”而遭受到严厉的打击,因为“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工商业者同样也是寄生虫,故“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工商游食之民少”。而在众多的“蠹虫”之中,最为危险的就是知识分子,因为他们喜欢批评朝政,会导致人民“轻视国君”,“诽谤朝廷”。最受欢迎和优待只有两种人:农民和战士。理想的状况当然是整个社会只有这两种人,让这些没有知识和智慧的人匍匐接受圣君的浩荡皇恩。

如果存在着大量的知识分子,他们不知尊君崇圣,只会以文乱法,我“焚书坑儒”,从肉体上消灭你,从精神上压垮你,任你血肉之躯,如何抵挡我血雨腥风?这套做法是如此有效,以至于后世仿效者不在少数,明代的东林党案,清朝的“清风案”,可谓将祖龙之法发挥到了极致。在这种高压政策之下,那些参政议政的社会精英又敢说什么?其结果是,在汉以后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之下,知识分子逐步沦为了政治的附庸,知识和权力结盟,批判精神在高压之下远去了。即使有少数“舍得一身剐”的勇士,也不过是徒增了一幕幕令人泣血的道德悲剧,而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知识分子“货与帝王家”这一铁的事实。

至于任侠之士和富商大贾,在秦之时虽未遭受大的打击,然而在汉统一后,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和王权的巩固,政治权力也开始了对这两种力量的压制。景帝以下,民间力量首先招忌,而且他们也从未取得过合法的地位,因此成为历朝历代压制和打击的对象。在不断的打击之下,春秋战国时期以“武”为特征的“侠”逐步“儒化”了,“‘侠’自东汉起便已开始成为一种道德超越,突破了‘武’的领域,并首先进入了儒生文士的道德意识之中”。④ 其后,虽有任侠,但“逡逡有退让君子之风”,大致不过一些有钱而慷慨的人士,谈不上威胁政权。而富商大贾在武帝之世,由于“外多征伐,内多营作,国用空虚,司农仰屋。聚敛之臣,竭泽而渔,税算繁重,盐铁专利,工商愁苦;尤其杨可告缗,中家以上均破产,受打击的对象以工商业为最,工商业经此打击,从此一蹶不振,惟有农舍产业乘时补充城市工商业留下的经济空间,中国遂有以精耕为基础的农业,以其庞大人力,投入手工业生产,依仗市集网络,互通各地的有无。这一经济模式,有其稳定性,也有产业不能升级的严重局限。惟其具有高度稳定性,以城市为基地的工商业经济受其抑制,长期不能有发展的机会”。⑤

由此可见,中国在先秦之时存在着公共领域的萌芽和可能,而在秦之后,由于中央集权的严密监控下,所有可能发展为公共领域的潜在力量不是被政权所吸收,就是受到武力的血腥镇压,故而,独立于国家政权的社会领域难以真正的成长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存在有些学者所说的皇帝每日早朝时的群臣论辩,但在“朕即国家”的专制体制中,谁敢当庭“恒称其君为恶”?退一步说,即使这种辩论有利于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但也未必会形成有力的监督。只有源于体制之外的力量才是形成公共领域的根本,这样的力量恰恰是中国传统社会所缺乏的。

当然,不可否认,士人儒生为了实现报国之志,即使在严酷的王权专制之下也进行过不屈不挠的斗争。历史上的“党锢之祸”、“东林学案”都是中国古代士人争取权利的著名运动,在高压之下,清议之风也一直暗流涌动,民间也常出现有组织的宗教活动,进而形成草莽政治对抗朝廷的模式。而在经济发达时期,也的确出现了富可敌国的富商大贾,比如在15、16世纪的明朝中后也出现了士商互动和“弃儒就贾”,商人逐步发展了一个相对“自组”的世界。商人力量的扩张,改变了社会与文化,打破两千年来士大夫独霸精神领域的状况,谱写了土商“异业而同道”的历史新篇章,然而,这对于政治领域确实改变得最少。⑥ 商贾做大之后,不是遭受朝廷的严酷镇压,就是成为“红顶商人”与朝廷合流。

总之,有体制保障的言论和对话渠道在中国古代终究没有成长起来。时至今日,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了,就改革已经实施的内容来说,实际上是将国家的部分权力还给社会,也就是说,在原来的行政政治体制之外,重新建构一个带有一定自主意义的社会。从已经取得的成果来看,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社会经济系统已开始逐步与行政系统分离,市民社会的雏形依稀可见。但我们注意到,在那些行政权力尚未完全淡出的社会文化领域,如今又不得不屈从于另一种更有威力的商业霸权。在权力与金钱可自由兑换的“系统世界”压迫下,人际关系物欲化,生活的意义沉沦,作为超越存在的文化系统陷于危机,哈贝马斯所谓的“生活世界殖民化”正在中国上演着。笼罩在商品意识形态气氛中的大众传媒,远远不能充当精神交流和社会批评的“公共领域”角色。⑦ 哈贝马斯通过西方民主历程的考察,将晚期资本主义政治合法性危机的根源归结为公共领域的衰落,这启示我们,公共领域的成长将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必将面临的重要课题。

从本质上讲,公共领域是和国家权力相对立的独立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乃是“市民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有着自身的规则。从其发生来看,早在13世纪的意大利金融和贸易资本主义时期就开始萌芽,在资本主义逐步成熟之后,形成了市民社会,有经济实力的市民自发形成了一个阅读群体,也就是文化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进而形成了与国家相对立的公共领域,其核心功能就是对公共权力进行批判与监督。也就是说,“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共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⑧ 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政府没有扮演任何积极的角色,反倒是显得相当“消极”,也正是由于政府的这种“消极”态度,才使得从民间自发组织的公共领域不断壮大,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

中国同样也不例外。中国古代的形成“公共领域”的潜在力量一直遭受高压而难以成长起来,但在专制政权稍有松动的时刻,这些力量就会蜂拥而起,蔚为大观。明清的集权专制可谓中国历史上最为黑暗的时期,洪武帝制定的“明伦堂卧碑”⑨ 制度贯彻明清,将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都统统禁绝,即使是以往控制较松的乡约制度,也在明中期以后以及清代被严加控制,最终沦为政府控制乡村的一种工具。但晚清之际,内忧外患的双重夹击,使朝廷疲于奔命,自然相对放松了对公共舆论和民间力量的控制。尤其是到了甲午海战失败到戊戌变法这段时间,由于受到马关条约的刺激,士大夫开始大规模的议论时政,参与变革。一时间,报纸、学堂、学会,层出不穷,形成了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的基本空间。作为公共领域核心部分的报纸和学会,在上海等地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这些报纸,以《时务报》的成功为榜样,多以政论作为自己的灵魂,刊首刊有“本刊撰论”,对社会变革和公务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样大规模公开议论国事,是过去从未有过的情形。这表明,中国的公共领域在1890年代的维新运动中真正形成了。⑩

可以看到,中国近代公共领域始于晚清的政治危机,政府日趋弱势,发展时期则是控制能力比较软弱的北洋政府主政。由于北洋政治势力无法控制军阀割据的局势,这就使得公共领域从整体上处于一个不断向上的发展势头,最终发展到了“五四”这一中国公众舆论的黄金时期。可惜的是,公共领域的发展在国民党南京政府时期逐步变得举步维艰。原因在于国民党一党专制,加强了对公众舆论的全面控制,迫使公共领域被扭曲,于是乎,公共舆论中充斥的不是幽默、讽刺等话语方式,就是明星们的花边新闻,再不然就是领袖的光辉伟大。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衰竭的原因在于制度对生活世界的控制,也就是权力和金钱对公共领域的软性渗透,当公共领域在蜕变为党派政治工具的同时,也就必然丧失了批判性功能,公共领域会因此发生结构性转型。然而,与西方社会不同的是,威胁中国公共领域发展的,不是哈贝马斯所分析的晚期资本主义的权力和金钱的软性渗透,而是无处不在的政府权力的刚性控制,没有给公共领域留出其必要的生存空间。由于无法在获得体制内稳定的制度化保障,公共领域因此难以保持其独立的、超党派的公共性。“国进民退,国强民弱”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公共领域鲜明的写照。

由此可见,公共领域的构建对于政府来说,并无什么过高的要求,一种“消极”的态度就足矣。当代自由主义大师以赛亚·伯林认为,“积极自由”的观念会使公民把太多的权利让渡给国家,尽管国家可以给公民一种有力量的感觉,也可以让公民有自由的感觉,但也有可能使公民自己被国家严密地控制,变成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目的。因此,“‘多元主义’以及它所蕴涵的‘消极’自由,是比较真确的、比较合乎人性理想的主张,要比那些在大规模的、受控制的权威结构中,寻求阶级、民族或全人类‘积极’自我表现作主之理想的人士,所持有的目标,更为真确、也更合乎人性。”(11) 从整个历史来看,中国的政府从来就是积极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种国家包办一切的情况下,民间力量和独立于政府之外的舆论生存的空间自然被大大压缩。当然,如果政府的积极态度真能最大可能的满足和维护民众的利益,即使失去一点说话的权利也并无不可,但事实上,没有任何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公众在庞大的“利维坦”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以至于常常遭受侵犯而没有任何反击的可能。因此,如果把自身利益的满足仅仅寄托于对国家的美好期待之上,那无异于画饼充饥,甚至是饮鸩止渴。人不是天使,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正是基于人性本恶的假设,西方出现了法制和权力制衡,权力属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而要实现有效地监督,就必须有一个足以和公共权力抗衡的空间。就此而言,公共领域不需要公共权力的守护,人民自己有能力去发展和守护。“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这句在西方流传已久的名言可谓是消极自由的传神写照,也是对公共权力的一种要求:不要积极的跃进所有领域,尤其是私人领域,舆论领域。

既然“消极的态度”就可以发展公共领域,那么,这种态度在中国发展起来怎么会如此之难?中国人从“五四”以来就一直高举民主、自由的大旗,何以对于这一民主的前提畏之如虎?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在于长期的专制传统造成了民主雅量的缺乏。自秦以来,朝廷一直提防“以文乱法”的知识分子,因为只有这些人具有议政的能力和意识,为了保持专制王权的稳定,只有取消舆论自由。但是,在一个民主的时代,我们看到,公共领域的存在和发展并不会对政权造成威胁,如果说有威胁的话,那也只是威胁了独夫而已。中国台湾国民党开“党禁”,虽然出现了政局不稳,但没有造成战火连天,只不过是打破了蒋家的权力垄断,使“家天下”、“党天下”变成了老百姓的天下,尽管步履维艰,但民主化已不可阻挡。

事易时移,历史已经来到了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舆论更加不好控制,如果继续敌视公共领域这种民众的力量,那无异于螳臂当车。民主之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民主发扬或专政,无疑是对政治智慧巨大考验。共产党人早在建国初期就意识到用民主跳出“兴勃亡忽”的历史周期率,历代领导人也为此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而改革开放三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证明了共产党人无比的政治智慧。当“和谐”、“宽容”成为这个时代的情调时,我们相信,公共领域所需的最好态度已经具备,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中国网民人数的不断长大,更使我们相信,一个新的历史契机业已到来。

尽管我们对中国当代的公共领域充满期待,但是,现实却难免令人泄气。从西方公共领域发展历史来看,它首先开始于有文化修养和阅读能力的群体之中,而中国清末民初的公共领域,也是由新型士大夫和知识精英推动起来的,这告诉我们,公共领域虽然形式上向所有人开放,但在事实上,只有具有公共理性精神的主体,才可能对公共领域有真正地推动。而我们的人民似乎还很难承担起这样的责任。的确,我们的人民连红绿灯这最基本的交通规则都不能遵守,难道能把自由、民主的理想寄托于他们的身上?难道能希望这样的人民去理解自由,并在公共领域中发出理性的声音?理想是如此美好,现实是如此残酷,难道民主、自由对于我们来说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我们该何去何从?

这个问题令人如此苦恼,以至于常常陷入迷茫。难道我们的人民真的就只配专制?他们为什么面对权利的时候茫然失措?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终于明白,长期的专制传统造成了权利意识的缺失,最终形成了一种可以称之为“自由饥饿”的症状。“自由饥饿”和生理饥饿一样,长期的饥饿已经冲昏了人们的理智,使他们往往按照本能来支配行动。一旦有自由的机会,就会蜂拥而上,发生群体性混乱,最终只能依靠暴力来重新恢复秩序。这样的一个循环最后产生了两个不同的想法:对于统治者来说,自由是给不得的,事实已经证明,一旦自由就会混乱,为了维持秩序,只有专制;对于人民来说,总有一部分人在那一点点的自由时间内获得了利益,而自由总是暂时的,要获得利益,只有尽可能地利用这一点来之不易的机会,对于其他没有获得利益的人来说,只能羡慕那些幸运的获益者,同时期待着在下次短暂的自由中尽可能获益。显而易见,“自由饥饿”是一个短期政治博弈的结果。但是,如果把这个周期加长,结果会怎样呢?

如果发生混乱后,假如混乱并没有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方,而且统治者也有足够的信心控制局面,那么不妨暂时隐忍一下,作为旁观者静观事态的发展。当人民尽情享受到自己的权利之后,忽然发现原来可以这样做,他可能就会冷静下来,如果能够确信自己确实拥有这个权力,并且不会受到外来的干扰时,他的心中一定会逐渐坦然起来,这时候,就像一个曾经饥饿过,但是已经吃饱喝足并且丰衣足食的人一样,当以后吃饭的时候,他一定会尽可能的安排好自己的饮食,而不用担心饥饿,也不用担心别人来抢,“这是我的权利”——他一定会涌起这样的想法。因此,“自由饥饿症”可谓源于对自由可能随时失去的内心恐惧,一旦完全拥有,恐惧心理自然会不治自愈,理性终究会和自由结盟。当理性来临之后,意味着人民已经成为自治的主体,该当如何已经不言自明。

这当然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的思想实验,但并非没有现实基础,张维迎曾经用一个种树的实例来说明这一点。(12) 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恒产”其实就是长久的权利,如果真正长期地拥有一项权利,权利主体一定会认真经营。当年农村改革后,当农民对土地拥有五十年的使用权时,农村的生产力马上得到了空前的解放,几年之间,粮食不再是中国的大问题,在这个事件中政府所要做的实际上很简单,就是放权。中国革命的历史已经证明,群众不需要保姆,他们自己会解放自己,而“群众路线”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当然,政治问题尤其是自由问题不像农村责任制那样简单,它对于政府和人民都有极高的要求。然而,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到,公共领域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两个最基本的前提:一,政府尽最大可能的保持宽容,给予一定的时间来考察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趋势;二,公民应该有一定的资质,主要包括议事能力和知识水平。哈贝马斯认为,交往需要一定的交往资质,而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认知水平,也就是知识能力,这与教育密切相关。因此,受教育水平的确是构建公共领域一个基本条件。如果没有文化,其批判能力自然大受影响,参与能力将受到很大限制。在中国的一些农村,通过“投豆子”这种最原始的方法行使选举权,从而使文盲或较低文化程度的人也可以参与乡村的或社区的小型的政治生活,但他无法进入当下大型而复杂的政治生活,因为知识水平的限制,使他既不能很好地理解复杂的社会现象与问题,更不能主动地参与到其中,发表意见,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外界信息,而且,很容易受到现代传媒的扭曲宣传而丧失分辨能力以至被误导。可以说,公民的受教育水平“决定了公共领域的普遍性基础”。(13)

为人民谋福利的共产党人当然具备宽容的胸怀,只是我们的人民具备议政的素质和观念了吗?这其实是一个不必要的担心,即使我们的人民当下还存在着对自由的误解,甚至对于言论自由等诸多权利缺乏理解,同时对民主的程序也难以遵守,但只要有足够的耐心,给予充分的时间,“自由之树”最终会由人民用心浇灌起来的。令人鼓舞的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在教育、媒体、网络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都为公共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基本的条件。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政治已经成为当代政治的一种新模式。互联网对空间感的改变,对交往方式的改变,对权威的颠覆,造成的代际文化的断裂和公共性与私密性界限的消失,以及网络规则的无政府主义,不仅前所未有的冲击着人们的文化生活,同时也对政治活动和民主进程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哈贝马斯将公共领域描述为“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的公共意见或舆论。像整个生活世界一样,公共领域也是通过交往行动——对于这种行动来说,掌握自然语言就足够了——而得到再生产的;它是适合于日常交往语言所具有的普遍可理解性的”。(14) 互联网公共论坛正是这样一种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空间,是一个虚拟化的公共领域,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新的空间和机会。在网络化的时代,即使在现实的政治体制中公共领域还充满阻力,但是,这个虚拟性的“公共领域”,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完全封杀它的存在。互联网中的公共论坛,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超越地域界线和时间限制的在线空间”,每个人都能在这里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现在,只要打开电脑上网,就会发现各种各样评论和新闻充斥着网络,尤其是一些重大敏感的事件,点击、浏览量巨大,评论者更是数量巨大,这足以说明,公众并非没有参与热情,只是缺乏言论的空间,网络提供了一个超越时空的自由空间,公众的自己声音和要求可以得到较为充分的表达。

当然,我们也并不否认,每一种技术或是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互联网政治在目前充其量只是依赖网络技术进行的民主操练,许多问题尚需理论和实践的探讨和改进。尽管如此,公共论坛这种新型的公共领域总是民意的表达。民意无小事,中国政府也是越来越重视这一新兴的事物,并且予以高度的重视。有学者指出,互联网政治的特点之一,是民众与领导者直接公开地互动,互联网政治的发展,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趋势。故而应主动顺应这个历史潮流,掌握主动,要把互联网政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形式,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15) 近年来,中国领导人先后上网和网民接触,同时,相关方面也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上网了解民情的规定,而且许多重大事件都是通过网络曝光的,如此等等,都预示着,互联网政治将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总之,当我们的政府越来越宽容,当我们的民众素质越来越提高,当我们的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越来越普及的时候,一句话,当这些公共领域必须的条件越来越具备、越来越成熟的时候,我们离自由还会远吗?

注释:

①⑧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刘北城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4、35页。

② 许纪霖:《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形态、功能与自我理解:以上海为例》,《史林》2003年第2期。

③⑤ 许倬云:《中国古代社会与国家之关系的变动》,《文物季刊》1996年第2期。

④⑥ 余英时:《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379、187页。

⑦⑩ 许纪霖:《市民社会及其话语的构建》,《开放时代》1997年第4期。

⑨ 明洪武十五年(1382)由礼部颁学校禁例十二条,禁止生员不得干涉词讼及妄言军民大事等,“其不遵者,以违制论。”并刻石置于学宫明伦堂之左侧,称为卧碑。在卧碑的禁令中,规定“一切军民利病,工农商贾皆可言之,唯生员不可建言。生员听师讲说,毋恃己见,妄行辩难”。禁令包括不许上书言事、不许纠党结社、不许妄刊文字等等。

(11) 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244页。

(12) 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序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

(13) 罗贵榕:《论中国公共领域的发生及其演进趋势》,《湛江海洋大学学报》2006年第10期。

(14)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第446页。

(15) 沈宝祥:《领导干部要适应“互联网政治”发展》,《学习时报》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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