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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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律制度论文,试论论文,金融监管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此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切实防控金融风险,而且还能有效提升现有的金融服务成效,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尚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完整性与系统性不足。如今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体包含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没有能够加以执行的具体可行性条款。不仅如此,同时还存在监管内容太过单一,极大地滞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尤其是对目前存在于我国农村地区的各类民间融资未能引入法治思维模式予以规定,对高利贷这种非正规金融方式只是强调使用公民道德意识进行约束。同时,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一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值得一提的是:在建构当前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各类法律法规当中,部门规章具有之比例过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二是法律规范之执行显得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在市场准入、督查以及退出等方面均已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忽视农村地区群众应当享受的金融权利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法制体系始终将金融工作视为是经济层面上的一个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将其视为实施资源配置上的内容,在实施各项金融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未能细致地考虑民生保障等问题,以至于为了维护农村金融稳定而导致农村居民丧失了应有的融资权。尽管我国政府已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资金供给,但以上这些终究还是具体方式方法上的改进,在总的农村金融监管机制思想理念上还没有出现彻底的改变。鉴于我国农村金融在监管法律体系中所具有的不足之处,也就容易造成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出现总量不足的状况,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著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金融资本流出本地,这样一来就会在相当大的限度上降低我国农村金融原本所具有的供给力,并且进一步加剧了广大农村居民获取金融资源的劣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遍布于农村地区的民营小微企业和普通农户在提供金融服务上力度不大。这样一来,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得到更好的发展,进而导致我国农村地区无法为不同层次的金融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差异化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在相当多的地方具有不足之处,比如,金融产品不够丰富、金融服务层次不高,无法让广大农民群众无法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金融发展之成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制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业实际上就是一种法治化的金融,也就是政府所具有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权力主要是通过修改、完善、调整原有的金融监管法制或者建立起新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来实现的。一个健全化、完整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说是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依法管理的基层基础。金融部门监管工作的成效与金融监管立法是不是健全完善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地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之要求,着力改进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为此,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梳理出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并形成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方案,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于当前农村金融监管工作实际的条文予以废止或予以修订。二是要接地气,按照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实际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三是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农村金融市场具有高度的安全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且还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如此一来,即可较好地落实对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施的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农村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保持农村基层社会的平稳运行。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积极保障全体公民都能享受金融权利

      在整个人权体系当中,生存权以及发展权始终都是极为重要的内容,扎扎实实地维护和保障全体国民具有的发展权,这是包括宪法在内的全部法律必须始终坚持并且始终不渝地执行下去的基本价值观。金融主要被用在人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中所需要的资金融通上,切实有效的金融法律制度能够很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鉴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多元化与高端化,各类主体均产生了自身利益,导致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变得愈来愈多,尤其是随着大量人群到市场中开展生产经营性活动,也就让资金成为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条件之一,具体到广大的农村地区,融资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融资权也已构成了全体公民生存权以及发展权的关键性内容。在如今我国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越来越合理的状况之下,农村各类小微企业以及广大农户要想得到融资变得越来越困难,农户和农村工商从业人员在资金安排上从来没有得到切切实实的满足,这样一来民间借贷也就具有了愈来愈突出的能用于解决民生现实工作之功能。就此而言,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能更加严格地控制甚至禁止多种非正规金融组织机构的产生,甚至影响到私自放贷的社会人士。有鉴于此,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制的实质是为全体国民的融资提供有效的监管保障。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二是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三是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五)促进农村金融主体实施内部控制

      建立起完善的内控机制,这是实施有效监管体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开展有效监管的关键环节。我国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内部治理的突出作用主要集中体现于农村合作金融类组织之中,基层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当中各位自愿入股的人员应当运用健全的金融治理结构,逐步形成与表达自身的迫切意愿。与此同时,因为基层成员最贴近于实际金融需求,也最为了解融资状况之主体,所以也就会对资金的发放、应用和贷款回收等产生更加直接与灵活的监管作用。同时,对于农村金融本土力量的发展来说,应当将选择权交由农民自己,依靠自身的不懈探索,形成全新的借贷方式,从而更好地满足各类差异化的农村金融监管之所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工作中极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切实有效地维护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长期、有效、可持续发展具备了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当前我国所存在的城乡二元制金融体系的大背景,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法制还远远达不到城市金融监管法制的完善化程度,这就需要广大农村金融监管法制管理者、工作者、研究者等能够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全力推动农村地区金融监管法制的进一步完善,这也要求我们积极应对与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匮乏这一重大挑战,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联系电话:0791-878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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