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视野下“班级公共生活”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民论文,班级论文,视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主是一种人类公共生活的形式,是一种值得追求的良性形式。[1]没有公共生活,就没有真正的民主;没有公共生活的历练,就无从培养公共精神和民主理性,也就无从诞生真正的公民。《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努力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公民意识、健康身心和科学人文素养”。在我国中小学,近十多年来尽管重视了公民知识的教育,但一直缺乏公民教育的实践土壤。公民的知识如果不能直接转化为学生头脑中的“公民意识”,没有生活中的实践体验和锻炼,“公民意识”是难以真正培养起来的。
杜威认为:“民主不仅是一种政府的形式,它首先是一种联合生活的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人们参与一种共同利益的事,每个人必须使自己的行动参照别人的行动,必须考虑别人的行动,使自己的行动有意义和有方向。”[2]在杜威看来,民主需要教育,这不仅是在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和一种程序的意义上来说的,也是在民主作为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或态度的意义上来说的。[3]杜威的观点对我们正确把握公民教育的内涵具有启示意义。构建班级公共生活,既呼应了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也呼应了我国公民社会建设对现代公民的要求。
所谓公共生活,是指公民在公共领域中参与公共事务的各种交往活动。[4]由于班级的“自功能性”,即班级的功能是指向班级成员自己的,因此,“班级公共生活”与一般的公共生活是有一定差异的。班级公共生活不仅为解决班级公共事务而存在,还为培养班级成员的公共理性和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解决班级成员人际交往冲突而存在,所以,“班级公共生活”就是指班级成员平等参与班级公共事务、解决人际冲突、实现班级自治的交往活动。
一、何以构建班级公共生活?
主要有以下三点根据:
第一,构建“班级公共生活”是中小学推进公民教育实践的现实途径。公民教育在我国历史上没有古代印记,它借近代以来先进知识分子的思想启蒙而发轫,虽历经坎坷,却衰而复兴。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公民教育高度重视,将公民教育同政治民主、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紧密联系在一起,力图通过不断提升公民素质来推进社会进步。在中小学,公民教育内容也已进入相应学科教材,很多学校还开展过各种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但是,以往中小学公民教育存在三个偏差:其一,重认知,轻实践;其二,即使有实践也是重社会实践、轻校内直接体验;其三,重公民义务、轻公民权利,致使公民教育的民主意味淡化。
公民意识的培养不仅需要认识上的启蒙,也需要实践中的体验。设计专门学科教授公民知识固然重要,但是学生直接生活于其中的班级是否具有公民生活的性质,是否能发挥培养公民意识的功能,同样重要。学生参与社区民主实践,的确不失为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的有效渠道,但是由于社区问题的复杂性,中小学生难以真正对社区生活发挥影响。班级是学生生活的直接环境,班级事务与每个学生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儿童在班级生活中都无法发表自己的看法,却要跑到班级以外、学校以外去参与公共生活,这样的公民教育实践很容易流于形式。所以,构建“班级公共生活”,应该是当下推进中小学公民教育实践的一条现实途径。
第二,构建“班级公共生活”是中小学班集体建设的现代转型。班集体建设,一直是我国中小学全面落实育人任务的重要途径。但是,当前班集体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都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它一方面受到社会多元价值观的挑战,另一方面受到教育功利取向的挤压。脱胎于高度计划经济时代(无论是前苏联还是改革开放前的我国)的班集体,首要特征就是“具有统一目标”,这种“同质性”和“紧密度”的弊端,难以适应多元文化的社会现实,也难以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诉求。在应试教育的体制性压迫下,这种“统一目标”又发生着理念和现实的巨大分裂:在理念上,这种目标被解读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现实中,这种目标往往蜕变为“为分数而战”。“为分数而战”所引发的个体竞争,使得学生在班级中陷入“每个人对所有人的战争”[5]的可怕境地,是导致一部分学生自私、狭隘的性格缺陷的体制性根源。
“班级公共生活”的构想,正是一种直面现实的班集体建设的转型。“班级公共生活”不追求“统一”,只追求“共识”。所谓“共识”,是在法治框架内的求同存异;是不同目标和多元价值观的共生相容;是在承认和尊重学生个人权益基础上,努力寻求共同利益、互助互补的因素,达成共同生活的意向。有学者认为:“基础教育是以培育国家合格公民为其使命的。”[6]我赞同这个观点,中小学生首先应该成为合格公民,然后才有可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且后一种目标,只有当其转变为个人的自觉选择和人生信仰时,才是有价值的,只能引导,不能强制。当我们把班级成员的发展目标定位在一个基本的共识性的层次上以后,才能为学生的多规格、个性化发展腾出空间。
第三,构建“班级公共生活”是对中小学生成长需求的积极回应。“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中,公民的民主、平等、法治、权利、契约等观念逐渐成长,为现代公民人格的生成提供了土壤。”[7]当代中小学生是呼吸着市场经济的空气成长的一代,追求民主平等和个性发展是他们的共同特点。由于应试教育的体制性障碍,当前,中小学在管理制度、课程设计和教学方式上,民主的理念难以真正贯彻,师生关系、生生关系仍然被等级观念所浸透,学生没有真正参与的机会。在学校和班级的日常管理中,专制主义特征明显。学生们对自由、民主、平等的向往只有在网络空间中才得以实现。但是,由于缺乏公共生活的教育培养,学生在网络空间的交往充满无序和无德,有学者归纳为四点:一是偏执,二是从众,三是情绪化,四是低俗化。[8]通过QQ群和贴吧发表言论、发泄情绪、相互谩骂,甚至引发现实中的斗殴和残杀的事件并非鲜见。如某生因为揭发群体考试作弊遭同学网上群起攻击;某生因为在QQ上辱骂同学被班主任批评而跳楼自杀;两男生为琐事在QQ群里公开谩骂导致斗殴,结果其中一人被刺身亡;等等。学生在校内班内的人微言轻,与在网络上的唯我独尊、肆意发泄形成鲜明对比,校内越压抑,网上越疯狂。
“班级公共生活”的构建,满足了学生表达个人见解、追求民主平等的愿望。在这个平台上,班主任可以引导学生理性地解决人际纠纷,合理疏导不良情绪,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公共利益的关系,引导学生追求“公共善”。构建“班级公共生活”,既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和品德成长,也有利于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怎样构建“班级公共生活”?
根据我们的研究,总结出三条原则与四个维度。
1.构建班级公共生活要遵循的三个原则
——班级公共生活以培养学生独立人格为目标。具有理性思辨能力是独立人格的基础。要培养学生探索真理、尊重事实、不盲目从众的理性能力,班主任就要能够宽容不同的思想观点,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要有“我虽然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气度。
——班级公共生活要努力追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个人权利不被尊重的人是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的。一个人只有当他的个人权利获得尊重时,才可能尊重他人的权利;而对于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是对于义务的确认和担当。不仅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要创设学生维护权利的正常渠道和承担义务的岗位。尤其要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利之间的关系,培育公共理性。
——班级公共生活以法律为底线。法律不仅是班主任权力的来源,也是学生权利的保障。失去法律约束的公共生活,只会导致无政府主义。
2.班级公共生活的四个维度
——民主管理。所谓“民主管理”,不仅指学生参与管理,更是依“法”管理。这里的“法”不仅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规章制度,特别应该包括本班“班规”。这里讲的“班规”,不是对学生的单方面约束,它应当具有“宪法”和“契约”双重性质。“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9]是对权威者权力边界的限定;“契约”是公民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如果把班级看成一个模拟的公民社会,那么,这个公民社会也需要有自己的“宪法”,来保障学生权利不因权威者过度使用“权力”而受到损害;用“契约”来保证每个学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对他人的权利造成损害。所以,民主管理的含义不仅是全班学生参与班级管理,更应制定一个兼具宪法和契约双重作用的班规,并且“依规管理”。
——公益岗位。所谓“公益岗位”,是指把班级公共服务性事务分解为若干岗位,全班每一个学生都应该承担一份或几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并使其制度化。还可以设立志愿者岗位,以在公平的基础上弘扬高尚道德,并补充制度化岗位的不足。
——公共话语。所谓“公共话语”,是指创设各种渠道和平台,以供学生对班级事务和重大事件发表观点,还可引导学生就人际摩擦与纠纷进行有序沟通。未来公民的显著特点就是自治性,自治从自我教育开始。“公共话语”区别于主题班会,学生发表意见时是平等的参与者,是班级问题的解决者。
——班本教育。所谓“班本教育”,是指针对班级现实问题开展的教育活动,它不同于贯彻上级意图的宏大主题的教育活动,是着眼于班级学生自身成长困惑的教育活动。
其实,在中小学班主任群体中,早有一批优秀分子积极回应时代的呼唤,在自己的实践领域里试验各种方案,他们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需要注意的是,“班级公共生活”只是一种模拟的“公民生活空间”,它的主人是一群未成年人,所以离不开班主任和教师群体的指导。所以,班主任和教师群体自身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如何至关重要。中国的基础教育要想有深刻的改革,既需要政府引领,更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推动。让我们从教育结构中最小的细胞——班级开始,把它建成未来公民成长的摇篮,从而推动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的理想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