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产权、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_社会资本论文

公民产权、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_社会资本论文

公民财产权利、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公民论文,财产论文,权利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3)03-0082-06

虽然已有的经济学文献对于产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别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述,但将三者联系起来分析的文献迄今并未见到。鉴于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有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产权明晰促进经济增长不仅是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预期而直接发挥激励作用,而且也会作用于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和认知,通过社会资本的积累而间接影响经济增长。本文拟将公民财产权利、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三者联系起来进行分析,首先对公民财产权利与社会资本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然后联系转型期中国的现实以接受检验并拓展认知,进而指出研究经济增长而无视经济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理论误区以及“普特南矛盾”的问题所在,最后分析由公民财产权利确立推动社会资本积累而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

社会资本作为社会性相互作用的产物,是在人际合作性互动中形成并积累起来,并能够产生收入流的社会资源。①这些社会资源均需要投资才能形成和积累,并且同样能够产生投资收益,因而也就具有了资本的基本属性,成为与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相并列的一类资本。社会资本同公民财产权利之间存在着纽带关系,②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对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具有积极作用。

最早定义社会资本概念的布尔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③布尔迪厄眼中的社会资本显然就是结构型社会资本,结构型社会资本涵盖人际关系与社会网络。就结构型社会资本所包括的关系与网络的关系论,网络即社会关系网,是主体所建构的所有人际关系的网络,而关系则是社会网络上的节点。因此,建构关系成为建构网络的基础。而关系与网络的建构同公民财产权利之间有着内在关系:对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界定和保护,大大减少了人们之间由于财产权利的不明晰而产生的利益矛盾,自然也有利于人们之间关系的改善。基于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进行经济交往,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相对清晰。在财产权利得到制度保障的条件下,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迅速突破特殊信任所划定的狭小圈子,交往半径普遍拓展。随着交往半径的扩展,人们在同更多交往对象的交往中,基于对交往对象的熟悉与了解,筛选出可以作为社会资本意义的“关系”所建立的对象,个人社会网络上的节点相应增多,个人的社会网络也因此而得以扩大。

公民财产权利的形成与确立,在推动个人交往扩展,从而促进个人社会网络上的节点增多和社会网络相应扩展的同时,也会导致认知型社会资本的积累。认知型社会资本包括共享的隐含知识、信誉、信任、合作的规范等,是人际交往中所形成的,与人们的认知息息相关的社会资本类型。随着公民财产权制度的建立,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得到制度的保障。基于正式制度对产权的界定与保护,人们之间会迅速形成法定的财产权利的观念,并逐步形成彼此尊重财产权利的行为方式。有了依法取得和保护的财产权利,个人将形成稳定的预期并获得依法增加财产的激励,产生投资性使用财产的动机并在约束条件下进行投资决策。而随着依法获得并得到保护的财产的增加,人们将愈益约束自己的机会主义动机,着眼于长期利益进行决策,从而能够经受短期利益的诱惑。这也就是中国先贤所论的“有恒产者有恒心”的精义所在。自我约束机会主义行为的结果,则是主体信誉的积累与确立。可见,信誉与公民财产权利之间存在着内在关系。而信任与公民财产权利之间客观上也存在着内在关系,这在经济生活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众所周知,人们无论进行经济交易还是经济合作,都需要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对于那些企图空手套白狼的人,了解对方真实财务状况的人们一定不会与之发生交易或合作关系。正是由于经济活动中任何对于对方的盲目信任都将导致自己的资产遭受侵蚀,权利受到侵害,所以现实经济生活中人们对于“皮包公司”才会抱有高度的警惕。如果说“皮包公司”不具有普遍性,那么我们可以举出经济生活中具有普遍性的一些事实,以说明公民财产权利与信任之间存在的关系。在借贷关系中,借出款项一方为防止贷款损失,而要求贷款者提供资产抵押或要求第三方予以担保;货物或服务交易中,交易者要求钱货两讫;金融资产交易中,普遍存在的保证金制度设计,这些都是经济活动中公民财产权利与信任之间内在关系的反映。合作的规范是人们在相互合作中,规范彼此行为以维系合作关系的共同认知与行为规则。人类生产合作已有漫长的历史,但在市场经济出现以前的生产合作大多以换工、互助或简单协作等形式存在。虽然共同遵守合作规范是合作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但在公民财产权利获得制度确认与保护以前,由于合作形式初级,合作的规范也相对简单。随着市场经济的出现,经济领域的合作日益复杂,无论是何具体合作事项都会涉及资源或资产。合作各方需要就合作事项投入相互约定的资金、技术、土地、厂房、设备等,这些无疑都是合作者拥有产权的财产。如果商议合作任一方中,对于所约定投入合作事项的资源或者资产没有财产权,合作是不可能进行下去的。所以,市场经济中合作的前提是合作各方均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对于约定投入的资源或资产享有无可争辩的权利,在这一前提下才可能产生合作意愿、建立合作关系。而合作规范是在合作关系建立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没有公民财产制度的确立,公民财产权利不能依法界定和得到法律的保护,合作将难以开展,何来合作规范的形成?

以上从理论逻辑分析中所揭示的公民财产权利同社会资本的关系,需要联系转型期中国的现实以接受检验。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大一统的公有产权制度,不仅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就连劳动力也难以自我支配,中国公民所能够拥有的财产仅仅与消费资料有关,仅限于有限的生活用品与少量的存款。即便是农民个人所购买的镰刀、锄头等工具,也仅仅是出工以换取生活资料的条件,而非自主劳动的生产资料。在这样的基本制度框架下,公民个人财产权利意识淡薄,公民财产制度的建立并未提上日程。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民财产状况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不仅个人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家庭财产也相应增多,而且更为重要的变化是公民拥有了劳动力产权,部分公民还拥有了生产资料产权。随着公民个人与家庭财产的增加,以及部分公民投资兴业拥有了生产性财产,公民的财产意识开始复苏并不断增强,公民财产制度建设也相应提上日程。尽管这一过程反映出自始并非系统的制度设计,而是改革开放发展中因应现实需要而策动,但是毕竟启动了中国公民财产制度建设的按钮。保护个人投资兴业依法经营获得的收入与财产,保护劳动者自主择业及其相应的权利,保护投资者投资金融性资产的权益,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等,乃至《物权法》的问世,都是中国公民财产制度建设的成果。

中国公民财产制度建设的启动,迄今所取得的成果明确了依法保护相关领域的公民财产,也就是确认了公民在这些领域的个人财产权利。而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进一步强化了公民个人的财产权意识,并促进了社会资本的积累。

由于允许劳动者个体经营并进一步承认私营企业的合法性,激发了中国公民投资兴办实业的热情。而随着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要地位的不断明确以及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公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也空前高涨。但是创业和发展需要资金、技术和相应的人才,也需要相应的生产建设用地,为获得这些稀缺资源,私营企业主们必须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千方百计投资和积累自己的社会资本。这一事实在理论上的反映,就是关于社会资本在民营企业兴办与发展中所发挥作用的分析。此类文献众多,这里无须赘言。在公民投资兴办实业的财产权利得到明确肯定的前提下,个人为创办企业或发展企业而求助于社会资本,并主动投资、积累社会资本的事实,证明了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有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

对于劳动者自主择业的肯定与支持,在事实上承认了劳动者对于个人劳动力的产权。而伴随劳动者个人就业求职的需要,为获得所憧憬的工作机会与职位,借助亲戚、朋友、同学、同事、战友甚至同乡、邻里等各种关系,这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可谓是广泛存在。社会资本在个人就业或谋求职位晋升中发挥的作用,中外文献中同样有大量的分析。在劳动力产权事实上归个人所有的前提下,个人为就业求职而求助于社会资本,并主动投资、积累社会资本的事实,同样证明了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有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

如果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劳动者自主择业在事实上证明了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有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那么正在进行中的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则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推动社会资本积累的机制的契机。为探索这一机制,笔者深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四川成都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进行了追踪调研。

历经近三十年的改革,中国农村的亿万农民虽然有了承包经营的土地,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并不高,农民受比较利益的驱使大都选择外出务工以增加家庭收入,以致各地都出现了由于外出务工而撂荒土地的现象。成都市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基于明晰土地产权、盘活土地资产的思考,以鹤鸣等村为试点村,开始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第一阶段成果,就是完成了确权颁证工作。由于鹤鸣村于2008年2月21日被确定为成都首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早在2008年4月30日就完成了确权颁证工作,村集体领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574户村民领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成为第一个完成确权颁证的村。同时在该村8组,结合林盘保护和“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新的农民集中安置区,规划安置农户148户468人,占地规模58亩,涉及拆旧地块面积为178亩,项目实施后可节约周转挂钩指标118亩。同年,全村通过土地流转建成蔬菜基地两个,占地635亩,鲜花基地一个,占地150亩,每年为当地群众带来近300万元的收入。

作为率先完成确权颁证的村,对比确权颁证前后鹤鸣村村民们产权意识的变化,以及随之发生的人际关系的改善、信任结构的重构和新的合作规范的萌芽,能够让我们从中看到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与社会资本的变化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确权颁证前,村民们对于承包地的预期并不稳定。尽管实行了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但对于政策是否会发生变化、村上会不会对自己承包经营的地块进行调整等,村民们感觉心里没底。在这样的状况下,村民们对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性质并不清晰,普遍缺乏相应的产权意识。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确权过程中村民们的产权意识迅速提升,反映为竭力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对于存在的争议甚至发生争吵。也正是为解决确权过程中的纷争,鹤鸣村有了村民议事会这一创举,通过村民议事会的工作,议决了确权过程中存在的争议,使确权颁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确权颁证后,村民领到了前述三证,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民们认识到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了法律的保障,现在对于土地的实际使用反倒不争了。如有的村民在承包地种植树木,并不介意其他村民在自己林下栽种点蔬菜。这说明,在产权有证为凭后,村民们彼此理解产权有了法律保障,对于并不妨碍自己经营的土地的综合利用,开始产生“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情怀。

对承包经营土地的确权颁证,使农民对于所承包经营土地的权利依法确立,在迅速提升他们的产权意识的同时,互相尊重产权的规则意识也开始形成,过去那种暗中争夺用地的矛盾不再发生。这对于村民之间人际关系的改善、形成新的合作规范与信任结构,已经开始发挥作用。根据我们的追踪调查,已有部分村民就所承包土地的经营事项和形式开展了合作。

由于鹤鸣村村干部行事公正,村民议事会真正发挥了作用,改革过程中信息公开透明,增强了村民们对于村干部的信任和主导农村产权改革的制度的信任,村民们的信任结构正在由特殊信任或个别信任发展为特殊信任与制度信任的结合。相信政府、相信村干部,是鹤鸣村村民们发自内心的话语,也是他们对于制度信任的朴实表达。这也说明,对制度的信任需要借助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作为才能真正形成。尤其是他们直接面对的基层干部的所作所为,成为村民们认知政策和制度的直接来源。这再次印证了选拔任用好地方干部的重要性。

正是基于对鹤鸣村追踪调研所获知的事实,我们确信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与社会资本的积累之间存在着内在关系的理论命题是能够成立、可以验证的。其内生的机制为:确立公民财产权利,迅速提升个人财产意识,催生互相尊重产权的规则与行为方式,实现人际关系的改善,并形成新的合作规范与信任结构。

诺思运用现代经济理论考察经济史实,揭示了有效的产权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其基本结论是:只要国家建构有效的即生产性的产权制度,就会催生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不断出现,从而导致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反之,如果国家建立的是低效甚至无效的产权制度,则会导致国民经济的衰退甚至崩溃。④这一“成也国家败也国家”的理论归结,被后人称为“诺思悖论”。然而,诺思自有其分析的视角。综观其著述,其探索的重心虽然是国家建构正式的产权制度的重要性,但对于有效的产权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的揭示,主要是通过预期、激励、交易费用等范畴进行分析,也就是着眼于产权制度对经济主体的作用展开分析,而并未就产权制度导致主体之间关系的变化进行分析。

经济活动并非个体作为独行侠式的活动,而是经济主体之间互动进行的活动,考察经济增长而无视经济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其理论误区是显见的。因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陆续出现了运用社会资本理论解释区域经济增长的研究成果,研究者们所做的实证分析,虽然多数得出了社会资本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新要素,应该受到重视的结论,但也有人得出了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负相关的结论。甚至像普特南这样的研究社会资本的名家,在对意大利进行的研究中,指出北方地区的经济与政府绩效总体上都要远高于南方的原因,在于两个地区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差异;而在其后对美国进行的研究中,则发现美国在1960—1990年代社会资本水平急剧下降,而经济增长率却不断提高,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是负相关的,故而产生了“普特南矛盾”。

在对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上,之所以会出现截然相反的实证分析结论,一方面是由于国与国之间在制度和政策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如果不考虑存在的差异,直接使用跨国数据进行回归,难免求出的社会资本回归系数存在差异,从而得出不一致的结论。⑤而各国制度和政策的差异,显然不能不涉及产权制度。另一方面,运用社会资本理论解释区域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成果之所以产生相互矛盾的结论,还因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众多。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状况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研究者顾此失彼,所得出的分析结论难免产生“普特南矛盾”。如普特南研究意大利南北地区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时,隐含的假定条件是社会资本的积累还是耗散是决定经济增长的单一因素,即社会资本增加促进经济增长,社会资本减少则经济增长下滑。于是,当实证分析发现美国在1960—1990年代社会资本水平急剧下降,而经济增长率却不断提高,因而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时,“普特南矛盾”的产生也就难免了。但如果考虑到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经济增长,而不是仅仅考察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关系,在社会资本水平下降而经济增长率却不断提高的背后,一定是其他影响因素在促进经济的增长,或者说是其他影响因素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抵消了社会资本水平下降对经济增长的消极作用。可见,从影响经济增长的多因素视角看,“普特南矛盾”可能并不存在。

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促进社会资本的积累,从微观层面考察,就是个人社会资本的增加;从中观层面考察,则是社区或者组织的社会资本的积累;而从宏观层面考察,就是一国(地区)的社会资本总量的增加。要从理论逻辑上揭示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究竟是如何通过社会资本的变化而作用于经济增长,有必要就以上三个层面分别进行分析。

从微观层面看,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促进个人社会资本的积累,关键在于个人财产权利的明晰和依法得到保护,使之获得追求自身利益的激励并产生稳定的预期,为追求收入与财富的增长,个人会产生投资社会资本的愿望并积极行动起来。诸如为寻求一个好的职业与岗位,争取某个投资项目,或寻求贷款、技术、人才支撑等等,而千方百计寻找关系、建立联系,并刻意维系和强化关系,使之成为自己的网络节点,从而扩展自己的社会网络。这正是理论上所说的进行社会资本投资。而个人扩展关系与网络的过程,显然又受到共享的隐含知识、信誉、信任、合作的规范等认知型社会资本的影响。认知型社会资本的积累,对于人们构建自己的结构型社会资本具有引导与促进作用。在产权明晰并依法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公民个人投资与积累社会资本,旨在追求收入与财富的增长,从而会导致一个又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诞生,推动一国(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显然,诺思看到了有效产权制度的建构导致有效率经济组织形成从而推动经济增长的事实,并揭示了产权的确立对于主体的激励从而催生有效率经济组织的机制,但却并未关注个人因此而投资社会资本这样一个方面。而社会资本概念的提出和社会资本理论的诞生,才使我们得以能够对此进行分析,并且扩展到对于中观、宏观层面社会资本的认知。

从中观层面看,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促进社区或组织的社会资本的积累,主要看社区范围或组织内部人际关系是否因此而得到改善,互惠合作关系是否形成。前述说明,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会提升公民产权意识,并形成相互尊重产权的游戏规则,而相互尊重产权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信任结构的优化,从而有利于合作关系的建立并形成合作的规范。因此,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有助于社区或组织的社会资本的积累是符合理论逻辑的。无论是从社区还是组织看,如果出现人际关系的不和谐、信任结构和合作关系的劣化,那么一定可以从产权的界定或保护中找到问题。当各方的产权清晰,各自的利益都能够通过合作而实现,社区或组织内的成员没有理由不和谐相处,为实现共同的利益目标而合作共事。而社区或组织内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合作共事,无疑会增进经济活动的效率,推动经济增长。这一效率增进推动经济增长的机制,可能是社区内通过资金、技术或人力资源的相互支持和优化配置而实现经济增长,也可能是经济组织内成员生产积极性的调动而实现经济增长,抑或是创新获得激励产生成果而实现经济增长,等等。总之,只要公民财产权利真正得到了尊重和保护,社区或组织的社会资本就会积累起来,从而促进经济增长。这一分析结论,应当能够从中国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进程中得到印证,事实上,这在我们所追踪调研的鹤鸣村已初见端倪。确权颁证后的鹤鸣村,人际关系空前和谐,信任结构正在优化,合作意愿非常强烈。在我们追踪调研过程中,村民们纷纷表达了对于实现集体土地流转的高度关心。

从宏观层面看,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促进一国(地区)的社会资本总量增加,不仅仅是因为个人主动投资积累社会资本,以及社区和组织内成员之间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互惠合作,而且还因为国家通过提供有效的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竞争秩序,形成良好的经济环境,从而优化信任结构。信任结构的优化,表明社会成员能够凭借对制度的信任,将信任由特殊信任扩展到普遍信任,实现经济主体交往半径的迅速扩大,推动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展与深化。这表明,宏观层面的社会资本总量并不等于个人社会资本、社区与组织社会资本的简单加总,因此,对个人社会资本和社区与组织社会资本的考察不能够替代对于宏观社会资本的考察。⑥公民财产权利的确立意味着有效产权制度的建构,由此而促进社会资本总量的增加。而社会资本总量的增加无疑是促进一国(地区)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这是因为,信任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国内经济主体之间交往的迅速扩展和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展与深化;良好的竞争秩序和经济环境又有利于发展对外经贸关系,扩大对外贸易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而对内对外经济交往与合作关系深入发展的结果,必然是经济总量增长、经济效率提高,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注释:

①程民选:《论社会资本的性质与类型》,载《学术月刊》,2007(10)。

②程民选:《公民财产权利与社会资本的纽带关系》,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2(2)。

③这是布尔迪厄于1980年在《社会科学研究》上发表的《社会资本随笔》一文中的社会资本定义。参看曹荣湘选编《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一书(上海三联书店,2003)。

④参看[美]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刘瑞华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西方世界的兴起:新经济史》,厉以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⑤刘灿、金丹:《社会资本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研究评述》,载《经济学动态》,2011(6)。

⑥这也正是科利尔提出政府社会资本概念的理由所在。政府社会资本指影响人们互利合作能力的正式制度,以区别于民间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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