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从我国彩电业遭遇反倾销诉讼看我国的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预警机制论文,看我论文,我国论文,彩电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21(2004)01-0044-03
2003年11月25日,美国商务部初审裁定,中国长虹、TCL、康佳等知名彩电生产企业向美国市场倾销其商品。在裁定做出后,中国的彩电厂商虽然表现各异,但都在表示遗憾的同时仍然表示不放弃进军国际市场。我们在肯定中国彩电生产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在这场反倾销诉讼斗争中体现出的问题。事实上,2000年至2002年间,中国彩电对美国出口增长1166个百分点,如此惊人的数据本应该引起彩电生产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高度重视,但是我们却忽视了。此次彩电反倾销诉讼案充分暴露了我国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的不健全,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迫在眉睫。
一、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我们过去的研究重点往往放在如何应付反倾销,对于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关注不够。事实上,只要企业受到反倾销诉讼必然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因为受到反倾销诉讼,企业通常会有三种选择:不应诉、积极应诉和消极应诉。如果涉诉企业不应诉,按照各国的反倾销法律规定,案件审理部门可以依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直接作出“缺席审判”:对于企业而言,将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最终失去这一出口市场。如果企业积极应诉,对于企业而言,胜诉的难度一般比较大。同时,企业将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搜集相关资料,聘请律师,支付高额费用,这些都必然会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即使中国企业最终胜诉,由于从提起反倾销诉讼到案件终审,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在案件尚未终结前,遭到反倾销诉讼的产品进口是受到限制的。就此次彩电反倾销诉讼来看,虽然现在只是初审,最终结果还没确定。但是,美国进口中国电视机的商家却仍然需要开始向美国政府的一个托管账户缴存相当于此次裁定倾销额度的资金,这就提高了美国进口商的预支成本,必然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如果应诉企业是消极应诉,那么不但要支付很高的费用,其结果通常也是败诉。由上可以看出,我国企业一旦受到反倾销诉讼,无论胜诉还是败诉,对于我国企业商品的正常出口都会产生影响,我们都会因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中国有句古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我们亟待建立反倾销诉讼的预警机制。有效的预防可以减少反倾销诉讼案件的数量,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大笔的诉讼费用,更重要的是会减少等待判决期间由于出口限制导致的大额损失。
二、我国受到反倾销诉讼的主要原因
从1979年中国出口到欧共体的产品受到反倾销诉讼至今,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案件已达近500起,涉及1000多品种商品,数百亿美元出口金额,给我国带来极大损失。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受到反倾销诉讼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据WTO统计,2003年上半年,中国大陆共受到12起反倾销起诉,在WTO成员国中排名第一位。从已经发生的案例分析,我国受到反倾销诉讼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失衡,引起反倾销诉讼。我国因为劳动力资源丰富,在出口商品中具有竞争力的许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例如我国的纺织品,大量出口到美国等国家,很容易招致进口国相关部门的反倾销调查。
2.我国涉诉企业消极应诉或者不应诉。据统计,在已经发生的对华反倾销诉讼案件中,至少有50%的企业没有应诉。主要是一些企业存在“搭便车”的思想以及部分企业无法支付高昂的应诉费用。长此以往,给一些国家造成中国企业软弱可欺,对中国反倾销诉讼胜算大的印象,动辄对我实行反倾销诉讼。在这方面,我国企业自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国际社会认为我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对我国实行歧视。虽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西方国家不承认。他们认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商品价格不能反映商品的正常价值,需要“替代国家”。而“替代国家”同等商品的成本往往是大于被诉讼国的成本的。例如此次彩电反倾销诉讼案,美国选择印度作为“替代国家”,这对我国是非常不利的。
4.由于近年美国经济以及世界经济的持续疲软,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思想开始抬头,各国政府从本国利益出发,也加大了对进口商品的限制,反倾销诉讼是限制进口的一种方式。
三、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的措施
针对我国产品频繁受到反倾销诉讼的现状,考察我国遭受反倾销诉讼的原因,从源头入手,建立一套由企业、政府和行业组织共同参与的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势在必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完善的经济信息管理系统
在这方面,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都应该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相互分工,密切配合。对于一些在国外市场增长过于迅速的商品,我国政府的驻外机构应该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国内,再由政府的相关部门将信息迅速传递给相关企业,提醒这些企业注意,保持适度的增长;作为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前,应该对出口国同类商品的市场状况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作深入调查;作为行业组织,应该对行业内的信息作全面搜集,将一些异常的信息及时反馈给企业和政府,引起企业警觉。现在国内在这方面比较落后,有些行业组织根本不能及时得到行业的详细信息。前面已经提到我国彩电出口在过去两年里上涨了1166个百分点,我们的行业组织以及政府、企业都没有能够事先警觉,而都是沉浸在出口量大增的喜悦中,却不知忧患所在。
2.建立预警指标体系
有鉴于东道国对我商品反倾销诉讼时,都会提出一些有代表性的数据,我们可以考虑参考这些数据来建立我们的反倾销诉讼预警指标体系。当一些有代表性的特征数据达到某一点时,就应该向我国的出口型企业发出预警信号,让企业检查自己的商品东道国市场是否存在倾销的可能。以欧盟市场为例,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这些指标可以包括:中国向欧盟出口总额、欧盟进口总额、中欧贸易总额、欧盟GDP紧缩率和中国出口额等。我们可以比较几次欧盟对我商品实行反倾销时上述指标的数值,可以初步估算出指标的预警数值。对于其他市场,也可以作相似研究。
3.更加坚定不移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在反倾销诉讼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不认为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市场经济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建立预警机制并使之良好运行的基础。虽然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规定,在15年内世贸组织成员不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不构成歧视,但是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生产销售,合理配置资源,合理定价。这样即使遭受反倾销诉讼可以及时拿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主动的地位。
4.相关企业积极应诉
相关企业的积极应诉是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有可能在我们的预警系统没有发出信号的情况下发生。这时候,我国的企业应该团结起来,在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协助下积极应诉。我国目前实行的“谁应诉,谁受益”原则应该更加坚决地执行下去。如果我方胜诉,可以起到很好地示范作用,为我国企业今后应对反倾销诉讼提供经验;而若我方败诉,则表明我们的预警机制在某方面可能存在重大缺陷,需要继续研究修正。因此,整个预警机制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机制,通过企业的不断实践,进行逐步的充实和完善。
5.规范出口秩序,引导出口产品结构变革
我国的出口贸易存在着严重的无秩序现象。据估计,到2005年由于大多数中国企业都将获得外贸经营权,出口的无序竞争可能会更加激烈。到那时,中国企业若使用惯用的价格竞争策略,盲目削价出口竞争,必然会引起更多的反倾销制裁。为了保证预警机制的可靠运行,政府必须规范出口秩序。通过完善价格管理体制,在公平交易法律原则下强化出口价格的监管,运用出口配额招标的手段,遏制盲目削价。
四、结论
此次我国彩电若被美国商务部终审裁定构成倾销,将必然会给我国的彩电企业带来巨大影响。另据专家估计,我国2005年将达到反倾销诉讼高峰期。因此,迅速建立有效的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对我国未来的出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我国的企业、政府及相关行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群策群力,为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作出自己的贡献。
收稿日期:200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