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进行结构改革的印尼经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印尼论文,结构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1997年的亚洲货币危机成了大大改变在印尼存在约40年的权威主义体制下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的转折点。1999年10月,独立以来首次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瓦西德政权成立并经过了1年。其他亚洲各国或地区的经济均处于稳步恢复的状态,而印尼则因政治、社会不稳,经济恢复极为缓慢。本文拟回顾近年来印尼的政治、经济动向,并考察一下进行面向正式经济恢复的结构改革的实际情况。
一、缓慢恢复的经济
1、民间消费的恢复及原油价格的上涨等外部环境的好转支撑着景气
在1997年泰铢危机波及近邻各国的过程中,印尼受到了最严重的影响,1998年、1999年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与前一年相比分别减少13.2%,增加0.2%,从而大幅度地下降了。但是,其后经济指标又逐渐好转,2000年第2季度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比前一年增加了401%。如果考虑到亚洲经济危机后的迅速下降,其恢复的速度是很缓慢的,但由于民间消费开始好转,其后又有出口扩大和官方资本投入的支撑,经济处于缓慢的恢复过程。以下分别来看这些情况。
首先,民间消费于1998年下半年开始止跌,1999年下半年开始多于前一年,其后以收入较高的阶层为中心稳步上升。从汽车销售量来看,2000年上半年只有1997年高峰期的约60%,仍然处于低水平,但与前一年相比增加了51%,恢复基调趋于明朗。此外,摩托车的销售数量等也有显著的增加,另外一些品种的销售数量也在恢复。
就出口来看,由于世界性需求持续扩大,加之原油价格的上涨等外部环境的好转,2000年以后已趋于增加。1999年仅比前一年减少0.7%的出口2000年1-8月期间有了迅速增加,比前一年同期增加31.2%。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原油价格上涨,石油、煤气(约占出口的20%)的出口大幅度增加,而且进入2000年以后,机械仪器、电子工程等工业制品的出口也有了好转。
关于官方资本,因巴厘银行问题而中断贷款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又开始提供贷款,同时印尼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了今后3年期间实施合计50亿美元新贷款的协议。随着该协议的签订,迄今已提供了合计7.2亿美元的贷款,2000年9月接受了第二份意向书后,又批准实行4.0亿美元的贷款。进而,以世界银行为主席的支援印尼国际会议(CGI)也以填补财政赤字为目的,批准了2000年度实施总额47亿美元的援助。这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揽子贷款计划及CGI等国际性官方资本支援的流入支撑着景气的恢复,这种情况也不能忽视。
2、由于政治、社会不稳定,国内需求还未开始真正恢复
下面来看看民间投资。民间投资的恢复较晚。由于印尼的银行资金仲介机能依然较弱(后述),政治、社会尚未稳定,国内及国外的投资家仍对印尼报着谨慎的态度。其结果,资金因证券投资仍大量流出,而与货币危机前的1995年的水平(399亿美元)对比来看,来自国外的直接投资仍处于很低的水平。的确,2000年1-7月的直接投资批准额为60.4亿美元,与前一年同期的21.2亿美元相比改善了许多。其主要原因是一部分情况较好的产业领域依靠外资对既存的生产设备进行更新和扩充。情况较好的产业指不依赖国内资金的外资出口产业及通过民间消费的好转来恢复企业资金筹集的食品、纺织品、化学、医疗等面向国内消费者的产业。但是,与货币调整促使直接投资和企业的合并与收购活跃化的韩国等相比,印尼因政治、社会的不稳定,加上原来就不成熟的产业基础及法律上的不完善,大规模的新的投资仍然处于观望状态。
1999年10月成立的瓦西德政权是经过民主的、合法的程序举国一致选出的内阁,国内外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以往处于下降状态的汇率和股价等都趋于上升。但是,这一期望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其背景之一是,瓦西德政权虽然与贪污、结党营私、亲缘主义诀别了,但总统的决策过程显得独断专行,其言行变化无常,缺乏一贯性。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于联合政权内部围绕政策问题产生了对立,总统与阁僚及议会之间趋于对立。2000年8月,在弹劾总统的传闻声中,召开了印尼最高的立法机关人民协商会议年度大会。瓦西德总统通过把部分日常政务转给副总统梅加瓦蒂管理而渡过了人民协议会议这一关,但其政权依然是很脆弱的。亚齐特区省和伊里安查亚省的独立问题、马鲁古省的宗教斗争等地方的分离活动和骚乱、政府军的守旧派与苏哈托家族所代表的旧体制派之间的对立也是政局不稳的因素。这种国内的政治、社会的不安定情况,加上美国的利率提高所导致的国内外利率差距的缩小等国外的因素,2000年以后印尼便受到国内外投资者的唾弃,以致2000年初至9月末的汇率下降了19.0%,股价也下降了37.8%。
如上所述,民间消费和外部环境虽有好转,但由于企业部门的不景气和政治、社会的不安定,经济虽然有缓慢的恢复,但并没有进入真正的恢复状态。
二、结构改革的进行
印尼的民间投资要进入真正恢复的状态,对外债务问题的解决、金融体系的重组、企业债务的减少等结构改革是不可缺少的。本章拟考察一下作为经济、金融方面课题的这3个问题究竟解决到什么程度。
1、外债问题的解决
(1)比亚洲经济危机前多的外债余额
印尼从60年代援助印尼国际财团组成的国际性支援体制完善后,就开始对外借款作为开发资金的来源,因此官方外债逐渐增多。不过,长期提供支援的结果,官方外债不断累积,但援助印尼国际会议每年的支援金额都抑制在50亿美元左右。但是,由于国内企业集团在景气好的背景下扩大了设备投资,并选择了表面上成本低的对外外汇商业贷款,而没有选择高利率的国内货币贷款,因此1990年以后民间外债急速增加,1997年达到了822亿美元,约占外债总额的60%。其结果,本来就比其他亚洲近邻国家重的印尼的外债负担更加沉重,1997年的债务偿还比率为44.6%,外债对国内生产总值比为63.6%,均处于高水平。
亚洲经济危机所导致的印尼盾汇率的大幅度下跌造成:①盾的还债负担迅速加重(2000年9月底的汇率贬值率也达到了72.3%〈以1997年6月底为基准〉),②国际收支、财政的迅速恶化所致的官方贷款增加。这样,1998年外债累计达到了1509亿美元。
就1995年和1998年这两个时期的债务指标(对外债务额/国民生产总值、债务偿还比率)与其他亚洲及中南美主要国家相比,印尼的债务负担自亚洲货币危机就已非常沉重,危机后该指标进一步恶化了。
(2)即使同意延期偿还官方债务,民间债务的重组仍不活跃
从1999年底的对外债务额(1414亿美元)的内容来看,政府为758亿美元,民间为656亿美元。其中,就政府债务来看,官方外债和对外民间银行债务的延期偿还均得到了批准。官方外债中两项的延期偿还已经得到巴黎俱乐部(由19个债权国组成)的批准,即:1998年9月批准、1997年7月以前借入的、预定1998年8月至2000年3月底到期的本金42亿美元,2000年4月批准、2000年3月底之前到期的58亿美元。此外,就政府的对外民间银行债务来看,1999年3月伦敦俱乐部批准2000年3月底之前到期的2.1亿美元、2000年9月批准、2002年3月底之前到期的3.4元的延期偿还。
另一方面,就民间外债(合计656亿美元,其中:银行部门101亿美元,非银行部门526亿美元、证券部门29亿美元)来看,非银行部门占了民间外债的大部分,解决债务问题的框架虽已形成(详见后述),但债务重组仍然没有什么进展。这从政府和银行的外债重组实行额(1999年)为合同额的80.9%、98.4%,而非银行部门的重组实行额仅有14.7%的情况也可知道(表1)。民间部门当事者数量很多,债权者方面的态度呈多种多样,债务者也是多方面的,因此问题显得复杂且不透明,这是谈判迟缓的主要原因。但是,民间非银行部门的外债额1998年底已多达728亿美元,因此该领域的债务重组需尽快实施。
表1 对外债务的进展情况
(单位:亿美元)
外债重组金额
外债余额
合同额
实行额
比重
(1998年底) (1999年) (1999年) (%)
政府
673
47 38
80.9
民间
836
295
96
32.5
银行部门 108
63 62
98.4
非银行部门728
232 34
14.7
合计
1509 342134
39.2
资料来源:印度尼西亚银行。
2、金额体系的重组
印尼金融危机深刻化的背景是金融体系本来就很脆弱。这里拟回顾一下印尼的货币危机扩大为金融危机的过程,并考察一下其现状。
(1)脆弱的金融体系
80年代以后,印尼为了改善以往的以国营商业银行为中心的没有效率的金融体系、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的资金吸收、分配及外资引进,实施了以自由的资本移动为前提的重视市场机制型金融自由化。
尤其是在1988年以后,①通过向新的民间及外资银行发放执照对其参与金融部门放宽限制;②撤消了将民间银行和国营银行的活动范围分开的限制,例如对民间银行实行的设立支行的限制及资金筹集方面的限制等;③采取了放宽外国人投资限制、促进与当地或外国企业合资设立证券公司的自由化等搞活资本市场的措施。
但是,金融自由化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印尼因70年代有过降低汇率的经历,因此处于无法取消国内外利率差异和外汇管理制度的环境。尽管如此,同意资本的自由移动后,已开始从国外流进了变动率较高的短期市场资金。其结果,不得不继续实行高利率,当初改革的目的之一——提高金融机构的长期资金供给能力也随着国内存款的短期化反而减弱了。此外,在国内,随着参与投资限制的放宽,以民间资本为中心的银行数量迅速增加,因企业集团内银行进行的集团内贷款迅速增加所导致的混乱经营也出现了,还向外国银行不提供贷款的不动产、建筑业部门提供巨额贷款。这次亚洲货币危机是在这些事态下为金融机构的健全和稳定逐步完善规章及监督体制的过程中发生的,因此与其他亚洲各国相比,印尼的金融危机较为深刻。
(2)货币危机扩大为金融危机
亚洲货币危机后,企业部门因汇率迅速下跌而发生了外汇损失,防止货币的高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尝付负担急剧加重,出口价格上涨,需求迅速减少。再加上以外国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同时停止贷款及资本逃避所致的盾存款的减少,许多企业陷入了流动性不足的状态。这种企业部门的创伤直接打击了亚洲货币危机以前不良债权就已逐渐增多的金融机构。由于不良债权骤增,又被强制追加准备金和偿债基金,金融部门也陷入了债务过多和资本不足的状态,这又产生了因对外贸易金融及周转资金的供应不足连健全的企业都无法继续生产活动的恶性循环。1997年11月,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指导下,16家银行宣告关闭,而后因对储户的保护不充分,政策既不明确也不明朗等,使储户大为动摇,以此为契机,存款从民间银行流往国营银行、外国银行及海外,大部分金融机构陷入流动性不足的状态,货币危机扩大到了全面的金融危机。
随着金融体系机能停止所导致的贸易、生产的支付体系的瘫痪及投资者存款的资本逃避,实体经济也大幅度衰退了,同时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比率(不良债权/总贷出资产)也从1997年3月的9.3%迅速提高到1999年2月的58.7%。
此外,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比率也从1998年3月的4.3%下降到1999年2月的-24.6%,许多银行陷入了债务过多状态。
(3)在印尼银行重组局下实施金融机构的分类和资本投入
政府为了对付这些危机,开始重建金融体系。1998年1月,政府在财政部之下设立了对银行进行整顿、合并的印度尼西亚银行重组局(IBRA),并采纳了对付挤兑的存款保护方案。接着,为了着手重建银行,根据自有资本比率将各银行的财务内容分为“自力重建银行”、“通过国有化、合并或注入资本可以重建的银行”和“冻结、清算银行”,对可以重建的银行注入官方资金,而后逐步将不良债权移交给银行重组局管理。
其结果,国营商业银行从以往的7家重组为4家(表2)。苦于不良债权的4家国营银行合并为新的曼蒂利银行,从而成为印尼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另外,还有13家民间银行被国有化,亚洲中央银行也同样与旧沙林财阀的银行合并,达纳蒙银行与其他8家国有化银行合并。对财务基础较弱的民间商业银行和合并银行进行清算、对国营商业银行与国有化银行加以合并这样一种银行重组的结果,商业银行数量从1997年底的222家减少到了1999年底的164家。
表2 主要银行的重组重组前的经营形态
银行名称
总资产
(1997年,按资产额排位) (亿美元)
印尼国家银行
123
国家商业银行
94
印尼人民银行
87
国营银行
布米达雅银行
73
印尼进出口银行
72
印尼建设银行
35
国家储蓄银行
33
中亚银行 115
达纳蒙银行61
印尼国际银行
53
力宝银行 28
巴厘银行 27
尼亚卡银行24
民间银行
泛印度尼西亚银行 17
使者银行 15
宇宙银行 12
比拉银行 11
印尼宇宙银行
7
大松银行 7
乌达玛银行5
迪亚拉银行5
巴潘·色加特拉银行4
现在的经营形态
银行名称
印尼国家银行
国营银行 印尼人民银行
国家储蓄银行
国家商业银行
合并国营银行
曼蒂利银行
布米达雅银行
印尼进出口银行
印尼建设银行
综合国营银行
中亚银行中亚银行
国际里西加沙林银行
达纳蒙银行
使者银行
大松银行
亚洲迪亚拉银行
国有化银行达纳蒙银行
印尼私营发展金融公司
拉玛银行
邮政银行
国际查雅银行
巴厘银行
尼亚卡银行
印尼国际银行
力宝银行
注入资本 泛印度尼西亚银行
宇宙银行
布可平银行
清算、停止营业
比拉银行
巴潘·色加特拉银行
资料来源:《亚洲银行概况 1998年》、亚洲经济研究所资料等。
政府为了改善银行的经营能力,1999年5月将原来定为最多85%的外资出资比率提高到99%,并考虑引进外资。
但是,自英国渣打银行对巴厘银行投资的计划因1999年的巴厘银行丑闻暴露而完全撤消以后,由于国内政治、社会不稳定、法律不完善、金融部门缺乏透明度等,正规的外资引进并没有什么进展。
官方资本的注入和不良债权的移交消除了存放款利率的逆差幅,同时对改善商业银行的财政内容做出了贡献。
2000年6月底,中央银行副总裁(当时)苏巴鲁佐宣布国内银行的不良债权比率为32%,并表明至2001年底要减少到5%。
(4)金融重组的巨额成本和财政负担的加重
金融体系虽然已开始重组,但重组成本急剧增多。政府旨在把各行的自有资本比率提高到4%,当初预计所需成本为570万亿盾左右,但由于国营银行的资本重组成本高于预计额,又调高了一些,目前预算为650万亿盾左右(对国内生产总值比约为55%)。
金融重组所需的成本用国债来填补。至1999年底,合计发行了500万亿盾的国债,其中,用于注入资本281.8万亿盾,用于存款保护计划218.3万亿盾。进而,从2000年6月至7月,为了重组印尼国家银行、印尼人民银行等4家国营银行,又发行了总额131万亿盾的国债。这些国债基本上以中长期居多,因此,暂时不会有偿还本金的负担,但却加重了将来的偿还负担。
发行金融重组所需的巨额国债的结果,1997年度前为零的政府的国内债务1999年度达到了847亿美元,加上其对外债务,合计为1474亿美元,对国内生产总值比迅速上升至90.9%(表3)。官方债务的增多给财政增添了巨大的负担。根据2001年度(1-12月)的财政预算案,金融重组所致的国债利息偿还和外债本利偿还的合计债务偿还额为77.4万亿盾,占了年度支出总额的约26.2%,成为制约政府的政策实施与否的重要因素。
表3 官方债务余额
(单位:亿美元)
1996年度 1997年度 1998年度 1999年度 2000年度
官方债务526512
7811474
1619
(对GDP比,%) 22.9
61.9
67.2
90.9
93.4
国内债务 0 0
189847959
(对GDP比,%) 00.0
00.0
16.3
52.2
55.3
对外债务526512
592627660
(对GDP比,%) 22.9
61.9
50.9
38.7
38.1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资料。
(5)尽管注入巨额官方资本,金融仲介机能依然低下
给财政增添巨大负担的结果,银行的财务指标虽然得以改善,但金融仲介机能依然低下。与前一年比超过-50%的银行盾贷款增长率的减少幅度虽然趋于缩小,但仍然很低,为-11.1%(2000年8月)。这是因为:①贷款者缺乏对作为贷款对象的当地企业的信用进行审查的能力;②贷款者须遵守严厉的贷款抵押基准;③由于达到自由资本比率指标(2000年之前最低4%、2001年底最低8%),因此害怕贷款的不良债权化而迟迟不实行贷款;等等。
要使经济走上真正恢复的轨道,以中小企业为中心的企业部门的恢复是必不可少的,但在金融仲介机能仍然疲软时要马上实现恢复是很困难的。
3.企业债务的重组
(1)债务重组局与雅加达创议工作组的设立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印尼的企业债务规模2000年6月达到1170亿美元,其中国内债务为584亿美元,国外债务为586亿美元。政府为了应付庞大的企业债务问题,除了印尼银行重组局之外,还设立了债务重组局和雅加达创议工作组(JITF)。
债务重组局是于1998年6月根据政府和国际债权银行团之间的法兰克福协议,为了解决民间企业的债务问题而设立的。设立该机构的目的是:由政府负担外汇亏损,延迟3年偿还本金,偿还可延迟8年以上,以此减轻民间企业的偿债负担。
但是,由于对债务人来说,交换汇率接近比亚洲货币危机的水平负担更重的实际汇率,而对债权人来说偿债延长期间又太长,因此1999年10月将内容做了部分修改,但仍几乎没有得到利用。2000年6月申请期结束时,只有国营证券公司达纳勒克萨公司一家提出了申请。
由于债务重组局没有使债务交涉取得进展,1998年9月,政府又宣布设立雅加达创议工作组。雅加达创议工作组是为了在法庭对外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国内外债务纠纷进行调解而设立的,迄今已有330家公司登记在案(其中约一半是中小企业)。
在2000年2月,最终协议额只有不足10亿美元,但其后交涉逐步有所进展,同年8月25日已有24家合计52亿美元达成最终协议。
(2)作为国内最大债权人的银行重组局的债权回收速度极为缓慢
“冻结、清算、国有化银行”的全部资产和“资本注入银行”的不可回收债权(第5部门)及银行股东作为抵押提供给银行重组局的资产移交给该局管理后,银行重组局便成为管理445万亿盾(截止2000年5月)的国内最大的债权人。其详细内容是:①由关闭银行的债权及移交银行重组局的不良债权组成的银行资产为264万亿盾,约占60%;②作为抵押从银行的原经营者手中接管的资产为94万亿盾;③国营银行股份为7万亿盾。
银行重组局不但具有重组金融的机能,而且具有保护、管理甚至出售其管理下的资产价值这样一种有关企业部门重组的机能,其债权回收的方法如何将成为今后印尼经济复苏的关键。银行重组局为了维持巨额的银行重组费用,正在逐步出售其管理的资产。1999年度回收了指标为17.01万亿盾的债权。
(3)2000年以后逐步进展的企业资产重组
银行重组局主导的金融重组和企业债务处理促进了企业集团资产的重组,并逐步出现与以往的苏哈托旧体制时不同的新的企业势力结构。银行重组局预计2000年度(4-12月)的债务回收收入为18.9万亿盾,至8月底已回收了7.5万亿盾。2000年5月底,中亚银行通过出售银行重组局拥有的22.5%的股份挂牌上市。进而于同年8月,通过出售三林集团的香港法人第一太平洋公司的6.1%股份,筹集了4200亿盾。银行重组局为了加速债权回收,以21大债务人为中心实行了债务重组,到2000年7月,宣布21大债务人所持有的88万亿盾债权的约35%已达成重组协议。今后,银行重组局计划积极出售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三林集团和波普·哈桑集团等所拥有的资产。
但是,2000年10月,政府和国会以市场情况的恶化和技术性问题为由同意了延期出售中亚银行和尼亚卡银行的资产。银行重组局预计出售这两家银行可回收大约2万亿盾的债权,因此2000年的目标能否实现引人注目。
(4)由于新破产法出台后解决问题的基础已经形成,但其运用尚成问题
由于企业债务重组的进展,在法制方面,1999年4月制定了新破产法,同年8月付诸实施。印尼虽然有1905年荷兰殖民地时期制定的破产法,但由于司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该法基本上没有得到应用。
随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导下的法规的修改,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的法律基础已经形成。在修订的破产法中,试图做到如下几点:①设立商业法院;②增加和明确破产申请人;③制定债务人提出的延缓支付申请及和解契约的详细规章;④缩短和明确破产的申请、宣布、上诉等各种手续时间;⑤公布否认权的规则;等等。
但是,虽然通过出台新破产法使法律基础健全起来,但付诸实施还有一些问题。1999年6月底,在70件申请书中,宣布破产的只有9件,37件被驳回或撤回,由此看来,实际上不受理申请或撤回起诉的情况居多。其背景是:缺少法官及审判方法、腐败蔓延、商业交易的概念本来就不严密的社会习惯等。尤其是对外国债权人来说,该法近乎以重建事业为目的的“重建型”,并且有着试图保护本国债权人的法官的任意性,这些都是尚待解决的课题。
新破产法虽然还有很多问题,但2000年7、8月,银行重组局的破产申请两次获得了胜诉。除破产法之外,还在2000年3月为了促进公正自由的市场竞争开始实施了垄断禁止法。企业债务处理虽然缓慢,但银行重组局和雅加达创议工作组等处理机构的设立和法律制定机制的健全好歹是一个进步,这些机构可以加速今后的债务处理。
(5)确保巨大的银行重组局的独立性和透明性是一个课题
像巴厘银行问题暴露那样,如何排除政治势力的影响,加强透明度是银行重组局成立时就要解决的课题。随着银行重组局成为国内最大的债权人,在1998年11月制定的新银行法下其权限得到进一步加强,对该局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要求更为严厉了。
政府设置了金融部门政策委员会(ESPC),将银行重组局从财政部单独管辖转为与金融部门政策委员会的协商制,建立了使经济部长也能监督的体制。此外,作为监督银行重组局的机构,设立了管理理事会,2000年7月为了加强银行重组局的企业统治权,设立了监管委员会(OSC)等,正在构建用于确保银行重组局的独立性和透明度的框架。
结束语
印尼经济正逐渐地从亚洲货币危机中复苏,并缓慢地好转起来,但是,这种好转虽然受到了消费和出口的恢复及官方支援的支撑,但民间投资依然疲软,没有达到真正的经济好转。今后,由于①金融体系的重组,企业债务重组正在进行中;②因燃料价格上涨,出现了物价上涨的征兆;③因世界性利率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可能性,维持低利率已越来越困难;④政府债务额仍处于高水平,财政拨款的余地极为有限;⑤政治、社会局势尚未稳定,国内外的投资者仍保持慎重的姿态,民间资金的流入极少,因此要取得持续的、真正的恢复还要一段时间。尤其是金融体系的重组和企业债务重组虽然是紧急的课题,但从微观水平来看,其调整是很严峻的,景气因外部因素的变化而变坏的可能性也很大。
印尼经济要取得真正的恢复,对外债务问题的解决、金融体系的重组、企业债务重组、政治及社会局势的早日稳定是不可缺少的。关于对外债务问题,政府的官方债务和对民间银行债务偿还期的重新安排已达成协议。由于这个协议,美国的等级决定公司标准普尔兹公司将印尼的长期外汇等级从"SD"(选择性债务不履行)改为"B-",将短期外汇等级从"SD"级提高到"C"级,这是很好的因素。但是,印尼通过这两次偿还期的重新安排,只不过暂时消除了财政收支及国际收支的金融差距,还不能过于乐观。因此,今后还必须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保持协调,尽快推行财政重组和结构改革,早日实现创汇能力的提高和景气复苏。
在金融体系方面,实施了银行的整顿和合并及增资,企业债务问题的处理机制的改善和法规的修订也有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有很多课题有待解决,例如民间债务重组率不高、巨额的金融重组成本使将来政府的偿债负担加重、金融仲介机能依然没有恢复,银行重组局的资产出售速度相对较慢、破产法的运用仍有问题等。
随着官方资本的注入,金融机构手中的不良债权比率和自有资本比率均有所改善,但要防止自律的金融体系的复活和危机的再次发生,今后是至关重要的。从以往发展中国家的危机经历来看,仅靠官方资本的注入使金融复苏的事例很少,往往是不得不追加注入官方资本。今后如何建立健全的金融体系是很大的关键。此外,不仅是金融部门,作为企业部门的中期课题,也不能忘记必须通过企业支配权的加强和资本市场的发达来建立有效的资金分配体系。
瓦西德政权在解决经济、金融方面的问题上要取得成果,同时也要实现公正的社会经济。总统虽然渡过了这届人民议会,但政治基础仍不稳固,而且充满困难的改革才刚刚开始,政治、经济两方面的问题堆积如山。进而,由于印尼从2001年开始实施历史上一大事业——地方分权,因此今后的政策实行仍很严峻。
印尼经济的真正的自律恢复还需要时间。
(原载日本《国际金融》1054期,200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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